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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民族经济圈法制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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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藏民族经济圈” 区域法制研究(四川民族学院,四川康定,230039)摘要:藏民族文化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上最为独特、最有创造性的文化,强烈的民族文化认同、趋同经济结构、相当的资源优势、相似的文化产业策略为“藏民族经济圈” 的建立提供了可行性依据, “藏民族经济圈” 的形成对于发展藏民族区域经济、促进地方政府间合作都具有积极作用。 ”藏民族经济圈” 经济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离不开法制建设。关键词:藏民族、经济、商法、法制本土化、政府协议“The Tibetan national minority economic circle“ regional legal systemAnjing(Sichua

2、n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Kangding,Sichuan 626001,China)Abstract: the Tibetan national minority culture can be regarded as the worlds most unique, the most creative culture, to provide evidence for the feasibility of strong national cultural identity, the convergence of economic structure, cons

3、iderable resources advantage, similar cultural industry strategy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Tibetan economic circle“, “Tibetan national minority economic circle“ for the form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the Tibetan national minority region economy, promote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local governments have a

4、positive role.“ The Tibetan national minority economic circle “economic industry development, prosperity cannot do without the construction of legal system.Keywords: Tibetan national minority, economic, commercial, legal localization, the government agreement“藏民族经济圈” ,包含地理意义上西藏自治区、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

5、、四川省的甘孜藏族自治州、云南省的迪庆藏族自治州等一区十州两县,以一区十州两县居住的藏民族为主体所创造的一种文化形态区域构成“藏民族经济圈”。藏族分布在西藏及西藏之外的几乎整个青藏高原及其毗邻地区,整个藏民族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心理结构、精神面貌、行为方式等等民族特色与山、水、湖泊等自然地理环境息息相关的,是以青藏高原上“山的海洋”为脊椎形成的雪域文化,同时藏文化也接受了比邻文化圈的文化因子,最终演绎出了世界上最特殊的文化理念,藏民族的文化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上最为独特、最有创造性的文化, 1独具特色的“藏民族文化圈”演绎出独具特色的“藏民族经济圈”。如果以藏民族聚居地一区十州两县为依托建立“藏

6、民族经济圈”对于发展藏民族区域文化产业、盘活藏区经济、协调藏区法制建设、促进地方政府间合作都具有积极作用。一、 “藏民族经济圈”概述(一) “藏民族经济圈” 区域文化特征社会学则将具有相同语言、信仰和民族特征的人类社会看作是区域。公共管理学认为:区域是不同于一个民族国家,也不同于特定的行政区域,而主要是“一个基于行政区划又超越国家和行政区划的综合性概念” 。 2 区域文化,是具有地方特色,在该地方具体环境之中由当地社会群体所创造的地方性文化。民族文化圈是各民族基于自身的生存环境和人文素质,创造了符合自身特征和环境特征的文化联盟。 3“藏民族经济圈”显著的文化特征表现为:独特的精神文化和文化的封

7、闭性与凝聚性。1.独特的精神文化藏族传统文化承载了东方美学的精神性,他们关注:我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的问题更多于物质生活,尼采总结:天才的生长有赖于干燥气候和晴朗天空。也许是因为整个藏区晴朗天空和干燥气候的自然环境,藏民更容易思考精神领域的问题,比如:人生的终极思考,更关心死亡意味着什么,如何将1藏文化特性论探, http:/ 年 1月 22 日。2 陈瑞莲:区域公共管理导论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6 年版,第 4-5 页。3 曾代伟:巴楚民族文化圈研究 ,法律出版社 2008 年版,第 11 页。个体的生命纳入更高层次的秩序中,这是一种终极关怀,也是精神皈依。如同佛教教义所展现

8、的四谛: “苦谛”、“集谛”、“灭谛”、“道谛”,佛教向往彻底摒弃一切苦的根源,达到最高理想境界通向涅槃。藏民也在整个一生中修行,希望离苦得乐,达到真正大自在。这就是藏族传统文化的精神人文性。由于藏民族是一个全民信教的群体,在宗教文化之外的其他意识形态也不可避免地打上宗教的烙印。 4李安宅曾说过,谈到佛教对西藏的影响,那真是大极了,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等都贯入佛教意义。 5 2.文化的封闭性和凝聚性青藏高原四周的喀喇昆仑山、帕米尔高原、喜马拉雅山和唐古拉山、横断山脉与山谷间的众河流形成了封闭的地理状态,因为地理的环境的封闭性,阻隔了早期藏民的视野,限制了他们活动范围,但也促成了形成自己独特的

