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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管理条例》在执行中问题的探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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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兽药管理条例在执行中问题的探讨 摘要:介绍了兽药管理条例在基层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如执法主体、兽药经营准入、兽药GSP认证、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等问题,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兽药管理条例;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D922.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3)04-0081-02 兽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国务院修订后于200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近8年的兽药执法实践中,发现条例在经营和使用环节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 1 执法主体 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2、”和第七十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鄂政发20073号)文件规定,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所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因此,各地畜牧兽医局要将兽药行政执法权委托给动物卫生监督所,形成动物卫生监督所办案,畜牧兽医局出具执法文书,增加了工作层次,降低了执法效能。条例可以参照动物防疫法第八条规定,法定授权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兽药行政执法主体。 2 兽药经营准入 2010年以前,鄂州市鱼药经营户多达103家,其中长港镇就有鱼药经营户28家,其中不包括大量以厂家业

3、务员和销售代表名义走村串户上门推销的人员。数量众多的兽药商贩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感,唯利是图,竞相以假劣产品低价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使合法企业生存困难,非法企业生产的假伪兽药则轻而易举进入市场。条例可参照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依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的规定,设立兽药经营企业合理性审批条款,适度控制兽药经营企业数量,确保其质量。 3 兽药GSP认证 条例

4、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兽药经营企业是否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县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兽药GSP认证,容易出现偏差。而且,新办兽药经营企业是先申办兽药经营许可证,还是先进行兽药GSP认证没有界定,如果新建企业首先进行兽药GSP认证,就会导致许多认证条款形同虚设。条例须增加兽药经营许可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逻辑关系,同时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权限提升到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4 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明确规定了动物养殖者不得使用人用药品。目前,兽药的品种、

5、规格和质量与人用药品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宠物的疾病诊疗上,使用人用药品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在实际管理中完全禁用人用药品有相当大的难度。对使用人用药品应分类管理。对食品动物应从严把关,严格禁止使用人用药品;对宠物等非食品动物,可在相关部门的严格管理下有条件地使用人用药品。 5 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条例第二十七条“销售兽用处方药的,应当遵守兽用处方药管理办法”和第七十二条“兽用处方药,是指凭兽医处方方可购买和使用的兽药”。但到目前为止,兽药生产企业并未对处方药做出标志,因此,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并未真正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2012年1月,农业部起草了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

6、法(征求意见稿),2013年2月,农业部起草了兽用处方药遴选原则和兽用处方药目录(征求意见稿)。这两部法规出台后,可对兽药实行分类管理。 6 用词不准确 条例第六十二条“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给药途径有口服、肌注、静注、外用以及水产养殖中使用的清塘剂、消毒剂等,但条例只规定了对饲喂了违禁药物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而对于通过其他给药途径使用了违禁药品的动物该如何处理并未做出明确规定。建议将条例第六十二条“饲喂”修改为“使用”。 7 有禁止性条款,无处罚性条款 条例第二十八条“兽药经营企业购销兽药,应当建立购销记录”和第三十九条“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但法律责任中没有设立相应的处罚条款。条例应根据禁止性条款,设置处罚性条款。如设立兽药经营企业无购销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真实的,兽药使用环节使用假、劣兽药处罚性条款。 8 兽用生物制品的规定 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界定了兽药的含义,兽用生物制品属于兽药范畴。但条例对兽用生物制品的规定比较笼统。应将2007年3月29日农业部制定的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规定内容列入条例中进行规范,提高兽用生物制品的管理力度,构筑牢固的动物免疫屏障。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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