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续签管理制度本着公司与员工双向选择、自由用工的原则,监督中心承诺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良好的学习、培训环境,提高员工绩效和劳动保护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与劳动法相一致,如有不同解释,以公司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和劳动法为准。 本规定适用于监督中心所有员工。1、 监督中心主管负责与公司人事一起统计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2、 公司人事主管提前 2 个月通知监督中心合同到期的员工;3、 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 ;4、 监督中心经理提前 1 个半月与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面谈,同时填写评价表;5、 监督中心经理提前一个月把员工填写的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和评价表提交公司人事;6、 公
2、司人事委讨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到期前 10 天通知员工本人。1、 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提前 1 个半月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 ,如果本人在海上或者外地工作,应本人签字后以传真或扫描的方式把意向书反馈到监督中心;凡不按时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的员工视为自动放弃续签合同的权利;2、 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不愿意与公司续签合同,应提前 1 个月向监督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监督中心考虑与员工面谈并做相应的挽留工作;如不能挽留,应在员工合同到期一个月内提交员工申请给公司人事部门;3、 填写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的员工表示本人愿意与公司续签合同,由监督中心经理与员工面谈,并填写员工评价表 ,对员工进行一个
3、合适的评价以及推荐公司续签合同;4、 推荐不予续签合同的理由1) 连续三次绩效考核最后一名;2) 合同存续期间四次绩效考核最后一名,并无任何改进措施的;3) 无理拒绝工作三次以上的;4) 工作态度恶劣,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四次给予低评或者两次被甲方遣返的;5) 一次性连续旷工达 10 天以上或者合同存续期间累计旷工达 20 天的;6) 本人不愿意续签并经过监督中心经理挽留仍不愿意续签合同的;7) 无正当理由擅离职守的;8) 给监督中心乃至公司造成声誉受损的;9) 泄漏公司秘密,例如泄漏工资奖金等公司规定的秘密;10) 其它。1、 一次性连续旷工是指海休期间休完海上占用的双休和节假日逾期不到公司报到的,并无任何书面或者电话、邮件等方式请假的员工;2、 合同存续期间累计旷工时间 20 天为界,20 天以下员工本人书面表示有悔改意向的, 应给与训诫和降级处理,原则上监督中心应给与续签推荐;超过 20 天并经过谈话仍然 不愿意悔改的员工应推荐不予续签合同;3、 其它解释应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向良好意愿方向解释。附件一: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