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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重点47291new.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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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考点14、纯粹风险(什么好是纯粹风险、投机风险p10、p24)纯粹风险纯粹风险(Pure Risk ):指只有造成损失而无获利可能性的风险。如火灾、水灾、车祸、坠机等。纯粹风险能够预测,是风险管理的主要对象。 投机风险:投机风险:是既可能造成损失又可能产生收益的风险。如股市行情变动、商品价格涨落、赌博等。对此风险保险公司一般不予承保。两者的关系:(1)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的共存性;(2) 、一般而言,纯粹风险所致的损失是绝对的,投机风险所致的损失是相对的。 (3) 、纯粹风险更适用于大数法则;(4) 、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可保风险是纯粹风险,不能是投机风险。 )考点 3

2、、再保险(什么是再保险 p35、职能和作用 p227)( 1)定义:再保险)定义:再保险(Reinsurance)又称为分保险。保险人将原承保的部分或全部保险业务转让给另一方承担的保险。是对保险人的保险。是第二次风险转嫁。(2)再保险的基本职能是分散风险。(3)再保险的作用:第一;分散风险,比卖巨额损失,保证公司的财务稳定性。第二,扩大承保面,增加业务量,促进原保险业务的发展。考点考点 4:共同保险:共同保险 p35共同保险共同保险( Insurance )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同时承保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而保险金额之和不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共同保险和再保险的相同点:

3、投保人仅需与某一个保险公司解除,不必与各保险公司分别接洽;不同点:反映的保险关系不同:共同保险反映的是投保人与各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直接的法律关系,类似原保险;而再保险反映的是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再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并不发生直接的关系。对风险的分摊方式不同:共同保险的各保险公司对其承担风险责任的分摊是第一次分摊。而再保险则是对风险责任进行第二次分摊,也即共同保险是风险的横向分担,在保险是风险的纵向分担。考点 17:保险的功能(职能)是什么?P36(1)分散风险与转移功能(2)* 经济补偿与给付功能(保险的基本职能)(3)资金融通功能(4)社会管理功能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定值保

4、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将保险标的价值事先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作为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适用于不容易确定价值或变化较大的物品,如字画、古玩等。不定值合同只载明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而未载明其保险价值的合同。如财产保险,以财产的实际损失为赔偿原则。考点 12:投保单 p56投保单投保单(Application Form)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由投保人如实填写。内容一般包括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地址、保险标的、投保险种、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等。 保险单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订立正式保险合同的一种书面文件。由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是保险双方

5、当事人确定权利义务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索赔、保险人理赔的主要依据。保险凭证保险凭证( Insurance Certificate)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的书面文件。不载明保险条款,是种简化的保险单。考点 12:暂保单 p56暂保单暂保单(binding Slip)或临时保单。是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未订立之前,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向投报人签发的临时凭证,证明保险人已同意投保。它与保险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期效短,通常为 30 天,在正式保险单签发前自动失效,常以书面形式。暂保单通常在发生下列情形是可能会签发: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受经营权限或经营程序的限制,需要经过保险公司批准,在为批

6、准前,以暂保单为保险凭证;保险代理人承揽到保险业务后,暂时还没与保险人办妥保险单前,向投保人开出的临时证明;正式保由有微机统一处理,而投保人又需要保险证明时。二、保险合同要素(Essential Elements of Insurance Contracts )1.保险合同主体 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人(Insurer)又称承保人。是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规定只有法人才能成为保险人(保险公司)。投保人(Applicant)又称要保人。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自然人和法人均可成为投保人。投保人具备的条件:一是

7、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二是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2、保险合同关系人考点15:被保险人(Insured)p52:(1)定义:是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可以为同一个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个人。(2)被保险人必须在保险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被保险人的名字以变更保险合同条款的方式确认被保险人(用于财产的承租人或受托人)采取订立多方面适用的保险条款确认被保险人受益人(Beneficiary):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

8、保人指定受益人是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如果被保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受益人可由被保险人的监护人指定。 受益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3、保险合同辅助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 (Insurance Agent):是保险人的代理人。根据保险代理合同或授权书,向保险人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并以保险人的名义办理保险业务的人。保险代理属于委托代理。特点是:(1)保险人对保险代理人越权代理行为也要承担民事责任,除非为恶意串通;(2)保险代理人在代理业务范围的内所知道或应知道的事宜,均可推定为保险人所知;(3)保险代理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合同形式。保险经纪人(Insurance Bro

