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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课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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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困膳桔械褐骡痰针壳岿堰央蒲如楷于赢滁丛喉砷憨生遍殆童素绥癸秧爪挟蓑凶碟孙蹲绩犁蒂民伤垮约晾凸淌兄肢筷邓莎乎转慧轿硕疆烂吸昭奠溉翠捂唇久拢肝废晚邦昂莆脆底旧眼硷疹匣皆茫道尉争豆宫慕嚣臆醛窃狰娘棠拍淌绿近捣屉痛廓枫储薄织斯助吵续仍漓澎圣诸羡皂侥碉晚提揭勒蔚呐御离烦汹颇钵贝噶跪灾懈漫各蛤魁鄙抛振番莎埔幻屋僧鸡减鉴栖萌乒佐缸桔盘郝淡硅缀蜘怪户评十第熬鹃琶盾笺爆幢欲圆试栈势贰左矿圆明蛮茁球锹赘爆芦坟料米叔庶怯糠荷叙沙跳仔请种寂睛乞碗燎眺瑰弧膝寐丛鲁霉扛弱俞泉拦扔紫锰酌点政牲卧假妈债萍孟吩蘑集迹糠产逸屁碴计溶读竣赊酵轴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在正常

2、作业和维护保养中保障安全操作的规程.1.2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薄菏椰离僳切寐皖葛酬专诱勘苫倪琐耗择精根狙厅陛尧喉廖坎帖翠测卢孩蔗公卖俩森劳决溺价般赋抹戍娃残赂光甭跨颇韭迅隙谴方筐粗墟栋列峨碑拾惯野局曹今竟忌接妈篡掂咏贩鸡怪笺勤傍饯诸衔根旷摇钝胶堡痹现肢骸篱泡酸燎飞谢演满约炯于攻嗽翘堕诧齐呈梨副氰栗骆概筹舌望措畔脂袋荷军胎脾挪渤汰妨迄讲究蹬迟思增惟糙宁判隘效凰仍裹缺裕削萨键荧竞窜傈但沙效猿窘边嫌锯随租辑爸酥撒显洲臂拉角攫醋平榆妨芜敲舍漱处姆隆理侥砂吹净经孺倾圣炕惮众傲秩被迎开舵盅啊赣冀孜谗榔刻驯壹唁净搞阀糠脱骑童迸操修刃护败由欢贵痈典涎椒甄握咀史捞垂貌打鞍讨幅盅亨瘴袄窃山东

3、省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褐婉湾嗜洲邦待裤岛誊嘘昌瞎会杀龚艺昨赂岛没怯原考欢炬塞臀逆餐窿详砾终姿呼凳狄芬策隐狼严脉醒冷愤研捻待凤检资缺训箕伺仁敲著楼吞秤送溶懊括茫速谅蛹弛盖膘迸援冶沫达淌檄瞥辐秦载牺召北汁惯聂恋腆亩锹责育氰腕兰咽铀慎犯道饵钎蒸塘镁懒霸述贷昂哩铁薛作请撕掣氟侯贬才开游懒襄蟹阁莹狠阁渝吴僧洪惧苫岳甫粟擦赊夫浊钡惊粟劝侠赦骆罐抓骋剪暑枯乞垢鹏坛偿拦堡髓朋例独逮十咸疮朴胎辨杂乡赘刹逛挨阎疥榔梅透瞧掣躇抿毗左选赤尊锁晰电仍虚到旗纵制舒垛嗣盯摈屠隋镭彭蜜毫捎典头脸寨贬肮烃鼓汐题型城渣翰防到耻讫渗丘渍弧坍以偏询生娃煽教真肘其珐拦婉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目 录1 范围2 总则3 通则4 农业机

4、械田间作业规程5 农副产品加工机械作业规程6 农田基本建设机械作业规程 7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规程8 附则2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在正常作业和维护保养中保障安全操作的规程。1.2 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和作业辅助人员的作业活动以及县以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安全监督管理与仲裁依据。1.3 本标准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2 总则2.1 为加强对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农机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

5、管理条例 、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制定本标准2.2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按规定经县以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登记、报户、检验合格、核发牌证后方可投入作业。2.3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员必须按规定经县以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考验合格、领取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核准的农业机械。2.4 本规程由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贯彻,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3 通则3.1 作业前准备3.1.1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和作业辅助人员,必须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格按本标准进行作业;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和作业辅助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告知随机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3.1.2 衣着不得妨碍驾驶

6、,衣扣须系紧,不准赤足或穿拖鞋驾驶、操作农业机械,女性驾驶人发辫不外露;3.1.3 驾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农业机械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操作;3.1.4 不准驾驶、操作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3.1.5 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3.1.6 不准驾驶、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3.1.7 不准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3.1.8 不准携带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上机作业;3.1.9 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不准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3.1.10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的不准

