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8 页北京工商大学关于修订 2010 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指导思想根据北京建设成为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世界城市目标定位,以学习探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意见稿为契机,在保持既往专业培养方案连续性的基础上,北京工商大学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启动修订 2010 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各项工作,促进 2010 年学分制改革,提高我校本科生的培养质量,适应社会特别是首都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培养德才兼备、知行合一、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二、修订的基本要求
2、(一)修订范围本次修订主要针对我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统招本科专业。依据“厚基础、宽口径、重应用”的原则,专业名称按照教育部专业目录规范设置,在专业之下不设专业方向。各专业不再制定分专业方向的教学计划。(二)主要目标各专业围绕学校总体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结合我校学科专业应用性、服务性的特点,针对未来 3-5 年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特别是首都经济发展对人才知识结构和素质提出的新要求,进行科学预测,并结合本专业办学实际和特色,确定本专业培养目标。实施注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宽口径大类培养模式,即在学科大类(或学院)内实行低年级的通识教育及基础教育和高年级宽口径的专业教育。注重知识、素质、能
3、力协调发展,精心搭建公共基础课平台和学科基础课平台,夯实基础。以整合课程内容与优化课程体系为重点,精简学时,给予学生更多的自主学习时间,给予学生更多的选择和个性发展空间,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三)修学年限第 2 页 共 8 页全日制统招本科生修学年限为 4 年。提前修满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完成我校培养要求的学生,经批准可以提前 1 年毕业。未能在 4 年内如期完成学业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延长 1-2 年继续攻读。修学年限累计达到 6 年的学生不能再获延期。(四)培养方式结合导师制与班主任制度:导师引导学生的专业学习,教育学生全面发
4、展;班主任配合学院进行学生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三、学分及课程的具体设置(一)学分学时限定学生在毕业审核时必须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应选学分。工科类专业毕业学分原则上不少于 182 学分,非工科类专业毕业学分原则上不少于 170 学分,其中:1工科类专业的理论教学(含实验的理论教学包括在内)为 145 学分,非工科类专业为 141 学分。理论教学(含实验的理论教学包括在内)总学时,工科类专业严格控制在2470 学时以内,非工科类专业严格控制在 2400 学时以内,周学时为 22-26 学时。2工科类专业集中实践环节为 31 学分,非工科类专业集中实践环节为 23 学分。工科类专业实践教学时间(含
5、集中实践环节、实践课、理论课中的实验、上机)原则上不少于42 周,非工科类专业实践教学时间(含集中实践环节、实践课、理论课中的实验、上机)原则上不少于 34 周。3各专业教学计划第二课堂设置总学分为 16 学分,包含素质教育专项课程(必修)6 学分与思想教育等(选修)10 学分。(二)课程设置1课程体系框架本科生课程由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组成。(1)第一课堂。学业必修课程与学业实践环节为必修,学业必修课程包含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与专业课。必修的学业实践环节包括集中实践环节(实习、设计、论文、军训等) 、实践课及各类课程的实验、上机等。将学科基础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以及通识教育课程(哲学与社会科学
6、、文化与艺术、体育与心理健康等)统一归口选修课程。(2)第二课堂。素质教育专项课程(必修)和各类活动设置不变。第 3 页 共 8 页表 1 2010 级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计划第一课堂 第二课堂学时学分 类别 课程(活动)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工科类专业 非工科类专业 安全素养课程 1 17 1 学生处课程性质 课程类别 课程内容学分 比例 学分 比例 健康心理学 1 17 2 学生处公共基础课 72 50% 59 42% 职业生涯规划 1 17 3 学生处学科基础课 23 16% 26 18% 形势与政策(1)(2) 2 172 4-5 宣传部学业必修课程 专业课 12 8%
7、14 10%素质教育专项课程(必修)大学生就业指导 1 17 6 学生处集中实践环节(实习、设计、论文、军训等 )31 23 思想教育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诚信教育、廉洁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必修学业实践环节 实践课各类课程的实验、上机 社会实践 二、三学年的假期社会实践创新实践 个人或团体获校级(含)以上奖励(论文、竞赛等)选修 选修课 38 26% 42 30%公益劳动 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1 周)小计 176 100% 164 100%各类活动(选修)参加学术讲座 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讲座注:1学分及比例根据学分学时限定要求推算,因各专业公共基础课设置有所不同,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
