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 书 发包人 (全称) : 河南省遂 平县友 利 实业有限 公司 承包人 (全称): 河南省 鑫中联 建工 有限公司 依照 中 华人民 共 和国合同 法 、 中华人民 共和国 建 筑法 及 其他有关 法律 、 行 政法规 、 遵循 平等 、 自愿、 公平和 诚实 信用的原 则, 双方就本 建设工 程 施工项协 商一致 , 订立本合 同。 一、工 程概况 工程名称: 嵖 岈山 天磨湖度 假村二 期 工程1# 、 2# 、3# 、5# 、6# 、 7# 、8# 、9# 、10# 、11# 、12# 、13# 、15# 、16# 、17# 、18# 楼。 工程地
2、点 : 遂平 县 嵖岈山 天磨湖 度 假村 工程内容 : 土 建、安装 工程总建 筑面积 : 8349.79 米 2 (蓝 图上 的标注面 积) 承包方式 : 包 工 、包料、 包安全 文 明 二、工 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施工图 范围内, 除 土方开 挖外运、 二 次精装 修、 空调 工程外的 所有工 程 内容, (详见 合同预 算编制说 明) 。 三、 合 同工期 : 开工日期 : 以开 工 令为准 2 开工日期 : 签发 开 工令的第 七个日 历 天 合同工期 总日历 天 数 个 日历天 。 四、质 量标准 工程质量 标准: 合 格 , 五、合 同价款 金额 ( 大写 ) 人民 币:
3、玖 佰壹拾捌万肆仟柒 佰陆拾玖 元整 (人 民币 ) , 最终以本 合同补充 条款确定后的本合 同固定总价款+ 现场签证 + 设计变更所 核算的结算价 为准, 结算面积按蓝 图上的标注面积为 准。 ¥:9184769.00 元整(1100.00元/m 2 ) 六、组 成合同的文件 6.1 组成 本合同 的 文件包括 : 1. 本合同 协议书 (含合同 附件及 施 工过程中 签订的 补 充协议) 2. 本合同 专用条 款 3. 本合同 通用条 款 4. 标准、 规范及 有关技术 文件 5. 图纸 6.2 工程 报价单 或 预算书 双方有关 工 程的 洽 商、 变更等 书面协 议或文件 视为本 合
4、 同协议书 的组成部 分。 七、 本 协议书 中有 关词语含 义与本 合 同第二部 分 通 用 条款 中 3 分别赋予 它们的 定 义相同。 八、 承包人 向发包 人承诺按 照合同 约 定时间进 行施工 、 竣工并在 质量保修 期内承 担 工程质量 保修责 任 。 九、 发包人 向承包 人承诺按 照合同 约 定的期限 和方式 支 付合同价 款及其他 应当支 付 的款项。 十、合 同生效 合同订立 时间:2011 年 4 月 22 日 合同订立 地点: 嵖 岈山天磨 湖度假 村 。 本合同双 方约定 双 方签字盖 章 后生 效 。 发包人: (公章 ) 承包人: (公章 ) 地址: 地址: 法定
5、代表 人: 法定代表 人: 委托代表 人: 委托代表 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以下空 白) 4 第三部分 专用 条 款 一、词 语定义、合同文件 及解释顺序 本合同文 件组成 及 解释顺序 : 1. 本合同协 议书( 含 本合同附 件及施 工 过过程中 签订的 补 充协 议) 2. 本合同通 用条款 3. 本 合同专 用条款 4. 标准、 规范及 有 关技术文 件 5. 图纸 6. 工程报 价单及 预 算书 双方有关 工程的 洽 商、 变更等 书面协 商或文件 视为本 合 同的组成 部分 6.1 本项 目的
