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B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行业标准准准NB00*-2010液 化 天 然 气 ( LNG) 汽 车 加 气 站 技 术 规 范Technical Standard for vehicle Liquefied Natural Gas Fueling Station(报批稿)-发布 -实施国 家 能 源 局 发布布布1目 次前 言 1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 .34 加气站分级和站址选择 .54.1 基本规定 .54.2 加气站的等级划分 64.3 站址选择 .65 站内平面布置 75.1 围墙 .85.2 道路 .85.3 防护堤 .85.4 加气岛及罩棚的设置 .85.5
2、 防火间距 .96 工艺设施 .116.1 LNG 储罐系统 .116.2 卸车 .116.3 LNG 泵 116.4 加气设施 .126.5 气化器 .126.6 管道系统 .126.7 紧急切断系统 136.8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136.9 LNG 移动加气装置 .137 消防设施及排水 147.1 灭火器材设置 147.2 消防水系统 1427.3 排水 .158 电气 .158.1 供配电 .158.2 防雷、防静电 159 建构筑物、采暖通风、绿化 .169.1 建构筑物 .169.2 采暖通风 .169.3 绿化 .1710 施工与验收 1710.1 一般规定 1710.2 设备和
3、材料的检验 .1810.3 土建施工 1910.4 工艺设备安装 2110.5 管道工程 2210.6 电气、仪表施工 2310.7 防腐、绝热工程 2310.8 预冷、保冷及试车 .2410.9 竣工验收 24附录 A .25(规范性附录) 25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25附录 B .26(规范性附录) 26加气站内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划分 .26附录 C29(规范性附录) 29本规范用词说明 29.281前 言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根据国家能源局2010 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0320 号的要求,为规范液化天然气(LNG)
4、汽车加气站的建设,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订本标准。本标准共分为 10 章和 3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加气站分级和站址选择、站内平面布置、工艺设施、消防设施及排水、电气、建筑物、采暖通风、绿化和施工与验收等方面的规定。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油气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对本标准需要修改和补充,请将意见和相关资料函寄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第四设计院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编写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路 99 号,邮编:300074)以便修订时参考。本标
5、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邓 渊 杨楚生 吴洪松 杜建梅 陈海龙 马景柱 张树刚 焦 伟 王建军 高永和 吕凤芹 曾 力 王立军 符一平 魏 鸿 袁树明 21 范围1.1 本 标 准 制 定 了 液 化 天 然 气 ( LNG) 汽 车 加 气 站 的 设 计 、 施 工 建 造 等 方 面 的 规 定 。1.2 本标准适用于 LNG 储存量不超过 180m3,LNG 工作压力不大于 1.6MPa,L-CNG 工作压力不大于25.0 MPa 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加气站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a)
6、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以下简称 LNG 加气站);b)液化天然气经液态加压、气化的天然气加气站(以下简称 L-CNG 加气站);c) LNG 和 L-CNG 联建的加气站(以下简称 LNG/L-CNG 加气站);d)LNG、L-CNG、LNG/L-CNG 加气与加油的合建站(以下简称加油加气站)。1.3 加气站的设计、建设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规范,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50 钢制压力容器GB/T117
