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附件 一 、现 场抽查 考核 指标( 单独 计分为 100 分,占 总分 中的 60 分) 考 核对 象:省 、市 、县三 级卫 生行政 部门 、财政 部门 ;基层 医疗 卫生机 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数 据 资 料来 源 1. 组 织 管理 (10 分) 1.1 制度 建 设 1.1.1 政 策 制定 制定或转 发 本地区 2011 年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项 目实施 方案和 服务规范 ,绩效 考核 办 法以 及资金管 理制度 等 。 省或县( 区) 提 供的 有 关文 件资料。 1.1.2 管 理 机构 和 人员 设 置 省或县 ( 区) 卫 生行政 部门 设立专/
2、兼职管 理机构 或 人员,行使 项目管 理职能, 开展项目 组织管 理各项 工作。 省或县( 区) 提 供的 有 关文 件和资料 。 1.2 管理 和 考核 1.2.1 人 员 培训 省或县(区) 卫生行 政部门 组织对基 层医疗 卫生机 构或相关 人员进 行基本 公共 卫生服务 项目培 训。 省或县( 区)卫 生行政 部门 提供的 有 关文 件和资料 。 7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数 据 资 料来 源 1.2.2 绩 效 考核 根据属地 管理、 分级考 核原 则,县(区) 卫生行 政 部门组织 对基层 医疗卫 生机 构的全面 绩效考 核。 县(区) 卫生行 政部门 提供 的
3、绩效考 核报 告、考核 结果、 考核记 录、 相关文件 、相 关财务凭 证。 1. 组 织 管理 (10 分) 1.2 管理 和 考核 1.2.3 日 常 管理 县(区)卫生 行政部 门组织 安排有关 机构或 专家对 基层医疗 卫生机 构开展 日常 工作检查 的情况 , 以 及 县(区)卫生 行政部 门 对基 层医疗卫 生机构 进行信 息报告管 理等情 况 。 县(区) 卫生行 政部门 提供 的对基层 医疗 卫生机构 开展 日 常工作 检查 的 报告 和 记 录,有关 信息和 数据报 告资 料。 1.2.4 协 作 机制 疾病控制、 妇幼保 健、卫生 监督等专 业公共 卫生机 构对基层 医疗卫
4、 生机构 进行 业务指导 , 参 与基本 公 共卫生服 务项目 督导考 核、 人员培训 等。乡镇 卫生 院(或社区 卫生服 务中心) 对承担基 本公共 卫生服 务的村卫 生室(或 社区卫 生 服务站) 进行 技术 指导 和督导考 核。 专业公共 卫生机 构提供 业务 指导、参 与督 导考核的 相关资 料。 乡镇卫生 院(或 社区卫 生服 务中心) 对村 卫生室( 或社区 卫生服 务站 )进行技 术指 导和督导 的 相关 资料。 1.3 信息 化 建设 1.3.1 信 息 系统 建 设 核查基层 医疗卫 生机构 建立 以健康档 案为基 础的 信息系统 , 并投 入实际 使用 。 基层医疗 卫生系
5、 统以健 康档 案为基础 的信 息系统。 8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数 据 资 料来 源 2. 资 金 管理 (20 分) 2.1 资金 筹 集 2.1.1 人 均 补助 经 费落 实 情 况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中央、省 、市、 县各级 落实项目 资金是 否达到 2011 年人均补助经费 25 元 的标准。 人均补助 经费= 各 级落 实 资 金总额/ 服务人 口或预 算 安排人口 。 查看 2011 年省、 市、 县各级 资金分配 文件 。 2.2 资金 拨 付 2.2.1 预 拨 资金 拨 付及 时 性 2011 年度项目预拨资金 自中 央级下达
6、起, 至基层 医 疗卫生机 构到账 的周期 。 查看 2011 年省、市、县各 级资金分 配文件 或指标文 件,基 层医疗 卫生 机构银行 入账 通知。 2. 资 金 管理 (20 分) 2.2 资金 拨 付 2.2.2 资金 分配 情况 核实县级 行政部 门是否 存在 将项目资 金安排 用于 与直接提 供基本 公共卫 生服 务无关用 途的现 象。 2011 年县(区)银行拨 款单 。 2.2.3 资 金 到位 率 核实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 , 基层 医疗卫 生机构 的 实际资金 到位情 况。 2011 年县(区)资金分 配文 件(如为 市级 直接拨付 至基层 机构, 则查 看
