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工 业大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方案(讨论稿)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 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 20116 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生教学工程”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 号)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河北工业大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方案。一 指导思想 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关键。培养创新型人才是“人才 强国” 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主要内容,
2、也是我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实施“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 可以促进学校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的需要。通过项目的实施,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 学生的创新思维,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彰显我校“ 工学并 举” 办学特色。我校实施“大学生 创新 创业训练计划” 遵循的原 则是:“激励创新、鼓励创业、培养能力、注重过程、追求 实效” 。 参与本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和创业实践有浓厚兴趣,学校鼓励学生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
3、践能力。注重创新创业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大学生在创新思维、创业意识和创业实践方面的收获。按照“ 自由申报、公平评审、择优资助、 规范管理”的基本要求,重点 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的可行性项目。二 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学校成立“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的 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教学、科研的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科学研究院、国资处 、财务处、校产办、学生处、团委及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等单位负责同志构成。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具体工作。(二)各学院成立院级工作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管理本学院的“ 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 目,组织项目申报、
4、过程管理及项目检查验收。聘任指导教师并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协调落实大学生研究项目所需条件;解决研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研究进度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科技交流活动。(三)学校组建评审专家委员会,成员由科学研究院推荐,各相关学科科研水平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项目立项的评审、验收工作,并指导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相关工作。三 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一)项目申报“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 划” 主要面向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新生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申请 者必须是学业成绩优秀、善于独立思考、实践动手能力较强、对科学研究、
5、 创新创业等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实践能力,具备从事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每个团队一般由 3 名学生组成。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 ,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 1-2 名。指导教师需具有中 级以上职称,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能超过两个。申请者需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请书、由指导教师填写推荐意见、学院审核、学校审批后予以立项资助。(二)项目类型“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 划” 主要包括创新训练项 目、创业训练项目两类
6、, 积 极培育创业实践项目。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项目设计、方法选择、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 业运行、 进 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根据已有的创新成果为基础,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 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三)项目评审“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计 划” 项目的评审工作由教 务处会同科学研究院
7、组织评审专家委员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家,按照有关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必要时应组织现场答辩。评审论证后报“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的 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立项,由教 务处负责登记备案,并对项目实行跟踪管理。(四)项目实施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审批立项通知发布后,项目主持人需认真填写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承诺书,制订科学合理、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有效工作,保证项 目的顺利完成。(五)中期检查项目研究时间过半,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中期 检查报告 ,内容包括:任务完成情况、困 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学校将组织
8、中期检查,并提出实验与研究改进建议。(六)结题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撰写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报告,并附上研究记录等相关材料和研究成果、实物等,由“国家大学生 创新性实验计 划” 指导委员会成 员对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七)项目变更在研究过程中,涉及变更研究内容、项目成员、调整结题时间等事项, 项目 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审核,报学校批准。 四 条件保障(一) 学校对于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 目经费为专项经费 ,不得变更用途。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学校不得提取管理费。(二)学校有关部门应为“大学生创
9、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条件,各类实验中心和实验室对参与项目的学生开放,免收实验场地费、实验管理费。学生需要跨学院进行实验,或进入科研、重点实验 室使用设备、设施,可向学校 “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协调,确保项 目的顺利完成。(三)学校已将“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中,学校设立了创新与拓展类学分模块,该模块是本科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该模块的管理,学校出台了河北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与拓展学分实施办法,该办法对课程的建设、选课、考试、学分认定等方面给予规定。(四 )项目通过验收后,指导教师获得相应的工作量。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可获得 20 学时的工
10、作量补助。(五)“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 划” 项目属于教学 质量工程项目。五 成果管理(一)项目结题后,学生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具体学分数在项目申请时提出、学校审定后在合同书中明确告知,答辩验收时,由学生所在学院工作组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给出建议,由校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学生成绩记入河北工业大学学习成绩单,部分项目根据完成情况可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形成科研成果的报科学研究院进行成果申报。(二)学校教务处整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总结报告、论文、设计 、专利以及相关材料, 对优秀的项 目成果编辑成册,以备学习和交流使用,并上传到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的网络平台,使更多的学生学习到相关知识、增加大学生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的兴趣。(三) “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 划” 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公开 发表时要注明“河北工 业大学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 划”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