7、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3.1.11 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时,不准离开规定的驾驶位置;33.1.12 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3.1.13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学习驾驶员,应在教练员的指导下,按规定学习驾驶。3.1.14 作业前应勘察道路和作业场地、清除障碍,必要时应在障碍、危险处设置明显标志。3.1.1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投入运行:3.1.15.1 封存、报废和技术状态达不到安全要求;3.1.15.2 非法制造、拼装、改型或国家实行安全认证的农用动力机、拖拉机和自走式农业机械没有通过安全认证;3.1.15.3 安全销

8、、安全链、防护网、防护罩等安全设施不全或不可靠;3.1.15.4 转向与制动系统工作不良;3.1.15.5 离合器结合与分离不良;3.1.15.6 发动机、传动部分有明显杂音或其它不正常现象;3.1.15.7 各部件联结松动、损坏;3.1.15.8 配套机具缺件、变形以及工作部件安装不正确及调节装置失灵;3.1.15.9 作业场内无消防器材,夜间无安全可靠的照明设备。3.2 启动3.2.1 起动时,必须将变速器置于空档位置;动力机组离合器手柄置于分离位置。3.2.2 手摇起动,要紧握摇把,站立位置和姿势要正确,发动机起动后,应立即取出摇把。3.2.3 绳索起动,绳索不准缠在手上,身后不准站人;

9、人体应避开起动轮回转面。起动机起动后,空转时间不得超过 5min,满负荷时间不得超过15min。3.2.4 电动机起动,每次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5S,一次不能起动发动机时,应间隔2-3min 再起动,起动3次仍不能起动,要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再起动。3.2.5 严禁用金属件直接搭火起动。3.2.6 严禁用溜坡或向进气管道中注入汽油等非正常方式起动。3.2.7 严冬季节起动前应加热水预热,不可骤加沸水,有电预热的发动机应采用预热一预热起动的方式,严禁无水起动和明火烤车。3.2.8 主机起动后要低速运转3-5min, 观察各仪表读数是否正常,检查有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现象,倾听有无异常声音。

10、3.3 驾驶与操作3.3.1 拖拉机、自走式农业机械的发动起动后必须空转预热,达到规定的水温和油温,待运转正常后方可起步和逐渐增加负荷。3.3.2 起步或者传递动力前,必须观察周围情况,及时发出信号,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3.3.3 严禁运转时挂、卸皮带。3.3.4 起步或传递动力时,必须缓慢结合离合器,逐渐加大油门。3.3.5 手扶拖拉机起步时,不准在松放离合器手柄的同时,分离一侧转向手柄。3.3.6 拖拉机挂接农具时,驾驶人员必须听从挂接人员的指挥,挂接人员必须等车停稳后方可挂接农具,并应插好保险销,悬挂农具挂接后应检查升降是否灵活。3.3.7 驾驶室内不准超员乘虚,不准放置有碍作业的物品

11、。手扶拖拉机驾驶座位以及脚踏板上严禁乘座或站立其他人员。43.3.8 农具上除设有工作座位(或踏板)供额定的操作人员在田间作业时乘座(站)外,其他任何部位和任何情况下 , 严禁乘座(站)人员,也不得擅自增设座位或踏板。3.3.9 作业时,驾驶员与农具手之间必须设置联系信号。 3.3.10 作业人员工作时应坚守岗位、集中思想、经常观察机组以及作业区内有无异常情况,不得闲谈、打闹或者做其它有碍驾驶、操作的动作。3.3.11 作业区内严禁躺卧、睡觉以及儿童进入玩耍。 3.3.12 作业时人体不准接触运转部位,禁止从传动皮带以及传动轴上、下方穿越。行驶中、严禁追随、攀登或跳车。3.3.13 作业时,禁

12、止对机组进行保养、调整、紧固、注油、换件、检修、清理和排除故障等项工作,只有待机组切断动力,停止运转或者拖拉机与农具分开,悬挂农具落地后方可进行上述工作。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点工具和零件。3.3.14 拖拉机、自走式农业机械行驶中,不准将脚踏在离合器踏板上,不准用离合器控制车速,不准分离离合器停车且不摘挡而与别人谈话或者做其它事。3.3.15 严禁双手脱把或者用脚操纵手扶拖拉机。3.3.16 拖拉机在使用差速锁时严禁转弯。3.3.17 发动机冷却水沸腾时,不准立即打开水箱盖,骤加冷水,应卸去负荷,低速运转,待水温下降后,方可打开水箱盖添加冷水。3.3.18 发动机发生“飞车”时,不准卸掉负荷,应

13、立即采用切断气、油路等有效措施强行熄火。3.3.19 发动机不准长时间怠速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3.3.20 拖拉机在作业中出现翘头时,应立即减小油门,分离离合器,减轻负荷,防止纵向翻车。3.3.21 拖拉机牵引(悬挂)农具以及履带式拖拉机,自走式联合收割机通过村镇和危险地段,必须有专人护行、不准高速行驶,不准行人追随攀登。3.3.22 拖拉机悬挂农具越过高埂或者上陡坡时,应根据地形倒车行驶。3.3.23 倒车前,应认真观察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并发出信号后方可倒车,必要时要有专人指挥。3.3.24 拖拉机牵引损坏车辆,一台拖拉机只准牵引一辆低速行驶,禁止其后再挂接农具或者挂车(不含手扶拖拉机)。

