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审计部(监察室)(一)内部审计工作1.负责对公司各经营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以及内部控制管理进行检查;2.负责对公司各经营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3.负责对公司各经营单位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及增减变动情况进行检查;4.负责对公司各经营单位重大项目的预决算和有疑点的项目支出情况进行检查;5.对公司各经营单位对外投资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检查;6.对公司各经营单位经营班子的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经济责任进行审计;7.对公司各经营单位董事或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主任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8.对公司各经营单位经济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大宗物资采购合同、项目销售合同、承
2、包租赁合同、及其他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进行内部检查;9.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各经营单位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办法和流程的情况进行检查;10.负责对公司各经营单位的重大经济、管理责任进行监察取证;11.负责对公司各经营单位特定事件或人员的重大违纪违规舞弊嫌疑进行专项调查;12.对经批准立项的举报项目及公司管理层临时要求的审计项目进行检查;13.协助市国资委等上级审计机构对子公司的审计检查工作。(二)纪检监察工作1.负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2.负责受理对党员、干部以及党组织的信访举报,并及时向党委纪委报告;3.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文件、专题报告等拟稿与印发工作;4.负责督查党员、干部执行制度情况,提出违纪处理意见;5.协助纪委对党员及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苗头问题;6.协助纪委按权限对涉嫌违纪党员、干部以及党组织的立案查办工作,协助上级纪委做好案件查办工作。(三)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