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 海洋权益及其管理第四章 海洋权益及其管理 海洋权益管理概述 中国海洋权益面临的问题 中国参与国际海洋事务的领域及其权益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主要措施 第一节 海洋权益管理概述 一、海洋权益海洋权益,是指国家在海洋上依法享有的政治、经济、安全等各方面的权利和利益的总称,既包括在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国家管辖海域范围内享有的领土主权、主权权利、管制权、管辖权等权利及其派生的在海洋开发、利用、科研、环保等方面的一系列权利和利益,也包含在“国际海底” 、公海、极地等国家管辖海域范围以外享有的各种海洋权利和利益。第一节 海洋权益管理概述 海洋权益管理 ,国家专门机构运用国家力量和专
2、门的管理队伍,通过政治、军事、外交、法律等途径和一切技术手段与可行方式,按照本国海洋法律、法规和国际海洋法以及国际惯例,组织、协调、实施维护国家海洋主权和权益,防止外来的侵略、掠夺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害。二、海洋权益管理海洋权益管理的主体是海洋利益的承担者、实践者、归属者或拥有者,它包括国家、区域、国际组织、国际社会,但主要是指各主权国家。 海洋权益管理的客体,是指海洋权益管理主体需要指向的对象, 包括内水、领海、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和公海等海域。 海洋权益管理的基本内容: 内海和领海的权益管理 毗连区的权益管理 专属经济区的权益管理 大陆架的权益管理 海洋岛屿的权益管理 公海资源的国家权
3、益管理 极地的国家权益管理 第一节 海洋权益管理概述 三、各海域的海洋权益 (一)内水的权益 (二)领海的权益(三)毗连区的权益(四)专属经济区的权益(五)大陆架上的权益(六)海岛的权益(七)公海的权益(八)极地的权益内水与陆地领土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国家对其享有一切主权。沿岸国有权制订法律规章加以管理,而他国船舶无通行之权利。外国船舶非经许可驶入内水,无论是否有海洋活动,都构成对沿海领土主权的直接侵犯。但对遇难的外国船舶和履行条约义务按国际公约规定行事的外国船舶,一般都允许驶入或进行活动,而不视为侵权。(一)内水的权益 (二)领海的权益国家在领海区域享有完全的主权,沿岸国可制订法律规章加以管
4、理并运用其资源。领海是国家领土组成部分,沿海国对领海及领海上空、海床和底土在不违背国际法的情况下,可行使其主权,主要有: (1)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专属权;(2)沿岸航运权(沿海贸易权);(3)航运管理权;(4)国防保卫权;(5)关税、移民、卫生监督权;(6)司法管理权;(7)领空权。(三)毗连区的权益在毗连区内,沿海国享有安全、海关、财政、卫生等管制权,可以执行管辖领海的反走私、反偷渡法律。 在毗连区内,沿海国为了保护渔业、管理海关和财政税收、查禁走私、保障国民健康、管理移民,以至为了安全等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行使其某种特定的管制权:(1)防止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其海关、财政、
5、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和规章;(2)惩治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上述法律和规章的行为。 (四)专属经济区的权益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有:(1)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 不论为生物或非生物资源) 为目的的主权权利, 以及关于在该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 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等其他活动的主权权利;(2)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授权、管理、操作和使用的专属管辖权;(3)海洋科学研究的管辖权;(4)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的管辖权;(5)本公约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的管辖权。(五)大陆架上的权益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是固有的,不以实际或观念上的占领或明文公告为条件,无需通
6、过国内法律程序加以宣告。沿海国对其中的自然资源享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等排他性的主权权利:沿海国为探测大陆架及开发其自然资源,对大陆架行使主权上权利;沿海国如不探测大陆架或开发其天然资源,非经其明示同意,任何人不得从事此项工作或对大陆架有所主张。 “自然资源”主要包括在海床及底土的矿物、其它无生物资源以及稳定类的有生机物体。沿海国对于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大陆架之上的海水为公海的法律界定,亦不影响海水上空之法律地位。(六)海岛的权益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岛屿制度规定, 岛屿应是自然形成并能够维持人类居住或本身的经济生活,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海岛能够获得领海、毗连区、
7、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所以一个岛屿的主权归属可以决定这个岛周围以 200 海里为半径的海域的主权和主权权益的归属。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岩礁,没有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七)公海的权益无论是沿海国还是内陆国,在公海都享有:(1)航行自由;(2)捕鱼自由;(3)飞越自由;(4)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5)建造国际法允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6)科学研究的自由;(7)船旗国管辖权;(8)公海上的普遍管辖权;(9)军舰和政府船舶的完全豁免权。(10)在国际海底区域享有对矿物资源勘探、开采的权利等。(八)极地的权益1、南极权益南极洲一直独立于联合国的管理权限之外。联合国既未正式
8、出台过任何规范南极活动的国际法文件,也未建立任何专门管理南极的国际机构。 南极条约2、北极权益目前世界各国尚未签订任何专门关于北极问题的条约,各国只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处理北极附近地区的资源开发、大陆架以及公海利用的事宜和争端。 第二节 中国海洋权益面临的问题一、与韩国之间的海洋权益之争1. 岛礁之争2. 渔业资源之争3. 矿产资源之争1. 岛礁之争苏岩礁苏岩礁位于中、日、韩三国主张的专属经济区的重叠区域。该海礁不仅涉及到中国江苏、山东、浙江省的渔业问题,更涉及到石油矿藏资源和领海及军事问题。 1938 年,日本计划在苏岩礁建立直径 15 米、高 35 米的钢筋水泥构造物。由于爆发太平洋战争
9、,日本的先占计划未能实现。背景介绍位于江苏南通和上海崇明岛以东约 150 海里处,是江苏外海大陆架延伸的一部分。苏岩礁在地质学上是长江三角洲的海底丘陵,最高峰在水下 4.6 米处,周边海域平均水深 50 米,南北长 1800 米,东西宽 1400 米。自古以来其附近海域一直是中国鲁、苏、浙、闽、台五省渔民活动的渔场。苏岩礁(1) 中方态度与做法1880 年至 1890 年,苏岩礁的位置被明确标注在清朝北洋水师的海路图中。 1963 年,中国海军对苏岩礁进行了建国以来的首次精密测量,并向国际社会宣示了领海主权。“苏岩礁是位于东海北部的水下暗礁,中国与韩国在此不存在领土争端。苏岩礁所处海域位于两国
