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诊疗项目、药品、材料使用知情同意书尊敬的患者:欢迎来到我院就医,我院将竭诚为您服务, 让您清清楚楚就医,明明白白消费。新农合患者:根据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操作规范 ,参合人员住院使用不可报销类诊疗项目、药品、及材料时须征得本人或亲属同意;不可报销类由个人自付 100%。您目前需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是:1 、2 、3 、4 、5 、6 。(1)使用上述自费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是因为疾病诊治需要,而该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未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用目录,且暂无其他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可替代。(2)该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的费用不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人报销范围内,须住院病人自理。(3)使用该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有可能使诊断更加明确或病情改善,但也有可能达不到预期目的。医务人员不能向您承诺效果。(4)使用该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在少数病人有可能出现于一定的副作用或并发症。我已详细阅读以上内容,对医师、护士的告知表示完全理解,经慎重考虑,我同意使用,并承担全部自费费用。被告知患者(或家属)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