6、预 算 编制说明 如下 6.1.1 编制依据 6.1.1.1 本预 算 依据河南 省建设 工 程工程量 定额计 价 (2008 ) 及相 关配套的 文件编 制 。 6.1.1.2 本预 算 依据施工 图纸及 相 关的答疑 解释文 件 编制。 6.1.2 编制说明 6.1.2.1 人工 费 单价按 53 元/ 工 日 调整。 6.1.2.2 材 料 价 格 依 据 驻 马 店 市 第 四 季 度 建 设 工 程 信 息 指 导 价 执 行。 6.1.2.3 安全文 明施工费 仅计入 基 本费, 考 评费及 奖励 费未计取 ; 5 社保费、 住房公 积 金和意外 伤害保 险 按规定足 额计取 。
7、6.1.2.4 建筑面 积按蓝图 面积计 算 。 6.1.2.5 电气 工程进 线预埋算 至室外 台 阶处。 6.1.2.6 排水 管出口 算至图示 处。 6.1.2.7 建筑物 接地 从四角引 出接地 扁 钢 4 处2 米=8 米 ,进入 预算。 6.1.2.8 给水管 室内算至 分支管 阀 门处,阀 门计入 。 6.1.2.9 给水及 热水管算 至水表 井 处。 6.1.2.10 强 弱 电工程只 计预埋、 配管、 线盒 , 穿线 、 配电箱、 开 关插座面 板及灯 具 等未计入 ;弱电 箱 预埋壳体 计入预 算 。 6.1.2.11 土建 工程甲供 材:屋 面 瓦,外墙 面砖。 6.1.
8、2.12 商 品 砼不计运 距。 6.1.2.13 土 方 工程不计 入预算 , 以现场签 证为准 决 算。 6.1.2.14 因 本 工程需二 次装饰 装 修工程, 应把如 下工 程作为甩 项 工程并单 独列出:1 、 门、 窗工程;2. 内 外涂料;3. 楼梯栏 杆 , 铁艺栏 杆扶手 ; 4. 地 板砖 ; 5. 内墙砖 ; 6. 石材 ; 7. 室内地面找 平层 8. 装饰花架 ; 9.GRC 装饰配 件;10. 室内天 棚面;11. 空调工程 (主体 做 配合 线管 、 线盒、 留洞 )12 强 弱电线、 电 缆、 开 关、 插座、 灯具 13. 洁具、 支 管、阀门 7 、语 言文
9、字 和适用 法律、标 准及规 范 7.1 、 本合同 除使用 汉语外, 还使用 语言文 字。 7.2 、 适用法 律和法 规 6 需要明示 的法律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 和国 合同法中 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行政法 规等 7.3 、 适用标 准、规 范 适用标准、 规范的 名称: 执 行本合同履行期 间的国家和地方人 民 政府颁 布的有效标准规范 和标准和技术规程 。 发包人提 供标准 、 规范的时 间: 无 . 国内没有 相应标 准 、规范时 的约定 : . 二 、双方一般权利和 义务 1 、 工程 师 1.1、监 理单位 委派 的工程师 姓名:_ 高红 伟
10、_ 职 务:_ 监理工 程师_ 电话:13949133648 。 发包人委 托监理 的 职权: 执 行通用 条 款。 需要取 得发包人批准才能 行使的职 权: 执 行通用条 款。 1.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 项目总 经理 职权:执 行通用 条 款 2 、项 目经理 2.1 、 姓名: ;职务 : 项目经 理 姓名: ;职务 : 项目常 务经理 项目经理 的合同 责 任以及发 包人对 项 目经理的 要求, 项目 经理不 得同时在 两个或 两 个以上项 目中担 任 职务。 3 、 发 包人工作 7 3.1 、 发包人 应按照 约定的时 间和要 求 完成以下 工作: 1. 施工场地
