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据法综合练习三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享有的票据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 )年内不行使,其权利归于消灭。A1 B2 C 3 D52根据票据法有关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 )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A3 B7 C 10 D15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空头支票是指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存款金额的( ) 。A50% B75% C90% D100%4承兑是( )特有的制度。A支票 B汇票 C本票 D银行汇票5甲与乙在 1 年前曾经签定买卖合同,乙因此欠甲 10 万元至今未还。现乙持一张
2、甲为出票人的金额为 8 万元的到期汇票,向甲行使追索权。据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不得行使票据抗辩权,因两种债务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 B. 甲不得行使票据抗辩权,因两种债权数额不同 C. 甲可以行使票据抗辩权,因甲与乙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且乙欠债不还 D. 甲可以行使票据抗辩权,且不必对乙履行票据债务6持票人对定期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 )内不行使而消灭。A票据到期起 2 年; B.出票日起 2 年 C.票据到期日起 6 个月D.出票日起 6 个月7涉外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 ) 。A出票人所在地法 B.出票地法 C.持票人所在地法 D.付款人所在地法8本票上未记载付
3、款地的, ( ) 。A该本票无效 B.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C. 持票人的住所地为付款地 D.前手背书人的住所地为付款地9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伪造、变造票据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人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为( ) 。A处 15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B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C处 1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D处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金10见票即付汇票的付款请求权,自( )不行使,其权利归于消灭。A出票之日起 6 个月内 B出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C出票之日起 2 年内 D出票之日起
4、3 年内11既可以用来支取现金也可以用来转账的支票称为( ) 。A无记名支票 B记名支票 C特殊支票 D普通支票1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 )不行使,其权利归之消灭。A出票之日起 1 个月内 B 出票之日起 2 个月内C 出票之日起 3 个月内 D 出票之日起 6 个月内13 票据法第 102 条规定,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 ) 。A出票地法律 B付款地法律 C行为地法律 D出票人本国法律14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相对记开事项是( ) 。A出票日期 B付款人名称 C付款人签章 D付款地15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付款方式中,适用于支票的付款方式是( ) 。
5、A出票后定日付款 B定日付款 C见票即付 D见票后定期付款16在下列情况下中,汇票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的是( ) 。A承兑人破产 B前手破产C前手以外的背书人破产 D保证人破产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事项中属于汇票绝对应记载事项的有( ) 。A确定的金额 B 出票日期 C 利息及利率D 必须或不得承兑提示2根据一般情形,行为人可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票据权利( ) 。A从持有票据的人处依法受让票据 B 直接从出票人处合法获得票据C依法继承而从被继承人处获得票据 D 依法纳税而从纳税人处获得票据3票据的付款日期可以按照( )记载。A定日付款 B 出票后定期付款 C见票即付D见票后定期付款。4持票人行使追索
6、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金额和费用,包括以下几项( ) 。A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费用 B违约金C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D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5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下列机构中( )不能为票据保证人。A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B企业法人C非营利性事业单位 D国家机关6下列丢失的票据中, ( )的票据,失票偿能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A未记裁付款人 B未记载出票人 C未记载承兑人D无法确定付款人的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本票。7无权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在( )情况下,签章人必须承担票据责任。A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B无权代理人在票据上以被代理人名义签章C该签章能产生票据上的效力
7、D无权代理人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义签章8票据法律关系的主体有( ) 。A出票人 B承兑人 C保证人 D受款人9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汇票的持票人可以对票据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 ) 。A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 B汇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C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的D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被依法宣告破产10票据行为友成立,必须符合下列哪些基本条件?( ) 。A行为人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 B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或无缺陷C票据行为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D票据行为符合法定形式11持票人在不获得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应在法定期内作成拒绝证明。该等拒绝证明主要包括( ) 。A拒绝证书 B退票理由书 C
