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关 于 组 织 2007 年 度 国 家 火 炬计 划 项 目 的 申 报 要 求根 据 科 技 部 关 于 火 炬 计 划 整 合 方 案 的 要 求 ,2007 年 的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包括 原 科 技 兴 贸 行 动 专 项 、原 国 家 重 点 科 技 成 果 推 广 计 划 (技 术 转 移 )专 项 。整 合 后 的 火 炬 计 划 重 点 从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化 示 范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和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化 基 地 (特 色 产 业 基 地 、软 件 产 业 基 地 、)的 创 新 活 动 、产 业化 组 织 和 服 务
2、 机 构 (科 技 企 业 孵 化 器 、大 学 科 技 园 、生 产 力 促 进 中 心 、技 术转 移 机 构 等 )的 能 力 建 设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化 人 才 培 训 和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国 际化 五 个 方 面 加 强 工 作 。围绕火炬计划“十一五 ”高新技术产业化及技 术创新环境建设重点任务,按照科技部科技计划总体部署,2007 年国家火炬计划将重 点 支 持 以企 业 为 主 体 ,市 场 为 导 向 ,产 学 研 结 合 的 国 家 和 地 方 重 大 、重 点 科 技 成 果 产业 化 示 范 项 目 ,重 点 支 持 面 向 国 际 市 场 、具 有
3、自 主 知 识 产 权 高 新 技 术 产 业国 际 化 项 目 及 重 大 专 题 集 群 项 目 ;重 点 支 持 国 家 高 新 区 、孵 化 器 、高 新 技 术产 业 基 地 、大 学 科 技 园 、生 产 力 促 进 中 心 、技 术 转 移 机 构 、国 际 合 作 服 务 机构 以 及 海 外 科 技 园 服 务 机 构 等 载 体 内 创 新 组 织 和 机 构 能 力 建 设 ,改 善 抚 育支 撑 环 境 和 产 业 提 升 支 撑 环 境 ,促 进 企 业 自 主 创 新 ,促 进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群 体 和 创 新 集 群 发 展 的 环 境 建 设 项 目
4、 。2007 年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分产业化项目申报和环境建设项目申报 2 两部分。现将具体申报要求说明如下:一、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项目申报1、产业化项目申报书封面标识说明: 国家和地方重大产业化项目:指国家 863 计划、支撑计划等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以及已列入地方政府或行业重大产业化目标的科技成果推广及产业化项目。出口示范项目:指实施“走出去” 战略,促 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出口结构调整的产业化出口示范项目。集群专题项目:是指地方政府明确支持的由多个企业联合承担、围绕优势产业或主导产业集群技术升级开展的专题项目。专题项目下设若干子项目,分 别由不同企业独立承担。集群重大专题项目应提供政府部门针对
5、该产业所做的未来 3 年产业发展规划。优先支持国家高新区、软件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集群项目。其他项目:指以上三种情况之外的产业化项目2、支持范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科学发展观要求,突出自主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以国家和地方重大、重点高技术研究成果为依托,以开发 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形成产业为目标。优先支持集成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优先支持环境、资源优化利用及新能源技术开发项目。优先支持对地方经济发展有引领和支撑作用的产业集群专题项目优先支持面向国际市场,具有核心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符合国家重点支持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 3 不支持单纯技术引进、高能耗、一般产品加工
6、、常规食品、保健品、饮料、基建等 项目。3、重点支持技术领域:电子与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计算机软件、网络产品、微电子及新型电子器件、光电子及新型元器件、通信设备及产品、广播与电视技术产品、 电子专用工艺生产设备和电子测量仪器。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医药生物技术、现代中药、化学合成药、轻工发酵技术、现 代农业技术。新材料及应用:高性能金属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有机高分子材料与精细化工材料、复合材料、生物医学材料、纺织新材料、环境友好材料。光机电一体化:先进制造设备及装置、先进工业装备、车辆、船舶等运输机械及关键零配件、机电基础件、控制系统及监控设备、自动化电力设备、工业 自动化仪器仪
