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名地产集团培训管理制度1.目的1.1规范管理:规范中梁地产集团的培训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人才培养体系,帮助员工胜任岗位工作、提升工作绩效,实现公司和员工共同发展。1.2价值认同:促进员工认同公司的价值观、管理理念和制度要求。1.3岗位胜任:使员工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持续胜任履行岗位职责的最新要求。1.4能力提升:提升员工工作技能,帮助员工提升工作绩效和职业生涯发展。1.5知识共享:促进企业内理念、知识和技能的传播、共享。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地产集团总部(以下简称“地产总部”)、各区域集团、区域公司(含直属区域公司)、事业部。3.培训原则3.1有用性原则:所有培训必须讲干货、讲实操,要能够解决
2、问题、提升能力、促进经营。3.2系统性原则:从组织规划和人才发展的角度出发,系统、全面规划设计培训项目,确保人才成长符合企业发展需要。3.3针对性原则:重点针对关键岗位、关键人群,抓好核心人才的培养,同时,营造多元化、便捷化的学习平台。3.4规范性原则:按照统一标准、流程,规范化地操作各项培训管理工作。3.5内外结合原则:充分挖掘内部资源,培育内训师队伍和教练队伍,加强内部知识、经验的分享与岗位技能的传承;善用外部资源,不断创新人才的培训、培养模式。4.职责与权限4.1中梁地产学院职责:4.1.1制定地产总部层面的人才发展规划和培训管理体系,为人才识别、选拔、晋升提供专业建议。4.1.2制定地
3、产集团年度培训计划,审核区域集团年度培训计划。4.1.3收集、整理培训资源,并对资源进行审核、维护、分享和管理。4.1.4指导地产总部各业务条线、区域集团、区域公司人才培训、培养工作。4.1.5制定关键人才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4.1.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4.1.7组建、培养、管理内部培训师队伍。4.1.8负责培训档案的管理。4.2区域集团人力资源部/区域公司人力行政部职责:4.2.1协助推进集团重点培训项目。4.2.2依据地产集团三级培训管控体系,规划本单位各级员工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4.2.3根据地产总部要求,抓好本单位的后备人才梯队培养工作。4.2.4推进各类经营及业务类培训,原则上平
4、均每月不少于1期,一年不少于10期。4.2.5负责本单位学习资源建设。4.3地产总部/区域集团各职能部门/区域公司各业务(职能)部门职责:4.3.1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条线)人才培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4.3.2负责本部门(条线)人才梯队的建设,为公司培养优秀的专业人才队伍。4.3.3组织本部门(条线)各类业务培训,原则上每年不少于四期。4.3.4培养及发展本部门(条线)专业课程讲师队伍。5.培训管理5.1制订培训计划5.1.1中梁地产学院每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下年度整体规划,由中梁地产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5.1.2每年1月15日之前,区域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中梁地产学院要求制订区域集团本
5、年度培训规划,呈区域集团第一负责人确认后,报中梁地产学院审核、备案。5.2培训实施5.2.1训前准备及实施:5.2.1.1各级人力资源部门须严格按照专项培训操作指引的要求组织实施培训活动,确保组织到位。5.2.1.2各职能/业务部门培训的实施,均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同级人力资源部门应给予积极指导和配合。5.2.2培训评估及反馈:5.2.2.1重点培训项目及外聘讲师培训结束后,必须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培训组织部门统计分析后,需将结果反馈至讲师,作为下次培训安排的调整依据。5.2.2.2新员工培训、资格认证类培训及相关专业类培训需通过笔试、作业等方式检查受训员工的培训效果。5.2.3培训档案管理:5.
6、2.3.1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必须做到四位一体:签到表、培训课件、培训效果评估、培训录像(录音、照片),缺一不可。对于外聘讲师需及时收集保存讲师联系方式,并尽可能进行课程录像,必须进行录音。5.2.3.2每个培训项目的档案资料电子版和书面版要一一对应,电子版由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保管、书面版分期报公司行政部门存档。5.3培训考核与奖惩5.3.1根据不同培训项目的考核要求,需及时对培训考核结果进行公示。5.3.2针对社招新员工,经新员工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转正。5.3.3遵循“入池必培养,出池必考核”的干部管理原则,所有符合年度核心特训班参训条件人员必须参加相应培训。通过培训考核人
7、员在最近一次竞聘更高一级储备池时,优先入池;未经相关培训或培训考核未通过者,不予发放毕业证书,不予正式任命,视实际情况可暂代主持工作并视实际情况给予重修补考机会,考核通过后方可正式任命。5.4培训费用管理:5.4.1培训费用指在培训组织实施期间发生的与培训相关的费用,包括培训费、咨询费、培训期间的资料费、培训器械购置费、食宿费、交通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5.4.2各级人力资源部门每年1月15日前完成本年度培训费用预算的编制,培训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5.4.3培训费用报销严格按授权流程规定执行,培训费用由各自所属单位承担。6.外派培训管理:6.1外派培训范围及申请:6.