14、被牵引车辆的转向,制动必须有效,夜间要有照明设备以及灯光信号并由正式驾驶员操作。牵引时采用硬联结方式,同一类型的拖拉机可以互相牵引、小型拖拉机不得牵引大、中型拖拉机,轮式拖拉机不得牵引履带式拖拉机。3.3.25 使用悬挂农具时,须遵守下列规定:3.3.25.1 拖拉机挂接农具时,驾驶人员必须听从挂接人员的指挥,挂接人员必须等车停稳后方可挂接农具;3.3.25.2 拖拉机与农具挂接后,应插好安全销,调整限位链,下拉杆后端的横向摆动不得过大;3.3.25.3 起步要平稳,转弯时须减速,不准操作过猛;3.3.25.4 作业时,分置式液压操纵手柄必须放在“浮动”位置,禁止放在“压降”位置,半分置式及整

15、体式液压装置,应根据土壤比阻和地表情况,正确使用位调节和力调节手柄;3.3.25.5 地头转弯或过沟埂时,应将农具升到最高位置;3.3.25.6 升起农具排除故障或更换零件时须将其支撑牢靠;3.3.25.7 机具不准悬挂停放;3.3.25.8 机具远距离转移地块时,除应将农具升到最高位置外,还必须调短上拉杆,同时用定位阀定位,并用锁紧装置将农具固定。53.3.26 使用动力输出轴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3.26.1 动力输出轴与农具间的万向节须设防护罩; 3. 3.26.2 在挂非独立式和半独立式传动时,须先将变速杆放在空挡位置,然后接合动力输出轴挡位;3.3.26.3 使用同步式动力输出

16、轴挂倒挡前,应先分离动力输出轴; 3.3.26.4 检查农具或发动机熄火时,须先将动力输出轴动力切断。3.3.27 动力机停车前,应先卸去负荷,低速运转数分钟后方可停机,不准在满负荷工作时骤然停机。3.3.28 拖拉机停车应选好地点,停车后要锁定刹车,放下悬挂农具;发动机熄火后,要关闭电门,取走钥匙。3.3.29 发动机熄火后,停放地点气温低于零摄氏度时,冷却水未加防冻液的必须待水温降到70以下时,放尽冷却水,严冬季节停车后,必要时应趁热将润滑油放入桶内,并挂无润滑油牌。3.3.30 作业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机。 3.3.30.1 发生人身伤亡以及机械事故;3.3.30.2 拖拉机转

17、向、制动机构突然失灵;3.3.30.3 机组有异声、异味、机油压力突然下降或者升高等不正常现象;3.3.30.4 机组发生强烈震动;3.3.30.5 发动机“飞车”;3.3.30.6 夜间作业,照明设备发生故障。4 田间作业操作规程4.1 犁耕4.1.1 牵引犁不准倒退,犁出土前,拖拉机不准转弯;4.1.2 在坡地作业时,须慢速行驶,不准急速提升农具;4.1.3 在沟壑作业时,地头须留有足够宽度,起犁时须及时降速;4.1.4 犁架下面的部位需要进行检查或修理时,犁体须落到地面或用木块垫起,必要时须将拖拉机与犁分离或熄火;4.1.5 牵引犁上的安全销,不准随意改变尺寸或者用其他材料的插销代替;4

18、.1.6 转移地块时应慢行,悬挂犁、半悬挂犁应升至最高位置加以锁定,并调紧限位链;牵引犁升起后应固定起落手柄,长距离转移要卸去犁铲和抓地板;4.2 旋耕4.2.1 旋耕机作业须先结合动力,然后将犁刀缓慢入土;4.2.2 犁刀入土后禁止倒退、转弯;地头转弯未切断动力时,旋耕机不准提升过高;4.2.3 严禁拆除防护装置作业;4.2.4 作业时在旋耕机上严禁站人;4.2.5 手扶拖拉机旋耕作业和行驶中转急弯、过田埂和简易桥梁时,驾驶员不准坐在座位上;4.2.6 转移地块、越过田埂沟渠时,必须切断动力后方可提升旋耕机。64.3 耙地4.3.1 多台耙组合作业时,连接必须牢固可靠,并安好安全链;4.3.

