1、大气科学学院2016 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有关精神,国家自 2012 年起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 号)及兰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奖励对象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涵盖范围为我院全体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其中博士生修学年限不得超过 4 年,硕士生修学年限不得超过 3 年。第三章 奖励名额、标准及基本申请条件第三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按照学校当年下发的名额
2、进行分配。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 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 万元。第五条 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2.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内容包括在读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活动及日常综合表现。其中,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兰州大学,且不得重复使用;6.在读期间,不得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或违纪受处分记录。第四章 评审组织第六条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院长任主任委员,书记任副主任委员
3、。委员中包含研工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具体评选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审批,负责学院的初步评审、公示和申诉受理等工作。第五章 申请及评审程序第七条 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须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1),并按学院规定时间提交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博士研究生需提交博士在学阶段成果,硕士研究生需提交硕士在学阶段成果,硕博连读的博士一年级学生需提交硕士阶段至今的成果。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第八条 学院初评及公示。学院评审委员会
4、根据申请人提交的佐证材料,按照大气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得分统计办法(见附件 2)进行申请人的统计分数计算。若统计分数均相同,则学位课平均成绩高者排名靠前。依据此规则,按照学校下发的我院分配名额,确定初评合格学生名单并举行答辩,讨论确定评审结果。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初评合格学生名单后,在学院内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表格及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第六章 其他说明第九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申请人在读硕士或博士期间仅可获批一次国家奖学金。所有符合本细则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第十条 学校在收到国家相关拨款后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5、给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学院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档案。第十一条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的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第十二条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第十三条 国家奖学金评审及公示期间,学院评审委员会设立举报、监督电话:8914586。第十四条 本细则解释权在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附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2:
6、大气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得分统计办法大气科学学院二一六年九月附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推荐意见导师推荐意见 学科点负责人推荐意见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政治面貌 民族 入学时间基层单位 专业 攻读学位硕士学制 学习阶段博士 学号基本情况身份证号申请理由申请人签名:年 月 日 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评审情况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年 月 日 基层单位意见经评审,并在本单位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本单位申报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现报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学院、研究院主管领导签名:(公章)年 月 日 培养单位意见经审核,并在本单位公示
7、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批准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公章)年 月 日附件 2:大气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得分统计办法序号 项 目 明 细 得 分第一作者 60第二作者 55第三作者 50第四作者 45发表论文在 Nature, Science第五作者 40第一作者 50第二作者 45第三作者 40第四作者 35发表论文在Nature Climate ChangeNature GeosciencsNature CommunicationsReview GeophyscicsPNASESTBMAS第五作者 30第一作者 30第二作者 25第三作者 20第四作者 15SCI 一区其他文章
8、第五作者 10第一作者 15第二作者 10第三作者 5第四作者 3二区第五作者 1第一作者 10第二作者 8第三作者 3第四作者 1三区第五作者 0.5第一作者 8第二作者 5第三作者 2第四作者 0.5四区、EI第五作者 0.3第一作者 5第二作者 2CSCD 所录期刊第三作者 0.5第一作者 2第二作者 1非 CSCD 所录的其他核心期刊第三作者 0.3第一作者 2第二作者 0.51会议 EI第三作者 0.22 有鉴定的项目报告书 第一负责人(导师须出具 1(累计不超过 3 分)相关证明,每份报告书在评奖时只能用于 1 人次)第一负责人 8第二负责人 5第三负责人 23 专利其他负责人 0
9、.5第一作者 104 著作其他作者 1国际会议1.5作报告(需证明材料,并经导师签字) 国内会议1国际会议0.8展板(需证明材料) 国内会议0.55 会议(会议加分累计不超过 3 分)参会(需证明材料)(不分国际国内) 0.36 社会服务校级和院级研究生干部(均需证明材料,只加一次) 0.57 课程成绩C=(1*d%+0.5*e1%+0.5*e2%)C 为课程成绩得分D 为所有必修课平均成绩e1、e2为选修课成绩最终成绩不得超过 2 分8 军工项目 依军工办规定,由导师决定研究生得分 最高成绩不得超过 3 分最后得数为所有得分的累加,其中文章得分可累加。备注:以研究生入学以来发表的文章和相关成果进行认定。已接受但尚未正式刊出的外文期刊上文章以得到 doi 号认定,中文期刊上文章以拿到录用通知并由导师签名认定后有效。每人每项成果只能用于一次国家奖学金评定。成果署名第一单位必须为兰州大学。非大气科学研究领域的成果也可被认定,以相关学科领域的分区级别降一级计分;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不被认定。导师署名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默认学生为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