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北政法大学 200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供稿:研究生教育院 信息来源:西北政法大学 点击数: 11062 更新时间:2008-4-11 研究生论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8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17 号)、关于印发2008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学司200728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今年我校硕士生的招生计划、报考各专业的考试成绩、导师队伍、培养条件和社会需求等实际情况,我校按照教育部划定的二区最低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和录取办
2、法。现就做好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办法通知如下:一、复试录取的一般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和以人为本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自律意识;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复试程序的规范化和有效性,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各学院招生专业和导师的积极性;注重对考生德智体的全面考察并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方面的考核,坚持客观评价和择优录取;充分体现机会公平、标准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二、组织机构1、成立主管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管理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教育院。2、各有关学院成立本学院院长负责的领导机构,在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组
3、织实施本院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各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在学院领导下具体组织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 5 名本专业责任心强、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如果导师人数不足 5 人,可由本专业其他业务水平高的教师参加复试工作。另安排专门的复试记录秘书 1 名,负责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相关服务工作。各学院应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老师进行必要的政策、纪律培训。三、复试条件和复试范围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今年我校不接受校外调剂考生。2、符合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各招生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
4、附件 1)3、上线考生较多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严格按照各该专业招生计划的 1:1.2 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的范围;复试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专业,可以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接受报考我校其他专业考生调剂复试,并且与报考本专业第一志愿的考生按 1:1.2 的比例一同参加复试。调剂录取的考生占录取专业的招生名额。凡需要调剂的考生,须到研招办领取并填写调剂申请表,由调入专业导师审查后报研究生教育院备案。四、复试内容与方式1、专业课笔试:由我校自行命题阅卷,笔试时间为 3 小时;复试阶段各专业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西北政法大学 200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外语笔试、听力、口语测试。3、综合面试:包括
5、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和方法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并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遵循复试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给出评语和分数。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已毕业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加试的科目及参考书详见西北政法大学 200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为笔试,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五、成绩核算复试成绩占 40%。复试后考生的总成绩由以下
6、5 部分量化成绩合成:(1)初试总成绩60;(2)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 150 分);(3)外国语笔试、听力、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 10 分);(4)面试综合成绩(满分 35 分);(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 5 分计算;本科学历考生直接加 5 分),以上量化评分满分为 500 分。六、录取的原则和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的原则,按照不同招生专业的量化评分标准择优录取。凡复试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及格、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七、复试时间进程安排我校的复试工作于 4 月 21 日4
7、月 27 日期间进行,具体安排如下:4 月 21 日 报到、资格审查。4 月 21、22 日 体检4 月 23、24、25 日 专业课笔试,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4 月 26、27 日 外语笔试、听力、口语测试以上各项具体安排见附件。八、其他我校研究生招生办为受理复试结果投诉/申诉的机构;凡有投诉 /申诉者,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 7 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本工作方案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自 2008 年 4 月 11 日起实施。特此通告西北政法大学2008 年 4 月 11 日附件 1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备 注院
8、系名称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总分政治外语业务1业务2马克思主义哲学 285 37 37 56 56中国哲学 285 37 37 56 56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20 4949 74 74马克思主义发展史320 4949 74 7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320 4949 74 74001 哲学学院思想政治教育 320 49 49 74 74002 经济管理学院 政治经济学 325 50 50 75 75法学理论 320 49 4974 74003 刑事法学院法律史 320 49 4974 741、各专业复试分数最低要求系我校按照招生人数的120依总分从高到低确定的。2、 民族生复试分数线:复试人刑法
9、学 328 49 4974 74诉讼法学(刑事) 34149 4974 74民商法学 355 49 4974 74婚姻法 320 49 4974 74004 民商法学院诉讼法学(民事) 33549 4974 74经济法学 345 49 4974 74知识产权法 320 49 4974 7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34749 4974 74005 经济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33649 4974 74行政法学 325 49 4974 74宪法学 320 49 4974 74006 行政法学院军事法学 320 49 4974 74007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 335 49 4974 74008 政治与公共
10、管理学院 政治学理论32049 4974 74数不足120的专业复试分数线为总分 260分,单科 33/55分。复试人数超过120的专业复试分数线以该专业复试线为基础总分下延10 分。行政管理 320 50 5075 75警察法学 320 49 4974 74009 公安学院侦查学 320 49 4974 74010 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学 340 53 53 80 80011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法律硕士330 5050 75 75附件 2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附件 3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附件 4复试通知书附件 5复试政审表(点击下载) 附件 6复试时间进程安排时
11、间 事 项 地 点4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30考生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研究生教育院一楼4 月 21、22 日体检,体检费 70 元。(肝功化验务必于上午7:008:00 到院卫生所空腹抽血)校卫生所(北行政楼一楼)4 月 23、24、25 日 各专业 考生进行 专业面试。 见通知4月 23日晚 7:0010:00 同等学历考生加 试。研究生教育院三楼大教室4月 24日晚 7:0010:00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研究生教育院三楼大教室4月 25日晚 7:0010:00 各专业考生专业课笔试。 见通知4月 26日晚 7:0010:00 英语笔试。 见通知4 月 26、27 日 外语口语听力 测试。 见通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准考证、 毕业证(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参加复试,无证件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地点、分组等有关事宜见研究生教育院楼前公告栏。西北政法大学研招办2008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