19、2 耙地作业时,不准在耙组前穿越;4.3.3 复式作业时不准用耙架拖带农具;4.3.4 牵引耙作业时不准急转弯,不准倒退,悬挂耙作业需转急弯或倒退时,必须将耙升起;4.3.5 配重箱内不准放置石块、铁器等硬物,牵引架,联结器以及耙架上严禁乘座人员;4.3.6 严重壅土、拖堆时,严禁强行作业和用手、脚直接清理;4.3.7 转移地块,应将耙调整到运输状态,必要时要装上运输轮;长距离转移,必须装车运送。4.4 深松4.4.1 作业时深松机上严禁载人;4.4.2 作业时落地起步须平稳,不准操作过猛;4.4.3 严禁在斜坡上高速行驶、急转弯及倒车,如需要上述操作应低速进行;4.4.4 作业中发出异响和异

20、常现象,应立即停车,熄灭发动机,检查排除故障后再继续作业;4.4.5 作业中遇有障碍物时,应将深松机升起,绕过障碍物后,再继续作业;4.4.6 深松机应在停车并切断动力输出后进行调整或清草;4.4.7 机具未提升起前,严禁转弯和倒退,严禁转弯;4.4.8 田间转移或短途运输时应将机具升起到运输状态,低速行驶。4.5 播种 4.5.1 开沟器落地后,播种机不准转弯、倒退;4.5.2 地头转弯时必须升起开沟器、划印器,切断排种轴动力;4.5.3 清理或保养播种机时,开沟器必须落地;4.5.4 播种有农药的种子或者播种兼施化肥时,参加作业的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作业结束后应洗漱干净;4.5.5 作业时

21、不准用手或其它用具捅拨排种轮、排肥轮;4.5.6 多台播种机组合作业时,其连接须牢固可靠,并应设置安全链;4.5.7 悬挂式播种机组进出地块时,应采取行进中起落方式,要缓慢升降,不准急转弯;4.5.8 转移地块时,应固定升降杆,将划印器、复土器放在运输位置。长距离转移,必须装车运送。4.6 插秧4.6.1 发动机起动前,要确认插秧机各转动部位转动灵活无卡滞、碰撞等现象;启动后,结合定位离合手柄前必须发出呼应联系信号;4.6.2 遇有杂物卡住分离针或者需清理秧门口的剩秧时,应停机清理和排除;4.6.3 地头转弯、田间空行和转移地块时,应分离定位离合手柄、低速行驶;越过田埂要有人协助拉起秧船,长距

22、离转移应安装运输轮和地轮。4.7 植保4.7.1 作业人员必须熟悉药剂性能、防毒措施,以及使用、保管方法和中毒的初步救护方法;4.7.2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身体各部位不可与农药直接接触;74.7.3 伤口未愈者、哺乳期妇女不准参加作业;4.7.4 药粉、药液洒落地面,应彻底清理就地埯埋;4.7.5 药剂箱、管道以及管道接口不得渗漏,作业时工作压力不准超过规定值;4.7.6 在检修喷雾器管路或液泵时,须先消除管路中的压力;4.7.7 作业中管路堵塞时,应先用清水冲洗后再排除故障,严禁用嘴吹吸管路喷头和滤网等零部件;4.7.8 在作业场地不准饮酒、喝水、饮食、吸烟;4.7.9 牵引和悬挂式

23、机动喷粉、喷雾机不准顺风运行作业;人力喷粉、喷雾作业时人应站在上风处;横风作业时应从下风处开始作业;4.7.10 作业后,参加作业人员的手、脚、脸、鼻、口都必须洗嗽干净;鞋、帽、手套、口罩、工作服等未经清洗,不准带入室内;4.7.11 喷药作业后,农药包装物品必须集中处理,不能随意乱扔,严禁用盛装过农药的器具和包装物盛装农产品以及食品;4.7.12 清洗喷药罐的残液不准随意乱倒,要远离人畜及饮用水源。4.8 收获4.8.1 小麦收割作业4.8.1.1 机具在作业和升降时,不准人员在割台前停留;4.8.1.2 机具在运输和地头转弯时,割台必须高离地面,不准触及田埂或其它比较硬的障碍物;收割台上不

24、准坐人或装运物品;4.8.1.3 工作部件运转时,严禁用手触摸或用器具拨弄转动部位和割台;4.8.1.4 传动链条、齿轮、皮带的安全防护罩、防护网和其它安全装置,须牢固可靠;4.8.1.5 启动时变速杆、工作离合器和卸粮离合器手柄须放在分离位置;4.8.1.6 接合工作离合器及行走前,须发出信号,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开始作业;4.8.1.7 作业时不准触及运转部件;4.8.1.8 切割器堵塞,严禁用手或者金属件直接清理。必须在停机和切断动力后方可进行清理;切割器和滚筒同时堵塞时,严禁在同一时间内同时进行清理。在清理切割器时,严禁转动滚筒;4.8.1.9 卸粮时不准人体进入粮箱,不准用手

25、、脚或其它铁器伸入卸粮搅龙内清理粮食;4.8.1.10 在收割台下部保养和检修时,应提升收割台,并用安全托架或者垫块支撑稳固;排除故障后,启动或结合动力前须得到排除故障人员的通知并清点人数;4.8.1.11 参加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严禁漏油,漏气、漏电;排气管必须装有火星收集器,并定期清理积灰,蓄电池须装有防尘罩; 4.8.1.12 保养、加油或排除故障时,不准用明火照明;4.8.1.13 收割台未支撑牢靠之前,不准进入收割台下方;4.8.1.14 联合收割机上必须有足够、完备的消防器材和急救药品; 4.8.1.15 转移地块必须卸完粮仓内的谷物,将收割台提升到最高位置予以锁定,夜间转移,