9、传统文化,由于受地理环境的束缚导致民众劳动的集体一致性,促成了藏民族文化的凝聚性,我们以世界最高、最辉煌的布达拉宫为例:从建筑审美来解析,布达拉宫是一座雕楼和堡垒式的宫殿寺院建筑,最早是吐蕃时的藏王宫殿,如今已成为西藏标志性建筑,它一眼望去高耸人云,代表着神秘和引入敬畏的精神力量,同时又是平顶铺设,代表祥和、平易的慈悲本质,因为依山而建,与周围雄伟的群山相得益彰,最后所有的目光都会投向金塔层顶,富丽堂皇的金顶代表着通天彻地的智慧,引导藏民从苦致乐,从悲致喜,大彻大悟,既有印度那种“孤立地摆脱世俗生活,象征超越人间的、出世的宗教建筑”,又有中国那种“入世的、与世间生活环境联在一起的宫殿宗庙建筑”

10、,达到“中和”之美。建筑者通过建造比例的艺术处理,使布达拉宫达到综合凝聚之极至,从藏区代表性建筑也可以看出藏民族的文化凝聚性和与世隔绝的封闭性。虽然经过千万年的传承但至今仍保留着传统文化的特征,藏民也在传统文化的感召下凝聚在一起。 64徐宝国:藏文化的特点及其所蕴涵的中华母文化的共性,载中国藏学,2002 年第 3 期。5陶长松:藏事论文选 ,西藏:西藏人民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183 页。 6 藏文化特性论探,http:/ 1 月 22 日。语言大师余秋雨认为:藏族文化的原生古朴性像一个童真未泯的孩子一样,显示出一种不加遮盖的率直任性。(二)建立“藏民族经济圈”可行性研究中共中央关于构

11、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为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 十一五规划纲要则明确了促进区域发展的战略思路和主要途径,区域协调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的国家战略。正是在区域经济相互依赖的背景下,我国东三省、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地方政府,为促进共同发展和提高整体竞争力,开始进行区域内地方政府间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区域合作。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区域合作的战略意义尤其突出,摆脱“边缘化危机”的根本出路是提高区域内合作。各个文化区域之间的文化整合同样也能够带动不同区域的经济交流和合作。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藏区一区十州两县范围内的“藏民族经济圈”区域经济合作

12、也应提上日程。藏区各地方处于相似的自然地理单元,具有相同的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模式,同时在资源条件、经济基础、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着共同性,这些背景因素为“藏民族经济圈”提供了现实基础。 1.藏民族强烈的文化认同感心理学将认同理解为一种心理机制,是界定“自我”区别他者的心理活动,文化认同是群体间对所属文化的认可,目的是加强彼此的同一感,区域文化认同对区域合作产生很大影响。比如:中国人不论走到哪里,只要见到汉字或舞龙耍狮,就会想到中华民族,想到中国文化,油然产生亲切感、归属感。藏族人,只要听到藏音藏语,见到经幡雪山,也会旋即想到家乡、家人。藏族传统文化历史悠久,内容博大,影响遍及青、川、甘、滇、内蒙

13、诸省区,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汉族文化相比,藏族文化渗透着强烈的宗教精神,充满了浓郁的宗教气息。没有一个民族尊重自己的文化像藏族人那样的。在藏区,只要看到藏文字,没有一个百姓会踏在上面。他们尊重文字,从尊重文字到尊重所有的文化,这个文化和他的信仰是息息相关的。7 民族认同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最为内在的心理特征,是民族成员强烈地感到自己属于“这个民族而不属于那个民族”的归属感,是民族成员赋予自己的文化强烈的感情并把它升化为文化崇拜,藏民族强烈的民族文化认同感,根植于500 万藏民心中,它形成了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民族文化认同是建立“藏民族经济圈”的根本。据统计,从全球区域合作来看:

14、 70%的区域合作失败是由于跨文化沟通失败引发的合作失败,只有 30%是由于技术、财务或者战略方面出现的问题而搁浅,欧盟在一体化道路上走得最远,主要是因为欧盟区域内以基督教文化为基础的文化认同起了关键作用。法国人让莫内是欧洲一体化的早期设计者,他在 20 世纪 70 年代就已预见到将来欧洲一体化将会遇到难以克服的问题,提出了他的观点:如果我们可以重新开始的话,让我们从文化开始吧。 8香港港商投资广东的案例比比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粤港双方文化上的一致性以及双方人民基于亲缘与地缘关系的一种文化上的认同。据此建立“藏民族经济圈” ,实施区域内政府合作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2.藏区各地方经济结构趋同,经

