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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微传9988 文档编号:2094376 上传时间:2018-08-31 格式:DOCX 页数:27 大小:32.1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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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全力推进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如期完成,构筑体制机制新优势,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小微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扩大城乡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提高群众收入、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已成为太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从总量看,截至 XX 年底,全市小微企业总户数 67,699 户,占企业法人单位总数的%;吸纳就业万人,占全市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 实现营业收入3,347 亿元,上缴税金 233 亿元。从产业分布看,批发零售小微企业 27,521 户,占企业总数

2、的%;传统制造业 6,973户,占%;科技型企业 3,859 户,占%。XXXX 年,小微企业户数由 36,096 户发展为 67,699 户,年均增长 6,321 户;三次产业比重由::转变为:,从业人员由万人增长至万人。从发展质量看,小微企业拥有授权专利 2,187 项,占全市总量的%,其中核心发明专利占小微企业授权专利数的%,占全市授权专利数的%;技术合同登记 363 份,成交额 13亿元,占全市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整体看,小微企业正处于加速发展期,在全市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不断提升、作用不断增强,是经济新常态下改善经济生态的重要力量。但小微企业发展质量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发展环境不优等问

3、题仍然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资金短缺严重。我市贷款总额中真正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占比不足 11%,且主要以民间借贷为主,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普遍在 20%以上。与此同时,本地民间资本外流严重。融资难与融资贵问题突出,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用地用房紧张。每年我市小微企业获得的用地指标与发展需求相差甚远,大量有发展潜力特别是工业型小微企业外流。同时,由于无法取得合法的土地和厂房手续,给小微企业的融资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严重影响了小微企业的发展。政策落实困难。XX 年以来,国务院、省、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落实情况不尽如人意,税费减免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到位,截至目

4、前,仍有多项涉企收费没有减免,企业负担沉重。近五年,小微企业年均增长 6,000 余户,而每年申请注销或破产的小微企业达 3,000 户左右,存活率低,特别是新创办的小微企业存活率更低。公共服务薄弱。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服务利益化、覆盖面低、质量低下、效率不高等问题,不仅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更打击了创业创新者的热情和信心。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部署,以建设“资源型老工业基地城市转型发展”创业创新示范城市为目标,以“企业主导、政府服务、政策集成、机制创新”为原则,以解决民生就业为根本,

5、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改革财政支持方式为切入点,建立扶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人文环境,通过政府全方位引导扶持,进一步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形成小企业“铺天盖地” 、大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格局,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以城市示范为契机,以改革为引领,通过抓引导、抓载体、抓服务、抓保障、抓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政策普惠、注重实效、便于考核、公平竞争的公共服务体系,构筑内部机制通畅、外部互联互通、政策资源集合共享的新型公共政策平台,推动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促进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调整,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创新

6、促进发展,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创业创新热情的“乘法” ,从铺天盖地的初创企业中培育出顶天立地的“小巨人” ,不断培育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探索出扶持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引领性、可复制性的成功经验。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市场导向和问题导向,梳理现有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扶持作用,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开展创业创新基地试点。结合太原产业特色和人口结构特点,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微型企业孵化园等基地试点,提升试点基地综合服务功能和孵化能力,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和运营风险,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培育新型服务载体

7、。大力扶持众创空间、商务秘书、互联网金融等新型服务业态,支持培育一批支撑小微企业发展的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新型服务载体。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对政府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等各类公共服务和准公共服务,制定资金扶持、金融创新、人力资源培训、信息公开、信用体系建设等系列扶持政策,实现各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政策集成,建立起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的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改革示范基地和项目的管理方式。城市示范基地和项目以县和开发区为责任主体,扶持资金主要采取事后奖励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结合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改进财政资金支持方式,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强化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8、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以立体式、全方位宣传方式,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创新、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营造“创业光荣、劳动光荣、创新光荣”的浓厚氛围,厚植创新文化,使创业创新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普惠均等原则。扶持政策普惠所有小微企业,重点支持惠及全市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事后奖励原则。采取事后奖励为主的方式,所有示范项目年底验收达标之后,给予事后奖励。点面结合原则。以县和开发区为主体力量,通过示范基地引领,建设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动态管理原则。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对示范期内基地、项目和平台的建设进行跟踪管理及考核督导,实现优胜劣汰。公开透明原则。实现城市示范工作全过程公开化