7、表、医疗器械。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治理设备、水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设备、 环境监测仪器、环保药剂与材料、清洁生产、资源再利用与环境功能产品。4、申报要求在申报地注册、以市场导向、成果转化形成产业为目标的竞争性独立法人企业。项目技术产权明晰,技术水平高,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市场应用前景好。项目技术成熟:完成中试或鉴定,或已有小批量 4 生产;已获得相关行业生产许可,如行业权威部门的产品检测报告,特殊行业如药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 记证,通信、电力系统用产品的入网许可证,公安、消防、 计量、压力容器等行业许可证,化工类产品的环评
8、合格报告。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规模,达产销售收入 1000 万元/年以上。项目实 施原则上不超过三年。面向国际市场的项 目 应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核 心 技 术 和 较 好 的 出口 前 景 。集 群 产 业 化 专 题 项 目 应 是 有 助 于 推 动 特 色 产 业 形 成 集 聚 效 应 ,对 促 进 产 业 链 形 成 有 带 动 作 用 。承 担 单 位 应 是 集 群 中 核 心 企 业 或 龙 头 企业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有 一 定 的 产 业 基 础 和 较 好 的 筹 资 、信 贷 能 力 。二、国家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申报1、支持范围国家高新技术创
9、业服务中心、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大 学 科 技 园 、国 家 级 示 范生 产 力 促 进 中 心 、技 术 转 移 机 构 、国 际 合 作 服 务 机 构 、海 外 科 技 园 服 务 机 构等 创新 组织,以及从事技 术创新环境建设研究咨询的机构。2、支持重点环 境 建 设 项 目 重 点 支 持 产 业 集 群 公 共 技 术 服 务 平 台 构 建 及 创 新 服 务 组织 自 身 能 力 建 设 ;重 点 支 持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技 术 联 盟 的 形 成 ;重 点 支 持 高 新 技术 产 业 化 人 才 体 系 建
10、设 ;重 点 支 持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国 际 化 的 创 新 服 务 活 动 ;国内 国 际 技 术 转 移 以 及 其 他 服 务 于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的 活 动 。3、申 报 要 求 5 -在 申 报 地 注 册 的 独 立 法 人 机 构 ,成 立 时 间 两 年 以 上 。-机 构 具 有 完 善 的 服 务 机 制 管 理 办 法 和 管 理 规 章 ;具 有 面 对 行 业 或 产业 明 确 的 服 务 对 象 和 服 务 内 容 ;具 有 较 强 的 专 业 服 务 技 能 和 富 有 效 率 的 管理 团 队 ;已 有 较 为 成 功 的 服 务 案 例 。-项
11、 目 具 有 共 享 、公 平 、开 放 等 公 共 特 性 ,对 产 业 技 术 提 升 和 集 群 创 新有 较 强 的 示 范 、带 动 和 促 进 作 用 ,共 享 机 制 及 服 务 模 式 合 理 可 行 ,能 产 生 较好 的 社 会 效 益 。-项 目 实 施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两 年 。-地 方 有 相 应 的 配 套 资 金 支 持 。-原 则 上 不 受 理 正 在 执 行 、尚 未 验 收 的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环 境 建 设 项 目 单位 申 请 项 目 。-不 支 持 单 纯 网 站 建 设 ,不 支 持 机 构 综 合 服 务 管 理 业 务 建 设
12、,不 支 持 国家 政 策 未 明 确 支 持 的 业 务 建 设 。三、关于火炬计划国际化(原科技兴贸行动专项)项目申报的说明按照 2006 年科技部关于科技兴贸工作纳入火炬计划,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支持的要求,2007 年科技兴贸项目作为火炬计划国际化的重要内容纳入火炬计划统一申报。2007 年火炬国际化项目重点支持出口示范项目和国际化环境建设项目两类。出口示范项目的申报按照火炬计划产业化项目格式申报,并在申报书封面上注明“ 出口示范” 项目类别标识 。国际化环境建设项目申报按照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申报书格式申报,并在申报书上注明项目所在出口基地名称或服务的海外科技园名称。1、出口示范
13、项目申报要求-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有 较 强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低 能 耗 ,无 6 污 染 项 目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具 有 较 高 品 牌 竞 争 力 和 良 好 的 国 际 市 场 前 景 的出 口 项 目 ;-技 术 领 先 ,在 促 进 产 业 集 群 发 展 和 外 贸 增 长 方 式 转 变 方 面 发 挥 显 著示 范 带 动 作 用 的 项 目 。2、国 际 化 环 境 建 设 项 目 申 报 要 求-符合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要求。-重点支持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科技兴贸重点城市开展的出口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国际合作依托机构的服务平台项
