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2011 学年第一学期网上选课即将开始 ,为保证选课的顺利进行,本次选课分年级进行,具体安排如下:一、选课时间安排:(一)体育课选课安排:(采取优先制,先选先得)选课时间:下学期第一周(2009 级)(二)公共选修课选课安排:1、公共选修课第一轮选课(采取筛选制,选课不分先后,各位同学只要在规定时间选课即可)选课时间:2010 年 6 月 29 日-6 月 30 日(2007、2006、2005、2004 年级)2010 年 7 月 1 日(2008 年级)2010 年 7 月 2 日(2009 年级)2、选课结果查询时间:2010 年 7 月 4 日(所有年级,请务必在 7 月 4
2、-5 日前上网查询选课结果,及时进行补选。 )3、公共选修课第二轮补选(采取优先制,先选先得)选课时间: 2010 年 7 月 5-6 日(所有年级)4、公共选修课加选时间: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加选申请时间为 7 月 5 日前二、选课地点:1、信工机房计算机房同仁楼 B 座 2 楼2、图书馆机房(图书馆二楼)三、有关说明:1、选课方法:点击教务处网页:http:/ 中的“学生选课及成绩查询” ,初次选课的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号(进入后请在“个人信息密码修改”中及时修改自己的密码) 。2、请同学们依照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按规定选满本专业下学期所要求的学分。选修课实行学分制,选修课周学时数作为学分计
3、数。所开的选修课学时数应在 16 或 32 学时。暂定五年制(包括七年制)本科生公共选修课必须修满 12 个学分、四年制本科生必须修满 10个学分才能授予学士学位;专科(高职)学生必须修满 6 个学分。其中医、理、工科类学生必须修满 2 学分的艺术类课程、6 分的人文或社科类的课程(不含技能类) ;文科(含管理类、法学类)类学生必须修满 2 学分的艺术类课程,4 学分的自然科学或医学科学类的课程(不含技能类) 。05 年级五年制学生只需修完 12 学分,课程类别不作要求。四、注意事项:1、因身体原因(残疾、生病等)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同学请到体育部夏老师处报名选修体育保健学 ,报名地点:风雨操场
4、 403 室,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残疾证明、医院证明等) 。 体育保健学安排在每周四晚上 18:30,上课地点:风雨操场111 教室2、第一轮选课结束后,请同学们务必在 7 月 5 日前上网查询自己的选课结果,并及时补选。3、每位同学每学期原则上限选一门公共选修课程,因课程不及格学分不够需加选的同学请在 2010 年 7 月 5 日前上交选修课加选申请表,符合加选条件的同学可以在开学第一周内加选,限加一门。学院路校区同学请在 2010 年 7 月 2 日上午到学院路校区教务处办公室加选,地点: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C03 办公室。4、本学期选修课在开学第四周开课。学生可在开课第一周试听,如对所选课程不满意,可在开课第一周的周四、五上网退课,并重新选择有余量的课程。 人力资源管理 、 心理学史 、 刑法学 、 公共关系学 、 行政管理学 、 公共政策分析 、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七门课程为必修课作选修课,上课时间安排在白天,从第一周开始上课,选择以上课程的同学要先确认上课时间是否冲突。5、本学期下非直管附属医院学生可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补选,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内正选、退选、补选,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6、选修课不能与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程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