9、,让权力、责任、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政府引导、政策集成、宣传推动等方式,激发社会群体创业激情和创新活力,使小微企业数量有一个显著的增加;通过扶持众创空间、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微型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创新载体,探索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创业创新模式。并按照城市示范目标要求,将 XXXX 年三年示范期内各项主要指标分解下达至各县和开发区,确保各项指标如期实现。三年示范期内,太原市小微企业营业收入将达到 4,549亿元,其中:XX 年营业收入达到 3,735 亿元;XX 年营业收入达到 4,135 亿元;XX 年营业收入达到 4,549 亿元;三年累计增加 1,202 亿元,年均

10、增长率为 11%,比 XX 年增长36%。XX 年,小店区达到 609 亿元,迎泽区达到 526 亿元,杏花岭区达到 731 亿元,尖草坪区达到 490 亿元,万柏林区达到 685 亿元,晋源区达到 78 亿元,古交市达到 23 亿元,清徐县达到 163 亿元,阳曲县达到 41 亿元,娄烦县达到 18 亿元,高新区达到 124 亿元,经济区达到 107 亿元,民营区达到 123 亿元,不锈钢园区达到 18 亿元。三年示范期内,太原市小微企业就业人数将达到 82 万人,其中:XX 年新增万人;XX 年新增万人;XX 年新增万人;三年累计新增万人,年均增长率为 11%,比 XX 年增长38%。XX

11、 年,小店区新增万人,迎泽区新增万人,杏花岭区新增万人,尖草坪区新增万人,万柏林区新增万人,晋源区新增万人,古交市新增万人,清徐县新增万人,阳曲县新增万人,娄烦县新增万人,高新区新增万人,经济区新增万人,民营区新增万人,不锈钢园区新增万人。三年示范期内,太原市小微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将达到亿元,其中:XX 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亿元;XX 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亿元;XX 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亿元;三年累计增加亿元,年均增长率为 12%,比 XX 年增长 42%。XX 年,小店区达到 2 亿元,迎泽区达到亿元,杏花岭区达到亿元,尖草坪区达到 1 亿元,万柏林区达到亿元,晋源区达到亿元,阳曲县达到亿元

12、,高新区达到 6 亿元,经济区达到亿元,民营区达到亿元,不锈钢园区达到 1 亿元。三年示范期内,太原市小微企业拥有授权专利数将达到 3,155 项,其中:XX 年拥有授权专利数达到 2,471 项;XX 年拥有授权专利数达到 2,792 项;XX 年拥有专利数达到3,155 项,三年累计增加 968 项,年均增长率为 13%,比 XX年增长 44%。XX 年,小店区达到 509 项,迎泽区达到 264 项,杏花岭区达到 180 项,尖草坪区达到 89 项,万柏林区达到 216项,晋源区达到 32 项,古交市达到 2 项,清徐县达到 45项,阳曲县达到 8 项,娄烦县达到 2 项,高新区达到 9

13、16项,经济区达到 133 项,民营区达到 20 项,不锈钢园区达到 55 项。立足太原市小微企业及创业创新基地发展现状,按照“1+4+10+X”的总体思路、 “X”代表大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 ,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导创业者和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围绕众创空间、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微型企业孵化园五大类载体,建立示范基地试点。物理空间补贴资金采用切块分配的方式,按各县和开发区载体类型、孵化面积和开发区实际上报的面积为准)以及撬动资金情况,安排资金给予房租补贴和相关费用减免。县和开发区根据切块资金额度按照不同比例相应配套资金,市级和各县、开发区具体配套比例分别是:高

14、新区、经济区按照 12 配比,城六区、民营区、不锈钢园区按照1配比,古交市、清徐县按照 11 配比,阳曲县、娄烦县按照 1配比。XX 年安排市级以上资金亿元,各县和开发区配套资金亿元,可形成亿元的资金规模,支持创业创新空间发展。试点基地和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导向和区域产业发展方向,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项目试点的准入按照“四优先”原则,即:现有物理空间大优先、撬动民间资本强优先、服务质量高优先、发挥政府资金最大效益优先。各责任部门要遵照以下要求,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准入标准。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五大类试点基地准入标准、考核办法、验收标准的制定,经市示范办批准后,予以发布。各县和

15、开发区负责试点基地与项目的确定,并报相关市直部门认定备案,对确定的试点基地和项目进行重点跟踪服务,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基地存在的问题,按财政部要求对资金进行规范使用。市示范办组织市直责任单位、县和开发区对试点基地和项目进行考核验收。创新投融资方式,充分运用财政、金融和资本市场对企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改革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撬动社会资金,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推进各县和开发区融资体系建设。根据各县和开发区实际发展情况,XX 年市财政共安排亿元融资引导专项资金支持,县和开发区根据切块资金按照不同比例相应配套资金,市级和各县、开发区按照“