14、目、为海外科技园提供支撑服务的平台建设项目以及科技兴贸政策措施研究项目。3、申报渠道火炬计划国际化出口示范项目和国际化环境建设项目仍然按照原科技兴贸工作渠道申报。四、关于技术转移(原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申报的说明根据科技部 2007 年火炬计划统筹方案,原国家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作为技术转移专项纳入火炬计划管理,技术转移是促进和加强中国技术市场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2007 年技术转移项目申报按照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申报书格式申报。1、 申报要求-符合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申报要求。-重点支持以 技 术 转 移 促 进 服 务 为 主 营 业 务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专业 类 技
15、术 转 移 机 构 和 公 共 类 技 术 转 移 服 务 机 构 。包 括 大 学 、研 究 院 所 、国 民 7 经 济 领 域 重 点 行 业 设 立 的 技 术 转 移 推 广 机 构 以 及 为 本 地 区 、本 行 业 提 供 集成 公 共 服 务 的 综 合 技 术 转 移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机 构 。-优 先 支 持 国 家 或 行 业 已 认 定 的 技 术 转 移 推 广 示 范 机 构 。2、支持重点-促 进 重 大 、重 点 科 技 成 果 的 转 移 、转 化 项 目 ;-促 进 产 学 研 结 合 的 行 业 共 性 、关 键 技 术 转 移 项 目 ;
16、-促 进 我 国 与 国 际 间 的 技 术 转 移 项 目 ;-为 本 地 区 、本 行 业 搭 建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提 供 技 术 经 纪 服 务 、开 展 专 业人 才 培 训 等 项 目 。3、申 报 渠 道技术转移项目申报按照技术市场管理渠道申报。五、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书、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产业化项目附件材料主要包括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或批文、入网证、登记证、环 保证明,高新技术产品认证证书、专利授权、鉴定成果、销售合同、用户报 告、出口报关单据等。环境建设项目附
17、件材料主要包括机构服务运营管理办法或规章、地方资金匹配证明、技术转移或服务合同等。4、申报纸制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公章。通过中 央 部 门 科 技 司 (或 相 关 部 门 )申 报 的 产 业 化 项 目 ,按 属 地 化 管 理 原 则 ,项 8 目 承 担 单 位 应 先 将 申 报 材 料 抄 报 地 方 科 技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盖 章 备 案 。5、材料装订:按照项目申报书、可研报告、相关附件顺序,用 A4 纸按照各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要求装订。四、申报程序及要求1、项目申请单位或机构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通过主管部门报送各省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
18、设兵团科技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通 过中央部门申报的产业化项目报送中央部门的科技司。2、各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央部门科技司应组织专家对上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排序后,将上报项目纸制材料、相应的电子文件以及项目汇总表函送科技部。五、软件下载和电子文件上报1、项目申请单位登陆网站()-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 选择“ 火炬计划”,下载相应软件并填写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项目、环 境建设项目申报书。申请材料及电子数据报送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2、各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科技部计划司下发的“用户名和登陆密码”登录 科技部申 报系统,将汇总上报项 目的电子数据上报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六、申报材料寄送、 联系方式及技术咨询1、纸制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复兴路 12 号 C 座 3 层 科技部火炬中心项目受理处通讯:北京 3823 信箱 邮政编码:100038联系人:杨彦玲 010-63923533 2、申报咨询:王德花 010-63923522 9 软件咨询:王宇彤 010-63923592 3、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科技部信息中心 010-5888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