11、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开 工 前 一 周 内。 2. 将施 工所需 的水、 电、 电讯线 路接至 施工 场地的 时 间、 地 点 和供应要 求: 开 工 前一周内 。 3. 施工场 地与公 共 道路和通 道开通 时 间和要求 : 开工 前一 周内。 4. 工程地 质和地 下 管线资料 的提供 时 间: 开工 前 七日 内 提供 。 5. 由发包 人办理 的 施工所需 证件、 批 件的名称 和完成 时 间: 开工 前 五日内 提供 。 6. 水准点 与座标 控 制点交验 要求: 开工 前五日施 工现场 以 书面形 式 交验。 7. 图纸会 审和设 计 交底时间 : 开工 前 五日。
12、8. 协调处 理施工 场 地周围地 下管线 和 邻近建筑 物、 构筑 物 (含文 物 保护建 筑 ) ,古 树名 木的保 护工作 : 协 调处理 相关事 宜, 费用由 发 包人承担 ,工期 相 应顺延。 9. 双方约 定发包 人 应做的其 他工 作 :如有另行 协商。 8.2 发包 人委托 承 包人办理 的工作 : 承 包人在本 合同签 订 后应提 供办理施 工许可 证 所必须具 备的法 律 文件, 并 交纳 由 承包 人承担的 相 关管理部 门规定 的 费用。 4 、承包人工 作 4.1 承 包人应 按约定 时间和要 求,完 成 以下工作 : 1. 需由设 计资质 等 级和业务 范围允 许
13、的承包人 完成的 设 计文件提 交 8 时间 2. 应提供 计划、 报 表的名称 及完成 时 间: 开工前 五日提 供施工总 进度 计划,当 月25 日 报 下月计划 及当月 完 成情况报 表,每 季 度第一个 月5 日报当季 度施工 计 划。 3. 承担施 工安全 保 卫工作及 夜间施 工 照明的责 任和要 求: 执行通用 条 款 。 4. 向发包 人提供 的 办公和生 活房屋 及 设施的要 求: 提 供 现场办公 室5 间。 5. 需承包 人办理 的 有关施工 场地交 通 、环卫、 施工噪 音 管理等手 续: 执行通用 条款。 6. 已完工 程成品 保 护的特殊 要求及 费 用承担: 工程
14、移 交前 承包人负 责 保护并承 担工程 全 部费用, 若因承 包人 原因造成 分包工 程 已完工程 品 受到破坏 , 承包 人 承担全部 责任 ; 发 包人 有特 殊要求 的 保护, 其 费用 由发包人 承担。 7. 施工场 地周围 地 下管线和 邻近建 筑 物、 构筑物 (含 文物 保护建筑) , 古树名木 的保护 要 求及费用 承担: ( 如有) 承包 人提出 保护措施, 报 发包人批 准后实 施 ,费用由 发包人 承 担,承 包 人承担 保 护责任。 8. 施工场 地清洁 卫 生的要求: 该工程 的垃圾由 承包人 清 运出现场。 垃 圾地点及 费用承 包 人自理。 9. 双方约 定发包
15、 人 应做的其 他工作 :( 如 有)另行 协商 。 三、施 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 、进度计划 9 1.1 、 承包人 提供施 工组成设 计 (施 工 方案) 和 进度计 划 的时间 : 开工前5 日提供 。 工程师确 认的时 间 : 收到计 划文件14 日内。 1.2 有 关进度 计划的 要求: 另 行协商 。 2 、工期延误 2.1 双方 约定工 期 顺延的其 他情况 : 执行通用 条款。 四、质 量与验收 1 、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1 、 双方约 定中间 验收部位 :1. 基 础 至0.00 ,2. 主 体 结构完 , 3. 各种隐 蔽工程 。 2 、 工程试车 2.1 试车 费用