7、90 设备及管道保冷技术通则GB/T14976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18047 车用压缩天然气GB18442 低温绝热压力容器GB19204 液化天然气的一般特性GB/T20368 液化天然气(LNG )生产、储存和装运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3GB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91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235 工业金属管
8、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4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6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484 石 油 化 工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规 范GB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517 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HG/T2059220635 钢制法兰、垫片、紧固件SH/T3412 石油化工管道用金属软管选用、检验及验收SH/T3521 石油化工仪表
9、工程施工技术规程SY0007 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TSG D0001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R000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 术语3.1 液化天然气(LNG)Liquefied Natural Gas一种在液态状况下的无色流体,主要由甲烷组成,组分可能含有少量的乙烷、丙烷、氮或通常存在于天然气中的其他组分。3.2 压缩天然气(CNG) Compressed natural gas主要成份为甲烷的压缩气体燃料。43.3 LNG加气站 LNG Fueling Station为 LNG 汽车储瓶充装 LNG 燃料的
10、专门场所。3.4 L-CNG加气站 L-CNG Fueling Station由 LNG 转化为 CNG,为 CNG 汽车储瓶充装 CNG 燃料的专门场所。3.5 LNG/L-CNG加气站 LNG/L-CNG Fueling StationLNG 加气站与 L-CNG 加气站联建的统称。3.6 加油加气合建站 oil and gas Fueling Station汽车加油站与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合建的统称。3.7 地下 LNG储罐 buried LNG tank安装在罐池中,且罐顶低于周围 4m 范围内地面标高 0.2m 的 LNG 储罐。3.8 半地下 LNG储罐 underground LNG
11、 tank安装在罐池中,且一半以上罐体安装在周围 4m 范围内地面以下的 LNG 储罐。3.9 防护堤 dike用于 拦 蓄 LNG 储 罐 事 故 时 溢 出 的 LNG 的 构 筑 物 。3.10 设计压力 design Pressure储罐、设备或管道设计中,用于确定最小允许厚度或其部件物理特性的压力。确定任何特殊部件厚度的设计压力包括静压头。设计压力的确定为包括静压头。3.11 工作压力 operating pressure压力容器、管路系统等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53.12 LNG卸车口 point of transfer接卸 LNG 运输车辆所载 LNG 的固定接头
12、处。3.13 站房 station house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3.14 加气岛 fueling island用于安装加气机的平台。3.15 LNG(CNG)加气机 LNG(CNG ) dispenser给 LNG(CNG)汽车储气瓶充装 LNG(CNG),并带有计量、计价装置的专用设备。3.16 加气切断装置 shut off device加气软管在一定外力作用下,加气系统具有自切断功能的安全装置。3.17 加气枪 fueling Connector附属加气机与加气软管连接,向 LNG(CNG)储气瓶充装 LNG(CNG)的专用设备。4 加气站分级和站址选择4.1 基本规定4
13、.1.1 加气站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应为“甲”类。4.1.2 在城市建成区不应建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4.1.3 在城市中心区内所建的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宜采用地下或半地下 LNG 储罐。4.1.4 LNG 加气可与 L-CNG 加气联合建站,也可与加油站联合建站。4.1.5 加气站内不应设置地下或半地下建(构)筑物(储罐区、消防水池除外)。站内地下 LNG 管沟应自然通风,其他管沟应采用干沙填实。4.1.6 LNG 卸车应在固定的区域。64.2 加气站的等级划分4.2.1 LNG 加气站、L-CNG 加气站、LNG/L-CNG 加气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4.1 的规定。表 4.1