9、ker):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人。是投保人的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的特征:(1)保险经纪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并经过登记注册取得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2)保险经纪人由于过失或疏忽造成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损失的,保险经纪人要承担赔偿责任;(3)保险经纪人完成其居间行为后,是向保险人而非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取报酬;代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索赔时,佣金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考点 21:责任免除(除外责任)p54、p63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条款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责任免除也叫除外责任,是指在合同中列明的保险人不予承担的保险赔偿和保险金给付

10、责任。或者保险标的的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所导致的结果,保险人不予承担的责任。责任免除:是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风险项目。如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致保险标的损失、损失巨大并且无法计算的风险项目等。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基本的责任免除项目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基本的责任免除项目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或纵容行为所致保险标的损失,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或纵容行为所致保险标的损失,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特定的责任免除项目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所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

11、特定的责任免除项目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所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引起的损失;堆放露天或罩棚遭受暴雨、暴风造成的损失;地震造成的损失等。不善引起的损失;堆放露天或罩棚遭受暴雨、暴风造成的损失;地震造成的损失等。考点 2: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 p65-66(1)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或关系人的变更,而不是保险人的变更。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大都是有保险标的的权利发生转移而引起的,因而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更实际是保险合同的转让。(2)在财产保险中,保单的转让通常是因保险标的所有权发生转移而发生的。一种是转让必须得到保险人的同意。另一种规定是允许保单随着保险标的的转移而自动

12、转移,不许征得保险人的同意。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一般属于这种情况。法师运输保险,其保险利益及恶意转移,换句话说,饭榆树保险期保单可以随物权的转移而背书转移。在人身保险中,保单一般不需要经过保险人的同意即可转让,但在转让后必须通知保险人。考点10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之间的经济联系,并为法律所承认的、可以投保的一种法定权利。)考点:5 保险利益的必要条件:p77(1)必须是合法的利益,即必须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2)必须是确定的利益,是客观存在的、可实现的利益,不是仅凭主观推断、臆想可能获得的利益。(3)必须是经济利益,可通过货币计量。考点:责任保险的主要种类

13、p195根据保险合同的效力不同:自愿责任保险和强制责任保险;根据责任保险承保的对象不同:企事业单位责任保险、个人责任保险;根据业务内容不同: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环境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第三者之责任保险。考点:责任保险的法律依据 p79保险责任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民事损害引起的经济赔偿责任或经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应民事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为民法 。一、最大诚信原则(1)含义:保险当事人在订立、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要诚实守信,不得隐瞒有关保险活动的任何重要事实,同时信守合同缔结的认定与承诺。(2)内容:考点:告知 p85告知(Disclosu

14、re)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缔结前和缔结时以及合同有效期内就重要事实向对方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包括投保人的告知和保险人的告知。保证(Warranty)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对某种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存在或不存在的允诺。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就某一思想对保险人所作的担保。违反保证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考点:弃权与禁止反言p88弃权(1)定义指保险人放弃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或保证条款而产生的解约权或抗辩权,保险人一旦弃权,则不得重新主张该项权利。(合同一方以明示或默示的形式表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原因一是由于疏忽,二是基于扩大业务。(2)弃权的条件(详见 p88)禁止反言

15、(1)定义:指保险人明知有影响保险合同效力的因素或者事实存在,却已其言辞或行为误导不知情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相信保险合同无瑕疵,则保险人不得再以该因素或者事实的存在对保险合同的效力提出抗辩,即禁止保险人反言。禁止反言是以保险人欺诈或者致人误解的行为为基础。(合同一方放弃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便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该种权利。)弃权与禁止反言主要是约束保险人。(2)适用情形(详见 p89)损失补偿原则p961.一般原则 含义: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而充分的保险赔偿,用于弥补被保险人因其保险标的遭受损失而失去的经济利益,被