16、的 承担 : 执行通 用条款 。 五、安 全施工 安全文明 施工: 市 级安全文 明工地 。 六、合 同价款及支付 1. 本合同价 款采用 固 定价格合 同, 在施 工图不变 的情况 下 , 工程总价 不变。 2. 合同价款 计算确 定 (1 ) 工 程的 计量: 计量方 式按 工程施 工设计 图纸 和本合 同预算 编 制 说明要求 ,根 据 2008 年 河南省 建筑 工程工程 量定额 计 价相关 计 10 算规则计 算实际 完 成工程量 。 (2 ) 采用定额: 建筑装 饰装修安 装工程 采 用 2008 年 河 南省 建筑工 程工程量 定额计 价 及其综 合解释 和 相关政府 文件。 (
17、3 ) 工程总造 价确定 : 人工费用 按照 53 元/ 工日 调整。 材料基 准价 格按照 驻马店 市 2010 年 第四季 度建 设工程信 息指导 价 中相应 才 了解个计 算。 信息 价中没有 的材料 价 格双方根 据市场 价 协商确定, 最 终确定优 惠下浮至1100 元/ 每平 方米。 施工过程 中预算 工 程量不变 , 总造价不 变。 (4 ) 发包人分 包工程 若 与总包施 工同步 进 行可按分 包总价的2% 计取 配合费。 (5 ) 施 工过 程中设 计变更 、图 纸会审 、签证 及新 增工程 量按合 同 约 定的合同 价款编 制 依据及相 应调整 办 法, 材料调 差按施 工
18、当期 驻 马 店建设工 程材料 基 准价格信 息调 整 ,不执行 合同优 惠 进行决算 。 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 其他调整因素 : 设计变 更部分 累 计超过合 同 总价+1% (不 含本数) 以外的 部分 ,可按 照乙方 投标 费用标 准据实 结 算 。设计 变更 部分累 计不超 过合 同总价+1% ( 不含本 数)以 内的部 分 不予结算 。 4 、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 付工程款的时间和 金额或占合同价款 总额的 比例: / 。 扣回工程 款的时 间 、比例: / 。 5 、工程量确 认 11 5.1 承包 人向工 程师 提交已完 工程量 报 告的时间 : 承包 人 应按照本 合
19、 同付款节 点要求 提 供已完成 的工程 量 报告。 报 告时间 为相 应计量节 点 时间结束 后七日 内 。 6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方式 6.1 进度款支付: 每个节点 完成 后 14 个工作日 内,支 付 已完工程 量 的80% 。 本工 程进度 款按主体 工程阶 段 和装饰安 装工程 阶 段考虑划 分, 具体付款 节点划 分 如下: 6.1.1 主体工程阶段: 基础地下 室按分 栋 出0.00 后,14 个 工作日内 支付已 完 工程量 的 80% ; 随后主 体 工程按分 栋完成后 14 个 工作日 内支付 已完工程 量 的80%. 6.1.2 装 饰、 安装 工程阶段 按月进 度
20、 付款, 支付已 完工 程量的 80% ; 6.1.3 五 大责任 主 体验收通 过后 14 个 工作日内 , 支付到 已 完工作量 85% ; 交付完 成后 14 个工作 日内, 支 付到已完 工作量 90%; 发包人 在 承 包人按 照发 包人结 算要求 提供 完整的 结算资 料后 3 个月 内办理 完 成。 结算完 成后 14 个工作日 内, 支付 项目结算 额的 95%; 留5% 作为质 保金; 6.1.4 质 保金 的退 付: 竣工满 1 年后 14 个 工作日 内,退 付 全部质保 金的70%;满 2 年后 14 个工作 日内, 退付 全部 质保金的20%,满 5 年 后14 个工