14、LNG加气站、L-CNG 加气站、LNG/L-CNG 加气站的等级划分LNG 加气站 L-CNG 加气站、LNG/L-CNG 加气站级别 LNG 储罐总容积( m3)LNG 储罐单罐容积(m 3)LNG 储罐总容积(m 3)LNG 储罐单罐容积( m3)CNG 储气总容积(m 3)一级 120V 180 60 120V180 60 12二级 60V120 60 60V 120 60 9三级 60 60 8注:V 为 LNG 储罐总容积。4.2.2 LNG 加气站、L-CNG 加气站、LNG/L-CNG 加气站与加油站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4.2 的规定。表 4.2 LNG加气站、L-CN
15、G 加气站、LNG/L-CNG 加气站与加油站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合建站等级LNG 储罐总容积(m 3)LNG 储罐总容积与油品储罐总容积合计(m 3)一级 120 150V 210二级 60 90V150三级 60 9 0注 1:V 为 LNG 储罐、油罐总容积。注 2:油罐的单罐容积不应大于 GB50156 的有关规定;LNG 储罐的单罐容积不应大于本规范表 4.1 的规定。4.3 站址选择4.3.1 站址选择应符合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4.3.2 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与道路交叉路口的距离应符合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4.3.3 加
16、气站的 LNG 储罐、放散管管口、LNG 卸车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4.3 的规定。7表 4.3 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 卸车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LNG 储罐 级 别项 目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放散管管 口LNG卸车口重要公共建筑物 80 80 80 50 50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一类保护物35 30 25 25 25二类保护物 25 20 16 20 20民用建筑保护物类别三类保护物 18 16 14 15 15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35 30 25 25 25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 50 m
17、3 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25 22 20 20 20室外变配电站 40 35 30 25 25铁 路 80 60 50 50 50电缆沟、暖气管沟、下水道 12 10 10 10 10快速路、主干路;高速、级12 10 8 8 8道 路次干路、支路;、级10 8 8 6 6无绝缘层 1.5 倍杆高 1.5 倍杆高架空电力线有绝缘层1.5 倍杆高1 倍杆高 1 倍杆高国家、级 1.5 倍杆高 1.5 倍杆高 1 倍杆高架空通信线一般 1 倍杆高 0.75 倍杆高 0.75 倍杆高注 1: 民用建筑保护物类别的划分应执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 的有关规定。注 2: LNG 加
18、气站的橇装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相应设备的防火间距确定。注 3: 地下和半地下 LNG 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 30%和 20%。注 4: LNG 储罐、放散管管口、LNG 卸车口与站外建筑面积不超过 200m2 的独立民用建筑物(非明火),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三类保护物减少 20%。注 5: 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气站一侧的墙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无门窗洞口实体墙,则储罐、加气机和放散管与该民用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的距离减少 20%。注 6: 对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铁路线、公路线,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5 站内平面布置85.1 围墙5.1.1 站 内 工 艺 设