10、专属经济区主张重叠区” 。 “中方在苏岩礁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明确的,韩方的单方面行动不能产生任何法律效果” 。 韩国政府于 2001 年将苏岩礁正式取名为“离於岛” ,从 2000 年下半年开始,韩国投资约2400 万美元在苏岩礁最高峰南侧 65 米处,打桩兴建一座高 76 米(水下 40 米,水上 36 米) ,重 3600 吨,相当于 15 层楼高的巨大钢筋建筑物,并将其称为“韩国离於岛综合海洋科学基地” ,从事所谓“科学研究” 。该“基地”于 2003 年 6 月竣工。与中国相比,韩国在 1984 年才首次确认了苏岩礁的存在。 1987 年,韩国最南端的济州地方海洋水产部开始将苏岩礁标
11、记为“离於岛” 。设立所谓“离於岛日” (1 月 18 日)(2) 韩方态度与做法韩国在苏岩礁上设立的灯塔 韩国在我国苏岩礁设置的警告牌,禁止中国人进入 中国主张按照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与日韩划界,日本主张中间线原则,而韩国却从自身利益出发,一边对日本主张自然延伸原则(产生韩日“独岛”之争) ,一边又对中国主张中间线原则(中韩“苏岩礁”问题) 。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中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以自然延伸原则划分海域对其不利。“大韩民国的领土东有独岛,西有离於岛” 韩国外交通商部在苏岩礁的问题上如此解释“从地理上看,苏岩礁更接近韩方” ,认为其在苏岩礁上兴建海洋科学
12、基地是“合理的权利,也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从地理上来讲,距离苏岩岛最近的也不是韩国,而是中国江浙省的童岛。韩国媒体曾密集报道“中国对苏岩礁的监视活动” ,诬称中国意图抢夺“韩国领土” ,同时在报道中多次提到中韩海上经济区划分问题,可见争夺丰富的海底资源才是背后的实质问题。然而,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 121 条规定,岛屿应是在涨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的礁石,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因此,尽管韩国在苏岩礁上建造了人工平台,但改变不了常年潜伏水下的苏岩礁是暗礁的实质。 日向礁是海底暗礁,水深 7 点 8 米,位于黄海的中国大陆架上,其成分为黄河
13、淤沙沉淀物,在中国领海基点麻菜珩和外磕脚(江苏省盐城外海的沙洲岛) 起算的二百海里专属经济区内,是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省渔民世代赖以为生的传统渔场。目前看,韩国将日向礁纳入版图的行动加快,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九日韩国海洋地名委员会开会,一致通过变更日向礁的名称为“可居礁(Gageo Reef) ”,赋予其新的韩国名,以证明其为韩国“领土” 。 黄海也在近 30 年被韩国渐进的更改为“西海“ 了,不只他国内的教科书和地图出版社,在国际上也要求各大地图出版社在 Yellow Sea 之旁加注英文西海(west sea)或韩语的西海拼音(SEO HAE),只是比较低调,不如他要求日本海改“东海“高调
14、而已。除为了区别中国的名称外,新名“可居”暗藏著深远谋略,体现了韩国要在日向礁住人的企图心。会后,韩国政府以官报告示的形式,宣告日向礁取得了韩国国籍。韩国海洋调查院也积极配合,与相关机关达成协议,要在国际上登录,推进可居礁的更名注册工作。 韩国又为日向礁编列了地址:“全罗南道新安郡黑山面可居礁” 。韩方的主张是:“可居礁”距中国无人岛较远,距韩国有人岛小黑山岛较近,韩国一直不承认中国麻菜珩、外磕脚这样的无人沙洲岛可以作为领海基点的地位,要求黄海按中间线划界,如此,可居礁则位于韩方一侧。小黑山岛上的韩国最西南端石碑 “可居礁海洋科学基地“坐落在距小黑山岛以西 47 公里的可居礁(即日向礁) ,2
