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怎么写?小编已经为你整理好范文了,一起来看看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程质量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动员和引导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努力提高质量意识,树立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形成重视质量管理、推进自主创新、节约建设资源的良好环境,塑造精品工程,以“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主题,不断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为城市快发展、大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2、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组 长:刘波涛 市建设局局长副组长:曾焕斌 市建设局副局长成 员:阿卜杜热西提 市建设局建筑管理科科长鲁旭斌 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科长艾明超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苗沛领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蒋协瑞 克拉玛依区建设局局长丁友全 白碱滩区建设局局长泉体民 独山子区建设局局长胡世文 独山子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谭志军 乌尔禾区建设局局长刘小赞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潘 圣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巴 图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柳运波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张 旭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刘 翾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杨国艳
3、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成员由各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沟通、综合协调。(一)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月”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工程项目各相关责任方要结合“质量月”相关文件的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好 XX 年“质量月“活动。(二)大力宣传普及工程质量知识工程项目责任主体要围绕“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这一主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大力宣传普及工程质量知识,进一步提高参与工程建设的每位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并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宣传开展“质量月”活动内容的条幅、横幅。(三)进一步强化我市建筑
4、抗震防灾综合能力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建筑的抗震防灾综合能力,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管理,严格遵守基建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抗震要求,注重防灾减灾,精心勘察、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切实保证建设工程的技术质量水平。(四)进一步推动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住宅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户验收,已经出售的住宅,应邀请业主(用户)参加,并签署验收意见。工程责任主体应认真对待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并及时总结分户验收工作经验,努力提高居民对住宅工
5、程质量的满意度。(五)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市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XX)及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3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克拉玛依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克建发 80号)等相关标准、规范文件,进一步完善节能工程各环节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及时加强技术培训和交流,积极推进技术创新,不断增强施工单位确保节能工程质量和提升技术水平的能力,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坚决杜绝某些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
6、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施工单位未制定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未严格按照节能设计及节能建筑构造图集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等不良现象。(六)进一步深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各方责任主体要增强质量意识,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勘察设计质量。建设部、自治区建设厅拟于 XX 年下半年开展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望市各勘察、设计单位结合“质量月”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特别是抗震设防设计和建筑节能要求,做好迎检准备。(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质量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区建设局要加强领导,以开展“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强化
7、工程质量薄弱环节的监管。以加强“质量月”6 项主要任务为重点,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检查。同时,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对照本方案内容开展自查,并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二)突出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相关单位、建筑企业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积极扩大“质量月”活动的宣传和影响范围,要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广泛动员。可以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普及工程质量知识,为“质量月”活动造势。要组织企业开展主题讨论活动,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三)标本兼治,巩固扩大“质量月”活动成果各区建设局要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
8、执行力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规范质量管理行为。在活动月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低劣的工程,要从严查处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扬。(四)认真总结,为下步工作做好准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是对各区近一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的阶段性检查,各相关单位、建筑企业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认真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影响工程质量的深层次问题,为完成建设工程任务打好基础。9 月 1 日-9 月 25 日,为各相关责任单位结合“质量月”活动方案开展工作阶段。9 月 26 日-10 月 5 日,为“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对各相关责任单位
9、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阶段。“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于 10 月 10 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 XX 年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苏建函工XX503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程质量管理实际,决定于今年 9 月开展以“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10、不断提高,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组 长:张 军 市建设局局长( 励志天下 )副组长:韩 尧 市建设局副局长刘浩鹰 市建设局副局长成 员:田立柱 市建设局科研设计处处长高玉梅 市建设局建筑工程处处长范继平 市建设局人防抗震处处长王 驰 审图中心主任陈 沛 质检站站长朱岳兴 检测中心主任(一)认真组织好学习和宣传工作根据部、省“质量月”活动通知精神,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广播和报刊等宣传工具,使“质量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促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覆盖率