8、1.1外派培训主要包括:公开课、讲座、高峰论坛等培训学习,不包括MBA、EMBA等学历类长期培训班、各类执业资格认证培训。6.1.2员工参加外派培训,需在OA平台发起员工培训申请单,审批通过后方可参加相关培训。6.2外派培训人员对象要求:6.2.1入职6个月以上,管理职级M3以上或专业职级P4以上的绩优员工,方可申请参加外派培训。6.2.2不符合以上条件,遇特殊情况有必要参加外派培训的,需进行专项审批。6.3外派培训费用要求:6.3.1地产总部高管(总裁、副总裁)、区域集团总裁层面,年度外派培训学习费用上限为10万元(不含差旅费用,下同)。6.3.2地产总部助理总裁、中心总经理/区域集团执行总
9、裁、助理总裁、部门总经理/及区域公司(含直属区域)董事长、常务副总、事业部总经理级别人员,年度培训学习费用上限为3万元。6.3.3地产总部中心总经理及区域集团部门总经理以下、总监(含)以上级别人员,以及区域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年度培训学习费用上限为1万元。6.3.4费用上限范围内,外派培训费用由员工所在组织承担80%,员工个人承担20%。6.3.5外部短期培训(3天及以内),经向内部员工转训后,个人应承担的20%费用由公司承担。特殊情况,需报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地产总部人员报中梁地产学院审批)。6.3.6培训期间发生的差旅费用,按集团出差管理制度标准执行,全额实报实销。6.4外派培训人员与公
10、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见附件4)的要求:6.4.1培训费用5000元(含)以内,延长服务期限三个月;培训费用5000元以上,1万元(含)以内,延长服务期限为六个月;培训费用1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内,延长服务期限为12个月。服务期限内离职,按未满服务期限比例,由个人承担相应培训费用。6.4.2培训费用3万元以上,5万(含)以内,延长服务年限为三年;培训费用5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内的,延长服务年限5年;培训费用10万元以上,延长服务期8年。服务期限内离职,个人承担未履行部分的培训费用。6.4.3所有服务期从员工完成培训之日起开始计算。6.4.4员工在培训期间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须向公司
11、偿付已产生的培训费用。6.4.5员工在培训期结束前未能正常结业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员工须向公司偿付已产生的培训费用。6.4.6劳动合同期满但约定服务期未满时,员工须与公司续订劳动合同直至服务期满。如果员工拒绝续订劳动合同,则按上述规定员工承担相应比例的培训费用。7.培训讲师管理(具体操作细则详见内训师及课程认证管理制度)7.1内部讲师定义:能够以其所掌握的知识、经验、技能等资源在公司内部担任课程开发及授课工作,经公司考核其资历、课程开发水平、授课技巧等合格的各级员工。7.2内部讲师分级:内部讲师根据其综合授课能力及授课经验,分为预备讲师、一星讲师、二星讲师、三星讲师、四星讲师、五星讲师7.3内部
12、讲师认证程序:7.3.1由各级组织推荐或个人申请填写内部讲师申请表,中梁地产学院、各区域集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申请人的授课能力、课程层级、授课课时等给予相应等级的讲师资格认证。其中,预备讲师、一星讲师、二星讲师由中梁地产学院/各区域集团按要求评定,报中梁地产学院备案;三星级及以上星级讲师由中梁地产学院组织评定。7.3.2针对长期参与公司授课或职级在P5M4(含)以上、未经过内训师等级认证的员工,可根据其日常培训效果,给予相应等级的讲师资格认证。7.4内部讲师资格管理:7.4.1每年对内部讲师进行不定期评审,根据授课课时、课程层级、授课效果等维度,参照内训师及课程认证管理制度进行级别调整
13、;7.4.2如无特殊原因,年度内连续两次训后培训评估平均分低于85分(满分100分),自动降级。初级讲师降级后在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讲师认证。7.5内部讲师激励:7.5.1授课课酬标准讲师级别课酬标准备注预备讲师150申请内训师津贴,必须提报授课档案,包涵培训课件、签到表、培训视频(录音/照片)、培训效果评估表等。培训评估平均分低于85分的(满分100分)或未进行满意度评估的,不予发放授课课酬。一级讲师300二级讲师400三级讲师600四级讲师800五级讲师10007.5.2授课课酬支付范围7.5.2.1参与公司组织的共性培训项目授课或本职工作之外的其他培训授课,方可享受内训师授课课酬。7.5.
14、2.2本部门(条线)培训或培训班上学员内部分享交流,不享受授课课酬。7.5.2.3各级组织人力行政部门负责人授课,不享受授课课酬。7.5.3培训与学习机会:内部讲师有优先参加外部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和学习的机会。7.5.4优秀内训师在晋升晋级方面享有优先权。8.课程开发管理8.1课程开发总体要求:8.1.1中梁地产学院根据公司现状及人才培养需求,制定课程开发计划及验收标准,并负责集团总部各职能中心课程开发工作的督办与推进。8.1.2各区域集团/区域公司人力行政部门根据中梁地产学院要求,负责本单位内有关课程开发工作的督办和推进。8.1.3集团各职能中心负责人、区域集团/区域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
15、(条线)课程开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担当或指定专人设计和开发本部门(条线)有关专业课程。8.1.4各级内训师需根据工作需要,对所在职能/业务部门的相关课程进行开发、设计和讲授。8.1.5各级人力资源部门按职责范围,对已开发的课程进行初审后,报中梁地产学院认证。8.2课程修订要求:8.2.1针对公司遇到的新问题、新法律法规、新政策、新产品、公司政策调整、数据变化等情况,各课程开发人应及时对已开发课程进行修订、优化和提升。8.2.2修订、更新后的课程需及时报中梁地产学院备案。8.3课程管理与奖励:8.3.1课程归档与使用管理8.3.1.1所开发课程由中梁地产学院统一保存、管理、共享,各区域集团/区域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协助工作。8.3.1.2中梁地产学院负责做好课程库的建设和梳理,做到分门别类,易于查询。8.3.1.3中梁地产学院负责优秀课程的评选和奖励工作。8.3.2课程开发奖励中梁地产学院联合各专业部门常态化对内部开发课程进行评审认证,对通过认证的版权课程给予1000元/门奖励。8.3.3认证课程版权归公司所有。9.其他规定9.1本办法由中梁地产学院负责修订,解释权归中梁地产学院。9.2本办法自审批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10.相关附件10.1附件1:培训效果评估表10.2附件2:培训服务协议书10.3附件3:内部讲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