15、007 年 11月动工,历时 2 年竣工。共投入 100 亿韩元,基地总高 51 米,其中 25 米在水下,26 米露在水面上,约有 10 层楼高。基地面积为 286,规模只有离於岛(我国称苏岩礁)基地(1345) 的 1/4 大小,但作为科学基地,功能得到提高,可抗 21 米高的巨浪和 40m/s 的强风。韩国单方面称,该基地将设置观测气象、海洋、大气环境的 30 多种尖端设备,用于执行各种观测任务。韩国对中国海洋资源的窥伺其实早已开始,1974 年 1 月,在未 经中国同意的情况下,韩国与日本签订了日韩东海大陆架共同开发订定 ,将属于中国大陆架的黄海、东海的一部分划入其中,并于 80 年
16、代伙同日本开始试钻,但未有收获。90 年代中期,韩国再次与日本私自划分海洋专属经济区,将与中国相向部分海域大肆划入韩国。1999 年,韩国与日本签订 日韩新渔业协定 ,将中国黄海大陆架近 10 万平方公里的海域划为所谓日韩共管的“暂定水域” 。 从 韩国设定的海上矿区看,其南端最远处延伸至距离朝鲜半岛海岸线约公里,在中国钱塘江口平行线以下,明显深入中国东海大陆架;其西侧和西南侧端线普遍 超过朝鲜半岛与中国黄海和东海大陆架的中间线至公里。目前,韩国试钻的所谓“第二矿区” ,从地图上测量,韩国群山至中 国山东半岛的直线距离为公里左右,而韩方报道的这个勘探区在群山以西“多公里”处。显然,韩国的勘探区
17、已跨过黄海大 陆架中线多公里。 韩国与我国共同滨临黄海南部和东海北部,在日向礁和苏岩礁问题出现之前,两国在大陆架划分上就持不同看法,韩国坚持以中间线法划分两国间相邻的大陆架,在黄海南部,我国岸线长达 821 公里,韩国一侧为 659 公里,比例为 1 比 0.8,且黄海沉积物大部分来源于中国大陆,如以中间线划分大陆架显然有失公允。我方立场认为要考虑到大陆架的延伸,海岸线的长短和沿海居民的人口数,以及历史传统海域等因素。日向礁位于中国的 200 海里专属经济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法,日向礁海域的海底海床由中国管辖。二、与日本之间的海洋权益之争焦点之一钓鱼岛钓鱼岛又称钓鱼台、钓鱼台群岛、
18、钓鱼台列岛(日本称其为“尖阁列岛” ) ,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边缘,在地质结构上是附属于台湾的大陆性岛屿。钓鱼列岛周围海域面积约为 17 万平方公里,相当于 5 个台湾本岛面积。钓鱼岛争端的由来1895 年 4 月 17 日,甲午中日战争中战败的中国被迫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 ,条约规定,中国割让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给日本。1945 年,日本战败,台湾岛重新回到祖国怀抱,各种国际文件均明确指出,台湾及其周围岛屿归中国所有。日本政府将附属于台湾岛的钓鱼岛等岛屿以归冲绳县管辖为借口交由美军占领。由于琉球群岛(冲绳)被美国托管,因此钓鱼岛也成了美军“靶场” ,由美军代管。1970 年,美国把琉球群岛
19、的管辖权交给日本(在此前后,发现了钓鱼岛附近可能有丰富的石油资源) ,同时把钓鱼岛“送”给日本,日本遂派出军队赴钓鱼岛巡逻。而冲绳议会亦在这一年首次提出有关钓鱼岛的“领土防卫”问题,中国声明,表示抗议。台湾爱国青年及海外华人还发动了轰轰烈烈的“保钓运动” 。迫于舆论,美国宣布,只向日本移交钓鱼岛之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由各有关方面谈判解决。日本政府拒绝谈判。 (周恩来、邓小平均倡导钓鱼岛问题可留日后慢慢解决。 )1990 年,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建灯塔,再次引发保钓风潮。1992 年,中国通过领海及毗连区法 ,写明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领土后,日本提出了“抗议” ,我外交部重申
20、:钓鱼岛属于中国。2003 年 7 月 1 日, 由国家海洋局、民政部、总参谋部联合发布的中国第一部关于无居民海岛管理的国家制度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香港保钓人士计划向全球华人筹款租借钓鱼岛,以向国家租借的形式,表明中国政府对钓鱼岛的主权。2004 年底,在岛内外舆论的强大压力下,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借一个公开场合对钓鱼台列岛的“主权问题”表态。他承认,钓鱼岛不是“人家的领土” ,钓鱼岛是“中国领土” 。 (但“台独”势力也不敢得罪日本这一靠山。 )香港保钓人士租借计划缘由:2002 年底,日本政府声称以年租金 2000 余万日元的代价,从一个国民手中获得对钓鱼岛的管理权。随后