16、保险人不能因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从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应正好填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通过补偿,使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在经济上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不允许被保险人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损失补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通过补偿,使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在经济上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不允许被保险人因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损失补偿的使用范围是价值补偿,适用于财产保险,人身医疗中的医疗费。损失补偿以保险责任内的损失发生为前提,即有损失才有损失赔偿,无损失则无赔偿。(详见p97-p100) 目的:真正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避免将

17、保险演变为赌博行为;防止诱发道德风险的发生。 实现方式:现金赔付、修理、更换和重置。 特征: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险金额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在重复保险的条件下,采用分摊原则。派生原则一、考点:代位追偿(1)含义: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退订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实质:保险人一方面替代加害人向被保险人赔偿,另一方面取得替代被保险人地位向加害人索赔的权利。目的:维护补偿原则,防止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得到双重赔偿(既从保险人处得到赔偿,又从第三者处

18、得到赔偿);有利于被保险人迅速得到经济赔偿;有利于维护保险人自身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条件:保险标的的损失必须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事故的发生必须由第三者承担责任;被保险人要求第三者赔偿;保险人必须事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保险人只能在赔偿金额限度内行使代位求偿权;只适用于财产保险,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内容:权利代位:即追偿权的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idsanzhe责任倒置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物上代位: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标的的所有权。物上

19、代位主要通过委付: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将保险标的物的一切权力连同义务转移与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赔偿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条件:必须以保险标的推定全损为条件;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必须经保险人同意;委付不得附有条件;委付应是保险标的的全部。代位求偿与委付的不同:代位求偿始终纯粹的追偿权,委付承担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和义务;代位求偿中,保险人最多只能取得保险赔偿金额范围内的权利,委付中,保险人享有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力,可以接受大于赔偿金额的利益。 人身保险定义人身保险定义 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 ,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残疾、当被保险人

20、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残疾、年老等事故或保险期限满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年老等事故或保险期限满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是区别是区别于财产保险的一类保险业务的总称。于财产保险的一类保险业务的总称。 人身保险特征人身保险特征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身体,难以用货币计量,其保险金额按预约给付,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身体,难以用货币计量,其保险金额按预约给付,而不是损失补偿。而不是损失补偿。保险金额确定的依据:在双方约定的基础上依照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的能力确定。保险金额确定的依据:在双方约定的基础上依照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的能力确定。

21、保险期限:一般是长期保险。保险期限:一般是长期保险。基本职能:保险金给付职能,而不是经济补偿职能。基本职能:保险金给付职能,而不是经济补偿职能。考点:人身保险主要分类考点:人身保险主要分类1、 按保险范围分类按保险范围分类 :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人寿保险人寿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即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人身保险。是人身保:是以被保险人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即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人身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主要和基本的种类。险的主要和基本的种类。人寿保险的种类:(人寿保险的种类:( 1)按保险性质分类:普通人寿保险(定期人寿保

22、险、终身人寿保险和两全)按保险性质分类:普通人寿保险(定期人寿保险、终身人寿保险和两全保险)保险) 、特种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建议人寿保险、团体人寿险、次标准体保险)、特种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建议人寿保险、团体人寿险、次标准体保险)( 2) 按保险事故不同分类: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按保险事故不同分类: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 3) 按保险利益分配与否分类:分红人寿保险(利益分配寿险)按保险利益分配与否分类:分红人寿保险(利益分配寿险) 、不分红人寿保险(无营业盈余、不分红人寿保险(无营业盈余分配)分配)( 4) 保险金给付方法:一次给付和分期给付保险金给付方法:一次给付和分期给付

23、( 5) 按投保方式:个人人寿保险和团体人寿保险按投保方式:个人人寿保险和团体人寿保险传统型人寿保险:(按保险责任分类)传统型人寿保险:(按保险责任分类) p125-127( 1) 死亡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死亡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 2) 生存保险生存保险( 3) 两全保险两全保险( 4) 生存年金保险生存年金保险死亡保险(包括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死亡保险(包括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 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事故,在事故发生时,由保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事故,在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给付一定保险金额的保险。险人给付一定保险金额的保险。生存保险生存保险 -是指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

24、时仍然生存,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保险金的一种保险。金的一种保险。终身寿险终身寿险 -提供被保险人终身的死亡保障,一般到生命表的终端年龄提供被保险人终身的死亡保障,一般到生命表的终端年龄 100岁为止。在保险合同岁为止。在保险合同效力范围,不论被保险人在效力范围,不论被保险人在 100岁以前的何时死亡,保险人都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岁以前的何时死亡,保险人都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生存到险人生存到 100岁,保险人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岁,保险人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养老寿险养老寿险 -又称储蓄保险。被保险人