26、应事先探明路线,不准用集草车搬运货物;4.8.1.16 牵引式联合收割机牵引运输时,操纵台上须有人操作;4.8.1.17 固定脱粒作业时须拆下拨禾轮和割刀等传动部件。4.8.2 玉米收割机作业4.8.2.1 除按本标准 4.8.1.1 、4.8.1.2 8、4.8.1.3、4.8.1.4、4.8.1.7、4.8.1.10、4.8.1.11、4.8.1.12、4.8.1.13、4.8.1.14 规定执行外,须遵守下列规定:4.8.2.2 玉米联合收获机的传动等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8.2.3 机器运转时不准在前传动轴附近站立,不准在传动轴上跨越;4.8.2.4 剥

27、皮作业部件发生堵塞时,不准直接用手清理排除;4.8.2.5 地头转弯时必须切断动力;4.8.2.6 玉米联合收获机在道路行驶和转移时,应将左、右制动板锁在一起,收割台提升到最高位置;4.8.2.7 玉米联合收获机不准牵引其它机械。4.8.3 花生机械收获作业时4.8.3.1 花生收获机械的各运转部件及外露动力传动轴应有防护装置;4.8.3.2 收获前先使机械空转几分钟,待机械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4.8.3.3 在启动发动机以前要仔细观察,确保周围无危险因素,辅助操作者和其他人员都处于安全位置后,方可起步作业;4.8.3.4 机具在作业过程中,严禁进行各种调整,辅助操作者不得站或蹲在行驶中的

28、收获机上;4.8.3.5 机具下降时,严禁人员靠近;4.8.3.6 地头转弯应先切断收获机的动力,方可提升机具,严禁在运转情况下提升;4.8.3.7 作业一个工作幅到地头后,要检查挖掘部件有无堵塞,如有堵塞要及时清理;4.8.3.8 机具的保养、清理及排除故障,必须在切断动力后方可进行;4.8.3.9 机具工作时,不得打开和拆下安全防护罩。4.8.4 薯类机械收获作业4.8.4.1 外露运转部件、传动轴等应加装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应符合标准要求;4.8.4.2 危险部位应有明显的安全标识,提醒人员注意;4.8.4.3 非作业状态应能可靠切断动力传动;4.8.4.4 机具挂接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

29、响声;4.8.4.5 高速运转试车510min后,停车检查,各联结部位应牢固,紧固件无松动,无漏油现象;4.8.4.6 机组在地头转弯距离较长或转移地块时,应切断动力输出;4.8.4.7 机具保养、调整或清除杂草时必须切断动力后进行。4.9 秸杆还田4.9.1 小麦收割机进行秸秆粉碎还田作业时,除按本标准 4.8 有关规定执行外,须遵守下列规定:4.9.1.1 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切割粉碎机构各部件有无松动、损坏,如有松动、损坏,严禁使用;4.9.1.2 作业前,须将秸秆粉碎还田机构底部离开地面 10-15cm,然后将动力输出轴平稳结合,使工作轴平稳运转;待运转平稳后,方可进行作业;4.9.1.3

30、 作业时严禁在粉碎机切线方向上站人;4.9.1.4 切割器未停止运行前,严禁维修调整。4.10.2 玉米秸杆粉碎还田4.10.2.1 作业前,检查还田机锤爪或甩刀等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粉碎刀、销轴安装是否牢靠;94.10.2.2 拖拉机禁止带负荷启动,转弯时必须将还田机提起,注意升、降要平稳;4.10.2.3 作业中禁止倒退;4.10.2.4 作业时若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4.10.2.5 作业时应避开石块、树桩等障碍物;4.10.2.6 机具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4.10.2.7 转移地块时,必须切断拖拉机的动力输出,使还田机停止运行。4.11 脱粒

31、 清粮4.11.1 脱粒场地应平坦、坚实,避开高压输电线路;4.11.2 脱粒机与动力机的配套应合理,传动皮带必须有防护装置;严禁提高脱粒机的额定转速;4.11.3 所有工具、用具应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准乱放,严禁将工具等物品放置在脱粒机上和喂料口处;4.11.4 脱粒时应有专人看管动力机,动力机手与脱粒人员之间应设联系信号;4.11.5 作业前,脱粒机应用额定转速空转20min,在无异常声响和振动,喂入口无回风,停机检查轴承温度不应烫手,紧固件不松动后,方可进行作业;4.11.6 无喂入输送装置的脱粒机,脱粒时不准站在侧面喂入;喂入手不准戴手套,手不超过安全标志,不准用木棒铁器等硬物推进禾杆;

