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侦查讯问中的论证:评估、削弱和建构摘 要:侦查讯问中,无论是侦讯一方的自我证明,还是双方的相互辩论,实质都是论证活动。侦讯中,被讯问的犯罪嫌疑人总是倾向于与讯问人员辩论以辩解。对侦讯中嫌疑人的辩解,侦讯人员必须进行评估,以便判定其是否可靠的、合理的论证。如果判定嫌疑人的辩解式论证不是可靠的、合理的,侦讯人员必须对其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削弱。削弱嫌疑人的辩解式论证的过程中及其后,侦讯人员必须着手建构自己的论证,说服嫌疑人接受或相信侦讯方的正确观点。关键词:论证 讯问 侦查逻辑 论文下载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2-1020(2012)04-0164-07侦查讯问中
2、的言语交流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论证活动:在侦查讯问中,出于趋利避害、逃避罪责和减轻惩处的考虑,嫌疑人倾向于为自己作无罪或罪轻辩解,同时反驳侦查讯问人员对自己的指控;而出于履行职责、捍卫法律和惩处犯罪的考虑,侦查讯问人员必须提出相应的理由来支持自己对嫌疑人的指控,同时反驳嫌疑人无理、无据的辩解。在对嫌疑人的辩解式论证进行识别、分析和重构之后,侦讯人员就需要对这种辩解式论证进行评估和削弱,同时构建自己的论证。一、侦查讯问中论证的评估在侦查讯问中,对嫌疑人的辩解式论证进行评估就是对其可靠性进行评价,进而判定论证是一个好的论证还是一个坏的论证。论证的评估是对论证进行削弱的前提。对论证进行评估的基本原
3、则是所谓的充足理由原则。这一原则说的是提出一个观点就必须提供充足的理由来支持该观点。这一原则的规则是必须为观点相应的理由,理由必须是真实的,理由必须能够充分支持观点。其中,理由必须能够充分支持观点又可以分解为四条细则:一是理由与观点必须具有内容或语义上的联系;二是理由中的预设必须是真实的或者至少可接受的;三是从理由到观点中的同一词项或命题必须是在同一意义上使用的,不能模糊或者有歧义;四是从理由到观点的推理形式必须是演绎有效的或者归纳强的。违反这些规则,会犯无理由、理由虚假、推不出(包括无关联、不充分、含混、弱归纳和形式无效)的错误。由于充足理由原则就是针对论证而言的,所以,评估论证必须以充足理
4、由原则为基本原则。论证的两个基本要素是观点和理由,因此,评估论证可以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1观点是否明确。首先,是指观点所表达的命题内容是明确的:肯定什么,否定什么,主张什么,反对什么,必须旗帜鲜明,毫不含糊。这除了与观点提出者的思想、信念和思维习惯有关外,更与观点本身是否含有歧义以致让人误解有关。如果观点的内容不明确,就可能犯论题不清或论旨不明的逻辑错误。其次,是指构成观点的命题真假必须明确即观点提出者对观点的命题态度必须确定如一:如果认定某个命题真,必须时时处处认定该命题真;如果认定某个命题假,必须时时处处认定该命题假。如果观点的真假前后不一致,就可能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再次,是指观点在论
5、证中保持同一:不管论证过程如何复杂或涉及多少方面的问题,论证都要自始至终地围绕着既经确定的同一观点来进行。违反这一规则就犯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的错误。观点不明确而导致的逻辑错误统称含混性谬误。为此,在侦查讯问中,侦查人员可以这样问问嫌疑人诸如这样的问题:你到底想说什么?你是这样认为的,对吗?你到底是认为这个想法真,还是认为这个想法假?你到底想表达哪个意思?你这句话的意思到底是什么?等等。2语词特别是关键性语词的意义是否确定、无歧义。有些论证的观点的得出,依靠的是理由和观点中同一语词特别是关键性语词的不同意义,特别是歧义;此外,造成观点不明确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中包含的语词特别是关键性语词意义不明
6、确,甚至含有歧义。因此,必须考察论证中语词特别是关键性语词的意义是否确定,其中重点考察是否含有歧义。为此,首先要确定一段论证中的关键性语词,并对其进行分类或分层:关键性词语、定义较为充分的关键性词语、可做别种解释的关键性词语、在观点中出现的关键性词语。判定是否关键性语词,在于这些语词对于决定理由对观点额支持是否关键性的。其次,针对这些关键性语词,提出这样的问题:它们通常或可能是什么意思?它们实际上是什么意思?它们的这种使用合适吗?再次,考察这些关键性语词是否有歧义。语词含有歧义而导致的逻辑错误统称歧义性谬误。为此,在侦查讯问中,侦查人员可以问嫌疑人诸如这样的问题:你这句话中某个语词到底是什么意
7、思?这个语词是这个意思吗?我这样理解这个语词,对吗?等等。3观点是否明显错误或不可接受。虽然观点的真实性或可接受性是由理由来提供或保证的,但是,如果观点明显错误或不可接受,那么它将很难甚至不可能得到理由的支持。因此,如果观点本身明显错误或不可接受,那么这个论证就出现了硬伤而难以成立。观点明显错误或不可接受源于几个方面的因素:明显违背事实、明显不符合先行法律条文规定、明显与科学原理不符、形式上表现为一矛盾式。特别是观点本身包含矛盾的时候,观点的真实性自然大打折扣了。当然,并非所有观点中的自相矛盾都是明显的,有些甚至需要详细的分析才能发现。4观点能否接受不利证据或反例的考验。如果一个观点能够消解不
8、利证据的证伪,或者能够解释那些所谓的反例,那么,这样的观点的真实性或可信度自然大大增强。很明显,很多观点可能既能够得到其理由的支持,也可能受到一些不利证据的威胁,二者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如果理由对观点的支持度高于不利证据对观点的证伪度,那么这个观点无疑是值得相信的;反之,如果理由对观点的支持度低于不利证据对观点的证伪度,那么该观点的可信度就非常低了。当然,理由和不利证据对于同一观点之间的这种此消彼长的关系不是恒定不变的,它势必随着理由与不利证据在质与量方面的对比发生变化。5理由是否真实,或者至少可接受。这里所谓的理由是指一切用于支持观点的命题,包括已知的理由、省略的前提以及预设等。尤其要考察预设是否真实或可以接受,注意识别所谓的虚假预设谬误。理由是否真实,或者至少可接受取决于理由是否符合相关的事实、相关的法律条文和相关的科学原理。理由真实之所以重要,一是因为理由真实是确定观点真实的必要条件,如果理由不真实,那么观点的真实性就无法确定;二是因为论证的目的在于说服人接受或相信某个观点,只有真实的理由才有说服力或者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