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 程 施工 项 目管 理 目标 责 任书 为 了 全 面 履行 公 司与 业 主 方 签订 的 工程施 工项目合同, 经公司研究, 成立 工程项目经理 部,聘任 为项 目 经 理 部 经 理,公 司 总 经 理 与 项目经 理 部 经 理签订如下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一部分 管理目标 一、经济指标 1 、营业收入: 万元; 2 、实现利润: 万元,利润率为 % ; 3 、上交管理费用: 万元,上交管理费率为 % 。 二、运行管理目标 1 、工期 达到业主的工期要求。 2 、质量 (1 )单位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达到 100% ; (2 )本工程质量达到省(部)优工程目标; 3 、
2、贯标认证工作 (1 )贯标外审无严重不合格项; (2 )职业健康监护率 100% ,年新增职业病例0.15% ; 2 (3 ) 对环境污染控制率达到 100% ; 噪声、 污水、 大气污染物 排放达标率达到 100% ; 固体废物对环 境污染的防治率达到 100% ; 对井巷施工粉尘浓度检测合格率 80% 以上; 4 、安全管理: (1 )无工亡事故; (2 )杜绝重大交通、设备、火灾、触电、爆炸和中毒事故; (3 )亿元施工产值重伤率1 人、轻伤率5 人; 5 、成本费用控制:成 本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 以内, 其中: (1 )人工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 以内; (2 )材料费占营业
3、收入的比例在 % 以内; (3 )机械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 以内; (4 )其它直接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 以内; 其中:项目经理部生活和生产用临时设施费用控制在 万元内。 (5 )项目经理部管理费用控制在 万元以内; 其中:业务招待费控制在 万元以内。 第二部分 项目经理的责、权、利 一、项目经理的职责: (一) 履行公司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公司的所有义 务和责3 任,确保工程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保证达到业主满意。 (二)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 ,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正确处理国家、 企业 、 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做到合法经营。 (三
4、)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关于物资设备采购、 工程或劳务分包 招投标管理、 工程或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 资金管理、 安全管理 等方面的制度。 1 、 大宗材料采购招投标必须严格执行二十三冶办发 2007 19 号文关于印发二十三冶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招投标 监督管理 办 法 ( 试 行 ) 和 二 十 三 冶 监 察 发 2008 1 号 文 关 于印 发 二 十三 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第一,大宗材料采购合同估算价在 20 万元以上的采购活动 必须经过招投标程序。 禁止化整为零, 凡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进 行招标。 第二, 招投标过程中必须具备下列书面资料: 邀标书、 标的
5、 确定的市场调查书面报告、 投标人投标书、 评标会议记录、 评标 人评审意见、 评标结果、 项目经理部选择中标单位的书面决定书 。 第三, 项目经理部所有招投标活动必须报公司招投标监管中 心监管, 在公司审批后方能签订采购合同。 省内工程项目合同估 算值在 100 万元及以上的招标活动或省外工程项目合同估算值 在 500 万元以上的招标活动由集团公司招投标监管中心参与组 织评审和监管。 4 第四, 招投标过程必须建立台账、 编制目录、 形成书面档案 。 有关大宗材料采购招投标适用范围、 招投标方式、 开标、 评 标、定标、招标监督按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执行。 若有修改则按新的文件执行
6、 2 、 工程分 包 (包括 劳务) 必须严格执行二十三冶办发 2007 19 号文关于印发二十三冶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招投标 监督管理 办 法 ( 试 行 ) 和 二 十 三 冶 监 察 发 2008 1 号 关 于 印发 二 十 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和 二十 三冶建设集团工程施工项目分承包 与劳务分包管理的规定 。 第一, 工程分包 (包括劳务 ) : 凡单位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 ) 合同估算价在 10 万元及以上的, 劳务分包合同估算价在 10 万元 及以上的,必须执行招投标程序,禁止化整为零。 第二, 招投标过程中必须具备下列书面资料: 邀标书、 标的 确定的
7、工程预算分析资料和市场调查书面报告、投标人投标书、 评标会议记录、 评标人评审意见、 评标结果、 项目经理部选择中 标单位的书面决定书。 第三, 项目经理部所有工程 (劳务) 分包投标活动必须报公 司并经公司招投标监管中心审批后方能签订工程 (劳务) 分包合 同。 省内工程项目合同估算值在 100 万元及以上的招标活动或省 外工程项目合同估算值在 500 万元及以上的招标活动由集团公 司招投标监管中心参与组织评审和监管。 第四, 工程 (劳务) 分包招投标过程必须建立台账、 编制目5 录、形成书面档案。 有关工程 (劳务) 分包的招投标业务适用范围、 招投标方式 、 开标、 评标、 定标、 招
8、标监督按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要 求执行。 3 、工程(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必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 工程(劳务)分包队伍。 第一, 工程 (劳务) 分包队伍的选择必须符合 工程项目分 承包与劳务分包的 规定 ,只能选择 有相应资质的工程 (劳务) 分包单位。禁止自然 人分包。 第二, 工程 (劳务) 分包单位的劳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特 殊工种持证上岗率 100% 。 4 、遵守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第 一 , 严 格 执 行 集 团 公 司 财 发200813 号文关于印发二 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和公司 资金集中管理的相关文件, 项目经理部从业主方收取的工程进度
