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域管辖权异议上诉状 地域管辖权异议上诉状1上诉人:xxxxXX汽车配件厂住址:xx省xx市法定代表人:徐XX职务:厂长被上诉人:xxXX实业住址:xx省XX县法定代表人:龚XX职务:董事长上诉人因不服xx省XX县人民法院xxxx年X月XX日作出的(xxxx)X民二初字第30号民事裁定书,上诉至贵院。上诉恳求:恳求撤销xx省XX县人民法院xxxx年X月XX日作出的(xxxx)X民二初字第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该案移送xx省xx市人民法院审理。事实和理由:原审法院以上诉人超过辩论期提出管辖权异议为由,裁定驳回上诉人的管辖权异议。上诉人认为该理由不能成立,理由如下:首先,主动审查对系争案件是否有
2、管辖权是受诉人民法院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对系争案件有管辖权,是受理案件的前提,受理后发觉没有管辖权的应该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不得自行审理。受诉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不以当事人是否提出管辖权异议而改变,即便当事人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受诉法院也应主动审查并作出相应处理。假如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强行对案件进展实体裁判,当事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申请再审。其次、上诉人在辩论期内提出了书面管辖权异议原审法院裁定书中称xxxx年12月8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向被告送达了相关起诉状和应诉材
3、料,实际上上诉人并没有收到上述材料,而是由原审法院xxxx年1月初通知后,派人至原审法院当面收取相关起诉状和应诉材料。上诉人收到诉讼材料后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另外,即便当事人不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也不说明受诉法院所以获得管辖权,仅仅是免除受诉法院就当人事的异议作出裁定的义务而已。第三,原审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间是非书面的买卖合同关系,合同履行的地点是xx省xx市,不管是按上诉人(被告)住所地依然合同履行地,本案都应由xx省xx市人民法院审理,原审法院并无管辖权。综上,请贵院支持上诉人的上诉恳求。此致xx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xx市XX汽车配件厂20X
4、X年3月6日地域管辖权异议上诉状2上诉人(原审被告):xx市xxxx技术法定代表人:朱xx,董事长住址:xx市xx保税区xx路xx大厦西楼一层联络方式:XXXXXXXXXXX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曹某,女,20岁、汉族,xx市人。住址:xx市x坪x号。上诉人因曹xx诉我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市资阳区人民法院(xxxx)资民二初字第51-2号民事裁定,现提出上诉。上诉恳求:一、撤销资阳区人民法院(xxxx)资民二初字第51-2号民事裁定书,驳回被上诉人的起诉。二、上诉费及其他诉讼费用等由被上诉人曹xx承担。上诉理由:资阳区人民法院以被上诉人曹xx具备诉讼主体资历,且合同履行地应为xx市资阳
5、区为由裁定驳回上诉人的管辖权异议,是完全错误的!资阳区人民法院偏听偏信,完全不顾证据的是否真实、充分,完全不顾案件的客观事实,完全不顾仲裁协议的存在,其裁定明显违犯了我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且,程序也存在明显的咨询题!详细事实、理由及法律依照如下:一、因原债权人xx市xx电子未履行通知义务,故,该债权转让协议对我司没有约束力,被上诉人曹xx非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或第三人,无诉讼主体资历,一审法院应驳回其起诉。所谓当事人适格“,也称为正当当事人或者合格的当事人,是指关于特定的诉讼能够本人的名义成为当事人的资历。推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是看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而原审原告曹xx与买卖合同纠纷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我司与曹xx也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她根本就不具备诉讼主体资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由此规定可知:合同成立后,债权人应及时地(合理期限)将债权转让的事有用适宜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须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且明白了通知的内容,如今,转让合同开场生效。由于债权转让涉及到债务人的实体权利,在没有履行法定的书面通知义务的情况下,该转让协议对债务人没有任何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