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内蒙古民族大学团总支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新型人才培养的需要,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团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团总支在学校团组织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明确职责,规范工作,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建设纲要 、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共青团工作暂行条例以及学校党委、自治区团委的有关精神,结合各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考核内容以本年度工作要点为基本内容,综合考核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团费收缴、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建设、科技创新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指导院学生分会工作、社团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等工作。二、考核方法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目标考核+ 奖惩”的原则,
2、采取否决制与积分制相结合的办法。(一)一票否决1、团费上缴达不到规定标准2、无故不参加团委组织的有关活动3、发生严重损害共青团形象事件2出现上述任一情况的团总支取消其本年度评优资格。(二)目标考核(100 分)1、思想教育工作(15 分)(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有图片文字材料。 (3 分)(2)经常性地、有计划地对团员学生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党团基本知识和形势政策教育,国情和区情教育,优秀传统文化和道德法纪、基础文明教育等。 (6 分)(3)重视团员意识教育,团的知识学习效果好。 (
3、3 分)(4)做好团的宣传工作。 (3 分)2、组织建设(20 分)(1)团总支机构设置健全,并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总支成员的作用。 (3 分)(2)每年初有工作计划,平时有检查,年末有工作总结。 (3 分)(3)定期召开团支部书记会,传达落实上级精神并讨论、布置、检查工作。 (3 分)(4)认真组织团日活动,做到有方案、有图片、有总结,活动效果好。 (3 分)(5)认真做好团内统计、团员档案管理、团内奖惩,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3 分)(6)发展党员坚持“推优入党”制度,档案齐全。 (3 分)3(7)及时上报各种材料。 (2 分)3、科技创新活动(15 分)(1)成立院级科技创新活动小组和
4、专家指导小组,有比较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档案。 (4 分)(2)积极进行院级学术科技竞赛、学术报告、创新教育等活动。(每项活动加 1 分,最多 8 分)(3)积极组织参加“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按要求完成作品。 (3 分)4、社会实践活动(10 分)(1)建立院级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活动有计划、有总结。(3 分)(2)组织一支以上社会实践队伍,由指导教师带队开展“三下乡”活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参与率达 95%以上。 (4 分)(3)注意引导学生参与实践,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 (3 分)5、校园文化活动(10
5、分)(1)结合学院实际,积极开展健康、文明文体活动。 (3 分)4(2)积极开展富有民族特色、体现传统文化、凸显时代精神的活动。 (4 分)(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各项科技文化活动。 (3 分)6、指导学院学生会工作(10 分)(1)重视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2 分)(2)指导院学生会独立开展工作。 (2 分)(3)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到校学生会工作。 (2 分)(4)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开展工作。 (2 分)(5)院学生会各项工作卓有成效。 (2 分)7、社团活动(10 分)(1)本学院社团建设规范,各社团每年有工作计划、总结,开展活动资料保存完整、详实。 (5 分)(2)广泛组织学生参加社团活
6、动,累计参加社团活动的人数,达到所在院学生的 30%以上。 (5 分)8、青年志愿者活动(10 分)(1)本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建设规范,有章程、条例,每年有工作计划、总结。 (3 分)(2)与企业、街道、农村等进行结对,组织青年志愿者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援助服务活动,并建立活动档案。 (5 分)(3)积极配合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工作。 (2 分)5(三)奖惩部分1、奖励部分(1) 凡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或活动(活动有新意、有特色、有实效、有推广价值) ,每一项加 3 分,每个院最多可报 3 项,由团委最终认定是否加分。(2) 凡参加竞赛活动,获全国、区、校级(含以文号印发的社团活动)一、二、三
7、等奖,个人奖每人次分别加 10(8、6)分,6(4、3)分,3(1、0.5)分;集体奖每项加 12(10、8)分,8(6、5)分,5(3、2)分,凡跨院参加活动获奖者,给每个院加相应等级分。(3) 鼓励推广团的工作典型,全国、全区表彰先进典型(包括优秀团总支、团支部、团干部、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青年志愿者等) ,对典型所在学院分别加 10 分、6 分。(4)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信息宣传工作,凡被国家级、省(区)级、学校(党委宣传部、团委网络、团情快讯)新闻媒体采用的每一条信息分别加 15 分、10 分、2 分。(5) 每承办一项(次)团委交办的全校性活动加 10 分。(6) 校学生会成
8、员入党的当年每人次加 1 分。(7) 在校运动会上荣获精神文明奖单位加 5 分。2、惩处部分(1)团委要求上报的有关报告、报表、材料等,无正当理由迟报6或不报的,每次扣 2 分。(2)团委要求团总支负责人参加会议、活动,无正当理由未能参加的,每次扣 2 分。(3)学生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未及时上报一次扣 2 分,隐瞒不报的一次扣 5 分。其他特殊情况如需加减分,由团委研究决定。每年终,各团总支按以上考核内容进行自评,由团委组织人员进行考核。本考核办法各项评分均不设等级给分,只有达到考核内容的标准,就按设定分值给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 分以上) 、合格(6084分) 、不合格(60 分以下)三个等级。由团委择优授予“红旗团总支”或“先进团总支”荣誉称号,在每年“五四”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团总支,给予全校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