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民事执行程序适用参与分配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参与分配制度,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以后,未参加执行程序的其他债权人发现同一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向法院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要求使债权得到公平受偿的制度。其对于保护多数债权人平等受偿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提高诉讼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和多样化,诉至法院要求解决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就执行阶段,出现了债务债权的多样化,不仅同一债务人涉及不同的债权人,而且债务性质也是不仅相同。如何化解这一冲突,在执行规定设置了参与分配制度,在起初的执行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多样化,这一制度,亦不能完全
2、适应社会的发展。一、我院辖区所涉及案件及处理情况我院属于工矿企业内的专门法院,因所面对的环境,与外界交往较少,所涉及的案件相对比较单一。涉及到进入执行的案件,一般都是民间借贷、合同案件。涉及的债权人债务人也都是一对一,一个债务人对多个债权人的也很少。况且涉及到的大多是该企业的员工,经济收入稳定,涉及执行标的都比较小,一般按照债权人启动执行程序的先后顺序,2依次执行完毕。除非涉及有诉讼保全的,优先受偿。2007 年以后,我院所在辖区的居民搬入嘉峪关市,经济交往活动频繁和多样化,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案件不仅执行标的大、执行为同一债务人案件数量也有所上升。自 2007 年以来,我院涉及到同一债务人案件
3、共有 60 件,其中债务人为单位的有3 件,涉及债权人有 56 人。债务人为单位的均为涉及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这些案件从发生纠纷到执行一般在 2-3 年时间,因争议时间长,当事人情绪激动,不仅在争议阶段、审判阶段、执行阶段大多数农民工有上访的经历,给最后所处执行阶段的法院增加很多压力。况且这些债务人工程完工后不知去向。且与银行之间存在经济利益关系。为逃避债务该公司在多家银行开设账户,并且在钱款到帐后立刻转财,致使法院多次查找财产,要么查不到钱,要么知道该公司账户有钱就是不知道其所开账户使得案件迟迟无法执行。其中有 8 件,涉及农民工 200 多人。自 2004 年拖欠工资以来,他们找过各
4、种部门,并且经常性的到嘉峪关市政府进行信访,并多次到省政府、省高院上访,同时给国家信访局写信状告甘肃矿区法院执行不力,致使他们拿不到血汗钱。 2008 年12 月,我院以最高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为契机,执行人员借年终岁末各单位清帐之际,放弃假期,再次到被执行人所在地,调动各种因素,通过相关人员的线索,几经努力将被执行人十余个账户依法冻结、查封。使得该案履行,3该案通过合并执行,统一进行了清偿。目前还有 3 件,因各种原因,仍处于终结阶段。我院已经通过省法院将该债务人及其负责人的银行账户列入重点清查对象。债务人为个人有10 人,涉及债权人 47 人,涉案标的约 69 万,因被执行人为企业
5、员工,目前正在扣划工资,对债权人以申请先后顺序进行清偿。在这些案件中,执行基础均为生效的法律文书,也无诉讼保全情形,在执行过程中,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对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亦无直接感观。二、关于参与分配的时间及社会效果通过对我院全部案件的梳理,我院现还不存在这样的情况,这类案件适用于债务人为单位的案件,就目前我院未执结的案件,财产正在调查期间,有无及有多少还不确定,所以对社会的评价还无法感受。但笔者认为,如果对于债务人的有限财产,在做好债权人工作的前提下未必不是好事。(一)参与分配的时间为保证债权人及时有效行使自己的权利,笔者建议债权债务必须通过确认后方可
6、申请参与分配。执行程序的启动必须是执行依据产生了法律效力,且具有可执行的内容。所以参与分配前提是有确定债权债务关系的执行依据,即在执行程序启动后,截止分配方案实施前。4对主张担保物权或工程款有先受偿权,因涉及到其他权利人,法院在债权债务关系没有确定下来以前,不易直接参与分配。不论是担保物权还是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权利客体均为物,除非一种情形法院可以直接进行分配,即物就是债务人所有且无其他权利。除此之外,不能穷尽该物权利的唯一性的前提下,法院应谨慎启动该程序。(二)平等、优先分配原则对于平等分配原则的前提是债务人“资不抵债” ,债务人是法人当然可以通过破产程序,但对于债务人是个人,如何认定其“资
