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当前学会及协会监管工作的调研思考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新形势下国家对社团组织培育发展力度的进一步加大,*自治区学会、协会发展迅速,已涉及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的众多领域。我们通过走访和查阅相关资料,对目前*学会、协会的现状进行了广泛调研,并对学会、协会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基本现状据统计,截至年,在全区登记的社团组织共个,多集中在经贸、建设、教育、体育、经济、卫生、社科等领域,下面还设有许多分支机构从监督管理来看,主要由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物价部门对收费范围和标准进行审批,财政部门对财务票据的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管,组织部门对领导兼职进行审批,日常业务由业务主管单位管理。从性
2、质上看,绝大多数学会、协会为自收自支的社团组织。但也有少部分是经编委批准设立的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从经费来源来看,主要是依靠收费,包括会费、咨询服务费、培训费等。还有政府补助、赞助费、商品销售收入等。其中会费收费标准由学会、协会全体会员大会讨论决定,咨询服务费、培训费由价格管理部门核定并发收费许可证。从运行情况看,随着改革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区学会、协会得到较快发展,对全区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产生了积极影响。大部分学会、协会在提供政策咨询、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问题与政府部门关系不顺、职责不清
3、。由于我国现行体制的原因,目前大多数学会、协会是由政府部门设立,没有单独的编制和人员,职务由公务员兼任。这种体制往往使学会、协会工作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承担着业务主管单位交办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项。有的把离任审计工作交由学会、协会去完成,还有的将初级资质证书的审核工作交由学会、协会审核。这种状况有些是因为职责不清,但有的则是有意混淆职能,以达到获取部门或个人利益的目的。法规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学会、协会的日常运行和监督管理,都需要有相应的法规和政策为依据,而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仅是一个程序性法规,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具体制度,学会、协会的性质、地位、职能在法律上不明确,无法依据法律规范
4、赋予其相应的责、权、利,使学会、协会的运行在一定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大部分学会、协会本身的民主决策、财务管理、资产登记管理等制度都不健全。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在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中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在一些重大事项、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个人说了算的现象较为普遍。如有的协会不经研究购买电脑、打印机、一体机等设备。所购设备也不列入协会固定资产,造成账面资产流失。经费管理混乱,违纪违规问题频发。学会、协会大都设立单独的账户,账面资金多的达到上千万元。有些单位财务管理混乱,有的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把学会、协会财务变成了本单位本部门的“小金库”。一是存在设置账外账、公款私存、坐收坐支、违规出借资金等问题。二
5、是存在违反规定乱收费问题。三是存在虚报冒领、套取现金、违反规定乱开支、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四是存在兼职取酬,滥发奖金补贴等问题。学会、协会名目繁多,监督管理不力。行政事业单位设立的学会、协会名目繁多,并且管理部门对学会、协会监管机制不合理,造成了监管不力的局面。尤其是对下设的分支机构监管松散,漏洞较多。学会、协会审批程序是由民政部门先批准登记,后到物价部门进行收费审批,再到财政部门领取票据。这些部门的监督主要通过年检进行程序性监督,局限性较大。而年检本身也主要是审查被检单位的上报材料,没有实质意义的监督检查。这种监管方式在管理上不合理,在监督上缺乏力度。对策建议把监管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要
6、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学会、协会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对学会、协会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纳入本单位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之中,认真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学会、协会监管工作在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和研究当前全区各级学会、协会在加强自身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剖析学会、协会在资金使用管理中发生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探寻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会、协会有效监管的应对之策,把培育发展与有效监管有机结合起来,使学会、协会的各项工作步入良性
7、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轨道。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各监管单位要根据学会、协会监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为加大对学会、协会监管力度提供法律保证。应制定加强社团组织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学会、协会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制定学会、协会管理办法,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加强和规范学会、协会财务管理和审计等方面的制度,使各级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在具体实施监督管理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各学会、协会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和财务审批、财务公开及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制度,防止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发生。理清
8、关系,区分职责,转变职能。要按照国务院要求积极推进政会分开,尤其要加快行业协会市场化改革,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部门逐步脱钩。理清政府部门与学会、协会之间的职责关系,合理界定各自的业务范围,既要防止政府部门将自己职能向学会、协会转移,又要防止学会、协会越位行使政府职能。凡是纯事业性和纯社会组织性的学会、协会要与挂靠单位全部脱钩,由民政部门直接监管。其他学会、协会逐步实施与业务主管单位脱钩,从根本上防止和解决学会、协会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更好地发挥学会、协会的作用。清理整顿,改革完善监管方式。对学会、协会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学会、协会行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对学会、协会监管的方式,提高
9、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对所有学会、协会,包括分支机构进行清理。各学会、协会要对领导兼职审批、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各主管单位要对所属学会、协会财务进行审计,对存在问题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二是要加强和改进学会、协会在登记注册、年度检查、收费审批、票据使用管理等各环节监督管理的具体手段和办法,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管措施。三是加强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管。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大对学会、协会尤其是分支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学会、协会及分支机构相对较为集中的单位,要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凡业务相近的学会、协会能合并的应予合并。对学会、协会与分支机构设在同一城市的,分支机构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10、,与上级学会、协会合并管理。对分支机构设于异地的,登记管理部门、当地的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上级学会、协会要相互协作,尤其对其财务要共同加强监管。四是加强收费监督。物价部门要规范学会、协会收费行为和服务范围。严格审批学会、协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要严肃查处。五是加强审计监督。审计机关每年应对行业特殊、资金流动量较大、群众有所反映的学会、协会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学会、协会在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六是建立相关监管部门和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互间的信息沟通与工作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监管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力度,保证学会、协会在市场经济中发挥良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