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节 刑事诉讼的概念1 定义:刑事诉讼是诉讼的一种。2、诉讼的分类与各自定义:按案件的性质不同、内容和形式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即国家的司法机关在当事人与其他诉讼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分子的活动。民事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处理民事案件的活动,依法解决民事权利、义务纠纷的活动。行政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的活动,依法解决主管行政机关根据其职权所做的处罚决定是否正确和应否予以维护的活动。3、三种诉讼的共同点:(1)诉讼发生、引起是通过诉讼加以解决的某种事实存在。()诉讼有当事人,即原告和被告。诉讼成立是有原告和被告。原告
2、不一定是受害者本人或代表受害者利益的其他人。刑事案件开始可能无明确被告人。但都有追诉者、被追诉者,控告人和被控告人。()诉讼必须有国家司法机关参加、主持进行和对案件作出裁决。是任何诉讼成立的一个基本条件。()诉讼要有其他参与人参加。证人、鉴定人不是诉讼成立不可缺少的条件,但司法机关、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是三种诉讼共同点。4、三种诉讼的区别:解决实体问题和依据实体法、程序不同。实体问题 刑事诉讼 犯罪、刑罚 被告人刑事责任实体法 刑事诉讼 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 财产、人身关系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 调整行政关系 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有自诉和公诉之分,民事和行政诉讼无。总结刑事诉讼:指法院的审判、公诉机关的起诉和侦查机关的侦查等活动的总称(广义) ,也可单指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狭义)当事人双方、裁判者等条件成立,这些条件具备是在法院审判阶段。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形成:原告、被告、法院三个诉讼主体。刑事诉讼是国家的专门活动,不同性质的国家,诉讼性质不同。第二节 刑事诉讼历史类型1、刑事诉讼历史类型概念表面特征、阶级实质两种分法阶级实质;奴隶、封建、资本主义、社会主义 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 表面特征;弹劾式、纠问式、混合式 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