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管理公司物业入伙管理制度一、入伙准备工作1.物业管理处在入伙前 1 个月制定入伙工作计划,该计划中应明确:(1)入伙时间。(2)负责入伙工作的人员及其职责。(3)入伙手续。(4)入伙过程中使用的文件和表格。2.入伙工作计划应由管理处主任批准,管理处应提前 1 个月向业主发出入伙通知书,并详细说明:(1)需业主准备的证明材料。(2)需业主填写的表格。(3)办理入伙手续的程序。(4)办理入伙手续的工作现场应张贴入伙公告和明确的指示标识,并指定专人负责业主办理入伙手续时的各类咨询和引导,以便于业主办理各项手续。二、入伙审查登记1.管理处应建立入伙登记表,对业主提交的入伙通知书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后
2、收取入伙通知书,在入伙登记册中注明,并向入伙申请人发放资料,应包括:(1)入住说明。(2)住户手册。(3)住户公约。(4)管理协议。(5)预交费用标准。(6)装修须知。(7)住户登记表。(8)装修审批表。(9)验收交接表。2.上述发放的资料应在入伙登记册中由业主签收,或由管理人员注明。在提供给业主的入住说明中应明确由业主填写并提交的资料,包括:(1)身份证。(2)工作证复印件。(3)业主登记表。(4)购/租房合同的正本及复印件。(5)已签署的住户公约、管理协议。3.管理处对业主的资料进行审核验证,验证内容包括:(1)表格填写是否完整、正确和清晰。(2)公约和管理协议是否已签署。(3)身份证明文
3、件与购/租房合同及业主登记表是否一致。审查通过后,入伙管理员收取购/租房合同复印件、业主登记表、住户公约1 份、管理协议1 份,在入伙通知书注明签收。三、预交费用财务应根据国家和政府的法规及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的规定,确定入伙预交费用。管理处在审查并接受业主收取各项费用,并开具相应票据给业主。费用项目包括:预交管理费、装修保证金及清运费等。财物应造费用登记表,对费用交纳完毕的业主,应在登记表中注明。上述手续完成后,管理处查验入伙登记表及已签署的管理协议及各项收费票据后向业主发放钥匙,并在钥匙发放登记表上登记,同时应和业主协定验收房屋的时间和方式。管理处与业主一起验收其名下的物业,登记水、电、气表底数,双方在验收交接表上签字确认。验收过程中双方确认需维修的事项由管理处通知相关部门处理。四、入伙后的装修管理管理处在提供给业主的文件中应明确装修管理的要求,具体内容参见装修管理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