7、不抵债” ,况且我国 现有法律并未 设置个人可以“破 产 ”。其次,个人财富的有与无、多与少是不确定,不能通过这样的法律程序设置使某些人规避自己的责任。笔者认为,从法律层面,不给债务人任何钻法律空子的机会,就破产法而言,在债务人“资 不抵债” 情况下,通 过平等分配原则,使债权人债务部分实现,但不能就此将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应将该单位的开办者、股东予以追加,继续清偿该债务,实现债务履行单位与自然人的平等。对于已经起诉但未采取保全措施的债权人允不允许参与分配,笔者认为,应当参与分配,理由是债权人对于自己的债权已经启动司法程序,况且债务人有可能此次程序后无资产清偿债务。为尽最大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8、应当允许其参与分配。其次,有利于债权人了解债务人的真实情况,以减5少债权人因债务人的原因而归责于法院。优先原则,在目前情况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查找被执行人线索付出有效工作的;2、进行保全的; 3、法律规定优先清偿的;除法律规定优先清偿的之外,1、2 中情形,都是当事人采取了积极保护债权措施,对于此两类,当然要优先清偿,但是在债务人有限财产的情况下,对这两类优先清偿应设置一个比例,该比列不高于有限财产的 20%为宜。对于剩余有限财产 1、2 中的情形人平等参与分配。这样社会效果就会很明显。所以不能以单一运用优先原则或查封先后顺序原则,到底适合运用哪一种分配原则,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分
9、配方案,不宜采取大锅饭形式。对于法律规定的优先原则和债权人查找被执行人线索付出有效工作的,这两类优先权谁先谁后,笔者认为,应当对查找债务人线索付出有效工作的。这类债权人,相对于自己的债权保护态度积极,且实现的愿望强烈,其次,他们为查找线索付出了一定工作,该工作付出也产生一定的费用,当然应当优先清偿。不仅是对债权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肯定,更是对其他同类债权人的引导。不论是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都是积极的。(三)分配制度与破产程序执行程序中的分配制度是比照破产程序清偿顺序而设置的,其合理性、公正性、科学性都是值得肯定的。但毕竟是6不同法律规范,适用范围、调整目的、法律关系都是不同的。但在解决债权债务的任
10、务是一致的,即债务归于消灭。若能将这两种法律规范能够有机衔接起来,对破解“执行难” 将是一剂良药。笔者认为,在现阶段,对一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的建议适用破产程序,以该程序的分配原则进行清偿。破产程序有很多制约机制,以防止法院利用执行程序中分配原则侵害其他当事人的权益。为配合两程序的合并,建议将破产法的名称改为债务危机法或资信缺失法,可以将个人债务危机列入其中。所以,建议将执行规定第 96 条取消。三、目前参与分配制度适用上存在的困难参与分配制度很好的解决了一些建筑行业农民工案件,虽符合我国的传统习惯,使矛盾在权力“ 逼压” 得到一定的解决。但从长远来看,与法治要求是背道而驰的,没有确权就进行执行
11、,显然是违背司法原则的。并且使一些隐藏在该程序后很多内幕因这一程序而无法启动,建筑行业的资金链条的断裂最后让付出辛勤汗水的农民工来承担,于情于理都是不人道的。表现在执行阶段,就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均对法院不满。债权人认为自己的债务没有全部清偿就结案,反之债务人认为,法院对其财产的执行有侵害其权力之嫌,法院处于两难境地。参与分配的前提是债务人有财产,但目前我国信息不联网,加之这一制度设计,使很多债权人不积极行使其债权。7就以法院一家很难找到债务人财产。所以建议国家建立信息法院共享工程,并对涉及债务人财产的相关部门加强法律责任约束,以积极应对债务人规避、逃避执行。四、多头齐进,巧解执行难申请人:王胜兵
12、、王忠、程军平、安国平等被执行人:甘肃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案由:劳务雇佣合同纠纷案情介绍:王胜兵、王忠、程俊平、安国平等带领农民工200 余人在甘肃省第四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建中核四 O 四有限公司生活基地住宅小区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等诸多原因,拖欠了百余名农民工的工资近 30 万余元,经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甘肃省第四建筑工程总公司承担申请人王胜兵、王忠、程俊平、安国平等人劳务费近 30 万余元。在执行阶段,省四建管理不善,没有干完所承包的工程就一走了之,致使在生活基地指挥的工程保证金全部被扣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以致农民工多次到国家信访局、省人大、省高院上访, 兰州晨报嘉峪关雄关周报
13、对此事进行了专题报道,甚至还有部分农民工到嘉峪关市政府、信访局静坐,要求政府做主帮他们追回血汗钱,以上事件对甘肃矿区法院造成极其不好的影响,也使得院领导和执行人员感到压力很大,执行人员多次到兰州执行省四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省四建均称企业效益不好,连企业内员工的工资都发不出,8故这些案件均没有得到执行。执行人员此次到兰州后,一改过去主动找省四建公司负责人的做法,而是不动声色积极寻找案件线索,通过多种方式及渠道查找到执行人省四建的公司十余个账户,并在第一时间赶赴中国人民银行、兰州商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将其账户全部冻结,切断了省四建与相关单位经济上的往来,由于此时正值年关,建筑单位的工程款一般均在年
