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村烤烟房设备维修合同甲方: (发包方)乙方: (维修方) 为了巩固和发展五峰村烤烟产业,带动贫困户家门口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同意将烤烟房设备维修承包给乙方维修,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工程项目 按县烟草公司关于烤烟房设备使用保障要求,需对五峰村15栋密集型烤烟房的供电设备、供电线路、烘烤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和对已坏、已缺设备进行采购。 二、维修工程量 发电机电瓶2个,发电机双向控制开关2个,密集烤房控制器9个, 传感器8个,大风机2个,鼓风机6个。3、 维修要求1、完成时间:维修必须在2021年5月20日前完工,不能耽误烟农烤烟;2、质量要求:必须按烟草部门烤烟房设备质量要求、保质采购。 四、工程总价工程总造价:贰万贰仟陆佰陆拾元整(¥22660.00)。所有材料费和工钱由乙方先垫付。工程款支付最终以工程决算为准。五、付款方式完工投入使用后,甲方于2021年年底一次性付清。六、其他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签定合同之日起,乙方7天之内必须采购器材设备。2、该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 方(签字):乙 方 (签字): 年 月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