7、市级资 金分 配文件) 和银行 拨款单 。 2.3 资金 支 出情 况 2.3.1 村 卫 生室 补 偿情 况 核实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 , 基层 医疗卫 生机构 按 照对村医 项目工 作数量 和质 量的考核 情况 , 支付 相 应补助经 费的情 况。 基层医疗 卫生机 构专项 支出 明细账。 2.3.2 资 金 支出 率 核实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基 层医疗卫 生机构 资金实 际支 出情况。 基层医疗 卫生机 构专项 支出 明 细账。 9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数 据 资 料来 源 2.3.3 支 出 合规 率
8、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期间, 基层 医 疗卫生机 构是否 存在违 规使 用资金的 现象 。 包括 扩 大支出范 围、 挪 用、 虚报 冒 领、 支付 依据不 充分等 。 项目支出 记账凭 证和原 始凭 证。 2.4 财务 管 理情 况 2.4.1 专 项 核算 基层医疗 卫生机 构是否 对项 目资金进 行专项 核算 。 账簿设置 和记账 凭证。 2.4.2 财 务 数据 准 确性 核实各基 层机构 报表数 据与 机构实际 收支金 额之 间的差异 ,计算 差错率 。 基层机构 资金填 报表格 , 机 构支出明 细账 。 2.4.3 财 务 管理 综 合评
9、定 核实基层 机构执 行会计 法规 , 以及 内部控 制的建 设 和落实情 况。 凭证和财 务报表 ,访谈 相关 人员。 3. 项 目执 行 (55 分) 3.1 城乡 居 民健 康 档 案 管 理 服务 3.1.1 抽 查 的健 康 档案 合 格 情况 核实基层 医疗卫 生机构 建立 的健康档 案是否 真实 , 档案填写 是否符合 2011 年 国家规范 要求。 随机抽查 居民健 康档案 。 3.2 健康 教 育服 务 3.2.1 健 康 教育 活 动 核实基层 医疗卫 生机构 按照 2011 年国家规范要求 开展健康 教育活 动的情 况。 基层医疗 卫生机 构健康 教育 场地和健 康教 育
10、工作开 展情况 。 3.3 预防 接 种服 务 3.3.1 抽 查 幼儿 园 适龄 儿 童含 麻 疹 成 分疫 苗 第二 剂 次接 种 情况 随机抽查 适龄儿 童的幼 儿园 登记情况 和社区 预防 接种登记 情况。 每县(区 )各抽 查 2 所幼儿 园(县抽 查乡 镇幼儿园 ,区抽 查城区 幼儿 园) 及其 相关 社区 卫生 服务中 心或乡 镇卫 生院。 1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数 据 资 料来 源 3.4 0-6 岁儿 童 健康 管理服务 3.4.1 抽 查 的儿 童 系统 管 理 率 抽查的儿 童系统 管理率= 抽 查年度辖 区中按 相应频 次要求管 理的 0-6 岁
11、儿 童数/ 抽查的管 理的 0-6 岁儿 童总数 100% 。 随机抽查 0-6 岁儿童健 康管 理档案 。 3.5 孕产 妇 健康 管 理 服务 3.5.1 抽 查 的产 后 访视 率 抽查的产 后访视率= 抽查 辖 区内产后 28 天内的 接受 过产后访 视的产 妇人数/ 抽查 的访视的 产妇 总 数 100% 。 随机抽查 的孕产 妇健康 管理 档案。 3.6 老年 人 健康 管 理 服务 3.6.1 抽 查 的健 康 体检 表 完 整率 抽查的健 康体检 表完整 率= 抽查填写 完整的 健康体 检表数/ 抽查的 健康体 检表数 100% 。 随机抽查 的 65 岁 及以上 老 年人健康
12、 管理档 案。 3. 项 目执 行 (55 分) 3.7 高血 压 患者 健 康 管理服务 3.7.1 抽 查 的高 血 压患 者 规 范 管 理 情况 核实基层 医疗卫 生机构 对管 理的高血 压患者 按照 2011 年国家规范提供健 康管 理服务的 情况和 血压 控制 情况 。 抽查的高血压 患者规 范管 理率= 抽查 的真实 档案 中按照规 范要求 进行高 血压 患者管理 的人数/ 抽查 的真实的 年内管 理高血 压患 者人数 100% 。 抽查的患者血 压控制 率= 抽查的真 实档案 中 最近 一次年内 随访 血 压达标 人数/ 抽查的真 实的年 内 已 管理高血 压人数 100% 。