16、1:2、1:、1:1、1:资金配比模式”配比资金。并设立风险保证金,利用财政杠杆和政府增信方式,撬动银行 10 倍左右的信用贷款,帮扶小微企业融资。各县和开发区作为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积极联络各银行开展合作,重点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上限、贷款事前审核、事中动态监管、风险分担机制等事项。鼓励各县和开发区以开展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为契机,根据本地区创业创新基地特色与银行展开合作,设计基地类融资产品;结合本地区产业特色,与银行合作开发科技产业、物流产业等产业类融资产品;试点推广“创业贷”融资模式, 积极与银行展开合作。 、开发区)发挥太原市小微企业发

17、展基金作用。 “太原市小微企业发展基金”规模已达亿元,主要支持初创期、成长期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基金使用绩效的考核,基金规模的使用率每年应达到 90%以上,对小微企业的支持规模不得低于50%。深化“助保贷”融资模式创新。XX 年全市将安排亿元扩充“助保贷”业务的风险补偿铺底资金池,XX 年预计安排亿元,XX 年预计安排亿元。截止到 XX 年底,市、县两级加现有存量共计划投入资金亿元,以放大合作银行贷款资金 10 倍计算,将向全市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亿元。继续创新“助保贷”资金管理方式,在确认合理风险责任的前提下,提高“助保贷”使用率,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合作银行。设立“助保贷”应急周转保障资金。市财

18、政从 XX 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亿元设立“助保贷”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用于向通过“助保贷”类产品获得贷款、经营状况良好、到达还贷期限、但暂时还贷困难的企业提供资金应急周转,保障企业及时续贷,缓解资金紧张压力。健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扩大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的规模,风险补偿资金 XX 年安排亿元、XX 年安排亿元、XX 年安排亿元,用于担保行业风险分散及担保体系建设,提高和改善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深化太原市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改革。XX 年市财政安排资金 710 万元对“太原市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进行改革,深化该中心在鼓励科技创新、激活民间资本以及繁荣场外资本市场方面的作用,努力建成

19、立足太原、面向山西、辐射中西部地区,为初创期、成长期小微企业提供挂牌展示、投融资服务、转板上市通道的金融服务平台。加大对“新三板”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市财政从 XX 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亿元引导资金。该资金主要投资于太原市已挂牌和拟挂牌的“新三板”企业,用于企业在股份制改造、定向增发、股权转让等过程中的融资需求。设立“互联网金融发展资金” 。XX 年市财政安排亿元资金用于设立互联网金融发展资金,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为小微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和途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设立“担保扶持财政专项资金” 。市财政从 XX 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亿元资金,用于增加政策性担保公司注册资

20、本金,吸引 510 倍的民间资本参与,形成 12 亿元的资金规模,向银行申请 510 倍的授信额度,可为小微企业提供 520 亿元的资金支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设立“小微企业创业基金” 。市财政从 XX 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亿元资金,用于设立小微企业创业基金。该基金主要以取得部分股权的方式投向新兴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但缺乏资金的初创小微企业,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其尽快发展壮大。设立“大学生创业贷款基准利率贴息资金” 。市财政从XX 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亿元资金,用于设立大学生创业融资基准利率贴息资金。主要对毕业三年内的大学生,在自主创业过程中发生的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给

21、予贷款贴息。支持设立风险投资。为吸引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在太原市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和天使基金,借助城市示范工作,积极吸引知名的各类投资机构来太原投资。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和金融创新手段,引导民间资本以新设、合伙、参股等方式参与风险投资基金和天使基金运作。政府各部门及各众创空间要从政策宣传、创业辅导、信息共享、人才培训等方面提供扶持,帮助各类投资基金在太原站稳脚跟,促进其发展。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设立太原市新兴产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融资体系、考核评价体系、监管和预警体系,逐步建立支持创业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化长效运行机制。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建立

22、完善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库,加快小微企业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建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注重用好人才、技术等“软信息” ,建立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审机制。加快建立“小微企业信息和增信服务机构商业银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新机制,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信用缺失问题。开展小微企业“诚信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每年培育认定“诚信企业”不少于 300 家。加强税费政策宣传。编制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办税指南,方便纳税人了解优惠政策。利用纳税人学堂、12366 热线、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税务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报纸、户外平面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办税流程、申报要求、