14、末春节前结算,迫使省四建的领导主动与法院执行人员联系,就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主动与秩序人员协调,省四建开始同意先付一半工资,剩余部分在半年内清结。因为被执行人省四建的财产冻结后,工程款等费用进不来,出不去,着急的是省四建,执行人员于是就耐心地与省四建负责人做工作,促使心存幻想和报侥幸心理的当事人自觉地履行法律义务,经过二十余天的辛勤工作,执行人员终于与省四建方面达成正式还款协议,省四建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一次性清结,法院将省四建执行期间的利息及延迟履行金予以免收。执行人员在嘉峪关法庭集中为农民工发放执行款,包工头激动地为甘肃矿区法院赠送了锦旗,并发自内心的说:“现在再不用为钱东躲西藏了,可以放心的回
15、家过年了”。事后, 兰州晨报、 新华网、 甘肃矿区报对此事进行了专门报道,使清积活动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9原文已完。下文为附加文档,如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构建乡镇和谐交通管理执法环境心得体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与民方便的原则,与每一个行人、驾驶员和家庭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它给中国老百姓带来了对人的生命尊重、对守法公民的尊重以及对交通执法人滥用职权的惩戒,为整个社会构建了一个完善的交通安全防范体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较为系统的法律保障,然而,自 2004 年 5 月 1 日实施以来,在实际贯彻过程中,不少基层的民警却反映由于新
16、法处罚幅度的提升,受处罚违法行为人意见较大,尤其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农村道路,执法难度更大,执法民警与违法行为人冲突现象时有发生,执法“难” 问题日益突出。我队在经历了几次的群众对抗执法冲突后,围绕构建一个和谐的交通管理执法环境,组织专门人员深入辖区开展调研,在认真摸清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建立基础台帐,全面分析原因;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氛围;实行人性化管理,尽量化解被处罚群众的敌对情绪;调动10群众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开展“群防群治” ;延伸各种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到基层,进一步便民利民;加强警民沟通,强化廉政监督,开辟出一条有效的农村道路交
17、通管理办法。一、充分摸清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建立台帐,掌握第一手材料要建立和谐的交通管理执法环境,首先要摸清辖区的交通情况及其特点,充分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所要掌握的辖区交通情况包括:辖区人口数,辖区总面积,道路总长度(包括等级道路及非等级道路) 、名称和等级,行政村及自然村数量,各种车辆型号、数量,专业驾驶员人数,分布规律(即每个村有多少部车辆及驾驶员) ,这些车辆主要从事何种营运,其运输时间、路线呈何规律,该辖区的客流、物流有何特点等等,充分掌握这些第一手资料后进行整理,制订详尽的台帐,掌握了这些材料将为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奠定坚定的基础。二、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方式,为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营
18、造良好的氛围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高低、是否理解并支持决定着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虽然大部分是取决于自身文化素质,但是也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宣传工作紧密相连的。近年来,我队非常重视乡镇交通安全宣传,废除以往形式单一老一套做法,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以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吸引广大农村群众接受教育。在近年的工作实践中,我队总11结出以下行之有效的宣传途径:(一)自身执法宣传。交警的执法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宣传载体。一个有着严整的警容风纪、规范化的执法程序的执勤民警队伍本身就是很好的“交通安全宣传牌” ,在执法过程中最忌讳的是方法简单粗暴,动不动喝斥违法行为人等等行
19、为,这样就会令群众对公安交通部门产生排斥感,自然就“敬而远之” 了。我队特别注重执法解释工作,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时先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指出违法行为人哪些行为是违法行为及其所存在安全隐患,对自身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哪些危害,违反了交通法规具体条款等等,让违法群众心服口服,自觉自愿接受处罚,交通管理工作自然顺利展开。(二)新闻媒体宣传。新闻媒体具备了群众接受率高的特点。在实际工作中不少民警经常抱怨工作又累,群众又不支持,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吃力不讨好 ”等等,这与新闻媒体利用率少,缺乏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是分不开。我队充分利用抚松电视台遍布各乡镇、农村,收视率高的特点,在抚
