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编办推进职能转变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度推进职能转变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结合*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为更好地推进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建立和完善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关于“五个再砍掉一批”工作进展情况 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取消和调整工作。 对国务院、省政府下放、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法制、监察、政务服务中心、编办及项目承接部门召开专门会议,落实部门责任,确保项目承接,对应清理和调整到位。对国务院、省政府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对承接的行政审
2、批项目,由承接部门制定审批流程后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不能承接的下放项目由承接部门说明理由。经过认真梳理、对接,我市行政审批项由 362 项压缩至 300 项,清减率 17.1%。对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进行分类清理,做到事项明细,有据可依。 年初以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涉及我市 6 项,全部对应取消,其中:市地税局项、市发改局项、市水利局 3 项;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涉及我市项,全部对应取消,其中:市水利局 2 项,市安监局项;国务院、省政府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涉及我市 17 项,全部对应取消,其中:市发改局 9 项、
3、市地税局 8 项;国务院、省政府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涉及我市 1 项。 省政府决定取消的省级设定市、县级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 7 项,对应取消;省政府决定取消的省级设定市、县级实施的非行政许可项目 17 项,对应取消;省政府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的省级设定市、县级实施的非行政许可项目 10 项,对应取消。 开展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及时部署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草拟了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由市编办牵头会同市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对全面清理中介服务事项、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
4、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等 5 方面重点任务进行广泛调研,采取实地踏访、座谈访谈、电话沟通等方式,搜集第一手资料,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前期工作。近期,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将展开清理规范工作。重点解决中介服务事项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一些从事中介服务的机构与政府部门存在利益关联等问题,整治中介服务乱象,规范和引导中介服务。各有关部门对照本单位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填报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今后确需新设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经
5、市政府常务会议确认后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 在减少审批事项的同时,我市对项目审批时限也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和压缩。按照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重新编制了程序流程,确定办事环节,实施流程再造,提升审批效能,砍掉一批在审批过程中出现的繁文缛节。将两个以上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规定由牵头部门按照并联审批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审批流程,确定各部门实施审批的环节、步骤。截至目前,我市行政审批项目总审批时限由 5466 天减少到 1621 天,累计提速 70.3%;审批材料减少 106 个,减少 9%;审批环节减少 249 个,减少 26%。通过精简和
6、优化,减少了内部运行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缩短了办事时限,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破解“最后一公里”工作进展情况 破解审批时间长问题。 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政务服务中心、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对已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审核设定依据、审批流程,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办理。将审批项目重新梳理审批流程,将*所有审批和收费事项全部进行了“流程再造”,满足网上审批需要,使审批流程更科学、更简捷。*300 项行政审批项目中,审批承诺时限超过15 天的共 52 项,最高的时限为 60 天,突出表现在市民政局的几个审批项目上。例如“社会团体注册登记”、“民非企业注册登记”和“孤儿收养注册登记”等。这些项目
7、存在申请筹备环节时间相对较长,法定时限 60 天,经过科学压缩审批时限,压缩后 10 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其他审批时间长的项目大部分都进行合理压缩,都在法定时限内或低于法定时限办理完结。 破解权力下放缺少衔接问题。 为避免下放权力处于悬浮状态,实现有效接权,我市在承接下放审批项目时,设定牵头部门,专项调度,召开专门会议,对国务院、省政府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对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落实主体,由承接部门制定审批流程后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不能承接的下放项目由承接部门说明理由。对于精简办理事项,按照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后的相关要求做好对接工作,确保下放的权力接得住、管得好。出台监管措
8、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改革见到真成效,避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局面。 为切实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和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出现,杜绝监管真空,我市组织市编办、市法制办、政府办等责任部门组成检查工作组,对市政府 30 个行政审批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政审批项目进厅情况、人员身份、审批时限、审批程序、新增项目承接情况、新项目实施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和整改。在督促检查的同时,积极做好向社会公开工作,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形式,对审批职责、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办理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结构、举报电话等内容实行了“十公开”
9、,便于群众查询和投诉。完善了监督机制,设置了意见箱,不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社会各界代表为监督员,通过明察暗访、通报曝光等形式,实施监督。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有效保障了各部门“权力”接稳,监管“有序”,让下放权力在基层部门落地生根。 三、简政放权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为把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推向深入,根据*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确定的部门重点任务,*编办牵头承担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进一步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彻底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按照国家、省几次下放、取消的行政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
10、批事项要求,及时承接、取消和调整现行行政审批项目,预计年底形成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向社会公布结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认真梳理和确认确需保留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办事。本项工作预计年底完成。 建立与行政职权对应的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梳理市政府部门责任事项,建立与行政职权一一对应的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本项工作正在筹备工作中,预计 XX 年 3 月底前完成。 四、在“放、管、服”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 审批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及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首先是
11、思想不纯,许多审批人员角色错位,以“管理人”自居,不能正确厘清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其次是能力不强,行政审批人员来源复杂、身份多样、基础参差不齐,对新的政策法规不熟悉,对基层情况不了解,审批业务不与时俱进,服务效率低。最后是作风不实,强调客观原因多,发挥主观能动性少,从而把依法审批和灵活运用对立起来,从而导致审批程序复杂化、审批要求多样化、审批行为机械化。这就需要行政审批部门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基层和企业的期盼作为第一要求,全力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改革中还存在部门之间、上级部门与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统筹、衔接、配套不够的问题。建议在下放项目后及时组织业务培训或召开衔接会议,将下放项目的各项要求、流程和环节明确到位,统一规定审批时限。此外还需增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办件服务水平,确保下放的项目执行到位。 政府部门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有待转变。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有待改变;依赖行政手段,对法律、市场和技术手段运用不够状况有待改变;有些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没有跟上现象有待改变。建议配套相关监管机制,必要时采用立法的手段进行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