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科(处)长平安消费责任制 1、平安科长是平安科平安消费第一责任人,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平安监视和治理,对本科的平安消费工作负总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平安消费方针、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平安规章制度和岗位工作标准。 3、参加自制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备、设备维修后再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参加一般及大、中、异型特别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不合格,监视有关部门或人员处理落实。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平安治理制度和平安消费责任制以及企业内部的平安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展监视检查。 5、负责筹备平安治理委员会会议,定期组织召开公司HSE治理例会。 6、负责组织平安
2、大检查和平安季节性检查,按照检查情况,负责平安消费优胜单位的评选工作。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参加架子搭设方案、平安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检维修施工平安措施、施工方案会审;参加消费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8、负责组织对公司员工的平安教育、各项平安取证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平安培训、考核。 9、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展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严峻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0、负责组织制定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费标准以及发放工作,并指导工人 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11、深化施工检修现场,协助总经理处理各项严峻平安、环保、职业卫生中存在的疑难征询题,制止三违“行为,有权停顿违章作业和罚款。 12、协助公司总经理健全站络,指导基层平安工作,加强HSE根底建立。 13、制定年度平安工作打算和方针目的,并负责贯彻施行。 14、因本人工作渎职等缘故造成事故,追查领导责任,并接受上级的行政及经济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