15、济发展阶段相似藏区一区十州两县的经济结构相似,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体现出极强的区域一致性。以分布在川、藏、滇范围内的藏族自治州:云南省迪庆州、四川省的甘孜州、以及西藏的昌都地区为例,经济结构特点为:1.国民生产总值构成中,第一产业所占比例都在 30%以上;2.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都在 85%以上;3.重工业在工业结构中所占比例高,除昌都地区外都在 80%以上。以上数据表明:三州传统农业在各地经济结构中仍占有优势比重,工业产值构成中重7嘎玛仁波切:昌列寺为什么要盖那么奢华 ,http:/ 年 1 月 22 日。8 王星:论当代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文化认同问题兼评欧盟的文化政策及其意向 ,载国际观察

16、 ,2000 年第 6 期。工业所占比例大,各地城市化水平也还普遍较低。从经济收入分析:昌都地区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不到 2000 元,迪庆州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也仅为 2225 元,迪庆州和甘孜州农民人均纯收入不到 1000 元。迪庆州和甘孜州人均消费品零售额在 800 元左右,人均财政收入在 200 元左右。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三州大体处于基本解决温饱的发展阶段,人均收入水平不高,地方经济依靠上级政府的财政补拨来推动,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弱。从川、藏、滇范围内的藏族自治州纵观整个藏区经济发展水平大体相当,发展的阶段性水平大体相似。藏区各地区在经济发展中都面临着共同的发展问题。文化的认同性,经济

17、利益一致性是开展藏民族区域协作,建构“藏民族经济圈” ,发展藏区经济的基础。3. 藏区各地方资源优势相当“藏民族经济圈”各地区在自然资源、生态资源、旅游资源方面优势相当。自然资源方面:昌都江达县,迪庆州德钦县、香格里拉县等地都盛产铜矿,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德钦县和甘孜州的巴塘县等盛产铅锌矿;生态资源:青藏高原有植物 12000 种以上,占我国植物总属数的 50%强,总种类的 34.%,真菌700 属,5000 余种,滇川藏结合区域集中了青藏高原 80%以上的生物种类,被称为生物基因库 9;旅游资源方面:藏区设有多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自治地区都拥有美丽的高原湖泊、壮丽的雪山风光,其中:昌都地区以

18、民风纯朴及藏族文化的厚重及高原风光见长;甘孜州则以康定情歌为主的藏族歌舞文化及雪山草地风光见长;迪庆州则以藏族文化为主体多民族文化的交融以及集雪山、峡谷、高山湖泊和多样的生态类型而著称。 104. 藏区各地方支柱产业策略相似“藏民族经济圈”各区域在本地经济发展规划中,大都将发展文化产业作为地区经济支柱产业。例如:1.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西藏自治区政府明确9李文华等:青藏高原生态系统及优化利用模式 ,广东科技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22 页。10王德强:藏区产业成长论 ,中央民族大学博士论文,2007 年了西藏发展的战略定位,提出了“两个屏障” 、 “两个基地” 、 “两个目标”的六项战略

19、定位,其中特别强调西藏是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112.甘孜藏族自治州为例: 甘孜州是康定情歌的故乡、康巴文化的发祥地。无论是凝固的文化遗产,还是流动的文化都是甘孜州开发文化产业的宝贵财富,甘孜政府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作为文化工作的重中之重,使文化产业尽快成为甘孜州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123.2003 年,阿坝藏族自治州的文化产业已达到阿坝州当年 GDP 的 23。文化这一朝阳产业在本地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已越来越突出。二、协调藏区法制机制,促进“藏民族经济圈”大繁荣、大发展经济产业发展需要配套的专业性法律规范,需要配套的地力性立法规范,简而言之,

20、经济产业的发展必须有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对于中央明确的政策导向,藏区各地方也应抓住机遇,促进经济产业法制化,对经济产业发展的法制环境进行规划,形成有利于经济产业发展的法制环境。(一)建立“藏民族经济圈”法律体系1. 民族法律体系概述民族法律体系是指:由不同类别、不同层次构成的,结构合理有序,既有一定分工,又互相协调统一,调整国内民族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有机整体。 13 “如果把民族法体系比作一棵大树,那么民族法体系应当是以宪法为根基的,11学习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会议综述 ,高原明天美如画,http:/ 年 1 月 22 日。12奋力推进甘孜州民族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http:/ 年 1 月 22