13、 随机抽查 的高血 压患者 健康 管理档案 。 1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数 据 资 料来 源 3.8 2 型 糖 尿病 患 者 健 康 管 理服 务 3.8.1 抽 查 的糖 尿 病患 者 规 范 健 康 管理 情 况 核实基层 医疗卫 生机构 对管 理的 2 型糖尿 病患者 按 2011 年国家规范提供健 康管 理服务的 情况和 血 糖 控制情况 。 抽查的糖尿病 患者规 范管 理率= 抽查 的真实 档案 中按照规 范要求 进行糖 尿病 患者健康 管理的 人数/ 抽查的真 实的年 内管理 糖尿 病患者人 数 100% 。 抽查的患者血 糖控制 率= 抽查的真 实档案 中
14、 最近 一次年内 随访空 腹 血糖 达标 人数/ 抽 查的真 实的年 内已管理 糖尿病 患者人 数 100% 。 随机抽查 的糖尿 病患者 健康 管理档案 。 3.9 重性 精 神疾 病 患 者 管 理 服务 3.9.1 抽 查 的重 性 精神 疾 病 患 者 规 范管 理 率 抽查的重 性精神 疾 病患 者规 范管理率= 抽查每 年按 照规范要 求进行 管理的 确诊 重性精神 疾病患 者人 数/ 抽查 的登记 在册的 确诊重 性精神疾 病患者 数 100% 。 随机抽查 的确诊 重性精 神疾 病患者管 理档 案。 3. 项 目执 行 (55 分) 3.10 传 染 病及 突 发 公 共 卫
15、生事 件 报告 和 处 置服务 3.10.1 抽 查的 传 染病 疫 情报 告率 抽查的传 染病疫 情报告 率= 抽查的报 告卡片 数/抽查 的时间范 围内登 记传染 病病 例数 100% 。 抽查基层 医疗卫 生机构 (社 区卫生服 务中 心、乡镇 卫生院 )2011 年传染病报告 记录 和相应门 诊日志 。 3.10.2 突 发公 共 卫生 事 件处 置 核查基层 医疗卫 生机构 按照 卫生应急 管理有 关法 律、法规和 国家规 范要求, 开展突发 公共卫 生事件 管理的情 况。 基层医疗 卫生机 构开展 突发 公共卫生 事件 报告和处 置的记 录以及 报告 管理制度 。 12 一级指标
16、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数 据 资 料来 源 3.11 卫 生 监督 协 管 服务 3.11.1 卫 生监 督 协管 服 务开 展情况 了解基层 医疗卫 生机构 的卫 生监督协 管服务 有关 工作制度 建设和 落实情 况。 基层医疗 卫生机 构开展 卫生 监督协管 服务 的制度、 方案和 服务记 录。 3.12 中 医 药服 务 利用 情况 3.12.1 实 施国 家 基本 公 共卫 生 服 务 项目 过 程中 中 医药 服 务 利 用 情况 了解基层 医疗卫 生机构 积极 应用中医 药方法 为城 乡居民提 供基本 公共卫 生服 务项目服 务,加强有 关 宣传的情 况 。 基层医疗 卫生
17、机 构 设置 中医 诊室,应 用中 医药方法 开展健 康教育 ,慢 性病管理 ,孕 产妇、儿 童、老 年人等 重点 人群健康 管理 服务的有 关记录 、资料 。 4. 综 合满 意 情况(15 分) 4.1 综合 满 意度 4.1.1 抽 查 的服 务 对象 综 合 满意度 了解服务 对象对 基层医 疗卫 生机构提 供的基 本公 共卫生服 务的综 合满意 程度 。 了解服务 对象对 基本公 共卫 生服务的 知晓情 况。 通过入户 、电话 或拦截 调查 等形式, 随机 访谈常住 居民。 4.1.2 抽查的 医务 人员 综 合 满意度 了解基层 医疗卫 生机构 中从 事公共卫 生服务 项目 的医务
18、 人 员对基 本公共 卫生 服务各项 工作的 综合 满意程度 。 通过匿名 问卷的 形式, 随机 抽查访谈 卫技 人员。 二、日 常监测数据考核指 标(单独计分 为 100 分,占总分中 的 30 分) 考核对 象:全省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数 据 资 料来 源 1. 服 务进 展 (84 分) 1.1 城乡 居 民健 康 档案 管理服务 1.1.1 规 范 化电 子 建 档率 规范化电 子建档 率= 规范 化 电子档案 建档人 数/ 辖 区内常 住居民数 100% 。 各省 ( 区、 市)2011 年医改 进展监 测数据 。 13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19、数 据 资 料来 源 1.2 预防 接 种服 务 1.2.1 接 种 率监 测 报告 以县为单 位,麻疹 疫苗 第二 剂次 接种 率95% ; 乡级单位 每月开 展接种 率监 测报告。 2011 年全国常规免疫接 种率 监测 报告系统 数据。 1.2.2 2011 年 麻 疹报 告 发病率 2011 年以省为单位麻疹 报告 发病率。 全国传染 病网络 直报系 统统 计 数 据 1.3 06 岁儿 童 健康 管理 服务 1.3.1 3 岁以下儿童 系 统 管理率 3 岁以下 儿童 系统管 理率= 年度辖区 中按规 范要求 系统 管 理的 03 岁儿童数/ 年度辖 区内应管 理的 0-3 岁儿 童