19、 施 与 站 外 建 、 构 筑 物 之 间 的 距 离 小 于 或 等 于 25m 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2.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5.1.2 站内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 25m,且满足表 4.3 中防火间距的 1.5 倍时,相邻一侧可为非实体围墙。5.1.3 面向加气站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5.2 道路5.2.1 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5.2.2 LNG 槽车单车道不应小于 4.5m,其他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4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7m。5.2.3 道 路 转 弯 半 径 应 按 行 驶 车 型 确 定 , 且 不 宜 小 于 9m; 站
20、内 停 车 位 应 为 平 坡 , 道 路 坡 度 不 应 大 于 6%,且 宜 坡 向 站 外 。5.2.4 站内道路不应采用沥青路面。5.3 防护堤5.3.1 LNG 储罐四周应设置防护堤,防护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采用非燃烧实体材料。b)防护堤内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单个最大 LNG 储罐的容量。c)防护堤高于堤内地面不宜小于 0.6m。5.3.2 防护堤内 LNG 储 罐 之 间 的 净 距 不 应 小 于 相 邻 较 大 罐 的 1/2 直 径 , 且 不 应 小 于 2m。5.3.3 防护堤内不应设置其他可燃液体储罐、CNG 高压瓶组或储气井。5.3.4 防护堤内宜设置排水设施
21、,但不应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道。5.4 加气岛及罩棚的设置5.4.1 加气岛应高出加气区地坪 0.150.20m;宽度不应小于 1.2m。5.4.2 罩棚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a)加气岛宜设置非燃烧材料的罩棚,罩棚净高不应小于 5m;罩棚边缘与加气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 2.0m;b)罩棚支柱距加气岛端部不应小于 0.6m;c)加气区应设照明灯,照度不得小于 100 lx。95.4.3 加气机附近应设置防撞柱(栏),防撞柱(栏)高度不应小于 0.5m。5.5 防火间距5.5.1 加气站的储罐、工艺装置宜露天布置,加气区应敞开布置。5.5.2 加 气 站 内 设 施 之 间 的 防 火 间 距 不
22、应 小 于 表 5.1 的 规 定 。5.5.3 按本 规 范 附 录 B 划 分 的 爆 炸 危 险 区 域 不 应 超 出 围 墙 和 可 用 地 界 线 。10表 5.1 站 内 设 施 之 间 的 防 火 间 距 ( m)LNG 储罐 天然气放散管口设施名称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CNG 储 气瓶 井CNG系统LNG系统密闭卸油点LNG卸车口加油机CNG加气机LNG加气机LNG 潜液泵池LNG 柱塞泵高 压气 化 器站房消防泵房和 消 防 水 池取水口燃气(油)热 水 炉 间 、发电间变 配 电 间站区围墙埋地油罐 15 12 10 * * 6 * 6 * * 4 6 6 5 * * * *
23、 *汽、柴油罐通 气 管 管 口 12 10 8 * * 6 * 8 * * 8 8 8 5 * * * * *一级站 2 - - 6 5 - 12 6 8 8 6 - 2 6 10 20 15 12 6二级站 2 - 4 4 - 10 3 6 6 4 - 2 4 8 15 12 10 5LNG 储罐三级站 2 4 4 - 8 2 6 4 2 - 2 3 6 15 12 8 4CNG 储气瓶 井 * * 3 * 6 * * 6 6 6 3 * * * * *CNG 系统 - - * 6 * * 6 4 6 - * * * * *天然气放散管口LNG 系统 - 6 - 6 8 - - - - 8
24、 12 12 10 3密闭卸油点 - 6 * * 6 6 6 5 * * * * *LNG 卸车口 - 6 6 - - 2 4 6 15 12 8 2加油机 * * 2 6 6 6 * * * * *CNG 加气机 - 2 6 6 5 * * * * *LNG 加气机 - - - 5 6 15 8 8 -LNG 潜液泵池 - - 5 6 15 8 8 2LNG 柱塞泵 - 2 6 15 8 8 2高压气化器 - 6 15 8 8 2站房 - * * - *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取水口 - * - *燃气(油)热水炉间、发电间- - *变配电间 - *站区围墙 -注 1: 表内*为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
