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合肥市科技创新专项基金 2007 年度高新技术产业化有偿资金申报指南为加快合肥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的实施,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根据合肥市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试行)(合政200742 号)和 合肥市科技 创新专项基金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试行)(合创新办2007 4 号),制定本 申报指南。经合肥市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批准,2007 年市科技创新专项基金中安排 5500 万元有偿使用资金作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有偿资金,通过自主申报、公开受理、差额评审,以委托贷款的方式投放。此次申报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
2、注册在本市区域内的企业(不分所有制以及隶属关系)。二、申报企业基本条件1.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优先支持列入“合肥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的企业。2. 企业产权明晰,经营管理规范,资信状况良好,有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3. 具有一定产业规模,主导产品市场前景广阔,经过扶持,企业年上缴税金增幅达 20%以上。2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申报企业已获得 2006 年度高新技术产业化有偿资金支持或获得市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资本金投入。三、支持范围及资金安排(一)先进制造业:重点面向汽车、工程机械和装备制造业及配套零部件,安排 1200 万元:其中 600 万元 1 户,300 万元 2
3、户。申报企业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2006 年度销售收入 2000 万元以上(含 2000 万元);2. 2006 年度上缴税金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二)光机电一体化:安排 1600 万元:其中 600 万元 1 户,500 万元 1 户,300万元 1 户,200 万元 1 户。申报企业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2006 年度销售收入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2. 2006 年度上缴税金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三)电子信息与软件产业:安排 1400 万元:其中 400 万元 2 户,200 万元 3
4、户。申报企业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2006 年度销售收入 800 万元以上(含 800 万元);2. 2006 年度上缴税金 40 万元以上(含 40 万元)。(四)新材料产业:安排 700 万元:其中 400 万元 1 户,300 万元 1 户。3申报企业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2006 年度销售收入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2. 2006 年度上缴税金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五)高效节能与环保产业:安排 600 万元:其中 400 万元 1 户,200 万元 1 户。申报企业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5、 2006 年度销售收入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2. 2006 年度上缴税金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申报结束后,如果个别产业未达到差额评审比例要求,市创新办可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申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四、申报及评审程序(一)申报材料申报企业报送申报书及附件一式 7 份,附申报书电子版。申报书按附表格式及填表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随申报书报送的附件: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 2005 年、2006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3. 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认证文件复印件;列
6、入“合肥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的企业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 2006 年度完税税票原件(备查)及复印件;5.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形式审查4市创新办对申报企业按指南规定的条件进行形式审查,确定参加差额评审的企业。(三)差额评审1. 由参加评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作演讲及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 由评审委员会按评分标准当场打分,去掉 1 个最高分和 1 个最低分后按总得分高低确定企业排序并当场公布;3. 市创新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企业担保落实情况,将评审结果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公布受助企业名单,并签订责任状。(四)资金投放高新技术产业化有偿资金委托合肥市创新科技风
7、险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以委托贷款形式投放,贷款期限为 2 年,利率按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执行。具体操作方式由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手续,各受助企业须提供相应的保证或抵押等形式担保。在办理贷款手续前,各受助企业应向承办方交纳贷款额的 2的风险保证金,作为落实责任状规定的职责的保证。(五)年度考核在受助企业使用资金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对受助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和经济效益实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创新办,对实现贷款合同经济效益目标,并提前或按期还款的企业,返还 50%利5息并给予企业主要负责人贷款额度 2%的奖励;对完不成贷款合同经济效益目标或不能按期还款的企业,其原交纳的风险保证金不再返还,2 年内不得申报市科技创新专项基金。各受助企业应予以积极配合。(六)申报受理截止日期:2007 年 6 月 5 日止。受理地点:合肥市花园街 4 号科技大厦 17 楼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申报受理电话 马红 2675471业务咨询电话 黄伟 3537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