20、松电视台警务报道专题节目中开辟专栏,将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交通案例及经验教训、民警在开展交通管理工作中的苦与累镜头分类系列播出。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拉进民警与群众的距离;让人民群众了解交通安全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人民群众了解参与交通活动时要遵守的交通规则,如何避免不安全的因素造成的危害;久而久之,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与交通文明意识也12得到提高。(三)开展交通安全共建活动。我队结合创平安大道中交通安全共建活动,经常组织民警深入设在事故高发路段或重点道路边上的村庄、企业、学校等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交通安全图片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播放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21、碟片、上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栏等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坚持把交通安全知识送进村、厂、校。通过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充分提高了这些地区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半功倍。(四)举办交通安全教育展示厅。交通违法行为人之所以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常是因为他们不懂其行为违反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或者虽然知道交通违法了但心存侥幸心理,不懂其行为会造成相应的危害。我队在各中队设立一个交通安全教育展示厅,悬挂交通安全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挂图,播放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光碟。在查获每起交通违法行为,准备对其进行处罚前首先要求违法人接受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教育
22、。通过教育让违法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危害性,自觉接受处罚,且促进其在今后参与交通活动时会更注意交通安全了,这比起“重处罚轻教育” 的效果要好很多。(五)开展丰富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寓交通安全教育于娱乐中,大、中队经常组织娱乐宣传教育活动。例如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在交通安全共建村、厂、校,提前数天发给参与人一13些交通安全知识资料让他们学习,数天后,在这些共建单位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就资料里的内容问答,答对的参与者奖励一些小奖品,这种活动容易提高群众了解交通安全知识的兴趣与主动性。又比如赠送安全头盔。对一些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人在查获之后,赠与安全头盔,原本以为会受到严厉处罚的违法行
23、为人不仅没受到处罚,还意外获赠,那还有什么“理由” 不戴头盔呢?丰富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经常开展,让辖区群众受到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久而久之,安全意识也会有所提升。此外,在一些人流聚集地开展交通安全图片展、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碟片、散发交通安全传单等等活动也能收到很好宣传教育效果。三、实行人性化管理,尽量化解被处罚人的抵触情绪在不少群众眼里,交通民警就等同于“罚款的警察” ,为了消除这种误解,除了大力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极力提高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外,很关键的一点是要强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人性化管理措施。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尽量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交通事故。安全是“目的