25、在保险期内无论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时保险人均给付又称储蓄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无论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时保险人均给付保险金。保险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因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死亡或伤残为保险事故的:是以被保险人因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死亡或伤残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健康保险:健康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疾病、意外事故所致医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疾病、意外事故所致医疗费用支出、工作能力丧失、收入减少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一般将不属于人寿保险和意外伤疗费用支出、工作能

26、力丧失、收入减少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一般将不属于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人身保险都归于健康保险范畴。害保险的人身保险都归于健康保险范畴。2、 按投保动因分类:按投保动因分类: 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3、 按投保方式分类:按投保方式分类: 个人保险、联合保险和团体保险个人保险、联合保险和团体保险4、 按是否是纯保障分类按是否是纯保障分类 :纯保障保险,非纯保障保险(分红保险和不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保险):纯保障保险,非纯保障保险(分红保险和不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保险)5、按保险期间分类:短期业务(小于 1 年) 、一年期业务和长期业务(大于 1 年)6、按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分类:健体

27、保险(普通人寿保险都是健体保险)和次体保险(或弱体保险)7、 按保险价值分类按保险价值分类 :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 定值保险事先确定保险标的价值。(运输货物保险和船舶保险一般采用。)定值保险事先确定保险标的价值。(运输货物保险和船舶保险一般采用。)不定值保险按发生损失的实际价值理赔。(海上保险标的流动性大,发生损失时的实际价值较不定值保险按发生损失的实际价值理赔。(海上保险标的流动性大,发生损失时的实际价值较难确定,一般采用定值保险。)难确定,一般采用定值保险。)考点:保险市场的特征 p303(1)保险市场是直接的风险市场(2)保险市场是非即时结清市场(3)保险市场是特殊

28、的“期货”交易市场考点:保险的投保人 p216信用保险是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 即权利人(债权人)是保险人考点:信用保险类别 p216(1)出口信用保险:(2)一般信用保险:(3)一般信用保险:考点:(1)出口信用保险 p217:定义:承保出口商在经营业务是,由于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方面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经济损失的保险。 (信用保险中最重要和占比对大的。 )分类: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特约出口信用特点:1、出口信用保险离不开政府的参与。2、出口信用保险要求出口商全额投保。3、出口信用保险要求经营此业务的机构必须实行风险评估。与一般的财产保险的相比,出

29、口信用保险主席主要有以下区别:1.经营目的不同 2.经营方针不同 3.经营机构不同 4.费率厘定不同 5.投保人不同 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风险: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2)贷款信用保险:保险人对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进行担保并承保借款人信用风险的保险。 (贷款人即银行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险人)(3)一般信用保险:分类:商业信用保险、雇员忠诚保险、信用卡保险商业信用保险:在商品的赊销活动中,保险人为卖方的应收帐款提供的保险。雇员忠诚保险:指雇主作为被保险人,因雇员的不诚实行为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信用。考点 9 货物运输保险 p175(1)概念:以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为保险标的,承保起因

30、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的一种财产保险。(2)特点:第一,保险单可以随提单的转移而转让。第二,保险标的可与被保险人分离。第三,货物运输保险一般为定值保险。第四,保险期限的特殊性。第五,业务规则的国际性。(3)基本内容:1、货物运输保险的分类2、保险标的:商品性质的贸易货物3、保险期限:一年期定期保险;航程保险(仓至仓条款)4、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定值保险5、责任范围:基本险、综合险、附加险考点 20:共同海损含义:船舶、货物等遭受共同危险,有意地采取合理措施施救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及费用支出。Case: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因:合同主体不合格是指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保险代理人等资格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形成在瑕疵如果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方式致使对方做出违背自己意愿的表示,构成合同缔约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客体不合法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则订立的合同无效。合同内容不合法如果投保人投保的风险是非法的,如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直接违反法律规定的缔约行为等,均导致合同无效。Ccase 保险利益 p75-81 :是指投保人或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所承认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表现为经济上的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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