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加工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汇编九篇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事情须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究竟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加工承揽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加工承揽合同 篇1托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托付乙方进行钢结构加工制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样并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加工方式甲方供应钢结构工程施工图纸,乙方包工包料加工。二、加工内容本合同所涉之加工内容为甲方供应的 锦绣物流仓储楼 工程的施工图纸中的钢结构的加工制作(含抛丸除锈,刷 红丹
2、防锈底漆一遍)。三、加工工期从乙方收到甲方的第一笔预付款(或定金)之日起起先计算工期。四、加工量、单价及总金额1、以上价格均为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甲方供应施工图纸一套,并签字盖章,乙方须严格按图纸要求加工制作。2、上表所列之加工量为暂定加工量,结算时按加工厂分解图、下料单、理论重量加量0%损耗计算。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合同单价不因市场价格改变而变更。3、上表所列之“金额”的“合计”项为暂定总价。4、本合同采纳的定价方式结算。五、运输方式:需方自提,运费自负。六、结算、付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订后万元为定金, / 万元为预付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定金和预付
3、款后起先组织生产。如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定金和预付款,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不退还。2、乙方生产、制作钢结构过程中,甲方付款提货,且甲方累计所提货物的价款不得超过甲方实际已支付的货款数额(定金除外)。甲方最终一次提货前,双方办理结算,货款应全额付清,乙方财务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额货款并确认后,支配发货。3、如甲方在现场安装时发觉有质量问题,应刚好通知乙方,乙方必需在1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问题。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时供应给乙方完整、具体的工程施工图纸壹套。 2、甲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提货、验货,支付货款、办理结算。3、本合同所涉及工程如
4、中途有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在变更实施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因变更导致的材料增减按实结算。甲方书面通知前产生的半成品由甲方担当,根据合同约定价格支付乙方价款。4、甲方供应的施工图纸需交乙方审核,对乙方提出的图纸错误,甲方必需在乙方提出后12小时内解决。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担当相应责任。5月日为甲方最终提货期限。因甲方缘由造成在期限内未提完所订的全部货物,甲方应在最终提货期限届满后7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否则甲方提货时,市场价格上涨的,根据涨价后价格结算;市场价格下跌的,根据下乙方责任1、乙方担当本合同范围内钢结构构件的材料选购和加工制作。乙方应严格根据甲方供应的施工图纸提出的技术要求、质量、
5、数量、包装等详细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进度。加工完后,保存甲方供应的施工图纸。2、乙方负责成品构件的捆扎、装车等工作。3、乙方在钢构件出厂时,需供应所选购钢材的材质证明,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技术资料一式四份(注:不含带MA章的探伤报告及第三方材料复检费)。4、日起先供应第一批构件,供货要求详见甲方书面需货安排, 20xx 年 9 月 15 日前将全部钢构件供完。八、质量验收1、甲方在钢构件出厂前进行质量复检。复检合格后,由于运输的缘由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加工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在48小时内解决。2、质量异议期限:甲方收到产品后如发觉存在质量问题
6、,应马上停止运用,并在48小时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派员到现场查验并与甲方协商解决。如甲方未在以上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甲方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全部合格,甲方不得再以货物质量问题为由要求乙方担当任何责任。3、甲乙双方约定,假如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存在缺陷,乙方仅对质量缺陷产品本身的价款损失担当责任,乙方不担当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其他干脆或间接损失。九、违约责任1、甲方拖延提货的,乙方自最终提货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供应10天的免费保管期限。免费保管期满后甲方仍未提货的,甲方按每吨每天10元的标准支付给乙方保管费用。乙方计收保管费用的保管期限
7、为60天,超过60天时,乙方有权2、因甲方缘由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返工及原材料、构件报废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干脆损失。3、乙方无故延迟交货的,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4、本合同生效后履行完毕前,任何一方不得毁约,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十、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在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知悉对方的商业隐私,必需担当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人。保密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商业隐私之日起,至对方将该商业隐私公开之日止。十一、其他约定1、本合同所涉之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担当连带担保责任。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8、等法律效力。3、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后生效,至构件交付完毕货款付清后自然终止。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年月日:加工承揽合同 篇2承揽方:_定作方:_定作方托付承揽方加工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加工成品:品 名规 格单 位 数 量 备 注 其次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加工定作物品,须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第三条 原材料的供应方法及规格,数量,质量:_(,
9、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需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运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削减价款或退货。,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供应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供应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刚好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马上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供应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供应方法:_(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觉供
10、应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刚好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看法。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刚好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假如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供应技术资料,图纸等。)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_(价款或酬金,根据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_(,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
11、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觉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运用或保管不当等缘由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供应检验证明。)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根据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托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
12、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需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第九条 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_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第十一条 其他:_(如: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恳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担当违约责任外,必需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恳求返还。等等。)第十二
13、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担当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旧须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须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担当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
14、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元;(合同中无详细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幅度)违约金。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
15、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担当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九,未按合同规定的方法和期限对定作方供应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觉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担当责任。十,擅自调换定作方供应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担当逾期交付的责任。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一,中途变更
16、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供应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供应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的.幅度)违约金。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供应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协助工作和打算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担当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
17、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酬劳、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酬劳、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担当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四条 不行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行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
18、免予担当违约责任,但应当实行主动措施,尽量削减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拖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担当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干脆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一九_年_月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交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
19、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定作方:_(盖章)代表人:_(盖章)地址:_电话:_开户银行:_帐号:_承揽方:_(盖章)代表人:_(盖章)地址:_电话:_开户银行:_帐号:_一九_年_月_日订加工承揽合同 篇3合同编号:_甲方:_乙方:_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_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_定作方托付承揽方加工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加工成品其次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原材料的供应方法及规格、数量、质量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需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