23、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内容。推广网络纳税服务。强化互联网思维模式,运用网上办税厅、手机 APP 系统、纳税服务微信、微博平台等载体,建立起小微企业纳税服务新模式。编制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季报。每个季度统计全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汇总不同税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数量和税收减免金额,并就落实减免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充分调动太原广播电视台、太原日报社、太原新闻网、广告公司等各类宣传媒体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开设专栏专版、制作创业创新宣传片、购买户外及室内广告资源、发放创业创新宣传手册等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积极做好正面舆论引导,通过组建创业创新宣讲团,树立创

24、业创新正面典型。通过举办创业创新大赛,打造“只要有梦想,人人可创业”的全民创业氛围。开设创业创新大讲堂,调动大众创业创新活力,形成创业光荣、劳动光荣、创新光荣的浓厚氛围。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对中央和省、市已出台的改革措施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已出台改革政策落实到位,抓紧推进“立、改、废”工作。对新创办企业的扶持方式从选拔式、分配式向普惠式、引领式转变。建立健全创业创新政策协调审查制度,增强政策普惠性、连贯性和协同性。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贯彻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继续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涉企收费清单,新注册小

25、微企业的非清单内收费一律取消,城市示范期内的清单内收费由城市示范专项经费全额补贴。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强化审批服务“一口进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服务行为、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尽快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出台关于调整公司登记管理权限创新注册登记方式的文件,实行“审核合一” 。探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改革。在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之前,率先探索小微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缩短办事流程。(责任单位:市工商局)进一步简政放权,今后凡涉及小微企业注册的工商、质监、国土、规划、公安等行政审批事项一

26、律依法依规下放到县和开发区,市直部门不再审批,个别不能下放的也要提出扶持小微企业的便利化措施。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参考其他地区相应改革措施,尽快研究出台以下具体政策:一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注重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促使我市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二是放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积极探索把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赋予创造成果的单位,进一步为创新创造松绑加力。三是建立科技人员股权和分红机制。激励对科技成果创造做出重要贡献的机构和人员,调动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小微商贸流通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加强政府统筹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宏观指导,加强区域、产

27、业、项目之间的统筹协调与规划衔接,优化“双创”示范布局,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发展环境。重点扶持商贸集聚区、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连锁化发展、自创品牌建设等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重要载体,积极引导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促进商贸流通实现创业创新、集聚发展。我市现存大量各类未确权的土地、房产,闲置着巨大的资产。结合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创新不动产登记相关机制和程序,探索推进不动产确权登记,以此盘活存量资产,为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带来新机遇。鼓励科技人才保留事业单位人事关系到企业创业创新,加快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对经组织同意离岗的可在 3 年内保留人事

28、关系,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建设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内容涵盖:政策咨询、舆论宣传、业务指导、信息沟通、在线服务、手续办理、备案登记等,实现纵向省、市、企业三级服务联网互通,横向服务平台间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功能。要拓展信息采集渠道,整合各业务部门、服务机构的资源,开设创业风采展、创业大讲堂等专栏,宣传创业创新,逐步形成电子政务、政企信息互交的信息服务中心。小微企业在工商局注册登记后,享受平台网站免费备案登记服务,备案后,平台为企业提供系列增值服务,加大催生小微企业力度。将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作为公开化平台,对所有城市示范工作进展情况、基地和项目确定、资金使用情况等即时公开,

29、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建设小微企业数据监测平台。解决信息渠道不畅、数据矛盾等问题,整合统计、工商、科技、人社、国税、地税等部门的数据,建立统一的小微企业数据监测平台,建立与各部门管理同步的动态维护、随时更新、资源共享的统一企业数据信息平台系统。建立各单位分工明确、统一组织、分片检点、更新及时、责任到人的协调制度。设立小微企业投诉举报中心。设立市县两级小微企业投诉中心,投诉中心设在中小企业局,负责受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类投诉。按照“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原则,对一般投诉案件,交由各职能部门限时办理;对涉及政策性、法规性,带有普遍性的投诉问题,由市小微企业投诉中心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建议,并向市

30、委、市政府报告;对特别重大、紧急的投诉问题,直接向市长、主管副市长报告。按照“需求导向、市场运作、定向培育、分类指导”的原则,一律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竞争。通过“互联网+”理念,打造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全覆盖、网络化的服务体系。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平台建设、服务开展、考核验收。XX 年,立足小微企业发展需求,着力搭建和完善 10 个社会化服务平台以及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建立起“需求导向、公平竞争、服务为本”的社会化服务新模式。在高新区体育路西二巷规划用地范围内建设占地 50 亩的“双创”示范服务中心,运用互联网技术,打造我市专业

