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供水工程用地规划一、供水工程用地类型及要求(一)用地类型供水工程(又称水源工程) 用地类型包括:水库用地、抽水站用地、机井用地等。水电站也可看成供水工程的一部分。(二)用地要求1、水库用地要求:库址地形、库址水源、河段落差、坝址地质条件、灌溉条件、淹没损失等。122、抽水站用地要求:站址位置、站址地形、取水口位置、交通条件等。33、机井用地要求:井位布置、井位条件、水量条件、灌水组织等。4二、水库用地规划(一)水库库容的确定 有效库容(V 有效 ):是放水涵洞以上和正常蓄水位以下的库容,是水库的供水量。 死库容(V 死 ):是放水涵洞以下的库容,取决于水库下游农田自流灌溉、沉淀泥沙和水库养鱼等因素的要求。主要满足下游农田自流灌溉所要求的引水位高程,以保证放水建筑物泄放渠道设计流量具有的最低水位。(二)水库供水量估算 供水量大于需水量时,以需水量作为水库有效库容; 供水量小于需水量时,以供水量作为水库有效库容。(三)水库用地面积概算56三、抽水站和机井用地面积概算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