20、作、修理、削减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供应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供应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刚好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马上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供应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供应方法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觉供应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刚好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看法。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刚好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1、,由定作方赔偿。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假如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供应技术资料、图纸等。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根据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1.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觉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运用、保管不当等缘由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
22、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供应检验证明。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根据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托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需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第九条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23、第十一条其他约定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担当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旧须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须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担当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
24、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元;(合同中无详细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10%30%)或酬金总额的_%(20%60%)的违约金。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
25、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担当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九、未按合同规定的方法和期限对定作方供应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觉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担当责任。十、擅自调换定作方供应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
26、方要求办理,并担当逾期交付的责任。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供应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供应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20%60%的幅度)违约金。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供应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协助工作和打算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
27、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担当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酬劳、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酬劳、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担当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四条不行抗力在合同
28、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行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担当违约责任,在定作方拖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担当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长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交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甲方(盖章):
29、_乙方(盖章)_授权代理人(签字):_授权代理人(签字):_住址:_住址:_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_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账号:_账号: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加工承揽合同 篇4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意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恳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样,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托付乙方生产加工制作_模具。其次条:质量标准和要求、验收方法(标准)及地点:1、质量标准和要求:模具生产的质量标准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执行。(1)乙方必需按甲方供应的模具技术要求设计、制造模具。(2)合
30、格模具定义:模具必需符合经甲方确认后的模具结构图;模具必需生产出符合甲方供应的正式零件图纸要求;模具寿命必需符合本合同第六条之规定。2、验收方法(标准):按甲方的图纸和技术要求执行。模具结构必需符合模具结构图纸。3、验收地点:在甲方指定地点_进行。每次验收必需有双方签署的验收报告,如验收不合格,必需在验收报告上注明下次验收期限。第三条:原材料来源1、原材料来源:模具制造生产所需的材料由乙方担当。乙方必需保证按甲方供应的技术要求选购原材料,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若乙方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第四条: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1、交货方法及验收:本合同模具在乙方按甲方供应
31、的图纸技术要求进行试模、送样,并经双方确认签板后视为模具验收合格。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场所_。3、交货时间:乙方模具生产自付款之日起_天前交付本合同模具。否则,乙方必需担当延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每迟交1日,罚款200元)。如是甲方缘由造成不能如期交货的,经甲方书面形式确认后,交付时间可以按延误时间顺延。4、运杂费用担当:由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担当。第五条:本合同模具总金额为_万元,共_套模具。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_。付款方式:签订合同预付_%,试模合格交付运用_个月内付_%。第六条:技术资料供应及保管:1、甲方负责供应本合同约定的模具的图纸、技术要求及有关标准。2、涉及到资
32、料中技术隐私的保管和有关约定按双方签署的技术隐私协议执行。第七条:质量异议/违约责任:1、对于乙方供应的产品如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必需以书面的形式将质量事故状况通知乙方,并对乙方供应的产品进行妥当保管;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24小时内出具解决方案并赶甲方现场进行处理。2、如甲方未按上款要求向乙方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供应之产品为合格品;如乙方未按上款要求保证进行售后服务,则视为接受甲方的处理看法。3、其他涉及到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理按双方签订的供方产品质量技术协议执行。第八条:其他:1、本合同约定的模具自甲方支付定金起先,全部权为甲方全部。2、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甲方供应的技术图纸资料、乙方物料清单以
33、及经后生产合作过程中的文件资料为本合同的附件。3、在本合同约定模具项目交货时,乙方必需交还甲方在合同签定以及履行过程中交付的文件技术资料,详细的资料给还按双方签定的技术保密协议I中第9条规定及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3)规定执行。4、本合同约定模具项目的变更按双方签署的模具托付加工制造合作意向书中“工程变更条款”执行。5、涉及到非公允竞争性约定按模具托付加工制造合作意向书第11条规定执行。6、本合同托付项目,乙方不得转发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将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如因此引发了甲方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第九条:双方由于不行抗力的灾难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缘由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并由_
34、市经济合同鉴定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担当民事责任。第十条:合同生效、附件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之后生效。3、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本合同权利不行转让。4、本合同附件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由双方进行协商调解。协商未果的,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托付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_年_月_日乙方:托付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_年_月_日加工承揽合同 篇5承揽方:地址:电话:开
35、户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定作方: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定作方托付承揽方加工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加工成品: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其次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 原材料的供应方法及规格、数量、质量: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需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运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削减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供应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供应的原材料
36、要按合同规定刚好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马上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供应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供应方法: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觉供应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刚好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看法。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刚好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假如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供应技术资料,图纸等。第五
37、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根据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1、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觉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运用或保管不当等缘由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供应检验证明。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
38、当根据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托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需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第九条 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第十一条 其他:1、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恳求返还定金。承揽
39、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担当违约责任外,必需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恳求返还。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担当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旧须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须要的
40、,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担当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元;(合同中无详细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5、不能交付定作
41、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20-60幅度)违约金。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担当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9、未按合同规定的方法和期限对定作方供应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觉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