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论法治与德治结合的当代追求 李文 江西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 要: 法治与德治在中国有着长时间的历史, 但传统意义上的法治与德治并不等同于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与德治。社会主义事业下的法治与德治, 要在它们的科学内涵与内在要求处着力, 通过不间断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实践实现二者的结合, 使之在新时期下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关键词: 法治; 德治; 依法治国; 作者简介:李文 (1992-) , 男, 汉族, 陕西安康人, 江西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在古代, 因为德礼先后入法, 所以道德与法律之间的联系是非常紧密的, 在很多
2、时候, 道德与法达成了高度的一致。也正因为如此, 所以在古代不论是法对道德的冲击还是道德对法的干预都未在制度层面上出现大的问题。道德的非强制性、专制制度伦理系统都为君主提供了一个天然的“避法良港”。这种情况下, 法作为实体的法, 最大问题是其程序化难以保证, 君主使法律在执行的过程中随时都有被破坏的危险;同时, 重德轻法也是古代法治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事实上, 伴随百姓权利枯萎的同时整个官僚统治层的权力也愈加难以约束了, 最终整个国家变成了统治者的私人庭院。用马克思的话可以道出这种现象所体现出的法律的本质:“没有规定客观标准的法律, 是恐怖主义的法律取消了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这是制造分裂的法
3、律, 不是促进统一的法律, 而一切制造分裂的法律都是反动的;这不是法律, 而是特权。”1一、当代法治与德治的科学内涵十五大报告首先对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作了高度概括, 它明确指出:“依法治国, 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 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文化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 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2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 依法治国中的法治跟传统意义上的法治是有着根本意义上的不同的, 二者有联系又有区别。一方面, 依法治国中的法治
4、, 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经由党的领导, 作为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而存在的, 法治既是民主的体现也是民主的保障, 这和传统意义上法治是为君主服务、保障君主专制制度是有着本质意义上的区别的。法治在当代要表达的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度和过程。”3“在价值取向上, 法治明确地表现与人治根本对立的立场。”3另外, 依法治国中的法治以促进制度化和法律化为目标, 换言之, 就是注重法的程序性, 但传统意义上的法治是难以保证法的程序性的, 注重法的程序性这一理念具有重大意义, 因为“程序性条款, 这一事实决不是无意义的。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态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4最重要的是, 依法治国的法治, 是促
5、进公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是“权利法”, “法权”在民, 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民法”。另一方面, 现在所讲的德治与传统德治在地位和内容方面也有着不同。社会主义制度提倡的道德摒弃了传统道德中不合理的因素而建立了新的合理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 依和法治国作为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是根本性、居于统属地位的, “以德治国”并不是“依德治国”, 这说明现在的德治只能作为一种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协调的思想道德体系保证依法治国的顺利实施并对法治方略作重要的补充和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他指出依法治国, 首要的是要依宪治国。他高度重视国家根本大
6、法宪法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指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5在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 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加以论述, 进一步对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作了新的理论指导。同时, 习近平总书记也没有忽视道德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他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 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我们要坚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 高度重视道德对公民行为的规范作用。”5其后在 2013 年 11 月考察山东时他进一步指出道德建设之于国家的作用“国无德不兴, 人无德不立。”6在这里习总书记将“德”与“兴
7、”联系起来论述“德治”思想对治国兴邦发挥的重大作用, 再次彰显了在新时期下法治与德治有机结合的必要和科学内涵。二、当代法治与德治建设的内在要求法治建设与德治建设虽然是联系的, 但并不是二者的简单相加, 这要求我们应在认识其科学内涵的基础上注意方式方法。法治建设应当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下的法治建设, 这就要求我们遵循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 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一次广而深的变革, 要从目前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出发。德治建设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思想道德建设, 德治建设要依托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大局, 在实践上注
8、重引导, 要充分利用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发掘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 用积极向上的文化教育人、引导人。具体来讲, 就是要用扬弃的精神对待传统文化中不良的东西, 继续发扬其优秀成分, 从而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法治和德治相互统一互相补充, 要在充分发挥各自特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基础上将二者适用的领域加以区别。法治是制度层面上的, 是全局性的, 公家事要问法不问德, 但是涉及到个人的极微小层面, 可以酌情考虑法应用适度的原则, 发挥居民自治制度和村民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共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德治要摆脱传统德治的不良影响, 德治不等于办事不讲原则, 德治要从人的引导着手, 要注意个人与社会的内在统
9、一;德治不能干预法治。三、当代法治与德治结合的可能如前所述, 不管是论及当代法治与德治的科学内涵也好, 还是论及当代法治与德治的内在要求也罢, 其最后的落脚点都是要将法治与德治结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法治与德治结合之路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首先, 法治与德治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个人思想行为的重要手段, 二者虽然有各自适用的领域之分, 但是没有直接的矛盾关系, 相反, 二者可以在各自不足的领域适当补充、相互联系, 这为我们提供了法治与德治结合之路的理论与现实基础。其次, 中国作为“睡狮”已醒, 时逢“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党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共同
10、奋斗的同时创新国家治理方式, 法治与德治结合的治理方式被提上日程, 这为我们法治与德治的结合之路创造了历史契机。再次,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光明的前景。现在, 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5在实现“中国梦”这个伟大目标前夜的最关键节点上, 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这对我们法治与德治结合之路提出了内在需求。最后, 法治与德治结合之路虽然在中国古代的不同历史时期都出现过不同的问题,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法治与德治结合之路在中国历史上有过很长的时间去尝试, 这为我们当代实现二者的结合提供了历史经验。四、社会主义事业下的法
11、治与德治走法治与德治结合之路, 要把握全面依法治国这个大局, 最根本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的权利,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直接的手段是将法治和德治的理念实践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切实将法治理念与德治意识有机结合, 而且这个结合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 要尽可能的找到它们之间的最大平衡点, 要结合国情和具体民情因地制宜为我所用, 法治与德治结合的这个过程可能是漫长的。作为一种治理方式, 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并不只是形而上的理论问题, 它有坚实的实践基础。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 要善于总结经验, 在法治的大环境下夯实德治的基础, 具体到党员干部, 就是要培养党员干部使之成为“有德”
12、之人, 要坚持从严治党, 狠打不正之风, 发扬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法治与德治结合需要依赖一定的制度保障。在当前, 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健全的法制制度, 但是比较系统的道德制度还有待建立, 我们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 依托优秀传统文化将德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逐步实现法治与德治的“无缝对接”, 建立健全的“法德双轨制”。同时, 要引导全体社会公民守法, 营造良好的道德环境, 既要从制度上保障法治的顺利进行, 又要从社会风尚着手构建、弘扬符合时代精神的道德。具体来说, 就是在加强法的权威性建设的同时完善法制, 在社会生活的实践中注意汲取传统文化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13、, 要关注并且重视社会风尚的新变化, 始终弘扬引领人健康发展的思想道德。法治与德治结合是传统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 同时又不能忘记吸取不同文化的优良成果。我们要正确认识好、处理好、协调好古与今、中与西、干与群、利与义之间的相互关系,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担负实现民族复兴的责任。法治与德治结合之路要始终围绕着它们之间的科学内涵和内在要求着力, 要将它们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实践, 使之共同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参考文献1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2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6. 3刘瀚, 李林.开创跨世纪法理学研究的新局面近年来中国法理学研究的回顾与前瞻J.法律科学, 1998. 4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5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 2014. 6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编写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 2014.