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车间(副)主任平安消费责任制 (一)对全公司建(构)筑物、设备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治理负领导责任。(二)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平安工作,并建立本系统治理制度。(三)组织设备检修过程中,必须同时组织制定落实平安技术措施和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并催促检查施行。(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障平安卫生设备同步到位,做到三同时“,确保使用前各类规程制度到位。(五)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推进设备系统标准化工作,检查指导各车间设备治理工作,确保设备、设备的平安,稳定运转。(六)负责组织开展设备系统危险
2、辨识工作,挖掘设备运转方面和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危险要素,分析事故方式,制定防备措施并催促落实。(七)经常深化现场进展设备平安检查,觉察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定期组织对全厂设备进展专项平安检查并制定整改处理措施。(八)负责组织制定设备系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相关单位进展事故模仿演练,确保体系运转效果。(九)对全公司特种设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施行治理,并施行相应的平安治理。(十)严格按设计、使用要求和标准标准,保质保量按时组织备件、材料的采购与治理。(十一)开展攻关或组织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符合有关平安技术要求,并采取相应的平安措施。(十二)负责本部室平安责任划分,制定平安消费责任制,并催促检查落实;对由于责任不清、检查落实不到位造成的事故负治理责任。(十三)负责组织对设备事故进展调查分析与处理,组织制定防备措施,参加伤亡事故、严峻险肇、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