31、化、一站式线下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实体入驻与互联网服务深度融合,政务服务与社会化服务的有机结合,按照“业态多元性,经营开放式,配套全要素,服务便利化,产业系统化,管理模式化,环境田园化”的理念,为小微企业提供开放办公空间、政务服务、金融服务、培训交流等服务支撑空间及商业路演等服务。示范中心提供交互式视频应用,小微企业可以在线与政务大厅对接,实现虚拟政务审批。以此,将“双创”示范服务中心打造成服务全市、辐射全省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为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创新人才培育模式,提高培训质量,精选培训内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改革考核方式,培训后采取以企业满意度为标准,培训人员技能提高为基础的问卷

32、方式进行考核。开展“万人培训计划” ,提升企业家政策分析、经营管理和创新发展的能力,提高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技术工人的专业技能,面向大学生、复员军人、农民工等就业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切实解决小微企业的人才需求。建立创业资源项目库,对拟创业人员进行创业辅导,设立创业预科班、创业实训班、创业成长班,通过创业公开课、创业大讲堂、创业视频教学、专家咨询互动等培训模块,为有需求的小微企业创业者提供线上开放式、全要素的培训服务,支持各类创业创新大赛;成立千人创业导师团、百人专家咨询团对小微企业的创业工作进行跟踪陪伴式服务。各市属高等院校要加强对大学毕业生的创业辅导,开设创业预科班,对有创业愿

33、望的大学生进行定向培养,并与试点基地合作,为创业者提供实训基地。通过以项目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模式,以特色产业为支撑,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创业,为创业创新注入活力。建设“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信息平台” ,构建线上线下协同一致的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模式。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法律维权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维权模板。制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法律维权政策,在知识产权纠纷、企业债务问题等关键领域实行维权跟踪,提供法律维权志愿者服务。在“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设立管理咨询栏目,为专家与小微企业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建立咨询专家库,用市场化的方式实现专家对企业的管理、发展规划、培训等咨询服务

34、。鼓励成立社会化的小微企业研究中心等机构,政府以购买第三方的研究成果等方式对小微企业进行扶持。开展财务培训,整合服务资源,组织权威专家团队定期开展财会大讲堂,为小微企业提供财会培训、账务管理等服务。组建财务专家团队,为企业财务活动提供组织、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分析和监督等一系列服务。为小微企业免费提供财务规划、财务决策、财务分析、成本费用管理等指导服务。质监部门所属检验检测机构的各类实验室和全部仪器设备对社会开放,为小微企业提供免费咨询指导服务,继续加大检验检测认证方面的费用减免力度,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搭建市、县两级知识产权服务网络,建立知识产权联络员制度。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在小微

35、企业集聚区域建立专利服务工作站,向小微企业免费或低成本提供专利辅导、专利查新检索、专利代理、专利路线图、专利事务托管、专利信息订制推送等服务。鼓励和引导小微企业加强技术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小微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的申报、维持和保护,对小微企业授权专利给予一定比例的申请和维持经费补助。优化小微企业专利发展环境,市知识产权局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查处打击侵犯假冒小微企业专利产品生产、销售的行为,帮助被侵权小微企业制定完善维权方案,提高确权效率,降低小微企业专利维权成本。积极推荐、支持小微企业参加各类会展,通过主流媒体、网络媒体等渠道发布展会信息,提高小微企业参与度和公众关注度。重点支

36、持科技型小微企业、技术含量高的小微企业产品参加科博会、中国小微企业博览会等展会,积极为本地各类小微企业参加的展会提供整体策划、宣传推广及场地租赁费。XX 年下半年,创办“首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成果博览会” ,推荐小微企业特色产品,全方位宣传各示范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实物成果。围绕全市重点发展产业,新建 3D 打印技术、信息安全等一批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拓展“一网两库”功能,更新、升级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专业研发数据库和设计软件,提高“一网两库”使用效率。协调省城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向小微企业开放共享。加快建设太原技术产权交易中心,采用线上、线下双向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科技成

