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os 机代理合同篇一:POS 机代理合同2. 封顶类最低签约费率及结算费率:备注:低于封顶交易金额部分(低于 3333 元) 最低签约费率及结算费率:3.乙方应获甲方公司的分润比例:拉卡拉平台中付平台根据当月标扣商户的交易总额按以上阶梯式分润比例计算分润;封顶扣率商户结算费率以上 100%结算分润。4.积分商户签约费率和结算费率:积分类商户不得签订封顶费率。 二:补充条款1、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平台使用费 零 元。2 乙方或(及)乙方的其他合作方在业务推广过程当中不得出现任何损害甲方利益以及违反监管机构政策的情况,甲方发现一次,乙方需补缴 2 万元平台使用费。 3 乙方或(及)乙方的其他合
2、作方在业务推广过程当中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法对已经安装甲方公司标识设备的商户发展同类业务,甲方发现一列,需补缴 1 万元平台使用费。4 乙方须严格按照签署区域发展商户,不得出现跨区拓展业务行为(甲方许可的除外) 。甲方发现一例,视情节严重,乙方需缴纳 1000-10000 元不等的平台使用费。5 乙方发展商户的实际地址必须为报备地址,不得出现移机行为。甲方发现一例,视情节严重,乙方需要缴纳1000-10000 不等的平台使用费。6 乙方承诺在拓展业务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以及银监会以及银联相关规定,不得违规操作或为条件不符合的客户违规装机,并有配合甲方进行风险监督的义务,如有发现违规操作,或停止乙方
3、新业务开展。 三、机具采购价格: 乙方购买机五台起订。乙方向甲方采购的机具价格,以甲方公布的为准。 四、本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五、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 (盖章)有权签字人:日期:乙方: (签字/盖章)有权签字人:日期:目前公司合作平台有拉卡拉,中汇支付,中付支付。广东,湖北,湖南,浙江,江苏的朋友可以对私对公开通实时到账 POS 机。费率机低至%封顶机低至 26 元。装机申请:0755-32846950招商合作:0755-32922127篇二:pos 机代理商经典协议POS 收单市场推广合作协议 甲 方: 乙 方:为了扩大市场份额,现有甲方与乙方针对 POS 机收单业
4、务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商户签约使用甲方的 POS 收单业务,协助甲方进行 POS 业务渠道的开展和商户的开发。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乙方推荐商户产生的收单收益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往来文件、商户数据及传递之信息,应维持高度之机密性,未得对方之书面同意,不得将之告知或交予第三者使用。2.乙方应当依照甲方的要求推荐商户,并协助商户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保证商户是合法存续且从事合法商业活动的经营主体。3.在必要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和有关管理机构调查商户身份及经营情况。4.乙方在推广活动中,不得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手段发展商户。
5、5.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因推荐而获得的服务费收益。6、乙方承担商户培训、维护和巡检等工作,确保商户的软硬件支付产品安全运行,认真受理商户的技术咨询、投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商户的维护需求。7、乙方承担乙方拓展商户的风险,乙方需积极完成商户调单和各类追款工作,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追款成功而带来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乙方推荐的虚假商户资料造成甲方受到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罚款,该罚款由乙方承担,出现以上风险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分润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三条 合作模式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合作:1、乙方向甲方推荐商户使用甲方的 POS 收单服务。甲
6、方为商户提供 POS 的办理,并履行相关义务。2、本协议所涉及的 POS 机具的保养、维护及其他事宜,均由机具提供方负责。第四条 合作价格1. 每台 POS 机的价格根据公司附件参考价格定。2. 乙方推价商户,甲方以以下比例分润给乙方。不交保证金合作分润如下: 月交易额指每一自然月乙方推荐的商户收单总额,且应扣除当月提交退款交易的金额。签约后,需保证每月最低发展 5 个商户,若连续三个月乙方推荐商户不足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根据银联的费率变化,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4.甲方按每月向乙方支付上一月内,乙方收单分润收益。甲方应于下一个月 30 日前向乙方支付分润收益,乙方需按照甲方的具体要
7、求开具发票。5.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作为收取利润分配收益的账户:户 名:账 号:开户行:第六条 约定事项 乙方现作为甲方的收单合作商,前期甲方给予乙方相应培训,辅导,合作模式与分润按本协议第四条执行。第七条 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将停止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有向乙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有向甲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第八条 其他约定 1.因乙方或乙方推荐的商户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停止结算乙方收益。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
8、协议如遇有争议并无法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壹 年,即到 XX 年月 日终止。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根据合作需要协商签订新的合作协议。4.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2篇三:第三方 POS 机合作推广协议市场推广代理协议甲 方:乙 方: 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相关合作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内容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客户签约使用甲方的 POS 收单业务,协助甲方进行 POS 收单业务的宣传
