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市直事业单位农林渔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调查报告.docx

上传人:微传9988 文档编号:2151110 上传时间:2018-09-02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2.6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直事业单位农林渔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调查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市直事业单位农林渔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调查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市直事业单位农林渔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调查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市直事业单位农林渔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调查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市直事业单位农林渔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调查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市直事业单位农林渔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调查报告近几年来,*林场等市直事业单位农林渔工多次到市政府上访,强烈要求认定为全民所有制职工,并以全民固定工身份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我作为主管全市企业改革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负责人,深深体会到市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既势在必行,又任重道远。如何在全力支持事业单位推进改革和尽量保障广大群众基本利益这两个方面,搭建一座和谐桥梁,实现二者的双赢?带着这样的思考,我选择了农林渔工的养老保险改革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和认真解剖。一、情况复杂市直事业单位农林渔工主要分布在*林场、*林场、市农科所和市水产良种场四家单位,共 445 人,其中在职农林渔工 256 人,已退休农林

2、渔工 189 人;市农科所还有移民农工 144 人,其中在职 115 人,已达退休年龄、人事未办理退休手续 29 人;其中市水产良种场 20 名渔场工人已于 XX 年 12 月按工龄每人每年 1209 元,另加 1 万元养老保险费实行了“买断”。未参保的农林工人数较多,情况复杂。1、政策依据不足。全省是从 1996 年元月起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依据是湘政发19963 号文件,只明确机关事业单位的国家干部、全民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和人事、工资关系挂靠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在人才交流机构的人员为参保对象,而农林渔工不属于此参保范围。但这四家单位的农林渔工相继进入被冠以“事业单位性质”帽子的事业

3、单位工作,因而不属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致使这些人一直被排斥在两个养老保险之外。他们强烈要求比照同单位职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但政策依据不足,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国没有统一的政策,全省仍处于试点阶段。2、改革方向不明。当前,全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尚未出台,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职能性、社会公益性和生产经营性三大类的改革方向尚未确定。市农科所是我市唯一正处级差额拨款的农业科研机构,改革走势不甚明确。市林科所也是我市唯一科级差额拨款林业科研机构,市政府已于 XX 年将*林场、*林场确定为公益性林场,拟由市林业局主管转交市建设局主管,市政府已委托市建设局拟定接收方案。3、身份参

4、差不齐。这些农林渔工中既有建场初期的老资格,可以追溯到 50 年代,又有自然增长的;既有棉科所、旱科所和农科所合并而来的,又有从外地移民而来的;既有下放知青,又有从外省区调入的;既有编制部门签发编制计划、劳动部门批准招收的,又有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既有按事业单位固定职工管理的,又有分配给土地按农民对待的。若按资历深浅、年龄大小、进场时间长短确认其身份,无法做到公正、公平,相关职能部门也不好操作。4、收入来源不一。*林场每年财政拨款 105 万元,无自营收入,人平每月 338 元。*林场每年财政拨款 104 万元,自营收入 15 万元,人平每月 661 元。市农科所每年财政拨款 120 万元,科

5、研经费 10 万元,人平每月 374 元。水产良种场每年财政拨款 10.5 万元,自营收入 5 万元,人平每月 431 元。5、参保成本不低。如果比照同单位固定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在职人员月平 918 元作为缴费基数,现行缴费比例 27%,离退休人员月平 1012 元养老金标准,仅对*林场、河洑林场和市农科所进行测算的结果表明,这三家单位 246 名在职农林工月缴养老保险费 60973 元,179 名退休农林工月支养老金 181148 元,每月收支两抵缺口 1XX5 元,全年收支缺口 1442100 元。现有在职农林渔工年龄普遍偏大,收支缺口会呈直线上升趋势,给同级财政背上沉重包袱。

6、类似这部分农林渔工,部分区、县还有近XX 人,牵一发而动全身,势必引起连锁反应。二、问题突出1、参保无门。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之初,农林渔工的问题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于国家、省均无明确政策,一直被耽搁下来。近几年,这部分农林渔工一直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反映,希望能按湘政发19963 号文件精神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也积极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汇报,至今未能很好解决。2、生活无助。这些农林渔工虽然高高兴兴地在人事部门领回了退休证,却没有享受到应有的退休待遇;虽然按时,却不能足额领取退休费,仅为正常退休费的 57%左右,*林场和河洑林场农林渔工人

7、平退休费分别为 450 元、600元,市农科所最低,仅为 200 元,该单位移民农工到退休年龄,只能享受一次性补助 300 元;*林场在职不在岗的农林工,单位仅仅发给每月 50 元生活费,远远低于城镇低保水平。3、心理失衡。这四家单位的国家干部、固定工和合同工都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其中*林场已实行了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人平领取基本养老金分别为 975 元、1243元、1077 元和 845 元,而退休农林渔工仅为 450 元、600元、200 元,对比同一单位农林渔工退休费相差一倍以上,最多的相差 5 倍以上。收入差距过大,心理严重失衡。4、缴费无力。*林场、河洑林场和市农科所的 246 名

8、农林工,全年需缴纳养老保险费 731676 元,而已参保的国家干部、固定工和合同工每月需缴纳养老保险费 33476 元,全年需缴 401712 元,两者合计共缴纳养老保险费 1133388元。若将移民农工计算在内,全年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150 万元以上,仅凭这几家单位现有财力是难以承受的。三、积极应对1、深化改革。坚持养老保险低起点、广覆盖的原则,采取先改制、后参保的办法,推进市直事业单位农林渔场改革。参照湘政办发XX7 号文件,先将这几家单位改制转企,将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整体划归市劳动社保处管理,未参保的农林渔工统一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移民农工享受国营企业“两个置换”优惠政策,进入城镇企业基本职工参保范围。2、分类管理。改制转企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机制,中人搞过渡”原则,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对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参保的离退休人员,转移到劳动社保后,保持待遇不变,今后待遇的调整按城镇企业职工标准进行,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调整后的待遇之差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补足;二是已退休的农林渔工退休待遇,按企业现行标准核定其基本养老金,与原退休待遇持平,差额部分采取“补差”方式,用林业基金或其他方式予以补足,实行社会化发放;三是对于以后退休的人员,则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将其养老金领取与其个人帐户缴费情况挂钩,核定养老金发放标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调研文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