8、、专业课的比例可在5%以内浮动。2各类课程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必须含有一定比例的实践内容或实践课程;3第二课堂的社会实践可以是非专业社会实践。第 4 页 共 8 页2开课要求(1)本科生课程设置调整是 2010 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的重要内容。必修课中学科基础课覆盖的知识面及专业必修课的深度,应能够反映本专业发展的知识水平,并符合相应人才知识结构的要求。(2)课程名称及类别设置应合理、规范,能够满足与国外同一层次大学做学生交换、学院交流之用。(3)严格执行一门课有两个以上老师讲授的规定,教师每学期开课门数原则上不超过2 门(不含公共实验课、艺术类课程) 。(4)各专业应严格控制学业必修课程(学科
9、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的学时。(5)第一课堂中,非工科类专业的选修比例为 30%,工科专业的选修比例为 26%。各专业按 1.2-1.5 倍列出的学业限定学科选修课程,指导学生分类选课。(6)2007 级开始设置的学科基础复合选修课(经济学导论、管理学概论、会计与财务管理、金融学概论、现代科学与技术概论、系统工程与分析方法导论、现代电子科学与技术)不再单列。(7)单门选修课程的修学人数,工科原则上不得低于 30 人,非工科原则上不得低于40 人。招生规模较小的本科专业,当修学人数达到专业年级学生数 60%时,选修课程即可开设。基于人才培养创新模式探索的课程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开设最低
10、15 人的选修课。(8)跨院系的课程应积极进行协调,避免出现学时和学期安排不合理、跨院系课程开设不出等问题。(9)经教务处审批的培养方案所列选修课程,因为选课人数限制而不能开设时,学生在教务处的组织下,可到与我校签署学分互认协议的高等学校选修此课程,学校承认学分。3教学计划的有关说明(1)公共基础课思想政治理论类课原则上应减少理论讲授,增加实验课时。第 5 页 共 8 页表 2 全校必修的公共基础课课程设置及安排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其中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开课对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51 3 文 1 理工 2 法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各专业思想道德修养 34 2 1 法学院( 马
11、克思主义学院) 法学专业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4 2 文 2 理工 3 法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各专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51 3 文 3 理工 4 法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各专业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8 4 文 4 理工 5 法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各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 34 2 实验 34 1-6 节假日 法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各专业大学英语(一、二、三、四) 684 44 1-4 外国语学院 各专业(英语专业除外)体育(一、二、三、四) 344 24 1-4 体育部 各专业高等数学(上、下) 852 52 1-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工科各
12、专业微积分(上、下) 68+51 4+3 1-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经管类各专业线性代数 51 3 2 或 3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经管工各专业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51 3 4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经管工各专业大学数学 68 4 1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艺术、新闻、法学、英语等专业大学物理(上、下) 68+51 4+3 2-3 机械工程学院 理工类各专业物理实验(一、二) 34+17 2+1 实验 34+17 2-3 机械工程学院 工科类各专业C 语言程序设计 68 4 上机 34 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机械、信息类专业VB 程序设计 68 4 上机 34 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13、 化工、材料类专业数据库应用基础 68 4 上机 34 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经济、商学院各专业计算机文化基础网页设计技术 68 4 上机 34 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艺术、新闻、法学、英语各专业大学语文 34 2 1 或 2 艺术与传媒学院 各专业(新闻、英语专业除外)军事理论 34 2 1 学生处 各专业第 6 页 共 8 页(2)跨学院必修学科基础课各专业在培养方案中设置、调整跨学院必修学科基础课,需与开课单位协调并将2010 级跨学院课程(非校定必修课)设置确认书随培养方案提交。