21、日。13张文山:论中国民族法律体系的构架 ,载民族研究1998 年第 3 期。以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为主干的,以自治法规、专门调整民族关系和含有民族问题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委规章、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为大小分枝的,以其他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为枝叶的立体网络体系。 ”14在我国,民族法律体系是国家法律体系中有关民族问题的全部民族法律规范,依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并构成部门法的合乎逻辑的独立整体,它属于国家法律体系总系统中的第二个层次的子系统。 15藏民族法律体系属于我国庞大民族法部门的一支。藏民族法律规范从上到下已形成了相互衔接、密切配合的结构

22、体系,全方位调整和规范着藏区民族关系。藏民族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由四个层次构成:第一个层次是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个层次是专门法律 ;第三个层次是为实施专门法律而制定的行政法规和细则;第四个层次是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162. 藏民族经济产业法律体系建构藏区经济产业法律体系首先以宪法为中心,以商法为基本法、以行政法规和规章为倚重,以藏区自治地方性条例为落脚点,最后形成完整的藏区经济产业法律体系。藏区经济的丰富性、多样性是藏区经济新的增长点,经济产业的蓬勃发展势必需要完备的法律体系的支持和保障。“藏民族经济圈”形成后,各地方政府可以开展经济产业法规、规章的整合, 目前各级各类经济产业的立法

23、,统计的结果是:涉及的行业和领域广泛,行政规章都有明显的行业特点和各自的利益取向,导致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之间形成的各种条例、规章出现冲突,因此藏区区域内各地方政府可通过政府协议等方式,协调立法冲突,对各种类型的经济现象立法进行规范,使各经济领域立法保持统一性、协调性,充分发挥“藏民族经济圈”的法律整合功能。14敖俊德:关于我国民族法制体系和监督机制的构想 ,载民族法制通讯 ,1997 年第 5 期。15宋才发:论我国民族法学学科体系的构建 ,载民族研究2004 年第 5 期。16张文山:论中国民族法律体系的构架 ,载民族研究1998 年第 3 期。3. 民族自治地方用活、用足立法自治权“立法是

24、实现法律价值和树立法律权威的起点,立法的广度和深度,表明了法律所涉及或渗透的范围及其对社会发展和改革的调控能力。 ”17为了实现法律对民族地区社会秩序的调控功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机构比一般地方的立法机构承载着更为繁重的责任,承担着实现民族法治的任务。民族自治地方人大作为法定的自治机关之一,有权依照宪法和自治法 ,行使立法自治权。因为我国宪法和自治法对少数民族自治权的规定都比较宏观、笼统,如果没有自治地方自治法规的配套细则,自治地方自治权就如水中月、镜中花,离民族自治地方人民很远。 宪法和自治法所描绘的自治权只是提供了权力享有的可能性,如果想要自治权落地生根,还需要经过立法程序,以自治条例、自治

25、法规的形式固定化、法律化。 “一个高明的立法者,是那些真正了解社会生活、懂得国情民性的人。 18可见,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机构想要用活、用足立法自治权,必须深入生活、深入民众,了解民情,使法定自治权更多地向现实自治权转化,解决这样的难题后,藏民族地区民族法治建设就有了“根” 。4.藏区经济产业立法体现民族特点和地方特色 法像语言、风俗一样,都是一个民族普遍精神的自发的直接的产物,民族地方立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体现地方特色,把根植于民族中的民族精神展现出来,就是最好的法律。我国立法法的宗旨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立法比一般地方立法享有更大的自主权,原因就在于民族地区立法需要体现自己独特的民族性。

26、 构建藏区文化产业法制秩序中的民族性,需要藏区民间习惯、乡规民约与国家制定法之间互相妥协、互补。民间习惯、乡规民约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立法上沟通和互动,主要是通过制度创新来实现。苏力认为:“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国家制定法与民间法的相互沟通、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妥协和合作将是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并且必然是一种渐进式的制度创新。 ”当然这样的制度创新还需要法律人士的精诚合作,以及立法者的认可和协助。17王人博、程燎原著:法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 1998 年 7 月第 2 版,第 372 页18夏勇著:依法治国国家与社会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 年 11 月第 1 版,第 75 页三、 “

27、藏民族经济圈”各地方政府行政协议当今社会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与地区可以脱离其他主体而单独生存与发展,诸多社会公共问题开始变得纷繁复杂,许多跨国界、跨区域的公共问题浮出水面,迫使区域政府开始跨地区合作,例如:2004 年 6 月 3 日,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贵州九个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 “9 + 2“)共 11 个地区的省级人民政府,在“自愿参与、平等开放、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条件下,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该框架协议的内容涉及基础设施、旅游、农业、环境保护等十大重点领域。(一) “藏民族经济圈”各地方政府合作概述在我国目前的区域政府合作实践