37、果评估评价、无形资本评估、技术交易及登记等综合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技术服务机构给予建设引导补助及服务绩效奖励。创新商贸物流园、各级商圈、特色街区等商贸集聚区的公共服务产品;搭建第三方平台、农村电商、电商服务商等商务服务平台;创新商贸流通连锁经营、商贸企业自创品牌建设等公共服务产品,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效能。对接口岸执法单位监管通关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货物实际监管,规范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通关、结汇及退税行为。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开展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建立科技型小微企业储备库,以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形式,鼓励各类技术服务机构、技术市场实施对小微企业的

38、科技定点帮扶,催生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和支持县和开发区建立技术合同登记站点,为小微企业提供技术合同登记培训服务,对交易双方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视其业绩给予补贴。开展创业券、创新劵试点工作,引导小微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的对接,为小微企业提供社会培训、管理咨询、检验检测、软件开发、研发设计等服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增进校企融合,带动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学会、协会等科技社团和服务机构为科技人员提供各项创业服务。为了顺利推进城市示范工作,成立

39、太原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耿彦波副组长:王成王建生魏民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人社局、市经研中心等部门,以及各县和开发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成员由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的业务骨干、公开竞聘人员及专家学者组成。1. 在太原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围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目标,制定示范方案,报请国家、省相关部门审批;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分解城市示范工作任务

40、目标,确定资金分配计划;制定工作细则,跟踪工作进度。2. 根据国家和省城市示范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城市示范工作的实际,负责提出、草拟和制定相关政策建议;制定全市城市示范工作的绩效考核验收标准、奖励补助标准等;督导市直责任单位、各县和开发区制定实施细则、考核验收等标准;组织示范项目的绩效考核。3. 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总体工作的推进和统筹协调;对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及时上传下达,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督导相关责任单位抓好落实;履行好日常工作职责。4. 履行好实施方案中的牵头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县和开发区制定城市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督导相关责任部门、县和开发区开

41、展城市示范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5. 负责对城市示范工作问题的研究和政策修订,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对全市政务环境进行分析调研,提出改进措施,抓好落实。6.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城市示范工作要在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等省直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接受国家、省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各县和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市示范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并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中央和省对太原市城市示范工作采取资金奖励的办法。三年示范期内,中央奖励资金 9 亿元,省政府奖励亿元,市级配套资金 12 亿元

42、,总资金规模达到亿元。其中:XX 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亿元,XX 年安排财政资金亿元,XX 年安排财政资金亿元。XX 年亿元预算资金构成为:中央资金亿元,市级配套资金 4 亿元,省级配套资金亿元。其中,创业创新空间房租补贴资金亿元;公共服务资金亿元,融资支持资金亿元,其他资金亿元,平衡资金亿元。每年从平衡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组织协调、进度推动、政策集成、表彰奖励等。主要用于示范载体及公共服务平台的表彰奖励和工作业绩突出的县、开发区的奖励。根据国家对城市示范工作的要求,资金主要采取事后奖励的办法,根据不同示范类型,采用公共服务市级统筹、试点基地切块、协调资金周转的方式安排资金。1. 实施目标责

43、任管理制度。县和开发区是示范工作的主体力量,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责任主体。市示范办要将试点基地、项目、标准制定、考核验收、资金使用管理及数据统计等任务、责任和时间要求,分解到各县、各开发区和市直责任部门,采取任务目标、奖励资金和配套资金挂钩的办法,由市政府与各县、各开发区和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2. 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市财政局负责城市示范工作资金的绩效考核,确保资金按时到位、使用规范。要将资金使用和服务评估评价紧密结合,财政部门对各责任单位提供的项目情况加强分析研究,提出资金绩效评价报告。3. 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中增设城市示范工作考核项目。市示范办按照国家五部委的考核要求,对

44、各县和开发区、市直责任单位的考核指标具体量化,负责组织考核验收并向市委考核办报送考核结果。4. 建立长效发展机制。通过三年示范期,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善于运用法治的形式将示范经验固定下来,建立起市场主导下小微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5. 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加快建立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督导机制,建立和完善政策执行评估体系和通报制度,全力打通决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创业创新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围绕城市示范工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空间载体扶持、公共服务支持、融资税费支持、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系统化的政策举措,全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结合太原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全部即时公开化、阳光化为手段,依托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建设统一的、开放的、共享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权威务实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大力培育小微企业主的诚信意识,鼓励小微企业通过诚信经营、信息公开和规范财务操作,以自身的良好信用记录,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城市示范工作要坚持法治理念,保证执行过程的公平、公正,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善于利用法治思维推进各项改革工作。通过示范期的改革实践,及时将成熟的经验通过法治手段,以法规和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实现可复制、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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