25、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 的规定;注 2: 地下和半地下 LNG 储罐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 30%和 20%;注 3: LNG 加气站的橇装设备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相应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注 4: 非空温式气化器与 CNG 储气瓶组的防火间距可根据工艺要求确定 ;注 5: 非高压气化器与 LNG 储罐、LNG 柱塞泵的防火间距可根据工艺要求确定;注 6: 站房、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注 7: 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11126 工艺设施6.1 LNG 储罐系统6.1.1 LNG 储罐设计与制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压力容器GB150,低温绝热压力容
26、器GB18442 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 的有关规定。6.1.2 LNG 储罐附属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 应设置就地指示的液位计、压力表;b) 储罐应设置液位上、下限及压力上限报警,并远程监控;c) 储 罐 的 液 相 连 接 管 道 上 应 设 置 紧 急 切 断 阀 ;d)储罐应设置全启封闭式安全阀,且不应少于 2 个(1 用 1 备),安全阀的设置应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 的有关规定;e)安 全 阀 与 储 罐 之 间 应 设 切 断 阀 , 切 断 阀 在 正 常 操 作 时 应 处 于 铅 封 开 启 状 态 ;f)与
27、储罐气相空间相连的管道上应设置人工放散阀。6.2 卸车6.2.1 连接槽车的液相管道上应设置切断阀和止回阀,气相管道上宜设置切断阀。6.2.2 LNG 卸车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金属软管,其公称压力不应小于装卸系统工作压力的 2 倍,其最小爆破压力应大于 4 倍的公称压力。6.3 LNG 泵6.3.1 LNG 潜液泵管路系统和附属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 LNG 储罐的底部(外壁)与潜液泵池的顶部(外壁)的高差应符合 LNG 潜液泵的安装使用要求;b)潜液泵池的回气管道宜与 LNG 储罐的气相管道相接通; 利用潜液泵卸车时,则宜与槽车气相管相接;c)应设置压力、温度或液位检测装置并远传监控;
28、d)在泵出口管道上应设置全启封闭式安全阀和切断阀。6.3.2 柱塞泵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 LNG 柱塞泵的设置应符合泵吸入压头要求;13b)泵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柔性、防震装置;c)泵的出口管道上应设置止回阀和全启封闭式安全阀;d)柱塞泵出口应设置温度和压力检测装置,超压联锁停泵。6.3.3 柱塞泵运行产生的噪声范围应符合区域环境噪音有关规定。6.4 加气设施6.4.1 LNG 加气机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a)加气系统的充装压力不应大于汽车车载瓶的最大工作压力;b)加气机计量误差不宜大于 1.5%;c) 加气机加气管端口应设拉断装置及切断阀;d)加气机配置软管应符合第 6.2.2 条
29、的有关规定。6.4.2 LNG 加 气 岛 上 宜 配 置 氮 气 或 压 缩 空 气 管 吹 扫 接 头 。6.5 气化器6.5.1 多台 LNG 储罐可共用一台增压气化器。6.5.2 空温 气 化 器 的 选 型 应 满 足 当 地 最 低 气 温 条 件 下 的 使 用 要 求 。6.5.3 气化器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 1.2 倍最大工作压力。6.5.4 高压气化器出口温度应满足储气、加气装置的要求,并设置温度检测及联锁装置。6.6 管道系统6.6.1 加气站的 LNG 管道和低温气相管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a)管道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 的规定; b)管材和
30、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压力容器GB150、 工 业 金 属 管 道 设 计 规 范 GB50316和 固 定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技 术 监 察 规 程 TSG R0004 的 有 关 规 定 ;c)不锈钢无缝钢管应符合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管件应符合流体输送用无缝管件GB12459 的有 关 规 定 ;d)法兰、垫片、紧固件的配制应与相连装置、阀门等连件的标准体系、规格一致;e)LNG 在管道内的流速泵前宜小于 1m/s,泵后宜小于 3m/s。146.6.2 LNG 储罐根部阀与储罐应采用焊接连接。6.6.3 低温管道所采取的绝热措施应符合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