21、作 日内, 剩余 的 10% 质保 金无 息退付完 毕。 七、材 料设备供应 12 1 、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1 发包 人供应 的 材料设备 在拨款 时, 从工程进 度款中 扣 除材料预 算 价。 1.2 发包 人供应 的 材料设备 与一览 表 不符时, 双方约 定发 包人承担 责 任如 下: 1. 材料设 备单价 与 一览表不 符: 执 行 通用条款 。 2. 材料设 备的品 种 、规格、 型号、 质 量等级与 一览表 不 符:/ 。 3. 承包人 可代为 调 剂的材料 :/ 。 4. 到货地 点与一 览 表不符:/ 。 5. 供应数 量与一 览 表不符:/ 。 6. 到货时 间与一
22、览 表不符:/ 。 2 发包方指定承包方采购 的材料设备 2.1 承 包人采 购材料 设备的 约定: 发包人 对承包 人所 采购的 材料设 备 均可指定 品牌、 供 应厂家和 标准, 再 无发包人 认可的 情 况下材料 必须 无条件退 场,不 准 使用。 八、工 程变更:/ 。 九、竣 工验收与结算 1 、竣工验收 1.1 承包人提供竣 工图的 约定: 叁套 1.2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 和竣工时间:/ 。 2 竣工结算: 执 行 相关通用 条款和 相 关合同价 款计价 办 法。 十、 违约、索赔 和争议 13 1 、违约 1.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 违约的具体责任如 下: 本合同 通用条款第2
23、4 条约定发 包人违约应承 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 通用条款第26.4 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 承担的违约责任 : 经发 包人确认 后由发 包 人原因造 成停工 的 ,在承包 人保证 连 续施工 60 天 的情况下 , 发 包人按 照本合同 补充条款47.4 条给 予承包 人 停工补偿 , 并承担违 约金额 日 万分之四 的违约 金 。 本合同 通用条款第33.3 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 承担的违约责任: / 。 双方约 定的发包人其他违 约责任: 发包人 承担违 约金额 日 万分之四 的 违约金。 1.2 本合 同中关 于 承包人违 约的具 体 责任如下 : 本合同通 用条款第14.2 款约
24、定承包 人违 约应承办 的违约 责 任: 本合同通 用条款 第 15.1 款 约定承 包人 违约应承 办的违 约 责任: 因承 包人原因 工程质 量 达不到合 格标准 的, 承包人承 担由此 造 成的一切 经 济损失和 违约责 任 ,同时按 照要求 修 复缺陷达 到合格 标 准。 双方约定 的承包 人 其他违约 责任:/ 。 2 、争 议 2.1 双方 约定, 在 履行合同 过程中 产 生争议时 : 1. 请 总监理工程师 调节; 2. 采取第1 种 方式 解决,并 约定向 仲裁 委员会 提请仲 裁。 十一、其 他 3 、工 程分包 14 4.1 本工 程发包 人 同意承包 人分包 的 工程:
25、 本 工程严 禁 转包、分 包, 否则发包 人有权 终 止本合同 。 分包施工 单位为 :/ 。 5. 不可抗 力 6 1 双方关 于不可 抗力的约 定: 执 行 通用条款39.1 款。 包括人力 不 能抗拒的 自然灾 害、 人力不能 抗拒的 社 会事件、 不 能抗拒 的 国家行为 、 有关部门 出具 的 50 年不遇的 自然及 人 力事件、 除合同 通 用条款约 定 外,还包 括如下 : 1. 地震; 2. 六级以 上持续 八 小时的大 风; 3. 大雨、 大雪 ; 4. 其他: 台风、 洪 水及连续 停电 8 小 时以上; 5. 非承包 人原因 , 因地方政 府明文 规 定停工的 ; 6.