8、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书D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12汇票中未记载付款地点的,可以付款人的法定地点为付款地,该法定地点为付款人的( ) 。A住所 B经常居住地 C临时居住地 D营业场所13单位、个人和银行在票据上签章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下列签章有效的有( ) 。A个人在票据上使用该个人的签名B单位在票据上使用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加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C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银行本票上仅使用了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银行本票专用章D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使用其预留银行的签章14法定禁止的背书的情形有( ) 。A被拒绝付款的汇票B被拒绝承兑的汇票C未记载确定金额的汇票D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三、
9、填空题1根据票据法第 9 条的规定: 、 和 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2 票据法的规定: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 背书。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保证人为 2 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 。4根据票据法第 57 条的规定的规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 或者 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5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不能出示 、 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6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 ,粘附于票据凭证上。7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因 、 和 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8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
10、,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 或者其 的签章。9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保证人为 2 人以上的,保证人间承担 。10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 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 无追索权。1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2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开立支票存款帐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 ,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四、案例分析题1A 公司为支付所欠 B 公司货款,于 1998 年 5 月 5 日开出一张 50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B 公司用此汇票进行背书转让给 C 公司,以购买一批原材料。但事后不久,B 公司发现C 公司根本无货可供,完全是一场骗局,于是马上通知
11、付款人停止向 C 公司支付款。C 公司获此票据后,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 D 公司,以支付其所欠工程款。D 公司用此汇票向E 公司购买一批钢丝,背书时注明了“货到后此汇票方生效” 。E 公司于 1998 年 7 月 5 日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在对该汇票审查后拒绝付款,理由是:(1)C 公司以欺诈行为从B 公司获取票据的行为为无效票据行为,B 公司已通知付款人停止付款;(2)该汇票未记载付过去时日期,且背书附有条件,为无效票据。随即付款人便作成退票理由书,交付于E 公司。根据本例提供的事实,请回答:(1)付款人可否以 C 公司的欺诈行为为由拒绝向 E 公司支付票款?为什么?(2)A 公司开出
12、的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是否为无准备票据,为什么?(3)D 公司的背书是否有效?该条件是否影响汇票效力?(4)E 公司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时,可以向本案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2银行某营业部业人员 A 急需一笔资金,便利用职务之便虚开了一张票面金额为10000 元的银行本票抵押给收款人 B,收款人 B 来银行提取现金时,事情败露。银行决定处理如下:(1)该银行本票无效,所欠 B 的款项由 A 自行负责;(2)A 调至其下属储蓄所工作。B 不同意,遂诉至法院。根据本例提供的事实,请回答:(1)这张银行本票是否有效?(2)对当事人 A 的处理是否恰当?该如何处罚理3.A 公司签发一张以 B 公司为收
13、款人的转帐支票,票据金额栏空缺,由 B 公司财务人员补记,补记后的票面金额为 30 万元。B 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因票据上补记的手写体字体与其他字体不统一而遭 A 公司的开户行退票。理由是票据有可能系变造。根据本例提供的事实,请回答:(1)A 公司的开户行退票理由是否正当?(2)B 公司的补记行为是否属于票据的变造?为什么?(3)票据的变造与票据的伪造有什么区别?4.A 公司开出一张收款人为 B 公司,付款人为 C 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B 公司因与 D 厂发生了货物买卖关系而将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了 D 厂,D 厂又将其背书转让给了 E公司。E 公司在票据到期日请求 C 银行付款时遭
