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体局关于规范民办学校辅导机构办学行为暨严禁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XX 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规范民办学校辅导机构办学行为暨严禁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局属学校,民办学校辅导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辅导机构办学行为,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省教育厅教师【XX】5 号、XX 年郑州市关于做好学校与教师签订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管理责任书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民办学校辅导机构与中心校签订XX 市民办学校辅导机构规范办学承诺书,全市各中小学校与教师签订 教师不参与暑假期间有偿补课承诺书,并严格执行承诺书的内容,如有违反,将对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对学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 1:教师不参与暑假期间有偿补课承诺书 附件 2:XX 市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承诺书 XX 市教育体育局 XX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