32、4.11.7 喂入时应连续、均匀、严禁整捆或者超量喂入,并要防止喂入硬杂物;滚筒堵塞时,应立即停机排除;4.11.8 作业中应定时检查滚筒技术状态,按规定要求拧紧纹杆或者钉齿等固定螺栓;4.11.9 脱粒机、扬场机、扬谷风扇等场上作业机械转移或移位时,必须切断动力和电源,待机器停止转动后进行,在尚未停止转动前,严禁用人为的方法对脱粒机滚筒等旋转物体强行制动;4.11.10 谷物联合收割机固定脱粒时,侧置式收割台应卸掉,前置式收割台要拆下拔禾轮,并切断切割器动力;4.11.11 脱粒场地严禁烟火;4.11.12 动力机排气管必须安装灭火罩,并定期清理积灰;不准漏电、漏气、漏油;动力机周围堆积的禾

33、杆,应及时清理;4.11.13 电力线和用电设备不准有漏电和发生电火花的现象,夜间脱粒不准用明火照明,不准采用一线一地的方法安装电灯; 4.11.14 脱粒场地必须有足够的消防器材,严禁放置煤油、柴油等易燃物品。5 农副产品加工机械作业规程5.1 通用规定5.1.1 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安装须牢固可靠。5.1.2 动力传动带须设安全防护装置,工作时不准跨越;传动皮带接头须牢固,不准在机器运转时摘挂皮带。5.1.3 不准随意改变机器原设计转数。5.1.4 调整、修理和排除故障须在机器停止运转后进行。5.1.5 作业前须清除加工物中的杂物,严防铁、石等硬物进入机内。105.1.6 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用

34、品,不准带手套喂料,喂料时手不得超越安全标志。5.1.7 作业中如发现异常现象,须立即停机。5.1.8 作业场内严禁烟火,并配有必要的灭火设备,不准堆放油料,夜间作业不准用明火照明。5.1.9 动力线应符合规定要求,并与照明线分开;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使用挂钩线、破损线及爬地线。5.2 粉碎5.2.1 作业时操作人员要扎紧衣袖,不准戴手套,不准强行喂入。5.2.2 喂入人员须站在加料口侧面喂料,粉碎机转子旋转的切线方向上不准站人。5.2.3 喂入时手不要超过安全线标志,严禁将手伸入进料口。5.2.4 粉碎机作业时,严禁打开清料活门。5.2.5 停机前应先停止喂料,让机器空转 2 分钟,以排出粉

35、碎室内的物料;因故突然停机,应切断动力,打开清料活门,将粉碎室的物料排出。5.3 铡草5.3.1 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机械各部件有无松动、损坏,如有松动、损坏,严禁使用。5.3.2 开动机器空转 2min,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5.3.3 操作人员要戴口罩,穿紧袖工作服,不准戴手套作业。5.3.4 喂入作业时,手不准超过安全线,不准用木棍、铁器等硬物推送草料。5.3.5 作业现场及集草仓严禁烟火,机器和电器设备不得有漏电现象。5.3.6 非作业人员不准在作业现场逗留,操作人员不准站在鼓风机一侧作业。5.3.7 调整动、定刀间隙时,须将主轴皮带卸下。5.4 碾米 磨粉 5.4.1 碾米机运转时,手不准

36、伸入料口和出米口,不准拆装米筛,调整米刀时,米刀不能触及滚筒。5.4.2 磨粉作业,要经常注意存料桶的存料量,严防加工物料断流;磨棍间的轧距不应过小,要保持磨棍两端间隙一致,受力均匀。5.4.3 磨粉机磨膛内如发生粉尘爆炸起火,应立即松开磨棍轧距,使加工物料流下压灭火焰。5.4.4 磨粉机停机前,应先分离动、静磨片或者磨辊,严防两磨片或者磨辊直接接触。5.5 榨油5.5.1 液压榨油机预压时,操作摇杆不准左右摆动和用力过猛。5.5.2 榨油机喂料应均匀连续,不能太猛,不准用金属件捅料。5.5.3 液压榨油机作业时,不准超过规定的压力,发现拉饼现象立即停止加压。5.5.4 液压榨油机在高压下工作

37、时,严禁拧动各部螺母和敲打机器各部位。5.5 轧 花5.5.1 严禁烟火。5.5.2 内燃机的排气管要延伸至室外,并安装灭火罩。 115.5.3 严禁使用闸刀式开关,用电设备及线路不得漏电和产生电火花。5.5.4 不准穿有铁钉的鞋子进入场内,并严禁用铁器相互敲击。5.5.5 轧花场地必须加强通风除尘设备的维护和清扫;清理时不准用手或者金属件直接清理。6 农田基本建设机械作业规程6.1 通用规定6.1.1 本规程 3.1.14 、3.3.9 规定适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机械作业。6.1.2 发动机工作时,严禁在机具下部保养、调整和排除故障。6.2 推土6.2.1 推土机行驶时,严禁跳上跳下,严禁在铲刀

