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表编号 申请单位(盖章): 详细地址: 申请时间: 汕尾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名 称 负 责 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申 请 单 位地 址广 告 类 别 高 m 长 m 宽 m 版面面积m2广告设置位置负责人制 作 单 位联系电话批准使用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申请提交材料申请设置理由经办人意见签章: 年 月 日签章: 年 月 日申请设置单位(人)承诺履行以下条款1、申请设置单位(人)须严格按核准地点、规格、面积设置广告设施,否则一律拆除。广告设置设施必须安全牢固,并做好日常维修加固工作。如因设施设置不牢固发生安全事故,申请设置单位(人)应负全责。2、广告牌或者其他
2、户外设施须保持图案、文字清晰、整洁,如损毁残缺应及时更换或拆除。3、广告设施设置有效期满或转让、变更,申请设置单位(人)须提前一个月到市城管局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市城管局将依法强行拆除,拆除费用由申请设置单位(人)承担。4、申请设置单位(人)必须服从市城管局的管理,按时缴纳相关管理费用。如因政府有建设需要时,申请设置单位(人)无条件拆除户外广告设施。5、申请设置单位(本人)应严格按照户外广告设置的相关法律、法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严格履行以上承诺条款,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 申请设置单位(人)(签章): 年 月 日业务科室领导意见签章: 年 月 日局分管领导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局主要领导意见签章: 年 月 日备注说明:本表一式三份,市城管局、城管科、市城管大队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