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2 年南通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农业类艺术插花项目实施方案一、竞赛项目本次竞赛设艺术插花(插花员)一个项目,分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和教师组三个组别,均为个人项目。二、竞赛内容与方式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教师组均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插花员规定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结合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相关内容。比赛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理论知识部分占30%,技能操作部分占 70%。(一)理论知识竞赛: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比赛用时 60分钟。(二)技能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主题与一定规格的艺术插花作品。1主题:反映“美好生活”等方面的题材,参
2、赛选手以这些主题为核心,自拟题目。2规格:作品长度、宽度、高度以 150cm 以内为宜。3制作要求:以鲜切花为主要材料,所有插制步骤均需在比赛现场完成,花材必须现场修剪,不允许将半成品带进赛场。4比赛用时:50 分钟内完成作品与现场清理。三、竞赛命题及裁判2(一)竞赛命题由大赛组委会负责。(二)裁判聘请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行业企业专家、高等院校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为裁判员,大赛裁判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四、参赛对象、比赛时间与地点(一)参赛对象参赛人员资格、组队及报名办法按南通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2 年全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文件执行。分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和
3、教师组三个组别,参赛人数每组不超过 2 人,所有参赛人员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二)大赛的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1 年 11 月 25 日报名截止。报到时间:2011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3:00 前报到报到地点:海门中等专业学校(海门市秀山东路 413 号)大赛时间:2011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4:00 理论比赛2011 年 12 月 1718 日操作比赛联系方式:联系人朱鹤峰,联系电话 13962885623五、竞赛规则和注意事项(一)竞赛规则1参加理论比赛与操作技能比赛的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与参赛证参加比赛。 32参赛选手出场顺序、位置由抽签决定,不得擅自变更
4、、调整。3参赛选手提前 15 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位号参加竞赛。开赛后迟到 15 分钟者,取消竞赛资格;竞赛开始 15 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4艺术插花项目的选手不得在现场留有任何暗示身份的记号或符号,否则取消成绩。作品名称、作品创意可事先在白纸上用黑字打印好,比赛完成时可插在赛场提供的作品牌框(大小为 19cm7.5cm)中。5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等,耗用时间计算在比赛时间内。6竞赛在规定时间结束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选手操作完成后,在实际操作现场记录表上签名确认,方可离开赛场
5、。(二)注意事项 1主办方不提供花材,所有参赛花材、工具需自带。如需主办方协助准备花材请事先联系,作品牌框由赛场提供,大小为19cm7.5cm。2.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印制的相应证件。3赛场除现场裁判员、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赛点领导小组允许不得进入赛场。44新闻媒体人员进入赛场必须经过赛点领导小组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六、成绩评定及奖项设置(一)成绩评定理论成绩占总成绩的 30%。理论知识由评判小组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 70%,评分采用百分制,由该项目裁判人员统一评分,评分标准如下:艺术插花技能
6、操作评分标准序号 评价要素 考核内容和标准 分值整体协调视觉感染力烘托主题1 色彩配置色彩平衡20稳定性遮盖与整洁花材处理现场清理2 技巧与做工花材的经济性25焦点设置造型设计平衡与动感体量与比例组群设计3 造型与设计线条与韵律30独创性4 创意与主题感染力255主题表达花材选择艺术风格合 计 100(二)奖项设置1参赛选手奖根据参赛选手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参赛人数的 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2指导教师奖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相应的证书。七、申诉与仲裁1.参赛选手对赛场提供的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实验材料,对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有序地提出申诉。2.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在赛后一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或仲裁组)提出。仲裁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八、其他1. 具体竞赛时间等由赛点赛务工作小组另行安排,详见大赛秩序册。2.本技术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织委员会。6主办单位:南通市教育局承办单位:海门市教育局江苏省海门中等专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