21、,日本政府宣布将右翼团体在岛上非法设置的灯塔收归为“国有财产” 。1982 年日本驻华使馆向中国交通部递交一份地图,首次明确提出在东海地区中日海域以中间线原则划分,根据该原则,一直存在主权争议的尖阁诸岛(中国称钓鱼岛)属日本拥有。2009 年初,日本政府又调集可搭载直升机的大型巡逻舰增防钓鱼岛。 长期以来,日本依托海上保安厅力量,在钓鱼岛周围海域设置了严密的“封锁线” 。日本将钓鱼岛周围分为三个巡逻警戒区域:距钓鱼岛 12 海里范围内为“绝对禁止区” ,对进入该海域的大陆及台湾民间船只“不惜代价”地进行驱逐;12 海里24 海里为“严格监控区” ,对进入该海域的非日籍船只进行目标识别和喊话驱赶
22、;对 24 海里以外试图接近钓鱼岛海域的船只,保安厅根据外国军舰、政府船舶、民间“保钓”船只、外国渔船以及“不明国籍船只”等类别,对不同性质目标采取尾随监视、警告、驱离等方式予以密切监控。 日方采取的实际行动尽管来自中国民间的“保钓”力量突破各种困难,展开了一次次登岛行动,打破了日本“实效占有”的企图。不过,受限于种种因素,相比每月对南海黄岩岛的定期巡航,中国海上执法力量的船舶和飞机通常不能到钓鱼岛附近巡视,更无法实现定期巡航。相形之下,“日本海上执法力量不管多远都会派舰机去巡视,每天至少会有 3 艘巡视船游弋在钓鱼岛周边。 ”“历史性突破” 2008 年底,中国执法编队正式进入了钓鱼岛 12
23、 海里范围内实施维权巡航。 (直接导致日本增防)2010 年 9 月,中日船舰钓鱼岛碰撞。中方采取的实际行动据日本共同社 2011 年 9 月 26 日消息称,25 日傍晚 5 点 55 分左右,日本第 11 管区那霸海上保安总部的飞机在钓鱼岛久场岛东北偏北约 121 公里的“日本海上专属经济区(EEZ) ”发现“北斗”号中国海洋调查船。报道称,该船所处海域与中方事先通报的不同,船尾有线缆伸入海中。 据称,日海保飞机和赶往现场的巡逻船用无线电发出“警告” , “不允许其在未经事先同意的海域进行海洋调查” 。据悉,该船当天晚间 9 点 15 分做出回应,表示“位于事先通报的海域内” 。日本第 1
24、1 管海保部在当天晚间 10 点多确认调查船已经从海中收起线缆。 报道还称,中日之间设立了“在相互国家近海开展海洋调查需要至少 2 个月前通报船舶和场所”的相互事先通报制度。第 11 管海保部已通过外交渠道向中方提出“交涉” ,要求确认相关情况并申明“不允许进行未经同意的海洋调查” 。 焦点之二:冲之鸟礁被日本称为“岛”的冲之鸟只是一片珊瑚礁,位于东京南方约 1700 公里处,东西长 4.5 公里,南北长 1.7 公里。细长的椭圆状珊瑚岛内侧只有两处陆地,总共的面积不到 10 平方米。从国际法上将根本就不能成为“岛” 。但是日本为确保利用这些珊瑚礁划分专属经济区,最近几年来不惜重金在珊瑚礁周围
25、加筑水泥墩防止其涨潮时被海水淹没。花费 200 万日元,标明为“日本最南端的岛” 1987 年以来,日本通过不断努力,使这个不足 10 平方米的礁石成为人工“岛” 。 “冲之鸟岛”的基础是珊瑚,没有了珊瑚这个“岛”也就要土崩瓦解。 投入超过 750 万美元在冲之鸟礁种植珊瑚日本在冲之鸟所在礁盘上的建筑物“中日双方的争议在于冲之鸟礁的专属经济区的问题,而不是这块礁石本身的问题” 。中国承认日本对礁石的主权,但坚决反对日本在冲之鸟礁的大陆架及专属经济区的申请的原因是什么? 冲之鸟并不是一个岛屿而是一个礁石,海水涨潮时会没过这个地方。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它本身并不拥有 200 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
26、陆架。 冲之鸟是岛还是礁的定性关系着中国的海洋权益。1.会为我国其他海洋的权益争端的解决提供范例;2.根据先期分配的结果,中国在夏威夷东南方有七点五万平方公里的矿床,开发之后资源回调的问题;3.军事战备上影响巨大。三、南海权益问题讨论:我国在南海权益上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哪些?你如何看待这些问题?与越南的领海岛屿争端:南沙群岛 29 个岛礁,北部湾领海及白龙尾岛.与菲律宾的领海岛屿争端:南沙群岛占据 9 个岛礁 与印尼的领海岛屿争端:南沙群岛 2 个岛礁与马来西亚的领海岛屿争端:南沙群岛抢占 9 个岛礁 与文莱的领海岛屿争端:南沙群岛 1 个岛礁 各占据我南沙岛屿的国家都在把南沙问题推向国际化,以