表 3 跨学院开设的部分必修学科基础课课程设置及安排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其中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14、 开课对象电工电子学 85 5 实验 17 4 或 5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工科非电类和化工 类各专业电工电子学及课程设计 51 1 周 31 5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化工类各专业工程制图 51 3 上机 6 1 或 2 机械工程学院 工科非机类各专业微观经济学 51 3 实验 4 2 经济学院 经管类各专业宏观经济学 51 3 实验 4 3 经济学院 经管类各专业管理学 51 3 3 或 4 商学院 经管类各专业会计学 51 3 实验 6 3 或 4 商学院 经管类各专业统计学 51 3 实验 8 3 或 4 经济学院 经管类各专业企业资源规划实践 文科实践中心 经管类各专业企业管理实践
15、34(2 选 1) 2 实验 34 5 商学院 经管类各专业经济管理综合实验 34 2 实验 34 6 文科实践中心 经济学院各专业(3)实践环节各专业在培养方案中设置、调整集中实践环节,需与开课单位协调并将2010 级集中实践环节设置确认书随培养方案提交。在保证实践教学比例的前提下,不能为了削减总学时将实验课列入集中实践环节。非工科类专业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比例原则上为 8:2,专业主干课程加入实践学时或单独设立实践类必修课程(非集中实践环节) ,并设置多元化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工科类专业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比例原则上为 7:3。工科非机类各专业的金工实习可采取集中或分散形式。表 4 集中实
16、践环节安排课程名称 总学时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开课对象金工实习(一) (二) 4 周 3、5 工科实践中心 工科机类专业金工实习 2 周(讲课 17,上机6) 4 或 5 工科实践中心 工科非机类各专业电子工艺实习 1 周 5 工科实践中心 工科非电气信息类各专业电子工艺实习 2 周 6 工科实践中心 工科电气信息类各专业认识实习、生产实习 2-4 周 6 或 7 各院系 工科各专业第 7 页 共 8 页社会实践或专业实习 4 周 4-7 间或假期 各院系 非工科各专业军训 2 周 1 学生处 各专业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17 周 7 或 8 各院系 各专业(4)跨学院选修课各专业在培
17、养方案中设置、调整跨学院选修课程,需与开课单位协调并填写2010 级跨学院课程(非校定必修课)设置确认书 。各专业在培养方案以外设置、调整全校选修课程,需填写2010 级培养方案外选修课计划安排表随培养方案提交。培养方案中已有选修课程的,不能再申请开设培养方案外选修课。四、组织流程(一)院(系)工作1调研国内外高校同类专业的培养方案各专业 2010 级培养方案调研分析报告为新培养方案附件 1。在境内“211”高校中,选择 2 个最具借鉴价值的同类专业(不同学校)的培养方案并做简要分析。在境外一流大学(境内外任一世界一流大学排行榜前 100 名;条件确不满足的,可放宽至 150 名-200 名)
18、中,选择 2 个最具借鉴价值的同类专业(不同学校)的培养方案并做简要分析。2起草 2010 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文本各专业起草 2010 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及课程简介中、英文两份文本,各学院(系)领导小组组长按照教务处修订培养方案的文件要求进行审查。3公开听证修订方案以院(系)为单位召开培养方案修订听证会。本专业的校内专家学者、校外专家学者、业界资深人士及毕业生代表共同参与听证,比例为 3:3:2:2。毕业生代表中,本科毕业后工作时间不低于 3 年者、硕士就读时间不低于2 年者或在读博士者比例为 1:1。教师代表、在校生代表列席听证会。听证报告为新培养方案附件 2。听证会的时间、地点需提
19、前 1-2 天通知教务处,教务处将派工作人员参加。4组织各专业师生座谈会各院(系)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主持召开各专业师生座谈会。起草培养方案的教师听取学生对课程设置及时序、课时量等的意见和建议。5境外专家评审培养方案第 8 页 共 8 页各专业邀请 2 名以上境外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评价,将英文的课程简介作为参考文本一并发给专家。境外专家评审表为新培养方案附件 3。6上报 2010 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定稿经过调研、讨论、论证、修改等环节,向教务处上报院(系)审核的培养方案。7完成 2010 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后期修缮根据北京工商大学 2010 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日程安排,各院(系)于5-6 月间与教务处共同完成 2010 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后期修缮工作,包括局部调整、清样校对等。8总结 2010 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根据北京工商大学 2010 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日程安排,各院(系)于 6月上旬完成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总结。(二)日程安排待定。北京工商大学教务处二一年三月廿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