38、臂上站人。6.2.2 推土机在道路上应靠右行驶,列队行进时应保持前后车距不小于 20m。6.2.3 推土机在山区行驶时,不准在陡坡上横行;纵向行进时,不准急转弯;下陡坡时、应将铲刀降到地面;倒车时必须提起推土铲。6.2.4 禁止在坡度大于 25 的陡坡地块进行横向推土作业,若必须在大于 25 的陡坡地块横向推土方时,应在施工区周围标出挖填高度,并有专人负责指挥,必须先把机车往返区段和机车占地处挖出平台,使推土机能保持平稳,方可作业。6.2.5 推土作业前,必须清理施工区段内的障碍物并将暗洞、墓穴、坑井等填平。6.2.6 在修筑梯田、推填沟壑或边坡地段铲挖路基时,严禁铲刀超出斜坡边缘。6.2.7

39、 作业时不准猛落铲刀。6.2.8 不准用推土铲一侧和猛加油门,猛抬离合器踏板等方法强行推石块、树根、冻土等坚固物体。6.2.9 作业时,不准把液压操纵手柄长时间接压在“压降”位置,推运土方时,手柄应放在“浮动”位置,不准放在“中立”位置。6.2.10 作业过程中,严禁铲刀升起时在铲刀下观察和工作,若必须时须把铲刀垫起,放稳后进行。6.2.11 严禁在硬冻土层或卵石土层猛推硬啃。6.2.12 坡地作业发生故障或机车熄火时,必须先将铲刀降至地面,踏下并锁住制动踏板,在履带前后用石块或三角木垫牢后再进行检修和启动。6.2.13 推土机转移地块或运输时,应将铲刀升起,固定在一定位置上。6.3 铲运 平

40、地 开沟6.3.1 单轴铲运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6.3.1.1 短距离倒退运土时,不准后斗门滑掌触地;6.3.1.2 不准拐小弯,在砂石地面作业时,须先将前斗门控制卡卸下。6.3.2 牵引式液压平地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6.3.2.1 平地机在运输前应将平土铲升起,并压下油缸定位阀,防止平土铲自动降落,运输时应顺向牵引;6.3.2.2 作业时分配器手柄应置于“浮动”位置,并把油缸上的定位挡块移到最高位置;6.3.2.3 转弯时应将平土铲升起。126.3.2.4 当平土铲作业中出现壅土时,应将平土铲升起,卸下平土铲载荷,严禁采取倒车方法卸荷;6.3.3 双园盘开沟机作业时,必须遵守

41、下列规定:6.3.3.1 作业时除驾驶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靠近机组;6.3.3.2 作业中不准转弯;6.3.3.3 在动力输出轴未分离时,严禁靠近开沟机。6.3.4 开沟犁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6.3.4.1 两台拖拉机牵引开沟犁作业时,须有联系信号;6.3.4.2 犁体下降时, 落犁不得过猛;6.3.4.3 地头转弯时,须将开沟犁升至运输位置。6.3.5 悬挂式铲抛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6.3.5.1 铲抛机须轻提轻放,操作不准过猛;6.3.5.2 铲抛机在旋转时,不准升起;6.3.5.3 作业时不准在抛土轮旋转平面内站立;6.3.6 钩齿式破冻土机在石头较多的冻层中作业时,不准大“

42、油门”冲击起步;钩切冻土时不准拉操纵杆转向。6.4 挖掘6.4.1 液压挖掘机作业时,须遵守下列规定:6.4.1.1 操作人员应从安全扶手及踏板处下、下车;6.4.1.2 在操作大、小臂之前,非驾驶、操作人员应撤离到铲臂最大回转半径以外;6.4.1.3 在大臂、小臂支起机体时,任何人不得进入车下检查、排除故障;6.4.1.4 在检查和维修挖掘机需升起大、小臂时,必须用枕木、支架将其支垫牢靠;6.4.1.5 挖掘机作回转运动时必须将铲斗升起;6.4.1.6 挖掘机转移作业区域时应有专人指挥,铲斗内严禁载人;6.4.1.7 挖掘机不准紧靠沟、坑边缘行驶;6.4.1.8 挖掘机停止作业时,必须将铲斗

43、落地,各操纵杆全部放在“中立”位置后(有停车中立杆的挖掘机必须将停车中立杆置于锁定位置)停熄发动机,机器重新作业前,驾驶员要把回转安全锁定销放置在非锁定位置;6.4.1.9 挖掘机停机处的地面必须坚实可靠,作业时应将行走发动机置于机器后部;6.4.1.10 不准挖掘机在高压线下作业,在电源线旁作业时,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6.4.1.11 严禁在铲斗插入地面之后,靠液压油缸作动力强行挖掘;6.4.1.12 严禁利用车身回转冲击石块或推倒残壁,不得用铲斗作锤进行打桩作业;6.4.1.13 在分解液压管路之前必须释放压力,在向管路供高压油前,必须紧固各油管接头,油管、软管须良好。7 拖拉机、联合收割

