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装置与防护器具治理制度 一、治理与分工1、凡消费中使用的平安装置和附件、平安疏散设备、防尘防毒防暑降温设备等,必须加强维护,保证齐全、灵敏、有效,处于技术完好状态。2、凡在作业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平安的器具,必须经常检验、正确使用,妥善保管。3、各有关部门分工治理各种平安装置与防护器具。(1)机械、设备上的平安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平安阀、压力表等,工艺过程中温度、压力、料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固定灭火装置;在作业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平安的器具,如过滤式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等,均由生技部门负责治理。2、属于电气方面的平安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等均由动力车间负责治理。(3)各种机动车辆的平安装置,如声笛、喇叭和制动装置等,均由综合部负责治理。二、维护与检修1、各种设备及其平安装置都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治理使其完好可靠 。2、平安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打算按期检修。3、各种平安装置要按其有关规程定期进展专业检查和校验。4、平安装置不准随意撤除、挪用或废置不用,假设确有必要申请撤除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进展。5、平安装置必须经有关技术部门进展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6、平安装置除专责维护人员外,其别人员一律不准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