28、中一般表现为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常设秘书处,负责休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秘书处成员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处室的负责人, 19例如:泛珠三角洲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常务秘书长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负责人担任,秘书处办公室设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常务秘书长负责向联席会议提交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进展情况报告和建议。 ”20政府区域合作成果大多以“行政协议”方式表现出来,全国范围内已签署的行政协议达 400 份之多,例如:关于加强沪浙两地教育交流合作的意见 、泛珠三角区域商会合作框架协议 、 长江三角洲地区旅游城市合作(杭州)宣言 、 共建信用长三角宣言等。合作政府之间达成的行政协议作为联席会议制度的结

29、果,是行政机关为达到区域利益的共赢而达成的协议。大部分行政协议的缔结主体是各区域的行政机关,主要是省、市人民政府或职能部门,通过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的形式,包括市长联席会议、职能部门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等缔结各种行政协议。如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就是由泛珠三角区19王丹丹:区域政府合作下的行政协议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08 年。20参见泛珠三角洲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第 4 条第 2 款。域内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自治区)的环境保护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环境运输及工务局、澳门特别行政区环境委员会为整合区域环境资源、促进区域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与

30、协调发展而共同订立的。 21政府合作协议的初衷是因为纯粹的市场调节并不能完全解决区域合作的所有需求,区域内资源、信息、技术、人才等需求,单凭市场调节难以有效解决所有的问题,往往需要政府进行适度的干预。政府区域合作最大优势是实现信息共享,减少信息壁垒,合作各方享有平等的知情权、话语权,实现区域决策联动,在公共事务的合作中首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其次各方利益均等的共赢模式。例如 2004 年 11 月,覆盖晋冀鲁豫 4 省 13 市的中原经济区交通旅游图正式出版,这是继长三角出版有关区域旅游交通图之后,全国第二张打破行政区划、跨省绘制的交通旅游图,也是谋求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创新之举。(二)立法协调机

31、制区域文化发展一体化,要求构建稳定、协调的规则,这种发展需求,在国家统一立法难以完全顾及的情况下,完善区域局部法制环境,包括地方立法的协作和协调,成为社会各方强烈的呼声。区域立法协调是改进和提升地方立法的需要,由于行政区划的分割和地方利益的驱动,区域内各成员立法内容的不协调性和冲突逐步显现出来,同位阶地方立法内容的冲突,解决的主要办法是区域内各成员之间的互相沟通和协作,通过建立区域立法协调机制予以救济。 22 例如:制定 “藏民族经济圈”无障碍旅游区一体化协议藏区旅游资源丰富,是提升藏区经济的良性资源,但各自治地方常常恶性竞争、各自为政,比如:“香格里拉”这样一个旅游文化品牌,藏区几个著名风景

32、点都在抢品牌,互为竞争对手,如果在区域合作政府的协调下走协同竞争的模式,可以将“香格里拉”这样一个旅游文化最具魅力的品牌发展为整个藏区的共同资源,逐步形成藏区文化产业优势。 “藏区文化圈”通过区域优势互补实现全体成员共赢的局面。在无障碍旅游区合作方面,可借鉴两广九市关于21王丹丹:区域政府合作下的行政协议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08 年。22 何渊:中国特色的区域法制协调机制研究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0 年版,第 151-152 页。打造无障碍旅游区的合作守则 、 长江三角洲旅游城市合作(杭州)宣言,以独具藏区特色丰富的旅游资源为依托,构筑藏文化旅游经济。藏民族化圈内各自治地方以互补

33、、互动、互利、互赢为原则,共同打造藏文化旅游品牌,各自治地方互为市场,互送客源,实现旅游信息的交流、沟通与共享,开展旅游从业人员特别是导游人员的培训,实现服务标准的相互接轨,共同实现旅游经济快速增长。四、结语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世界各国、各地区和各地方政府探索区域平衡发展,促进区域一体化进程,谋求更大的发展和提升竞争力。区域合作运行中,可以消除政区壁垒,打破闭关求全的产业格局,合理配置资源。建立“藏民族经济圈”符合藏区共同利益,同时加强“藏民族经济圈”法制建设,为经济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作者简介:安静,硕士,四川民族学院政法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民族法学 作者:安静,通信地址:四川康定四川民族学院政法系,工作单位:四川民族学院政法系,邮编:626001,电话 18990465353,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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