26、 战争、 暴动、 骚 乱。 7 、保 险 7.1 本工 程双方 约 定投保内 容如下 : 1. 发包人 投保内 容 : / 发包人委 托承包 人 办理的保 险事项 : / 2. 承包人 投保内 容 : 严格按 照相关 法 律法规执 行。 8 、担保 8.1 本工 程双方 约定 担保事项 如下: 1. 发包人 向承包 人 提供履约 担保, 担 保方式为 :/ 15 担保合同 作为本 合 同附件。 2. 双方约 定的其 他 担保事项 :/ 4. 合同份数 4.1 双方 约定合 同副 本份数: 正本2 份 副本8 份 5. 补充条款 5.1 政府 规费双 方 分别按规 定,按 时 、足额缴 纳。 5
27、.2 对 于 工 程 合 同 履 行 中 双 方 彼 此 之 间 以 承 包 人 与 监 理 工 程 师 之 间 发生的公 文传递、 通知、 会议 纪要、 现场签证、 工程联 系单、 变更 通 知等, 双方 必须基 于诚实、 信 用、 协 助的原则 给予签 收 、 发承包双 方 之 间 的 任 何 文 件 应 当 通 过 监 理 工 程 师 传 递 , 如 果 发 生 拒 绝 签 收 的 情 况,以监 理工程 师 确认为准 。 5.3 停工 补偿 5.3.1 发 包人原 因 停工补偿 费: 从 停工 的前一天 起即开 始 计算停工 补 偿。 停工起 始和终 止日期以 发、 承包 人双方的 书面
28、通 知 或书面报 告中 的时间确 定。 即发 、 承包人发 出书面 停工 (复工 ) 通知 或报告, 对 方 收到在 14 天内 予以 确认停工 (复工 ) 日期,逾 期不予 确 认也不要 求 提交证明 资料, 视 为同意该 通知或 报 告中的停 工(复 工 )日期。 5.3.2 发、 承包双 方对停工 ( 复工) 日期达不 成一致 时 , 以监理工 程 师签认的 停工( 复 工)日期 为准。 5.3.3 工 地看护 费 : 为保护 已完工 程 、 现场停 滞设备 、 半成品和 材料 不受损失 和丢失, 承包人在 现场派 驻 必需的看 护人员, 是承包人 履行 协议责任 而采取 的 必要措施、
29、 看护费 按管理人员2 人 为 标准, 每人 每 16 昼夜人民币100 元 (即:100 元/ 人/ 昼 夜) 计取 ; 工人10 人为标准 , 每人每昼 夜人民币50 元(即 :50 元/ 人/ 昼夜 )计取 。 5.3.4 施 工机械 停 滞补偿: 施 工机械 停滞补偿 的范围, 仅限于停 工前 后施工所 需的不 能 移动的尚 未拆除 的 机械。 停 工后, 发、 承包双方 应 及时清点 未拆除 的 施工机械 的种类 和 数量, 依据 双方清 点的数量, 承 包人在3 天内编 制 出机械的 名称、 规 格型号、 数量的 停 滞清单, 加盖 公章后交 予发包 人 确认; 发包 人收到 后
30、5 日内 予以确 认 , 作为计算 施 工机械停 滞补偿 费 的依据。 施工机 械 只计取停 滞费。 5.3.5 施 工机械 停 滞费按 河 南省统 一施工机 械台班 费 用定额 相 应 机械台班 停滞费 乘 以停工日 期计算 。 5.3.6 周 转材料 停 滞补偿: 周 转材料 停滞补偿 的范围: 停 工期间 已支 设的未浇 筑的砼 模 板和支撑 架或脚 手 架。 施工 所需的 外脚 手架和其 他 防护用脚 手架、 为 保证后续 施工需 要 , 经发包人 和监理 签证确认 需要 存放在现 场的模 板 和脚手架 。 计算 使用 数量以相 应工程 对 应定额中 的 含量为准 ;无对 应 定额的以
31、 实际搭 设 的数量为 准。 停工期间, 周转材 料的停滞 补偿只 计 取租赁费, 租赁费 按照工程 项目当地 主管部 门 发布的同 期信息 价 计取, 无 信息价 或信 息家中没 有 的按市场 价经发 、 承包双方 核定后 计 取, 发、 承包双 方 对市场价 核定 不一致时 以监理 核 定的为准 。 5.3.7 工 地看护 费、 施工机械 停滞费、 周 转材料停 滞费计 入 税前造价 , 不参 与优 惠。 17 5.3.8 除 工地看 护 费、 施工机 械停滞 费、 周转材 料停滞 费以外的 其他 费用均不 予计取 停 工补偿。 5.4 其他 未尽事 宜 ,另行约 定。 5.5 本合 同附件 : 附件一 :发包人直接供 应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二 :发包人指定品 牌指定价格承包人 采购材料一览表 附件三 : 项目中的甩项 工程表 附件四: 房屋建筑工程 质量保修协议书 附件五: 交房标准 附件六: 安全生产、文 明施工责任协议书 附件七: 治安、防火责 任协议书 附件八: 廉洁合作协议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