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类电脑使用担保书一、学院无偿赠送笔记本电脑(简称“笔记本电脑” )给学生(简称“使用人” )的前提条件是: 1、必须是本学院正式录取且是 XX 年录取的新生;2、必须在本学院修读完三年的大专课程;二、使用人登记:姓名:性别:出身年月:家庭地址:身份证号码:学生证号码:专业班级:父亲姓名:母亲姓名:家庭电话:三、无偿赠送的笔记本电脑登记:笔记本电脑赠送每位使用人 1 台,只作学生在校学习、作业使用;品牌型号:dfree2200a 价值:5000 元人民币编号:电脑配置:处理器:、液晶屏、256mddr 内存、30g 硬盘、8xdvdrom 光驱、集成高性能显卡、56kmodem、100m 卡
2、、4*串口/并口、重、锂电池 1 块。四、担保责任条款:1、使用人未经许可擅自携带笔记本电脑离校且未返校继续上学的,视为非法侵占学院资产(盗窃),由两个担保人共同承担笔记本电脑的经济赔偿(或没收笔记本电脑):a、XX 年 9 月 1 日XX 年 7 月 31 日期间非法侵占学院资产的,赔偿 4000 元;b、XX 年 9 月 1 日XX 年 7 月 31 日期间非法侵占学院资产的,赔偿 3000 元;c、XX 年 9 月 1 日XX 年 7 月 31 日期间非法侵占学院资产的,赔偿 XX 元;2、使用人转让、出售笔记本电脑,视为非法变卖、套现,由使用人承担经济赔偿,不能履行赔偿的由两个担保人承担经济赔偿(或没收笔记本电脑):1/212 下一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