9、介绍。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乙方推荐客户产生的收单收益向乙方支付推广收益。乙方在双方约定的地区和行业从事推广活动,乙方不得擅自超越地区和行业限制从事推广活动,不得在推广活动中使用与甲方企业名称、商标一致或类似的企业名称、商标。甲方发现乙方有前述禁止性行为的,可以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推广服务费用,并视情况扣除乙方的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取消乙方的推广资格并终止本推广合作协议。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往来文件、客户数据及传递之信息,应维持高度之机密性,未得对方之书面同意,不得将之告知或交予第三方使用。2.本协议书的签订不表示甲乙双方有关联企业的关系,也不表示甲乙双方有子母关系;甲乙
10、双方均不得利用对方名称或公司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地址及电话等) ,行不实夸大之宣传而误导客户及其他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3.乙方应当依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推荐客户,并协助客户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保证客户是合法存续且从事合法商业活动的经营主体。4.在必要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和有关管理机构调查客户身份及经营情况。5.乙方在推广活动中,不得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手段发展客户。 6.甲方应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因推荐而获得的服务费收益。第三条 合作模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进行合作:1、乙方向甲方推荐客户使用甲方的 POS 收单服务。甲方为客户提供 POS 收单业务所需的接口
11、及后台运营系统,并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履行收单及相关义务。2、本协议所涉及的 POS 机具的保养、维护及其他事宜,均由出机方负责售后服务。第四条 合作区域及代理级别1、甲乙双方合作区域为:甲方将根据约定按时受理乙方推荐前述区域内客户。非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原则上不受理乙方推荐的以上区域外的客户。第五条保证金为确保乙方及乙方推荐的商户能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中国银联的有关规定,并全面履行与甲方的各项协议,乙方在签署代理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风险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合作期间若无违约违规情形,在合同终止后 30 日内予以退还:1,保证金专属账户:账户名称: 账 号: 开户银行:2,因乙方或乙方推荐的商户
12、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扣收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保证金被扣收后,乙方未在甲方通知期限内补足的,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停止结算乙方收益。协议终止后,乙方及乙方推荐的商户无未决违约、违规情形的,甲方在 30 日内退还保证金余额。第六条分润以及机具价格1.封顶机的分润及结算价格。现至对公帐户。结算时间为次月 30 日。第七条 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停止支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有向乙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有向甲方追讨违约费用的权利。第八条 其他约定1.本协议未尽事
13、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如遇有争议并无法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印章)后生效。本协议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根据合作需要协商签订新的合作协议。3.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盖章) (盖章)签署时间:年 月日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篇四:pos 机代理合同pos 机代理合同协议需要重点看什么一纸协议,确定了你跟 pos 机甲方的利益分配与责任,是双方合法权益保障的法律生效文件。如果你要做 pos 机代理,拿到 p
14、os 机代理合同一定要认真审核,可以多看几天再考虑签字。虽然各个公司合同不同,但也有相同之处。pos 机代理合同通常要包含以下要点,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一、交易费率调整pos 机代理中的交易费率是合同中必须注明的,一般甲方不可以随意更改。除非出现法律规定、国家强制性变更或者银行费率政策改变,甲方才有权更改费率,而且必须至少提前 7 天告知乙方。二、反洗钱告知为了履行反洗钱义务,合同中必须确定,乙方代理甲方的 pos 机后不能涉及可疑交易、高风险交易、非法交易等,如果甲方发现且证据确凿,有权暂停部分服务并不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对乙方行为的规范。三、封机、调单封机调单都是低费率违规操作的结果,如果合
15、同中费率规定的特别低,一定要警惕,查查 XX 银联 CMCC 费率表,合同中确认清楚该费率是怎么来的,并确定万一封机后双方的责任。封机直接伤害的是商户的利益,作为一条绳上的蚂蚱,代理商得仔细了。四、售后服务代理了某家的 pos 机,售后服务能跟上吗?这是最重要的问题,如果买了机具后期服务跟不上,到账时间不能按合同进行,查询资金却出现系统 BUG,解决一个问题拖三四天,那多烦心。其他诸如合同时间、权利义务、违约惩罚、协议解除、代理费用、通道费用、代理资质等等,都是合同中普遍存在的,这里就不一一说了。上边四点式最重要的,切记好好看。出现利益纠纷,合同就是调解的根据。篇五:POS 代理协议河南纳联合