20、数 100% 。 各省 ( 区、 市)2011 年全国 妇幼卫 生年报数据 。 1.3.2 7 岁以 下 儿童 保 健管理率 7 岁以下儿童 保健管 理率= 年度辖区 中 7 岁以下儿 童保 健 覆盖人数/ 年度 辖区中 7 岁以 下儿童数 100% 。 各省 ( 区、 市)2011 年全国 妇幼卫 生年报数据 。 1.4 孕产 妇 健康 管 理服 务 1.4.1 孕产妇 系统管 理率 孕产妇系统 管理 率= 年度 辖 区内按规 范要求 系统管 理的 孕产妇人 数/ 年 度辖区 内活产 数 100% 。 各省 ( 区、 市)2011 年全国 妇幼卫 生年报数据 。 1.5 老年 人 健康 管
21、理服 务 1.5.1 老 年 人健 康 管 理率 老年人健 康管理 率=65 岁以 上老年人 健康管 理人数/ 年度 辖区内 65 岁及以上 常住居 民数 100% 。 各省 ( 区、 市)2011 年医改 进展监 测数据。 1.6 高血 压 患者 健 康管 理服务 1.6.1 高 血 压患 者 规 范 管 理 人数 按照 国家基 本公共 卫生 服 务规范 (2011 年版) 要求 , 建立高血 压管理 档案并 提供 相关服务 的高血 压患者 数。 各省 ( 区、 市)2011 年医改 进展监 测数据。 1. 服 务进 展 (84 分) 1.7 糖尿 病 患者 健 康管 理服务 1.7.1 糖
22、 尿 病患 者 规 范 管 理 人数 按照 国家基 本公共 卫生 服 务规范 (2011 年版) 要求 , 建立糖尿 病管理 档案并 提供 相关服务 的糖尿 病患者 数。 各省 ( 区、 市)2011 年度医 改进展 监测数据 。 1.8 重性 精 神疾 病 患者 管理服务 1.8.1 重 性 精神 疾 病 患者检出 率 重性精神 疾病患 者 检出 率= 重性精神 疾病规 范管理 人数/ 辖区内常 住居民 数 100% 。 各省 ( 区、 市)2011 年度医 改进展 监测数据 。 1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数 据 资 料来 源 1.9 传染 病 及突 发 公共 卫 生 事
23、 件报 告 和处 置 服 务 1.9.1 传 染 病疫 情 报 告及时率 传染病疫 情报告 及时率= 报 告及时的 病例数/ 报告 传染病 病例数 100% 。 全国传染 病网络 直报系 统统 计数 据 。 1.9.2 突 发 公共 卫 生事 件 报 告 及时 率 突发公共 卫生事 件报告 及时 率= 报告及 时事件 数/ 报 告事 件数 100% 。 网络直报 系统, 各 省对突 发 公共卫 生事件确 认时间 进行核 实确 认。 1.10 卫 生 监督 协 管服 务 1.10.1 县 区卫 生 监督 协 管 工 作开 展 比例 县 (区) 卫生 监督协 管工作 开展比例= 开展 卫 生监督
24、协 管 工作的县 (区) 数/ 全 省所有 县(区) 数 100% 。 各省 ( 区、 市)2011 年医改 进展监 测数据。 2. 资 金 筹集 和拨付 (16 分) 2.1 人均 基 本公 共 卫生 服务经费 2.1.1 人 均 基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经 费 补助 标 准 中央、 省、 地 市、 县区级 财 政安排支 付的 2011 年度国家 基本 公 共卫 生 服 务项 目 人均 经费 补 助标 准 之 和(不含国家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按实际到账填报。不得 填报 2011 年 3 月份以后到 账的 2010 年各级财政补助 的 标准。 各省 ( 区、 市)2011 年医改
