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项目考核管理指引(供参考)年 月 日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考核方法.2 第三章 项目奖金的核定和发放 3 第四章 其他 .5 附件:项目考核要点 6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的激励及考核管理,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手段,对公司开发项目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并以此为依据对项目实施主体给予科学合理的奖励,充分发挥项目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项目建 设计划,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对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子公司进行的考核及激励管理,非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子公司内部项目管理及考核不在本办法之列。 对整体开发
2、周期超过两年的项目,可依据实际情况划分为若干分项目进行考核,有关项目划分的方案,以总裁办公会有关决议为准。 第三条 考核原则: 权责利对等原则 业绩合同前臵签订,考核办法、指标、 标准明确 公司提供资源保障与过程指导,共同推动项目开发目标达成第二章 考核方法第四条 考核内容组成 项目考核分为项目节点考核和项目结算考核: 项目节点考核,按项目开发和销售的过程,分阶段进行,在项目开工、项目销售开盘、项目销售过 80%、项目竣工四个关 键节点,综合考核项目的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安全文明管理和内部管理; 项目结算考核,是在项目销售完成 95%以上,按照目竣工 结算完成一个月后、业主入主一年后
3、,分两次对项目的整体经济收益和项目管理状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第五条 考核结果的统计与计算 项目节点考核结果 = 质量管理*30% + 进度管理*30% + 成本管理*15% + 安全文明管理*15% + 内部管理*10% ; 项目结算考核结果 = 项目开工考核*15% + 项目开盘考核*20% + 项目销售 过 80%考核*15% + 项目竣工考核*50% ; 项目节点与结算考核成绩在 90-110 之间。 第六条 考核者职责划分 (一)公司项目管理中心: 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是各项目日常检查、督导的组织者,按照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各开发项目进行检查,并记录相关检查信息,作为项目
4、考核时的基础数据。 (二)项目考核小组: 项目考核小组,在总裁授权和领导下组织实施项目考核工作的开展,由公司总裁根据情况,指定专业人员组成,建议的成员应至少包括公司发展规划部、产品研究设计部、项目管理中心和计划财务部的人员,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家; 项目考核小组为非常设机构,成员可随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项目考核小组应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随时依据工作需要,要求相关部门做好信息、资料整理保存,以便在组织项目考核时调用数据。 (三)子公司总经理,履行以下职责: 组织制定本项目内部人员的工作计划和考核标准; 组织实施项目内部的相关考核; 制定项目内部收益分配的原则和分配方案,组织项目奖金分配。 第七条 项
5、目考核组织流程 项目进展达到项目考核的启动条件时,子公司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考核启动申请,经公司总裁同意组织审查确认后,启动项目考核; 公司总裁组织成立并授权项目考核小组开展项目考核,项目考核小组依据项目考核要点收集相关数据并做出项目考核初步评价结果; 项目小组在作出项目考核初评结果后一周内,组织与项目相关部门(总部相关部门、子公司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进行考核结果沟通面谈,总部总裁办公室、审计内控部参会并对分歧意见重点记录整理,报总裁审核; 如项目管理团队对项目考核初评结果存在分歧意见,总裁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分歧考核要点的复评,参与复评的人员除原项目考核小组成员外还应适当增加外部专家,项目考核复
6、评意见为最终考核意见; 公司计划财务部依据本办法有关项目奖金发放规定(详见本办法第三章)和项目考核结果,核定项目奖金发放数额,依照公司的相关审批程序,向子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下达项目奖金发放通知,准予核发; 子公司总经理组织项目的内部考核及奖金分配,相关考核及分配方案报总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备案。 第三章 项目奖金的核定和发放第八条 项目节点奖金的核定: 项目节点奖金的奖金基数,按照预期或实际销售回款的一定比例提取; 项目节点奖金总额 = 项目节点奖金基数 * 项目节点考核结果; 项目节点奖金,在项目达到考核启动条件后,根据项目节点考核情况核定奖金后,在 2 个月内由总部计划财务部核准发放;
7、项目节点奖金分为项目开工奖、项目开盘奖、销售过 80%奖和项目竣工奖,对应的发放条件和基数核定依据如下:奖金类别 发放条件 基数核定标准注:项目进度奖总额为项目整体销售回款的 5项目开工奖 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主体开工项目预期销售额的 0.5项目开盘奖 取得预售许可证且开盘后销售合同额达到整体预期10%以上项目预期销售额的 0.5销售过 80% 销售面积累积达到 80%以上 按照销售回款的 2.5核定奖奖 金总数,扣减已发放的进度奖金后发放项目竣工奖 办理完成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按照项目销售回款的 5.0核定奖金总数,扣减已发放的进度奖金后发放第九条 项目结算奖金的核定: 项目结算奖金,是项
8、目团队通过科学高效的运营,使项目的整体收益提高后所进行的奖励;项目的收益指标以项目内部收益率为观测指标; 项目结算奖金总额 = 项目结算奖金基数*项目结算考核结果; 项目结算奖金基数 = 项目平均投资额*内部收益率超值部分*15% = 项 目投资额*项目投资起点至项目结算期的年限 *(实际内部收益率-目标内部收益率)*15%; 项目结算奖金发放的必要条件是项目完成竣工备案、且项目销售完成 95%以上,分 为两次进行: 项目竣工备案完成一个月后,依据项目结算奖金计算方式初步核定后发放奖金的 80%;业主入主一年后,扣除因项目开发原因导致的成本损失后(如赔偿、改建、设备更换等),重新核定项目结算奖
9、金,扣除已发放的结算奖金后发放。 第十条 项目奖金的分配原则: 承担项目开发的子公司经营领导班子,分配项目奖金的 30%; 包括方案策划、前期设计、项目施工管理、成本管理、采购管理、财务部在内的业务密切关联部门,总计项目奖金为 55%;如在项目开发中总部部门深度参与,则也应参与项目奖金的分配,程序上要求在项目开发初期由总裁组织相关人员与子公司讨论确定总部部门与子公司的奖金分配比例; 子公司其他支持部门,包括企管部门、行政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在内,总计项目奖金为 5%; 上述分配比例为一般性比例,特别情况,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出修改建议,经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裁审批。 第四章 其他第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一般常规性的工作,不适用于由于个人行为给公司财产、声誉造成严重损失或带来巨大利益的事件,如违规、诉讼、为公司创造巨额收入等,此类重大事件由总裁单独立案处理,并就处理结果发布公告。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裁授权人力资源部解释。 第十三条 各子公司可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奖励办法,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四条 在不与本办法冲突、不 发生重复奖罚的前提下,其他专项考核制度作为补充考核继续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不溯及颁布前的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