16、作协议(线下收单业务代理商合作协议-合作型)协议编号:甲 方:乙 方:签约日期:签约地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支付产品合作服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本协议含通用条款和产品条款两部分,两部分内容都是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通用条款1 甲、乙双方指定的基础注册信息和账户信息如下:乙方除了如实填写上述信息外,还应向甲方提供已获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应在上述信息和资质发生变更后 3 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因信息和资质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2 授权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权乙方在
17、本协议所述范围内,负责甲方“河南纳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代理的特约商户受理境内银行卡业务”的销售与推广。本协议之授权,为非独占、且不可转让的权利。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从事银行卡业务合作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超越地区从事银行卡业务活动。甲方发现乙方超越约定地区从事合作业务活动的,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并可以视情况扣除乙方的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终止乙方的合作资格。甲方授权乙方独立开展销售活动,销售成交价格和费率不得低于甲方给予乙方结算成本价格和费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作资格,并且不向乙方支付合作服务费。甲方授权乙方对乙方发展的商户提供硬件的安装、调试服务
18、。商户所有使用设备由乙方向甲方统采购。3 甲方权利与义务甲方应及时、详细地向乙方提供与合作业务有关的文件和材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培训具体安排由甲方另行通知) 。甲方有义务及时处理乙方提交的商户支付业务接入申请,并在收到商户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后,及时为符合甲方规定的商户直接签署河南纳联特约商户受理境内银行卡业务合作协议并开通支付接口甲方有义务按月向乙方提供其发展商户的总交易额、交易总笔数和结算情况的查询服务。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或调整产品相关价格体系和合作机构工作规范;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相关价格体系及合作机构工作规范做的修订。
19、修订一旦做出,甲方会提前7 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甲方站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生效。 甲方应对乙方的合作机构 ID 和其他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甲方有权对所有入驻平台的商户或合作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甲方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或违反甲方服务规定的商户进行停止支付接口、暂停结算交易款等处理,处理手段和内容应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甲方只为河南纳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商户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不介入因河南纳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商户交易本身的问题而导致的任何纠纷。甲方发现乙方推介的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立即停止电子支付服务,不向乙方支付该商户的合作服务费: 参与洗钱、诈骗、恐怖融
20、资、套现、上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无理由拒绝受理用户或客户使用甲方电子支付服务系统进行交易; 将甲方提供的支付服务用于约定用途之外的; 故意诋毁或损害一方声誉。甲方有权不定期举办合作机构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4 乙方权利与义务乙方自行开拓与发展客户(即商户) ,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在业务销售和推广过程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其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权利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如乙方发展的商户已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则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发展此商户。同时甲方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发展乙方已报备的商户。 乙方应自行承担向客户调试
21、安装设备,向客户提供 POS 机打印纸张耗材,更换 ANP 卡,更换设备等 POS 专业化服务。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从事开拓客户、维护客户关系等相关工作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且甲方有权对本协议中约定的合作收益结算比例进行调整。乙方须保证在签订本协议后的第二个月起所发展的客户每月的总交易量不低于 100 万人民币,若连续两个月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合作机构资格。乙方在合作业务期内所发展入驻的商户收费和续费工作一律由甲方办理。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合作服务价格发展客户,并在甲方为乙方划定的地理区域内发展业务。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应积极接受甲方培训,主动与甲方进行业务上的沟通
22、和联系,配合甲方的相关市场活动开展相应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不得损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服务规范为商户办理入驻手续,并在入驻商户的支付接口开通前和开通后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售前售后的技术支持与客户服务等工作。乙方为其发展的客户办理必要的资格审核手续,收集签约资料,为入驻商户办理业务变更、终止申请和续费等相关手续,为入驻商户开展业务培训,并提供必要的业务咨询、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不得以一家商户的名义为多家商户提供支付接口的连接,并不得利用合作之便,使用某一商户编号的支付接口为其他站或企业提供支付服务。乙方应随时浏览甲方站(