9、 款、 结算款、 工期奖 (或赶工奖) 及其他资金必须汇入公司指定 的集中管理银行账户。 第二, 公司根据审定的项目经理部当月用款计划将款项拨付 至资金支付专户,严禁项目经理部直接在收款专户上支付。 第三, 严格遵守公司关于项目经理部在主账户以 外的设立的 收款专用账户, 实行余额限量的实时归集管理制度, 对付款专用 账户接受公司限额管理制度。 6 5 、加强安全管理: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 项目安全管理 手册的规定,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 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并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 理。 (五) 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 建立各种专业管理体系并组织实 施。 (六
10、)进行公司授权范围内的利益分配。 (七)应及时做好与业主的月度工程量签复、工程变更调整、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结算和分包业务的各项结算工作。 (八)接受公司审计,处理项目经理部解散的善 后工作。 (九) 按照 二十三冶建设集团工程施工项目实施全面预算管 理的指导意见 的要求, 工程项目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 、 考核面达到 100% 。 (十) 负责各类计划和报表的编制, 真实、 及时、 准确地按系 统管理和有关规定报送给公司各有关部门。 (十一) 上交劳保基金: 工程专项劳保基金全额上交公司, 本 项费用不列入上交管理费范围,专项核算专项上交。 (十二) 以工资总额为基数的上交费用包
11、括养老保险金、 工伤 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 工会经费共 7 项,按公司规定计算并上交。 (十三) 按规定完成各项 资金上交任务, 并按期归还公司垫付7 的工程款。 (十四) 就地延伸施工项目或新项目的开拓, 其投标报价需报 公司审批确定,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开拓业务 万元。 (十五) 做好风险抵押金的收集工作。 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按月 在 工 资 中 扣 一 部 分 作 为 风 险 抵 押 金 或 按 公 司 规 定 另 行 交 纳 风 险 抵押金 万元。 (十六)其他职责。 二、项目经理的权力 (一)参与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工作。 (二)主持项目经理部
12、的工作。 (三) 生产指挥权: 项目经理有权按照法定代表人的授权, 根 据项目随时出现的人、 财、 物等资源变化情况进行指挥调度,对 于施工组织设计和网络计划, 在保证总体目标不变的前提下进行 优化和和调整。 (四) 人事权: 项目班子成员聘任、 奖惩、 考核、 解聘的建议 权; 对其他人员 (公司直派人员除外) 使用的决定权; 选用具有 相应资质劳务分包队伍的参与权。 (五) 财务管理权: 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 用。 1 、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有权安排目标成本费用的开支; 2 、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向公司建议项目内部员工的工资水 平、分配办法、分配原则和具体方案; 8 3 、在公
13、司授权范围内,推行计件工资、定额工资、岗位工 资和确定奖金(含工期奖)分配方案; (六) 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的编制、 审定按贯标程序相关规定 办理。 (七) 在公司授权范围内, 组织或参与设备、 物资、 材料的采 购, 选择机械设备的型号, 数量和进场时间, 对所购设备物资按 质量标准验收、检验。 (八)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 (九)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力。 其他班子成员按项目经理的分工履行职责。 三、项目经理的利益 1 、按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工资指导意见的规定享受项 目工资待遇。 2 、享受优质工程奖。工程项目达到省(部)优目标,项目 经理按集团公司现行规定享受优质工
14、程奖 。 3 、享受管理目标兑现奖。 4 、享受业务开拓奖。 5 、享受超额利润奖。 6 、公司规定的其他奖励。 其他班子成员按项目经理的分工享受相应利益。 9 第三部分 奖罚 按照考核结果, 公司给予项目经理部经理及其项目班子成员 奖罚兑现,奖罚办法明确如下: 一、 目标奖励办法 (一)目标奖励的计算 1 、计奖基数的确定: 计奖基数= 上交利费额提奖比例 2 、计奖时间系数= 实际工作月数/ 有效工期(总月数) 3 、 职务系数 确定的原则: 项目经理部经理职务系数为 “1”; 项目班子其他成员的职务系数为 0.5 0.8 ,由项目经理依据各 位班子成员的业绩情况向公司提出建议报经公司确认
15、。 4 、 目 标 奖 计 算 式: 目 标 兑 现 奖= 计奖 基 数 *职务系数*任职 时间系数 (二)目标奖励兑现的时间: 1 、经公司审计、考核确认完成各项目标,同时项目经理部 向业主方回收的资金和上交公司利费均达到 80% 以上, 给予兑现 70% ; 2 、工程结算完毕、工程款全部回收、工程项目债权债务清 理完成后再兑现余下 30% 。 二、 超额利润奖励: 1 、目标利费营业收入相应利费上交比例 2 、超额利润实际利费目标利费 10 超 额利 润奖 按公 司现 行办 法和 本责 任书 的约 定计 算分 配到项 目经理部班子 成员。 三、惩罚办法 1 、项目经理部未完成目标责任书规
16、定的利费上交目标,项 目经理及其管理班子成员的风险抵押金抵交不足部分; 2 、项目经理部若发生亏损情况,则按照二十三冶建设集 团内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 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 进行处理: 3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发生重伤、重 大人为机械事故按相关管理办法处罚; 4 、交工资料未及时归档扣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目标兑现 奖 1 5 万元; 5 、材料物资、工程或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的 扣目标兑现奖 1 5 万元。 四、项目经理及其班子成员兑现 奖计算公式 1 、 目标兑现奖= 目标奖+ 超额利润奖+ 业务开拓奖+ 优质工程奖 - 安全、质量罚款- 其他罚款- 已发奖金 2 、个人所得税由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各自承担。 11 第四部分 附 则 1 、本责任书定期由公司项目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考核。 2 、本责任书经法人或授权代表和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生 效, 工程交工验收、 结清款项、 保修期满、 目标责任奖惩完后失 效。 公司法人代表: 项目部经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