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大纲学院(盖章): 负责人(签字):专业代码:081302 专业名称:建筑设计及其理论考试科目代码:514 考试科目名称:建筑设计1. 总分:150分。2. 考核点:主要检验应试者建筑方案构思能力、实践能力及相关的综合解决建筑设计问题的能力,包括总平面布置、平面功能组合、合理的空间构成等,并符合相关规范。3. 要求:(1) 建筑面积:1500-3000M 2左右,6 小时。(2) 图纸内容要求:设计说明、总图、平面图、立面、剖面、透视等。(3) 图纸绘制要求:徒手或尺规绘制在 23 张 2#(420594)草图纸上,表现工具、表现方法不限。自带工具,图纸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