27、图在漫长的谈判过程中肆意掠夺南海资源。在 1986 年以前,越 南是石油进口国,自从 80 年代开始大量掠夺南海石油以来,91 年石油产量超过 450 万吨,2010 年石油产量 2000 万吨,成为越南经济支柱产业和石油输出国。目前越南外汇收入的 1/4 以上来自原油出口。 马来西亚自从在中国南海发展海上石油生产后,经济发展非常迅速,石油出口总值已超过其国民生产总值的 20%,海上石油年产量超过 3000 万吨。 就连文莱这个只有 5770 平方公里、人口 27 万的小国,也使从南海掠夺的石油成为其主要收益。白龙尾岛(中国古称浮水洲岛、夜莺岛)孤悬于北部湾中心,海拔 58 公尺(190 呎)
28、 ,四周为悬崖峭壁,附近海域渔业资源丰富。由于战略地位极其重要(正好位于海南岛与越南海岸红河口的中间,距海南岛 120 公里,距越南海防市也是 120 公里。)可以说中越两国谁得到了白龙尾岛,谁就能获得北部湾的大部分海洋权益。该岛在历史上一直由中国实际控制,但在清代中法战争后被法国殖民者占领。1952 年 7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夺回该岛。1957 年我国为支援越南抗击美法,给北越增加防空袭的空间,由周总理出面,把这个岛借给了越南。1974 年随着中越两国北部湾划界谈判开启后,白龙尾岛归属问题开始浮出水面。1978 年中越交恶后,于是成了又一个领土争端。目前,中国政府已经放弃了对此岛的主权要求,
29、在 2006 年以后的地图册上,已经看不到此岛的准确标示。 越南占据着南沙的 29 个岛礁,是侵占南沙岛礁最多的国家。越南单方面宣称“拥有南沙全部岛屿的主权” ,并企图以历史原因来作为侵犯的借口。由于在 1929 年越南沦为法国殖民地。当时法国占领了南沙群岛中的 9 个岛屿。不过由于当时中国坚决抗议,法国从此退出南沙群岛。现在越南又企图以此为依据(所谓的“继承”原则) ,争夺南海主权。为有效占领这些岛礁,避免军事冲突,越南一方面于 1995 年 7 月派一名副外长率代表团访问北京,寻求建立一个由双方参加的专家小组,努力减缓政治紧张局势,寻求权宜之计一方面于同月 28 日加入东盟、邀请马来西亚、
30、荷兰、澳大利亚、英国、美国、法国和日本的公司来位于南沙海域越南所谓的大陆架进行石油开采、拉拢美俄发展与美俄的军事关系等行动来寻求靠山。2009 年,越南耗资 18 亿美元,向俄罗斯购买 6 艘被称为“世界上最安静的潜艇”的基洛级潜艇。还斥资 6 亿美元,采购 12 架战机。这些费用占越南全年国防预算的一半左右,可谓大手笔。有关中国南海的领海纠纷冲突日益激化,而越南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与俄罗斯达成的军购交易。2009 年 3 月,美国海洋检测船在中国南海专署经济区内实施作业时,与 5 艘中国船只对峙,这被认为是自 2001 年中美军机在南海相撞事件之后,中美之间最严重的军事对峙。根据越军调整后的战
31、略企图,一旦与“某大国”因南海岛礁主权和海域划界纠纷发生大规模海上武装冲突,将封锁“某大国”南下进入马六甲海峡的航线。当然,其所指的某大国,就是中国。 黄岩岛的领土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属于中国海南省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黄岩岛以东是幽深的马尼拉海沟,马尼拉海沟是中国中沙群岛与菲律宾群岛的自然地理分界。 上世纪 90 年代以前,国际社会对中国拥有黄岩岛主权从未提出任何异议,不存在对该岛的主权之争。但当时黄岩岛处于美国的控制之下。1992 年以来,菲律宾前国家安全顾问戈勒斯声称黄岩岛是菲律宾国土,挑起争端(所谓“邻近”原则) 。 从 1993 年起,菲律宾对该岛进行勘测、考察和巡逻。19
