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工作经历证明姓 名: 单位: 身份证号: 申请执照专业: 起始年月 截至年月 工作经历描述 备注备注:填写维修经历时如工作单位有变动,请在备注栏内注明。最近两年内有无严重维修差错: 有 无 签字人确认上述工作经历正确、真实、有效,并对此负责。责任经理或经授权的质量经理签字: 单位印章:年 月 日关于工作经历描述的说明工作经历描述如:1、公司维修基地(厂)车间从事等机型飞机航线维护及定检工作,机械员(电子员) ;2、公司维修基地(厂)生产计划中心(科) ,从事生产计划、生产控制、生产准备等工作(要求填写具体工作岗位) ;3、公司维修基地(厂)质量控制中心(科) ,从事质量控制、
2、质量监督、质量管理、适航联络等工作(要求填写具体工作岗位) ;4、公司维修基地(厂)技术服务中心(技术科) ,从事机型系统工程师、发动机控制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等工作(要求填写具体工作岗位) ;5、公司维修基地(厂)机务训练中心(科) ,从事机务培训等工作;6、机场机务部门,从事等机型飞机航线过站维护;7、147 培训学校从事机务培训相关教学工作;8、147 培训学校基础培训学员的培训经历;9、部件修理工作经历描述同上; 10、 申请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还需详细填写CCAR121/CCAR145/CCAR135/CCAR147相关维修管理工作经历。备注:维修人员执照、部件修理人员执照和维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工作经历证明文件均用此模版填写,不同人员根据自己的情况填写不同的维修、部件和管理工作经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