24、” , “手段”未必要罚款。为改变以往在群众眼里公安交警“以罚为主” 的交通管理方式,大、中队经常性的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对驾驶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车辆违法停放、闯禁行路线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在被查获后不再进行罚款,而是让交通违法人参与交通执勤劝勉其他人遵守交通法规、协助维持交通秩序来代替处罚,这既扩大了交通管理14人员队伍,也改变了以往在群众眼中以罚为主的公安交警形象,既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又能够适应农村经济落后的民情,也能增强对交通违法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以教育代罚款,达到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的目的。四、调动群众主动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开展“群防群治”(一)成立各类型车辆
25、“协会” 自治。我队分片划区在农村基层鼓励各种类型的车辆驾驶人员成立协会等组织开展自治管理。目前,抚松全市按乡镇划分成立了客运车队、货运车队、农用车队等13 个,在协会的内部再根据区域(我们管辖的区域各乡镇各行政村)的划分成立了相应的分支机构(即“分会” ) ,层层而下,形成了一个类似“金字塔 ”型的管理机构,这些协会的 “管理者”直接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负责签订安全责任状、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等等,协会的管理章程里也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如:严禁非法载客上路,严禁未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等等,他们拥有了充分“自治权”,并相互监管。不仅节省了警力,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让这些驾驶人员有了“自治” 的感
26、觉,调动其参与交通管理的工作积极性。(二)组织交通安全义务巡逻队。各中队与辖区团组织联合召集优秀青年组成道路交通义务巡逻队,负责各辖区的交通安全工作,开展对占道晒粮、路边堆放砂石建筑材料、乱摆摊设点、非法载客等行为进行劝导,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交通执法环境。(三)组织联勤执法队、各部门齐抓共管。交通管理工作并非15仅仅交警部门的“独角戏 ”,交通管理工作直接面对群众、涉及面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尤其在乡镇基层,警力少、管理线路长,单靠交警一部门只会出现心有余力不足的现象,政府与各职能部门的支持起着关键性作用。争取当地政府、党委的支持,联合各职能部门组建一个联勤执法队,齐抓共管交通安
27、全工作,开展社会化交通管理,不仅可以相应解决乡镇基层中队警力不足的问题,还可以相互弥补职能的欠缺,效果尤佳。五、延伸各种业务到基层,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农村基层之所以存在大量的无牌无证车辆,很大原因上是因为地处边远,进城培训驾驶证、车辆挂牌不方便,所以虽然很多乡镇基层中队大力强强整治,但是仍然治标不治本,很多车辆还是在被处罚后不及时参加培训驾驶证、车辆挂牌,而交通管理工作也很容易陷入一种僵局整治力度大却收获小,辖区的交通违法率仍居高不下。抚松交警我队自 2003 年开展“贯彻十六大,全面奔小康,公安交警怎么办”大讨论以来,开展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延伸车管、驾管业务到基层,组建流动车管站、驾驶证培训
28、班,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乡镇为边远地区群众挂牌、年检、培训驾驶证让正规购买的车辆方便挂牌,让愿意参加驾驶证培训的驾驶人员方便培训,这样一来便可以使辖区的无牌证车辆大大减少,不仅赢得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便民利民措施的肯定,促进和谐交通管理环境的建设,同时也可以降低辖区的交通违法率。六、加强警民沟通,强化廉政监督16近年来,我们大、中队积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管理对象等在人民群众中带有号召力的人士为廉政监督员,经常性召开通报会议,向监督员传达新的法律、法规和通报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并充当警民沟通的共同桥梁。群众有什么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这些代表向我们反映,而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的一些专项活动的精神也通过这些代表公布。在执法工作展开时,遇到一些群众“不理解” 的责问时,这些代表便会发挥作用,对这些群众解释我们的工作目的等等,消除误会,使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与群众之间建立和谐的关系。建立廉政监督机制、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等有利于强化警民关系的活动,不仅可以加强警民的沟通,更关键的是也给自己树立一面“镜子” ,通过廉政监督,可以及时发现自己工作开展中存在哪些不足之处,即使改正或补救,以利于和谐执法环境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