32、97 年,菲律宾海军毁坏了中国主权标志;当一艘载着中、美、日三国无线电爱好者的中国船只抵该岛考察时,菲律宾竟在外交场合称中国“企图占领黄岩岛” ,还制定了作战原则以维护其“主权” 。菲海军与空军、海岸警卫队之间还专门建立了一套应急协调机制。菲空军巡逻机发现中方船只接近黄岩岛后,会将中方船只性质、数量、航向等数据实时通报海军。菲海军随即向黄岩岛海域派出相应规模的巡逻舰艇,以阻止中方靠岛。2009 年 1 月 28 日,菲律宾参议院三读(即最后一读)通过了 2699 号法案,即“制定菲律宾领海基线的法案” ,该法案将中国的南沙部分岛礁和黄岩岛划入菲领土。目前中菲两国在岛上都没有永久设施或主权标志。
33、(中国主权标志于 1997 年被菲军破坏。 )黄岩岛地区还是被菲律宾海军实际控制。旅游潜水(1998)和业余无线电探险(1994,1995,1997 和 2007)也是允许的,但会受到菲律宾海军的监视。美济礁概况:是南沙群岛的一个珊瑚环礁。水源:无地下水源,须靠船舰运补。 人口:目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海渔政部门管理。 建筑:南北各有一座钢筋混凝土建筑物。运输:有一个简易运输补给码头。 中国渔民常年居住在此进行远洋渔业捕捞和网箱养殖。中菲美济礁之争为了有效争夺南沙,菲律宾采取了一些寻求国际支持的措施。1992 年,菲律宾倡导东盟和睦与合作条约,该条约要求和平解决南海争端。两年后,它与美国一家公司
34、签订合同,对巴拉望岛西部有争议的水域进行了所谓的地质研究。菲律宾的行为引起中国方面的愤慨。作为反应,中国在南沙的美济礁树立标志物,修建渔民用的棚房。菲律宾认为美济礁属于菲,因此进行了破坏,并扣留了在巴拉望西部 80 公里处捕鱼的中国渔民。这就是中菲美济礁争端。后来,菲方全部释放了渔民。菲律宾发言人谈及这个问题时,引用了菲律宾与美国签订的共同防御条约,该条约称,一旦菲军遭到进攻,菲将与美进行双边磋商。或许是这一条款的原因,美国国务卿提醒中国外长:美国与菲律宾有条约义务。 美济礁事件1979 年,马来西亚把我国南沙南部海域划入其领海,并先后占领了我国南沙群岛中的弹丸礁、安渡礁、南海礁、星仔礁、榆亚
35、暗沙等 9 个岛礁,在弹丸礁上还修建了简易的机场,其划定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侵入我国传统疆界线内达 27 万平方公里。在南沙海域石油资源的开发中,马来西亚是动作最快和收益最大的,早在上个世纪 50 年代就开始勘探,目前马来西亚在南沙附近海域有 10 个商业性油田,90 多口油井,其石油出口的 70%来自于这一海域,上个世纪 90 年代初时原油出口年创汇就达 100 亿美元以上。马来西亚自从在中国南海发展海上石油生产后,经济发展非常迅速,石油出口总值已超过其国民生产总值的 20%,海上石油年产量超过 3000 万吨。印度尼西亚 2 个。经济上与埃克森公司签订了合同,共同开发印尼纳土纳群岛东北 2
36、50 公里处的油气资源。此处部分属于南沙水域。军事上印尼加强了那个地区的空中巡逻,并鼓励人们去纳土纳群岛定居。此外,印尼还暗中敦促美国在南沙争端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文莱也声称对中国的南通礁拥有主权。第三节 中国参与国际海洋事务的领域及其权益一、国际海洋事务合作二、国际海底矿产勘探 三、极地权益之争与科考 一、国际海洋事务合作(一)参与国际海洋立法(二)加入海洋学委员会(三)促进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四)推动海洋环境保护(五)加强亚太和西太地区性海洋事务合作与交流 二、国际海底矿产勘探 (一)国际海底区域的相关规定(二)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海底区域开发三、极地权益之争与科考 1、建立极地科学考察站2、开展极地科学考察3、筹谋极地未来权益南极长城站中国北极科考站黄河站主体建筑 讨论: 结合我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海洋权益之争以及我国在国际海洋事务中的权益争取现状,谈一谈你对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看法,即就目前状况而言,我们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够,需要如何加强海洋权益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