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20B 05备案号: DB 23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B23/T XXXXXXXX籽粒苋栽培技术规程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黑 龙 江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23/T XXXXXXXXI前 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提出。本标准由黑龙江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齐齐哈尔分院、黑龙江省畜牧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海燕、马宝新、周景明、孙善文、王俊强、韩业辉、于运凯、黄新育、许健、周超、孙培元、丁昕颖。D
2、B23/T XXXXXXXX1籽粒苋栽培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籽粒苋栽培的产地环境、种子准备、整地施肥、播种、田间管理和收获。本标准适用于籽粒苋栽培生产。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 8321.6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六)GB/T 8321.8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八)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3
3、产地环境3.1 空气质量应符合 GB 3095 的规定。3.2 土壤质量应符合 GB 15618 的规定,且以高肥力的壤土或沙壤土为宜。3.3 水质量应符合 GB 5084 的规定。3.4 地块位置宜选择地势平坦开阔、向阳、排水良好的地块种植。4 种子准备4.1 种子质量应符合表 1 的规定。DB23/T XXXXXXXX2表 1 种子质量纯度(%) 净度(%) 发芽率(%) 含水量(%)99.0 99.0 85 134.2 种子处理播种前选择晴好天气将种子晾晒 1 d,其间翻动 34 次。5 整地施肥5.1 整地宜秋整地。深耕 20 cm25 cm,整平、耙细、镇压。5.2 施肥可每亩施有机
4、肥 1.5 t2 t 或复合肥 15 kg 左右做基肥深施。施肥应按照 NY/T 496 的要求执行。6 播种6.1 播种时间宜在 5 月初至 6 月中旬,当土壤平均温度高于 16 (或日均温高于 10 )进行播种。6.2 播种方式条播、撒播和穴播均可,以条播为主。青饲田行距 35 cm,株距 15 cm;采种田行距 60 cm70 cm,株距 20 cm。下籽后覆土 1.5 cm2.0 cm,然后适度镇压。每亩播种量 0.3 kg0.5 kg。7 田间管理7.1 定苗出苗后查看苗情,若缺苗及时补种或移栽;若苗过密,应在二叶期时进行间苗。四叶期时定苗,穴播每穴定苗 1 株。7.2 中耕灌溉中耕
5、 23 次,每次刈割后宜进行喷灌。7.3 打旁枝采籽田宜适时去除侧枝。7.4 施肥7.4.1 采草田每次刈割后,可结合中耕除草进行追肥灌水,每亩追施尿素 8 kg10 kg。DB23/T XXXXXXXX37.4.2 采籽田宜在现蕾开花期喷施或追施磷酸二氢钾,每亩 2.0 kg2.5 kg。7.5 杂草防除及时采用化学、人工或机械等方法进行杂草防除。可在抽穗期和灌浆期人工拔除大草。农药使用应符合 GB/T 8321.6 的规定。7.6 病虫害防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拔除病害植株或喷洒杀虫剂等措施防控病虫害。农药使用应符合 GB 4285 和GB/T 8321.8 的规定。8 收获8.1 采草田初次刈割宜在现蕾期,40 d 后再刈割第二次。每次刈割时留茬 20 cm。初霜前最后一次性全部刈割。8.2 采种田籽实腊熟末期及时收割。收获后晾晒,当籽粒含水量不高于 13%时,将其贮藏于低温、通风、干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