31、设计规范GB50264 的有关规定。6.6.4 管道的防腐应符合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1999 第 4 章的有关规定。6.6.5 LNG 管道的两个切断阀之间应设置安全阀或其他泄压装置。6.6.6 天然气放散应符合下列规定:a) 集中放散的放散管管口应高出 LNG 储罐及 12.0m 范围内的建筑物 2.0m 以上,且距地面不应小于 5.0m。放散管管口不 得 设 雨 罩 等 阻 滞 气 流 向 上 的 装 置 , 底 部 宜 采 取 排 污 措 施 ;b)低温天然气应经加热器加热后放散,天然气的放散温度不宜比周围环境温度低 50。6.7 紧急切断系统6.7.1
32、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应设置紧急切断系统,应能在事故状态下迅速关闭重要的 LNG 管道阀门和切断 LNG 泵电源。6.7.2 紧急切断阀宜为气动阀。6.7.3 紧急切断阀和 LNG 泵应设置连锁装置,并具有手动和自动切断的功能。6.7.4 紧急切断系统应具有手动复位功能。6.7.5 紧急切断系统宜能在以下位置启动:a)距卸车点 5m 以内。b)在加气机附近工作人员容易接近的位置。c)在控制室或值班室。6.8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6.8.1 作业区等危险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检测装置,就地及控制室设置声、光报警;6.8.2 天然气浓度报警设定值不应大于爆炸下限浓度(V% )值的 20%;6.8.3
33、检漏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 的有关规定。6.9 LNG 移动加气装置156.9.1 LNG 移动加气装置的储罐容积不应大于20m 3。6.9.2 进行加气的 LNG 移动加气装置与站内、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三级站的有关规定。6.9.3 LNG 移动加气装置的工艺设备应符合本规范 第6章的有关规定。6.9.4 LNG 移动加气装置可不设防护堤。6.9.5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施应符合8.1.4条的有关规定。6.9.6 LNG 加气作业时,车体应固定。6.9.7 LNG 移动加气装置应配备不少于4只4kg
34、干粉灭火器。7 消防设施及排水7.1 灭火器材设置7.1.1 每台加气机、储罐应设置不少于 2 只 4kg 干粉灭火器。7.1.2 LNG 加气站内应配置 2 台 35kg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 15m 时,应分别设置。7.1.3 建筑物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的规定。7.2 消防水系统7.2.1 设置有地上 LNG储罐的一、二级LNG 加气站、油气合建站应设消防给水系统。7.2.2 设置在城市建成区外严重缺水地区的设有地上LNG储罐的一、二级LNG 加气站、油气合建站,在符合下例条件时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a) LNG储罐
35、、放散管、卸车点与站外建、构筑物距离应增加1倍及以上;b)LNG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4m;c) LNG站区消防灭火器材的配置应增加一倍。7.2.3 设置在城市建成区内的设有地上LNG储罐的二级LNG 加气站、油气合建站在符合下例条件之一时,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a)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以内,且供水量不小于15 L/s;b)LNG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4m,且在罐间设防火墙。防火墙的高度不应低于储罐高度,宽度至两侧防护堤。167.2.4 设置地下或半地下LNG储罐的各类LNG加气站及油气合建站、设置地上LNG储罐的三级LNG加气站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7.2.5 LNG 设施的消防给水
36、应利用城市或企业已建的给水系统。当已有的给水系统不能满足消防给水要求时,应自建消防给水系统。7.2.6 消防给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a) 一级站消火栓消防水量不应小于 20 L/s。b)二级站消火栓消防水量不应小于 15 L/s。c)连续给水时间不应小于 3h。7.2.7 消防水泵宜设 2 台。当设 2 台消防水泵时,可不设备用泵。消防水泵可不设双动力源。 7.2.8 消防水枪出口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 0.2MPa,并宜采用多功能水枪。7.3 排水7.3.1 站内地面雨水可散流排出站外。当雨水由明沟排到站外时,在排出围墙之前,应设置水封装置。7.3.2 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排出污水应在建筑物