23、)了解掌握并遵守甲方在其站上发布的有关合作业务的最新规定和公告,并依据甲方最新公告和规定开展合作业务。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12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所发展的入驻商户的履约情况和业务动态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入驻商户的业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河南纳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履行告知义务同时立即暂停违规商户的支付服务,并应甲方甲方要求配合处理相关事宜。未经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
24、包括但不限于使他人误以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有其他实质性关系的单位。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合作时,有义务如实解释甲乙双方之间的关系,所使用文字资料或其他宣传产品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商户可以进行套现、公转私等违法违规操作。否则,甲方有权扣收乙方保证金,并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合作资格。乙方保证其发展的入驻商户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及甲方渠道管理中心的规定。禁止乙方接入色情、赌博、篇六:POS 机代理协议书POS 机代理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有关 POS 机代理约定的
25、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关 POS 机的拓展业务,协议有效期 年。协议期满后双方中的一方未提出终止的,协议继续有效,直至其中一方提出终止为止。二、POS 机价格依照机具价格参照表中定价参照执行,在实际执行过程,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动,将以实时价格为准。三、POS 机数据查询 1.乙方有义务在次月初为甲方提供上个月份的业务平台数据,该数据每月初提供一次。2.根据甲方的业务量,按照方式一方式二执行(方式一:甲方代理的商户金额达到或者超过乙方业务量的 %;方式二:) ,乙方为甲方提供数据平台的帐号查询功能。四、POS 机进件1.甲方需提供商户齐全的资料,每件元。
26、2.正常情况下,工作日上午提交资料可在下午核准,下午提交资料可在次工作日核准;最迟不超过三个工作日。五、POS 机绑机1.进件核准通过后,即可进行 POS 机绑机,每件元。2.正常情况下,进件核准通过后即可绑机;最迟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六、POS 机切机1.甲方需提供商户的需求、及经确认可切机的机具,乙方即可进行切机,每件元。2.正常情况下,切机一个工作日完成;最迟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七、权利与义务第 1 页 / 共 2 页1.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平台使用费 元,支付方式:。2.甲方或甲方的合作方在业务推广过程中,不得出现任何损害甲方的利益,以及违反监管机构政策的情况,一经发现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3.
27、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的业务拓展提供相应的技术及服务支持。4.乙方为甲方的商户完成 POS 机的安装后,甲方须指导商户对所属 POS 机进行首次试刷机,试刷机后资金正常到帐后方可正常使用。若因甲方商户未进行试刷机导致资金未能正常到帐的异常,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对试刷机后资金正常到帐后的异常,乙方负责协助处理。5.甲方承诺在拓展业务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以及银监会以及银联相关规定,不得违规操作或为条件不符合的客户违规装机,并有配合乙方进行风险监督的义务,如发现违规操作,或停止甲方的业务拓展。八、分润1.根据甲方代理的业务量,商定按照方式一方式二执行(方式一:以%领取分润;方式二: ) 。2.乙方为甲方提
28、供业务平台数据,经甲方核对无误后,乙方于 3 工作日内负责将甲方利润分成打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或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 九、其它1.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等同本协议有效。2.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方: 签字/盖章:证件号码:日期:乙方: 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 日期:第 2 页 / 共 2 页篇七:POS 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书甲方:福州银联渠道合作营销中心 办公地址:福州市六一中路 136 号 电话: 乙方:办公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双方本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精诚合作、互利互
29、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愿意结为合作伙伴,双方合作关系旨在甲方 POS 机信息领域的专业优势和管理经验,就于“第三方 POS 机”业务推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甲方授权乙方为代理第三方 POS 机业务在 莆田 地区受理及服务点。 第二条:合作方式1.乙方要享受 POS 机推广手续费分润, 须交纳人民帀 10000 元作为发展 POS 机推广业务的风险保证金。甲乙双方合同终止时,在没有产生交易风险下 180 天内退返全额保证金。2、乙方承诺,乙方发展 POS 机业务必须遵循有关部门的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乙方发展的商户带来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须承担其它与自己发展商户相关的费用。 第三
30、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a)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商户入流程工作。 b) 、甲方有义务主动配合乙方 POS 机市场推广工作。 c) 、甲方必须对乙方的任何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2、乙方:a) 、乙方享有交易量受理服务费比率标准,承担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中的相应责任,并承诺接受甲方在履行期内对乙方违反协议相关责任行使代扣保证金权力。b) 、乙方须承担自己手续费分润的发票税点。 c) 、乙方必须对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d) 、乙方须承担其它与自己发展商户的任何费用。 第四条:分润标准及机具型号 1、 机具型号无线机型号:百富 S90 华智融 8110 有线机型号:百富 S58 联迪