14、拒绝。为此,E 公司要求 B 公司承担票据责任。B 公司认为,D 厂所供货物有明显的质量瑕疵,故拒绝付款。根据本例提供的事实,请回答:(1)假定上述若干次背书均为有效背书,E 公司要求 B 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的请求是否合法?为什么?(2)假定 E 公司是善意取得票据,那么 B 公司的抗辩是否合法?为什么?51995 年 8 月 6 日,河北省保定市飞云电子公司、友谊商场签定购销合同,由友谊商场供给电子公司飞跃牌 44D12 型 21 寸彩色电视机 200 台,每台售价 1450 元,共计290000 元。合同约定由友谊商场在 8 月 16 日以前送货上门,货到后付款。届时,友谊商场按照合同约定履
15、行了合同,飞云电子公司也开出一张中国工商银行保定市某某区支行为兑付人的银行汇票,金额为 290000 元,付款日期为出票后 2 个月,收款人为友谊商场。友谊商场收到该汇票后又于 9 月 1 日从北京市某某电视机厂进货,货款为 295000 元,于是将这张银行汇票以背书转让的形式转让给了北京市某某电视机厂,另付差额 5000 元。北京市某某电视机厂也依约履行了合同。由于某种原因,持票人某某电视机厂没有及时行使付款请求权,直到 1997 年 10 月 11 日,某某电视机厂清理票据时发现了这张还没兑现的票据,持票请求付款人付款时,因时效已过而被拒绝付款。于是,电视机厂依法请求出票人飞云电子公司偿付
16、其未支付的票面金额 290000 元。问:飞云电子公司应该履行付款义务吗?61996 年 2 月 28 日,中国工商银行某某县支行签发一张号码为 00333190,收款人为胡某某。汇款人为某某县销售公司,兑付行为中国工商银行某某市中心支行,付款期为1 个月,票面金额为 80 万元的银行汇票。在此前后,重庆贸易公司作为供方和需方分别与某某县销售公司、开发公司订立购销钢材合同各一份。同日,开发公司向重庆贸易公司交付的钢材由铁路货物运输部门承运后,00333190 号银行汇票的收款人某某县销售公司经理胡某某应重庆贸易公司直接向开发公司付款的要求,又于 3 月 1 日在该汇票上填写了实际结算金额 33
17、.38 万元。并背书说明:同意将此款项转给开发公司。开发公司作为被背书人加盖印章,将汇票提示承兑银行付款时,某某县销售公司得知重庆贸易公司未将开发公司交付的钢材转给本公司,即向某某县支行通报此情况。某某县支行于 1996 年 3 月 4 日和 7日两次电报通知承兑银行称:情况复杂,00333190 号汇票不能解付,请协助退票。承兑银行据此为理由,拒绝承兑并退票。为此,开发公司向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某某县支行解付汇票。被告某某县支行答辩称:00333190 号汇票背书人胡某某与重庆贸易公司发生购销合同纠纷,为避免其出借资金风险,拒绝解付。问:(1)被告人的拒付是否合理?(2)开发公司除了
18、要求某某县支行付款外,还能怎样实现自己的权利?71997 年 11 月 12 日,辽宁省大连市东华粮油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公司)业务员王某某要到河南省郑州市购粮,遂申请其开户银行签发银行汇票,以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其开户银行签发了一张金额为 100 万元,收款人为王某某,兑付行为某某工商银行郑州市某某区支行。王某某带着这张汇票到郑州市后,购粮中间介绍人徐某某以发运粮食需要抵押为由,将王某某携带的汇票要到手,交给了郑州市某某粮油贸易公司经理李某某作抵押。李某某拿到汇票后,因购买该市某某采购站的农产品,于是将这张已经承兑了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了某某采购站。该票据到期后,某某采购站持票向承兑行工商银
19、行郑州市某某区支行要求付款时,因背书不连续遭到拒绝。问:(1)郑州市某某粮油贸易公司是否正当持票人?(2)某某采购站能否通过背书取得票据权利?(3)工商银行郑州市某某区支行的拒付是否合理?81996 年 3 月 2 日,北京市朝阳区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商贸公司)成立。3 月 6 日,该商贸公司从北京某某办公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办公设备公司)购买了打字复印机、写字台、沙发等价值 12 万元的办公设备。双方约定以商业汇票结算货款。3 月 8 日,某某办公设备公司签发了一张以某某商贸公司为付款人,以某某办公设备公司的债权人某某电脑公司为收款人,期限为两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该汇票在
20、交给某某电脑公司时,某某电脑公司表示,由于付款人某某商贸公司为新成立公司,资信不足,要求为付款设立保证才能接受。某某办公设备公司在征求了某某商贸公司的意见后,某某商贸公司表示可以理解,并提出某某电子经营公司可以作为其保证人。某某电子经营公司同意为付款人作保证人,但要求被保证人为保证人设定相当的抵押。另外,持票人要先向被保证人请求付款,只有在被保证人没有支付能力时才能由保证人付款。收款人和被保证人表示同意,并记载于票据。某某电子经营公司签名,并注明“保证”字样、被保证人和日期。汇票到期后,某某电脑公司持票向付款人某某商贸公司的开户银行请求付款时,因存款不足而被银行拒付。某某电脑公司于是向保证人某
21、某电子经营公司请求付款,该公司以被保证人没有向保证人提供抵押以及持票人要先向被保证人请求付款等理由拒绝付款。问:(1)该案中的票据保证是否有效?(2)保证人的抗辩事由能否成立?91997 年 1 月 20 日,山东省滨海市装饰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装饰公司)与该市建材理石厂(以下简称理石厂)签定了建材理石、花岗石板材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理石厂在 3月末前分批供应装饰公司各品种、型号理石、花岗石板材共计 1550 平方米;货款总额327500 元;验收标准按理石厂提供的样品;产品自提,不包装;货款分三次给付,其中第一次给付 115000 元要在合同签定后 10 日以内以票据形式给付,第二次和第三次分别
22、在理石厂交货时依交货数量给付。由于理石厂购买滨海市机械设备厂(以下简称机械厂)的机械设备,货款 118000 元已到期尚未给付,理石厂于是于 1997 年 1 月 25 日开出一张以装饰公司为付款人、以机械厂为收款人,票面金额为 118000 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付款日期为见票后 20 天。1997 年 2 月 26 日机械厂收到这张商业承兑汇票后持票向装饰公司提示承兑,装饰公司经审查后在汇票正面签署了“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加盖了其在开户银行的预留印签。由于理石厂是新建厂,购进的设备落后,工人不懂技术,难以正常生产,在合同规定期限到来前仅供给装饰公司理石板材 20 平方米,此材亦不合格。理石
23、厂基本处于停产状态,无法履行合同。1997 年 3 月 1 日,机械厂持该商业承兑汇票向装饰公司的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遭到拒绝。原来装饰公司已通知其开户银行,要求开户银行拒绝解付已由其承兑的、机械厂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因为理石厂已无法履行合同。机械厂坚持要求给付,装饰公司则不给,遂成纠纷。问:(1)该案中存在那几个法律关系?(2)机械厂和装饰公司的要求谁是合理的?10陈某某在 1995 年 2 月到赵某某经营的商贸公司任会计。同年年底,陈某某因工作不力被赵某某解雇。陈某某因此怀恨在心,离去前趁机窃取赵某某的支票一张,并盗盖赵某某的印章后,填上出票日期为 1996 年 2 月 1 日,金额为 20 万元。陈某某持该支票向林某某购物。林某某再背书转让给徐某某以清偿货款。支票到期后,徐某某向赵某某的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因存款不足而未获付款。徐某某于是向赵某某、陈某某及林某某请求给付票款。问:(1)该票据是否是有效的?(2)各人的法律责任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