37、墙外或围墙内设水封井。水封井的水封高度不应小于 O.25m。水封井应设沉泥段,沉泥段高度不应小于 O.25m。7.3.3 排出站外的污水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污水排放标准。8 电气8.1 供配电8.1.1 加气站的用电负荷等级为三级。加气站的信息及监控系统应设置不间断供电电源。8.1.2 站内设置的小型内燃发电机组的排烟管口应安装阻火器。8.1.3 站内所有变配电设施不应采用充油型电气设备。8.1.4 站内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划分应按附录B。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8.1.5 站内的消防泵房
38、、变配电间、营业室、控制室应设置应急照明,应急照明的照度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178.1.6 站内电缆宜采用铠装并直埋敷设,穿越行车道的电缆应穿 钢 管 保 护 。 电 缆 不 应 与 油 品 、 天 然 气 管道 和 热 力 管 道 同 沟 敷 设 。8.2 防雷、防静电8.2.1 站内建筑物的防雷设计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8.2.2 站内罩棚的防雷措施应满足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雷措施的要求。8.2.3 站内建筑物防雷装置的接地、静电接地、电气和电子信息系统等接地应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 对单独设置的 LNG储罐防雷装置的接地
39、电阻不应大于10;地上天然气管道始、末端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8.2.4 LNG车辆卸车处应设置卸车接地装置,并应与就近的接地装置可靠连接。8.2.5 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钢制法兰两侧应采用金属导线跨接。9 建构筑物、采暖通风、绿化9.1 建构筑物9.1.1 站内 站 房 的 耐 火 等 级 不 应 低 于 二 级 。 当 罩 棚 顶 棚 的 承 重 构 件 为 钢 结 构 时 , 其 耐 火 极 限 可 为0.25h, 顶 棚 不 应 采 用 燃 烧 体 建 造 。 罩 棚 活 荷 载 、 雪 荷 载 、 风 荷 载 的 标 准 值 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结 构
40、荷 载 规 范 GB50009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9.1.2 建 构 筑 物 的 抗 震 等 级 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构 筑 物 抗 震 设 计 规 范 GB50191 的 有 关 规 定 执行 。9.1.3 建 筑 物 的 门 、 窗 应 向 外 开 启 。9.1.4 站 房 可 由 营 业 室 、 变 配 电 间 、 控 制 室 等 组 成 。9.1.5 站 房 内 不 得 有 明 火 或 散 发 火 花 设 备 。9.2 采暖通风9.2.1 加气站 内 各 类 房 间 的 采 暖 室 内 计 算 温 度 宜 采 用 表 9.1 的 数 值 。表 9.1 各 类 房
41、 间 的 采 暖 室 内 计 算 温 度房间名称 采暖室内计算温度( 。 C)营业室、控制室、办公室、值班休息室 1818浴室、更衣室 25卫 生 间 12发电间 5消防器材间 59.2.2 加气站 的 采 暖 应 优 先 利 用 城 市 、 小 区 或 邻 近 单 位 的 热 源 。 当 无 上 述 条 件 , 可 在 加 气 站 内 设置 热 水 炉 间 。9.2.3 设 置 在 站 房 内 的 热 水 炉 间 ,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热 水 炉 间 应 设 耐 火 极 限 不 低 于 3h 的 隔 墙 与 其 它 房 间 隔 开 ;b) 热 水 炉 间 的 门 窗 不 宜
42、 直 接 朝 向 LNG 储 罐 区 ;c) 当 采 用 燃 气 热 水 炉 采 暖 时 , 热 水 炉 应 设 有 排 烟 系 统 和 熄 火 保 护 等 安 全 装 置 。 排 烟 系 统应 采 取 防 止 火 星 外 逸 的 有 效 措 施 。9.2.4 爆 炸 危 险 区 域 内 的 房 间 或 箱 体 应 采 取 通 风 措 施 ,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采 用 强 制 通 风 时 , 事 故 状 态 下 , 通 风 换 气 次 数 不 小 于 12 次 /时 , 正 常 工 作 时 不 小 于 6次 /时 。 通 风 设 备 应 防 爆 并 应 与 可 燃 气 体
43、 浓 度 报 警 器 联 锁 ;b) 采 用 自 然 通 风 时 , 通 风 口 总 面 积 不 应 小 于 300cm2/m2( 地 面 ) , 通 风 口 不 应 少 于 2 个 ,且 应 靠 近 可 燃 气 体 积 聚 的 部 位 设 置 。9.2.5 加 气 站 室 外 采 暖 管 道 宜 直 埋 敷 设 , 当 采 用 干 沙 填 实 管 沟 敷 设 时 , 进 出 建 筑 物 处 应 采 取 隔断 措 施 。9.3 绿化9.3.1 加 气 站 内 不 得 种 植 油 性 植 物 。9.3.2 工 艺 设 备 区 不 应 绿 化 。10 施工与验收10.1 一般规定10.1.1 承