11、达到 100%组织检查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贯彻落实情况,认真研究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覆盖率达到 100%,切实提高老百姓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三)全面实行建筑节能监管措施切实抓好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竣工验收备案等各环节的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建筑节能专项设计、专项审图、专项方案和专项验收“四个专项”制度的落实。在“质量月”活动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中,一是认真检查各环节管理工作的闭合情况,二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依法处理,三是做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宣贯工作。
12、(四)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开展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并对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的有关技术人员特别是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开展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技术培训。开展勘察设计单位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特别是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情况抽查,进一步提高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意识。(五)抓好施工现场建筑原材料质量抽查对重点工程、重点工地、重点监管对象的施工现场的建筑原材料进行飞行检查,对不同批号、不同规格的水泥、钢材和建筑节能材料进行施工现场随机取样、封样,专人负责送检,对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使用不合格产品的工地,进行通报,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罚。(一)质检站负责开展江苏
13、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二)建筑工程处牵头负责开展施工现场建筑原材料质量抽查,科研设计处配合开展建筑节能材料的抽查,检测中心具体负责抽查材料的质量检测工作。(三)科研设计处和审图中心共同负责对勘察设计单位质保体系建设情况和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抽查,人防抗震处配合开展抗震标准执行情况的抽查。(四)科研设计处、建筑工程处、房地产业处、审图中心和质检站共同对建筑节能闭合管理中专项设计、专项审图、专项方案和专项验收“四个专项”制度的落实开展检查。(五)“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自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
14、活动,加强对县(市、区)“质量月”活动指导。在“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具体由建筑工程处将书面总结材料报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将分户验收专项检查汇报材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示范小区推荐表和建筑原材料抽查取样送检情况汇总、明细表报送省质监总站。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 XX 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 351 号)的统一部署以及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开展建设系统 XX 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厦建工XX94 号)的要求,我站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以“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为主题的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我站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市管建设工程“质量月
15、”活动组织指导工作。组 长:庄毅伟副组长:邹志洪、蔡森林、陈隽峰(常务副组长)、戴荣典成 员:刘海天、林联泉、夏世林、林梁、刘文若、杨苏帆、傅玄征、汤瑾、林其超、郭军、黄胜、陈文锋、张元安、詹乃志、何伯奇、陈荣别、林金典、谢建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本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1、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积极氛围。我站计划于 9 月组织 1 次“咨询日”暨观摩会活动。各企业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有关“质量月”活动,积极主动参加主管、监管部门开展的咨询、宣传、现场观摩活动以及工程质量管理岗位技能竞赛,张挂“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横幅,营造“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
16、”的良好氛围。2、针对性活动,提高管理与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质量意识。各参建企业要重视今年的“质量月”活动,制定具体的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组织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针对性开展有关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质量安全意识。3、宣贯、实施 门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若干技术措施(试行)。按照市局关于颁布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若干技术措施(试行)的通知(厦建总 2 号)文的通知要求,将其贯彻落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市质安协会等部门协作,组织若干场次的宣贯会和培训班,让全体监督人员学习掌握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若干技术措施的相关要求,为 10 月 1 日以后的试行创造条件。4、参与拍摄
17、制作“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工程”和“高大模板工程扣件式钢管支撑系统施工安全”两个主题宣传片,在全市宣贯。5、企业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自查自纠。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并整改,尤其是要严格执行质量通病防治技术、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标准;住宅工程按照我市分户验收制度要求进行施工和申报验收;坚决消除市政桥梁等大型公建的工程质量问题和施工重大危险源。6、监督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我站将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通病防治技术措施落实、钢筋混凝土用钢筋质量偏差抽检、加气混凝土使用等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和隐患要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督办,确保“质量月”活动取得成效,推动我市工程质量水平
18、上新台阶。7、贯彻执行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和我站关于加强模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厦建质监 38号),组织现场观摩会,在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含住宅工程)模板施工中要求采用 100*100mm 方木和“U”型顶托向钢管支撑有效传递竖向施工荷载。8、推进分户验收制度。各参建企业要结合市建设与管理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和我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厦建质监 33 号),学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试行办法 ,认真贯彻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减少质量通病,抑制质量问题,防范质量通病导致的住宅质量投诉,提高居民对住宅
19、工程质量满意度,不断完善分户验收的标准、内容、程序和方法,强化市场主体质量意识,落实市场主体质量责任。9、以 “质量月”为契机,积极创建优质优良工程。企业要增强创优意识和品牌意识,积极创建“鲁班奖”和省市级优良优质工程。10、认真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5 号)。三、各参建企业要及时汇总“质量月”开展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成效,总结材料于 XX 年 10 月 10 日前报至我站。本站各监督科于 10 月 12 日前将小结汇总至站综合管理室。四、我站将通报表扬 “质量月”活动开展较好的企业和项目,通报批评较差企业和项目。五、我站与各区监督站实行“质量月”期间的工作联动,届时互相派人参加工程观摩、点评会和监督检查等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