25、 进展监 测数据。 2.2 资金 拨 付 2.2.1 资 金 拨付 比 例 资金拨付 比例= 各 级财政 实 际补助 的 2011 年度基本公 共 卫生服务 项目经 费补助 金额/2011 年度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 项目应安 排金额 100% 。 各省 ( 区、 市)2011 年医改 进展监 测数据。 三、 各 省(区 、市 )工作 进展 情况报 告 考 核指标 (单 独计分 为 100 分, 占总 分中的 10 分) 考 核对 象:全 省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数 据 资 料来 源 15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数 据 资 料来 源 1. 报 告 完整 性 (
26、80 分) 1.1 内容 完 整 性 1.1.1 项 目 组织 管 理 和 制 度建 设 各省(区 、市) 是否按 通知 要求,报 告了省 级项目 的组 织 管理和 制度 建设情况 ,包括 :领导 小组 建设 , 主 管部门 职责分 工 , 基层医疗 卫生 机构和专 业公共 卫生机 构责 任分工和 落 实情 况, 制 度建 设情况 ( 包括 制度名称 和文号 ),培训 、 督导等管 理工作 开展情 况 。 查阅省级 报送的 项目 工 作进 展情况 报告。 1.1.2 项 目 绩效 考 核 落实 各省 (区、 市) 是否 按通知 要求, 报告 了省级 绩效 考核 工作开展 情况 , 包括:各 地
27、市绩 效考核 结果 (分数或 排名) ,绩效 考核 结果 具体 应用 情况。 根据报告 内容评 价省级 绩效 考核落实 情况。 查阅省级 报送的 项目 工 作进 展情况 报告。 1.1.3 项目进展 和 成效 各省 ( 区 、 市 ) 是否 按通知 要求, 报告了 全省项 目进展 和成效 , 包括 : 逐项报告 国家基 本公共 卫生 服务项目 各项服 务完成 情况 , 服务对 象 满 意度,项 目实施 效果。 根据报告 内容评 价项目 进展 和成效 。 查阅省级 报送的 项目 工 作进 展情况 报告。 1.1.4 项 目 资金 管 理 各省(区 、市) 是否按 通知 要求,报 告了全 省项目
28、资金 管理情况 ,包 括:人均 补助经 费落实 、项目 资金拨 付、项 目资金 使用 、 项目资 金审 核管理和 项目 工 作经费 安排 情况 。 根据报告 内容评 价资金 管理 落实情况 。 查阅省级 报送的 项目 工 作进 展情况 报告。 16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数 据 资 料来 源 1. 报 告 完整 性 (80 分) 1.1 内容 完 整 性 1.1.5 项目取得 的 经验 各省(区 、市) 是否按 通知 要求,总 结并报 告了全 省项 目实施中 取得 的经验, 并 提供具 体事 例、 数据或制 度 文件 名称 ( 文号 ) 等作为依 据。 查阅省级 报送的 项目
29、 工 作进 展情况 报告。 1.1.6 项 目 存在 的 问题和 建议 各省(区 、市) 是否按 通知 要求,总 结并报 告了全 省项 目实施中 存在 的问题,并 结合 本省工 作实 际提出有 关建议 。 查阅省级 报送的 项目 工 作进 展情况 报告。 1.2 数据 完 整 性 1.2.1 报告相关 数 据 情况 各省(区 、市) 是否按 通知 要求, 提 供了项 目进展 、资 金拨付和 使用 的相关数 据,包 括: 国家基本 公 共卫 生服务 项目 各项服务 执行情 况数据 , 项 目资金 拨 付和 使用情况 数据 。 根据报告 数据评 价相关 业务 开展情况 。 查阅省级 报送的 项目
30、工 作进 展情况 报告。 2. 报 告 及时 性 (10 分) 2.1 及时 性 2.1.1 报 告 报送 时 间 各省(区 、市) 是否按 考核 通知要求 ,按时 报送 工 作进 展情况 报 告。 查阅省级 报送的 项目工作 进 展情况 报告(以 当地邮 局邮戳 或接 收到传 真时间为 准)。 3. 报 告 支持 性 材料 (10 分) 3.1 材料 完 整 性 3.1.1 材 料 报送 情 况 随报告提 交的 支 持性材料 为 出台的省 级相关 文件, 包括 :项目实 施方 案, 项目 资金管 理办法 , 项 目成本核 算表或 补助参 考标 准(测算 表或 说明此内 容的文 件) , 绩效 考核方案 ,省级 绩效考 核结 果 应用文 件, 以及出台 的其他 有关制 度文 件 。 随同 工作 进展情 况 考核 报告 提交的 有关文件 。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