31、 E330 封顶机签约扣率不得低于 30 元 配比:%客户配比需达到 20%。 2、乙方获得 POS 机分润标准:3、分润比例标准: 结算款需乙方发展商户月交易量当月累计至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时方给予结算,且每月新增报单数量不得低于5 台;若乙方发展商户月交易量当月累计不足 500 万元或每月新增报单数量低于 5 台则当月不予以结算。 (备注:乙方布放机具超过 200 台时不受单月报单数量考核)对于每次结算金额低于 5000 元,乙方承担结算交易款所发生的银行转帐费用,甲方在结算时 ,直接扣收,费用标准按照银行的企业转帐标准执行(同城 1 元/笔,异地元/笔)。代理服务费发票:乙方按照双方
32、确认的代理服务费的金额向甲方预先开具发票,并将发票原件邮寄给甲方。发票类型:服务业发票;发票日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当月; 发票内容:服务费;发票金额:甲方向乙方实际支付的金额;开票单位:乙方实际签约单位。 3 价格条款和结算条款变更:乙方承诺无条件接受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修订或调整以上价格条款和结算条款,修订一旦做出, 甲方会提前 7 天通过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或在甲方站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修订从规定之日起生效。第五条:违约责任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及(POS 商户合作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条款约定的义务都视为违约,违约方应给对方赔偿应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六条:不可抗力
33、与后继立法a)任何一方或双方由于战争及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更和其他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及不能克服的事件导致无法如约履行本协议的,受事件影响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但应当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均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减轻损失,并提供相应的证明。b)因国家后继立法或法律规定变更导致与本协议不一致时,乙方可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第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同意,因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1、本协议一经双方签署,即行生效。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协
34、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合作期间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日止。合作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 壹 年。 备注:1,本协议全部按第三方 POS 机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如遇区域调整,按实际拓展区域为准。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篇八:POS 机收单合作协议8611120414 POS 机收单合作协议 甲方:乙方:甲方作为,瑞银信手刷,大 POS 机,等代理商现与乙方合作共同拓展商户,双方在共同意愿下合作,如乙方在业务量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无理由加任何费用, 如甲方与继续合
35、作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无故使乙方退出,甲方以第 2 个月 30 号结算给乙方上个月的佣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 甲方给乙方的返佣为的计算模式为:乙方返点为名下所发展商户刷卡,乙方返点百分百, ,如果瑞银信,在不可以收单的情况下,双方停止合作。另外乙方所拓展的商户刷卡的返佣要开服务费发票税点为 8%。月交易量 2 千万以下 70%,2 千万以上 80%分润结算价格 结算价结算价35 封顶 24结算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 章 盖 章篇九:POS 机运营合作协议POS 机运营合作协议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1. 双方须积极参与 POS 机运营的一切系列工作共同出
36、资出力,具体细节花费例如:车费,餐费及双方人员工资,办公损耗等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购机费用一次一结算。2. 甲方保证乙方客户机器安全合理的使用,如出现费率调整或机器故障,甲方无条件调换机器。3. POS 机运营期间如产生与总,客户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以甲乙双方各自主导原则负全责,如双方而导致问题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担。二、相关费用 乙方购买甲方终端使用的,按以前标准核算 POS 终端设备成本(如有调整,以甲方最新公布价格为准) ,代理商购机价格如下:代理商(乙方)需要自已交单做件,如甲方做件乙方需要交 工本费。代理商(乙方)费用(业务对接服务费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此笔费用自签约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给甲方。特别注意:代理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市场进行 POS 机运营,如发现机器流入范围外,按照总部罚款一台 5000 标准分润扣除。目前甲方签约地区包括(烟台,威海,临沂,淄博,德州,潍坊)济南和青岛两地总部特别保护只允许做高费率押金方式,外地机器勿进入。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手印):授权代表 日期:年 月日日期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