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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保卫处公用车辆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涵涵文库 文档编号:2257417 上传时间:2018-09-0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43.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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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兰州大学保卫处公用车辆管理规定一、保卫处公用车辆由综合管理科(以下简称综合科)统一管理、调度。各科室公务用车需由科室负责人填写用车单向综合科申请。二、车辆使用根据工作重要性、紧急程度等统筹安排。除处领导或各科室到有关部门、校区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三、外单位用车(财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等) ,需经处长批准后方可安排。四、综合科应按时协调办好车辆年检、保险等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五、车辆驾驶实行专车专人、专车专管。六、车辆进行定点维修,需维修项目由综合科列出清单后报处长批准。七、车辆用油充卡由综合科统一购买。兰州校区油卡由综合科持有和管理,榆中校区所

2、有车辆由校区保卫科领取并管理,每月向综合科汇总。综合科建立车辆的用油台账,每月核算一次。八、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桑塔纳轿车每 100 公里按 12 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 公里按 9 升耗油量计算。综合科根据用油台账进行核算,超出部分由用车者自担。车辆在外现金加油或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处长批准。九、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违反财经纪律论处。十、车辆在下班或节假日必须停放保卫处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十一、各校区电瓶巡逻车由各科室管理使用,科室负责人为车辆责任人,原则安排有行驶经验的人员驾驶,使用完毕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

3、置。十二、违规与事故处理(一)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1.无照驾驶者;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者;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交通肇事者;4.违反交通规则扣分罚款者;5.违反校园交通管理秩序引起事故者。(二)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处内酌情研究处理。十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处务会研究决定。保卫处公务用车申请单-保卫处公务用车申请单用车部门 用车人姓名车辆号 驾驶员姓名用车事由出车时间 返回时间用车人科室负责人签字 综合科意见行驶路线地点 里程数处长审批用车部门 用车人姓名车辆号 驾驶员姓名用车事由出车时间 返回时间用车人科室负责人签字 综合科意见行驶路线地点 里程数处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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