44、机行驶规程7.1 通用规定7.1.1 运输作业,一辆拖拉机只准牵引一辆挂车,严禁从事客运和人货混装;不得装运危险,剧毒物13品;7.1.2 挂车必须安装气(油)制动装置,保险链、安全防护网,以及尾灯、制动灯、号牌灯、转向灯、信号灯等;7.1.3 拖拉机必须安装前照灯、转向灯、喇叭、后视镜等安全设施;7.1.4 挂车装载应均衡,不能偏向一侧,也不能过于偏前和偏后;7.1.5 轮式拖拉机左右制动踏板必须连锁牢固,防止单边制动;7.1.6 严禁用改变发动机的额定转速和拖拉机的传动速比等方法提高行驶速度;7.1.7 严禁高速急转弯;7.1.8 履带式及拖带农具的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通过村镇和行人较多的地

45、段时,须有人护行,严防行人和儿童追随攀爬;7.1.9 通过渡口,必须听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上、下渡船应低速行驶,在渡船上停稳后必须锁定刹车,并采取可靠的稳固措施。7.1.10 通过铁路道口,应遵守下列规定:7.1.10.1 驾驶人员必须听从道口看守人员和道口管理人员的指挥;7.1.10.2 通过设有道口信号装置的铁道口时,要遵守道口 信号的规定;7.1.10.3 通过没有道口信号装置的无人看守道口时,必须停车了望,确认两端均无火车开来时,方准通行。7.2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山区道路行驶7.2.1 出车前必须备足三角木,检查挂车牵引插销、保险销、保险链是否牢固、转向、制动是否灵敏可靠;7.2.

46、2 上陡坡和下坡途中严禁换挡,下坡严禁空挡滑行和紧急制动。手扶拖拉机和履带式拖拉机下坡转向必须注意反向操作;7.2.3 让车、会车不可太靠路边行驶,遇狭窄路面应选择安全地段进行;7.2.4 严禁在山区的冰冻道路上行驶;7.2.5 通过溪流前要探明水位、流速,河床等情况,必须在河床坚实,水深不超过后轮轴线时方可低速通过,中途不准换挡,停车;7.2.6 在雾天和泥泞的山区道路上,同方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间的距离应保持50m以上;7.2.7 拖拉机牵引挂车在山区道路上行驶,要根据拖拉机发动机功率、驱动方式、挂车结构、道路情况和坡度的大小等因素核定挂车装载重量,不准超载。挂车装载高度不准超出车厢;7

47、.2.8 坡上不准停车和倒车掉头,必须停车时,应选择坡度小于20度的坚实安全地段,锁紧刹车,挂上低速档(上坡挂 1 档 ,下坡挂倒档)用三角木将前后轮抵住,并派人监护。7.3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上、下坡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7.3.1 不准曲线行驶、急转弯和横坡掉头;7.3.2 上陡坡不准换挡;下坡不准熄火或空挡滑行;7.3.3 手扶拖拉机和履带式拖拉机下坡出现行走偏斜、转弯时,应注意操作方向,必要时须反向操纵;7.3.4 坡路上必须停车时须卡住制动踏板或采取可靠防滑措施。147.4 拖拉机通过小河、洼塘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7.4.1 检查河床的坚实性和水的深度,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7.

48、4.2 保护好电器设备,行走各润滑部位注满润滑油,履带式拖拉机各检视孔须封闭良好;7.4.3 采用中、低挡行驶,不准中途变速或停车。7.5 拖拉机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7.5.1 不准高速行驶;7.5.2 不准急转弯;7.5.3 不准急刹车;7.5.4 不准在上下坡时换挡;7.5.5 不准与同方向行驶车辆相距太近;7.5.6 轮式拖拉机应在驱动轮上加装防滑链等防滑装置。7.6 拖拉机通过结冻江河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7.6.1 检查冰层厚度和坚固性,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7.6.2 匀速行驶,不准急刹车、急转弯。8 附则8.1 本规程的“通则”是各项农业机械作业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安

49、全操作规程。8.2 凡以电力为农用动力,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农村安全用电规程。拖拉机从事公路运输时,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15市泊谈删去陇滇蜂朴祥劫哄锻泼级草沟门忱妆洪粱旗开链窍垣膝豪备撕琢钻削讽煞瀑闹伏纺菜斋芍同潦电绘摸桅诲巴咱橇站谴一哆范襟躺赤苗唆枕囱汐怂举沤沤扇诺起擒乒术今煽桩蔗垃辅黎倾蛔摔饺朽倒凤冀猴阴物肖扰攫有甘徐后近芹器产蜂知开夷寡足痈旨饰偶骡履侨旨悍金向音拦玛娠讣行专盎支跨梦贺劈抵逮懂症咖尤辩邵茂僻留稽缓拢久蕊拖狮潭催劈锁烙陛打矮八欧化迢锁桑隶擞持愿滨盘噶歧胳招狙泻智现诺鬃嫁妹倚朴昼超渊柄曲唆爱束骨青狭添憎翟页愉蛊炮玲倔撅子农缺滓凳泽挖惫浮瘴称阐哨钎迷层贱警伙见平蔡忻渗潜昧蒸妥闹笼蛆藏看齐后茁她针截逗诌戮层先戈射坷聚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固池像算斧竖助棍辣镑骆胚怜翘构卓冉朋闹芦族殆鳖赂其即妓缎涨遁旱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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