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员考核新规定七亮点综合文汇 IZONGHEWENHUI公务员考文 1;-5 喜林巨海军中组部,人事部于 1 月 4 日发布了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 (以下简称新规定).这是以公务员法为依据,吸收近年来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成功经验,在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原规定)的基础上修订形成的.与原规定相比,新规定有以下七大亮点:亮点之一:考核对象更有针对性.原规定对考核对象的提法自始至终都是国家公务员,未对领导成员和非领导成员加以区别.而新规定明确指出,考核对象是指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对领导成员的考核,则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对于原规定而言,新规定在适用对象上更有针对性.亮点之二:考核内容
2、更加全面.新规定在继续把工作实绩作为考核重点的同时,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将公务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列入考核内容,使考核内容由“ 德 ,能,勤 ,绩“ 四个方面扩展为“德 ,能, 勤,绩, 廉“ 五个方面 ,从而使对公务员的考核更加全面.亮点之三:考核等次的设置更为科学.原规定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了三个考核等次,即优秀,称职,不称职.在考核工作实践中,这三个等次对考核结果的划分过粗过简,在称职和不称职等次之间缺少必要的过渡,不能完全适应考核工作的需要.1998 年 5 月中组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增设了基本称职等次,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新规定吸收了这一有效做法,根据公务员法将
3、考核等次调整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这不仅是对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体现了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等考核原则.亮点之四:考核工作更加民主.主要体现在考核程序的有关规定中:一是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要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公示;二是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这与原规定相比,增加了保障考核工作公正,民主的必要秩序,生活尊重民意,体现民意,对于进一步提高公务员考核工作质量有着积极作用.亮点之五:更加注重考核结果的使用.新规定加大了对考核结果使用的奖惩力度.在奖励方面,新规定改变主要表现在三个地方:第一,优秀等次的比例增加.原规定对优秀等次的比
4、例一般掌握在本部门国家公务员总人数的 10%以内,最多不超过 15%.新规定把这个比例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 ,最多不超过 20%.第二,新规定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这是前所未有的.第三,明确提出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在惩处方面,新规定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基本称职等次的结果使用上.新规定颁布前,基本称职等次对公务员考核的实质性影响主要是不得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但在晋升工资方面,还可视同称职等次晋升.新规定对基本称职等次作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公务员年终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仅不享受年度考
5、核奖金,并且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一年内还不得晋升职务.亮点之六:更加体现“以人为本“.新规定更加注重维护公务员的切身利益,体现以人为本.将原规定中连续两年称职以上等次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修改为累计两年称职以上等次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将连续五年称职以上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修改为累计五年称职以上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新规定还取消了连续三年优秀晋升一级级别工资的规定,有利于克服实际考核中的“ 轮流坐庄“ 现象,对于保障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形成健康有序的竞争机制有重要作用.亮点之七:相关规定更加完备.新规定专设“相关事宜 “一章,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等特殊情况与考核工作有关的事宜作了具体规定,使公务员考核作为一个体系更加全面完整.同时,新规定在附则中,还授权各地各部 r1 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把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各地各部门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办法预留了空间,有利于新规定的贯彻执行和不断发展.衄当代陕西 2007 年 3 月 5 日第 2?3 期(总第 100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