44、建 LNG 加 气 站 建 筑 工 程 的 施 工 单 位 应 具 有 建 筑 工 程 相 应 的 资 质 。10.1.2 承 建 LNG 加 气 站 安 装 工 程 的 施 工 单 位 应 具 有 相 应 的 设 备 、 管 道 安 装 工 程 资 质 。 压 力 容 器及 压 力 管 道 安 装 单 位 应 取 得 特 种 设 备 许 可 证 。 承 建 LNG 加 气 站 高 压 气 地 下 储 气 井 的 施 工 单 位 应具 有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颁 发 的 特 种 设 备 制 造 许 可 证 A1 级 ( 高 压 储 气 井 ) 。1910.1.3 焊
45、 接 压 力 管 道 的 焊 工 , 应 按 特 种 设 备 焊 接 操 作 人 员 考 核 细 则 TSG 6002 进 行 考 试 ,取 得 焊 工 合 格 证 。10.1.4 无 损 检 测 人 员 应 按 特 种 设 备 无 损 检 测 人 员 考 核 与 监 督 管 理 规 则 进 行 考 核 , 取 得 相应 的 资 格 。10.1.5 LNG 加 气 站 工 程 施 工 应 按 工 程 设 计 文 件 及 工 艺 设 备 、 电 气 仪 表 的 产 品 使 用 说 明 书 进 行 , 如需 修 改 设 计 或 材 料 代 用 , 应 有 原 设 计 单 位 变 更 设 计 的 书
46、 面 文 件 或 经 原 设 计 单 位 同 意 的 设 计 变 更 书面 文 件 。10.1.6 施 工 单 位 应 编 制 施 工 方 案 , 并 在 施 工 前 进 行 技 术 交 底 。 施 工 方 案 宜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工 程 概 况 ; 施 工 部 署 ;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 资 源 配 置 计 划 ; 主 要 施 工 方 法 和 质 量 标 准 ;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和 安 全 保 证 措 施 ; 施 工 平 面 布 置 ; 施 工 记 录 。10.1.7 施 工 用 设 备 、 检 测 设 备 性 能 应 可 靠 , 计 量 器 具 应 在 有 效
47、检 定 期 内 。10.1.8 LNG 加 气 站 施 工 应 做 好 施 工 记 录 , 其 中 隐 蔽 工 程 施 工 记 录 应 有 建 设 或 监 理 单 位 代 表 确 认签 字 。10.1.9 当 在 敷 设 有 地 下 管 道 、 线 缆 的 地 段 进 行 土 石 方 作 业 时 , 应 采 取 安 全 施 工 措 施 。10.1.10 施 工 中 的 安 全 技 术 和 劳 动 保 护 应 执 行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石 油 化 工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安 全 技 术规 范 GB50484 的 有 关 规 定 。10.2 设备和材料的检验10.2.1 材 料 和 设
48、备 的 规 格 、 型 号 、 材 质 等 应 符 合 设 计 文 件 的 要 求 。10.2.2 材 料 和 设 备 必 须 具 有 有 效 的 质 量 证 明 文 件 , 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材 料 质 量 证 明 文 件 的 特 性 数 据 应 符 合 相 应 产 品 标 准 的 规 定 。b)“压 力 容 器 产 品 质 量 证 明 书 ”应 符 合 固 定 式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技 术 监 察 规 程 TSGR0004的 规 定 , 且 应 有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产 品 安 全 性 能 监 督 检 验 证 书 ”。20c) 气 瓶 应 具 有 符 合
49、 气 瓶 安 全 监 察 规 程 要 求 的 “产 品 合 格 证 和 批 量 检 验 质 量 证 明 书 ”,且 应 有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产 品 安 全 性 能 监 督 检 验 证 书 ”。d) 压 力 容 器 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钢 制 压 力 容 器 GB150 的 规 定 进 行 检 验 与 验 收 ; LNG 储罐 还 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低 温 绝 热 压 力 容 器 GB18442 的 规 定 进 行 检 验 与 验 收 。e) 储 气 井 应 由 当 地 锅 炉 压 力 容 器 ( 特 种 设 备 ) 检 验 单 位 对 储 气 井 的 建 造 、 组 装 、 试 验 、 固井 进 行 综 合 评 价 后 , 出 具 储 气 井 的 “压 力 容 器 ( 储 气 井 ) 产 品 安 全 性 能 监 督 检 验 证 书 ”方 可 投入 使 用 。f) 其 它 设 备 应 有 符 合 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